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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對廬江縣開展了巡視“回頭看”。2021年1月24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向廬江縣委反饋了巡視“回頭看”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從嚴從實抓整改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縣委認真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李錦斌書記在省委書記專題會上的講話精神,以及上級有關巡視工作文件精神,特別是省委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廬江縣貫徹落實省委第七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同時配套制定8個專項治理方案。縣委將整改方案印發至各鎮(園區)、縣直各單位,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統一思想,自覺對照,落實整改任務,抓實整改工作。
(二)加強領導,壓實責任。縣委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縣委書記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4個工作組,抽調專人集中辦公,先后召開7次縣委常委會會議、10次縣委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9次縣委整改辦會議,部署、協調、推動整改工作。圍繞巡視指出的問題,制定136項整改措施,明確13名責任領導、13個牽頭單位、43個責任單位,逐級分解任務,層層落實責任。
(三)強化調度,狠抓落實。縣委建立巡視整改工作調度、責任追究、檔案管理等五項制度,實行“每周一匯總、每周一調度”,每周匯總分析整改進展情況,把脈問診,印發工作提示單,對結合實際不緊、整改成效不實的整改事項,及時提醒,跟蹤督促。對涉及面廣、整改時限長的部分事項,深入現場開展督導,推動整改任務落到實處。
二、堅持問題導向,盯緊盯牢抓落實
(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差距,用黨的創新理論成果推動工作不到位方面問題整改
1.關于學用結合不緊密,落實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有力問題
(1)針對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不主動問題
一是圍繞對接滬蘇浙,縣委全委會通過《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在“兩個堅持”“兩個更大”中奮力趕超奮勇爭先的決定》,縣委縣政府制定了分工方案。二是舉辦“融入大合肥、對接滬蘇浙”我該怎么辦暨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研討班,邀請浙江大學3名專家,為全縣300余名領導干部授課;舉辦縣直機關大講堂,邀請省委黨校專家作《推動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專題報告,參訓300余人。三是全縣51個單位、385人到上海、南京、杭州、蘇州等地開展學習。四是積極面向長三角地區開展招商引資,截至目前,全縣新簽約項目48個,協議總投資額379.59億元,其中長三角區域(含合肥區域)的項目42個,協議總投資額244.19億元,占比64%。五是推進干部“走出去”,選派2人赴浙江杭州謙尋公司跟班學習6個月,選派6名年輕中小學副校長赴上海、南京地區中小學校掛職學習,選派8人赴上海瑞金、上海長征等名醫院進修學習。組織青干班和科干班學員91人赴湖州市委黨校培訓。
(2)針對推動高質量發展存在短板問題
一是推進企業深化產學研合作,開展技術攻關,現有11家企業與合工大、安農大等8家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報2021年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積極爭取院士工作站落戶廬江,俞書宏院士工作站已落戶縣高新區。二是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廬江經濟社會發展的科技需求,制定《關于促進產學研合作的實施意見》,落實“1+1+N”(1個責任人、1個牽頭單位、聯系1個以上高校院所)工作機制。三是出臺《廬江縣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三年倍增行動方案》,通過加大對鎮(園區)目標任務考核,對企業實施獎補等措施,加快培育我縣高新技術企業。四是加快戰新產業項目建設,今年以來,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高性能稀土永磁體及組件生產基地等重點戰新產業項目相繼開工。2021年1-5月,全縣規上戰新產業產值36.46億元,占規上工業總產值35.98%,較2020年同期增加7個百分點。
(3)針對環巢湖生態治理不力問題
一是舉辦“廬江學習講堂”,邀請省委黨校專家作《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專題報告,參訓300余人。舉辦全縣生態文明建設培訓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參訓110人。印發《廬江縣環巢湖綜合治理三大工程實施方案》,推進碧水、安瀾、富民“三大工程”,扎實做好環巢湖生態綜合治理工作。 二是針對污水直排和黑臭水體問題,采取水體清理、截污等工程措施,已完成治理36處污水直排點和8處黑臭水體。三是依據市政府辦《關于印發巢湖流域農業面源污染問題整改實施方案的通知》,開展全縣農業面源污染專項治理。針對農藥化肥超標使用問題,制定《2021年廬江縣農藥減量化行動實施方案》《廬江縣2021年化肥減量增效工作實施方案》等,規范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監測,發布病蟲情報7期,指導農戶精準規范施藥。制發用肥用藥意見11.3萬份,開展化肥農藥減量技術培訓2353人。針對秸稈自然腐爛問題,開展巡查6次,對排查出的問題,督促相關鎮及時進行清理;優化秸稈還田技術,試點開展秸稈深耕深翻作業7.99萬畝。
(4)針對抓“六穩”促“六保”不到位問題
一是縣政府對縣內金融機構實行“月分析、季調度、年考核”。自2021年2月起,每個月進行1次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統計分析工作;每個季度召開1次行長聯席會議(金融形勢分析會),傳達學習上級政策,安排相關工作;每年開展1次金融機構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考核獎勵。二是梳理企業融資需求。今年以來,已對接企業1016家,為957家企業辦理無還本續貸45.79億元;新增擔保貸款348戶共3.96億元,辦理續貸過橋資金業務43筆共2.14億元,紓困政策措施覆蓋面達94.19%。三是積極對接省農擔公司,為200戶種糧大戶及農業產業帶頭人授信并出具同意貸款延期擔保函,累計擔保金額1.0115億元。四是印發《關于表彰2020年廬江縣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先進單位的通報》,對8家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業績優異的金融機構予以表彰。
2.關于政治意識樹得不牢,政治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問題
(5)針對對意識形態工作極端重要性認識不足問題
一是縣委常委會、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組織學習《論黨的宣傳思想工作》《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引領力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等,增強全縣各級干部政治意識。二是2020年11月以來,印發《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責任清單》《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檢查考核辦法》等。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縣委黨建目標考核,2020年12月,對縣直各單位黨委(黨組)、各鎮(園區)黨(工)委采取實地走訪、現場查閱資料等方式開展意識形態工作檢查。三是出臺《意識形態領域工作調度研判會商機制》。出臺《領導干部要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做到“六個守住”》,要求全縣領導干部守住不發生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底線。
(6)針對凈化個別領域政治生態不力問題
一是縣檢察院采取自查、督查暗訪、談話了解、企業注冊查詢等方式,在系統內開展曠工、經商辦企業等違規行為排查,未發現檢察工作人員長期曠工問題、經商辦企業或其親屬在其管轄地區、業務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完善《機關考勤管理辦法》,實行人臉識別、科室書面周報、網上公示等,嚴肅考勤紀律,規范機關日常管理。二是開展檢察院干部交流輪崗,2021年2月,調整補充2名縣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3月,對縣檢察系統干部內部輪崗6人、免職2人;4月,在縣法院和縣檢察院之間交流干部8人,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升辦案水平。三是2021年3月2日,縣委安排縣委第一巡察組進駐縣檢察院開展巡察“回頭看”,3月31日完成駐點巡察工作。縣委巡察辦跟蹤督促巡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四是縣委著眼舉一反三、系統整治,在全縣政法機關開展“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專項整治。五是結合新一輪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全縣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以反面典型案件為鏡鑒,在政法系統開展警示教育。組織縣政法系統中層以上干部參加全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政治輪訓暨警示教育培訓,組織政法系統干部到青山監獄接受廉政教育。召開全縣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專題黨課暨廉政教育報告會,縣委書記講專題黨課,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作廉政報告。
(7)針對強化少數單位政治規矩不夠問題
一是印發《縣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明確縣委責任14條,縣委領導班子成員責任41條,細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印發《領導干部要嚴以用權,做到“三個嚴禁”》《領導干部要處理好與特定關系人的關系,做到“八個不得”》《領導干部要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做到“六個守住”》等三項制度。二是印發《關于開展全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商辦企業情況調查摸底的通知》,對全縣17個鎮、2個園區和57個縣直部門經商辦企業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和工商注冊信息核查,發現并注銷不符合現行政策規定企業2家;發現并注銷已不在經營企業2家。
3.關于統籌作用發揮不足,履行職責使命有偏差問題
(8)針對發揮議事協調機構作用不顯問題
一是向25個議事協調機構及其他10個議事協調機構下發了《關于議事協調機構認真抓好日常工作的提示》,對11個議事協調機構履職情況開展了抽查,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其依規履職。根據人事變化,對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等30余個議事協調機構組成人員進行調整。二是修訂《廬江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廬江縣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管理辦法》,加大工程審計監督力度。三是著力抓好環巢湖大道交通安全工作,在環巢湖大道廬江段安裝中心隔離護欄22.1公里,增設路燈79個、減速設施32處,設立綜合檢測站1座,加大執法處罰力度,今年以來開展執法等行動316次,查處交通違法行為1546起,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9)針對戰略引領不力問題
一是大力實施“工業強縣”戰略,與合肥高新區合作,成立國家級合肥高新區廬江科技園,同時,推進縣高新區、龍橋化工園區載體平臺建設。今年以來,安徽眾邁工業裝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2萬臺(套)機電節能環保設備項目、德科電氣年產1.5萬臺無刷三相同步發電機數字化車間技術改造項目等十余個重點工業項目開工。二是推進“全域旅游”戰略,制定《廬江縣全域旅游總體規劃》,重點建設“三山一湖”“三寨一海”景區。加大項目招商力度,中國南山·湯池溫泉健康小鎮項目已簽投資協議,積極與融創集團、偉光匯通集團等對接開展文旅項目招商工作。打造鄉村節慶文旅品牌,成功舉辦2021合肥·廬江首屆白湖梨花節和第十三屆合肥·廬江白云春毫茶文化旅游節。三是制發《關于貫徹落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明確了鄉村振興50項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大力推進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和鄉村治理,有效推動城鄉統籌融合發展。四是推進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工作,第一批獲批項目6個、信貸金額7.1億元。鞏固已改造的2個小集鎮成果。全力爭取合肥市小城鎮建設綜合提升工程項目,白湖鎮、樂橋鎮被列為合肥市第二批小城鎮建設綜合提升工程項目鎮。
(10)針對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牢固問題
一是制定并認真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公辦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廬城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廬江縣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大力發展公辦園,2020年建成縣中心幼兒園及石頭等6個鎮中心幼兒園,增加公辦學位2430個;移交小區配套幼兒園14所,新增公辦學位3600個。二是制定“十四五”教育重點項目規劃和《廬江合肥南部新城片區教育布局調整規劃方案》,加強南部新城區域同大鎮布局調整。新建的廬江二中、城關小學惠民校區、盛橋鎮中心小學已投入使用,完成改擴建學校9所。目前,全縣小學生生均校舍建筑面積為7.41平方米,初中生生均校舍建筑面積為8.56平方米。三是深入推進縣域醫共體改革,組織開展2020年縣域醫共體績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通報。加強對“縣醫駐鎮、鎮醫進修、村醫輪訓”工作調度,截至目前,縣醫院選派27名、縣中醫院選派25名專家到鎮衛生院開展為期1年的駐點幫扶工作,帶教查房110次,實施外科手術24次。各分院共選派24名醫務人員輪流進修,村醫培訓人數240人。四是通過新建、改造等方式加快推進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新建93個、改造維修119個村衛生室。目前,全縣225個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全部完成標準化建設。
(二)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有短板,管黨治黨的政治自覺不夠堅定方面問題整改
4.關于主體責任扛得不牢,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尚未形成問題
(11)針對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弱化問題
一是制定出臺《縣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細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采取保持高壓震懾、制度治理和監督約束、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等措施,一體推進“三不”體制機制建設。二是2020年12月5日,舉辦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邀請省委黨校教授作《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輔導報告。2021年2月21日,舉辦“融入大合肥、對接滬蘇浙”我該怎么辦暨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研討班,邀請省紀委監委專家作《壓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講座。三是2021年1-2月,在開展2020年度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時,檢查各單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并納入各單位“三案”管理內容。制定《廬江縣鎮(園區)紀(工)委年度工作任務清單》《關于建立重大決策部署專項監督檢查常態化運行機制的通知》,將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納入各鎮(園區)紀(工)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內容和重大決策部署專項監督檢查任務清單,深入開展監督檢查。
(12)針對班子成員 “一崗雙責” 履行不力問題
一是2020年11月,印發《縣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明確縣委責任14條,縣委領導班子成員責任41條,細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定《廬江縣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考核辦法(試行)》,明確監督考核內容、日常監督方式、開展年度考核及結果運用等事項,進一步壓實管黨治黨責任,推動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相統一。二是編發《2018年以來廬江縣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選編》,選取2018?2020年黨員干部“一崗雙責”履職不力、重大腐敗、年輕干部違紀違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等6類24個典型案件。印發《關于開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的通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警示教育,以案為戒,以案促改。
(13)針對責任壓力傳導不到底問題
一是編印《十八大以來黨員干部必須牢記的廉政新規》,下發至全縣各級黨組織,組織開展學習教育,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紀法意識。二是制定《廬江縣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考核辦法(試行)》,明確了監督考核內容、日常監督方式、開展年度考核及結果運用等事項,推動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相統一。印發《黨委(黨組)運用第一種形態工作細則(試行)》,明確運用第一種形態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負第一責任人責任,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一崗雙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實施。同時,將黨委(黨組)運用第一種形態工作納入全縣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和黨委(黨組)書記抓黨風廉政建設述職、領導干部述職述德述廉重要內容,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5.關于監督責任落實乏力,斗爭精神不足問題
(14)針對政治監督方面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建立重大決策部署專項監督檢查常態化運行機制的通知》,明確工作啟動、制定監督清單、聯動監督、追查責任、反饋整改、工作督辦等6個工作環節,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監督推動各項重大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任務落到實處。二是落實監督的再監督工作定位,在督促整改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的同時,對職能部門或鎮村履職情況進行追查,對履職不力嚴格追責問責。三是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系統內網“在線培訓專欄”作用,圍繞中紀委定期發布的學習培訓教材,收集整理下發培訓講稿,組織全縣紀檢監察干部通過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的方式開展線上線下學習培訓。今年2月份以來,組織學習了《如何把監督寓于日常工作中》《如何正確理解“四項監督”邏輯關系》《如何正確理解和深入推進政治監督》等有關監督方面的內容。同時,實行“一季一考”工作機制,以考促學,不斷提高政治監督能力和水平。
(15)針對執紀審查不嚴問題
一是今年2月,對2018年以來受理的問題線索和信訪件辦理情況全面排查,對存量未結線索,通過加強調度和跟蹤督辦,實行過程管控。二是研究制定《廬江縣紀委監委黨史學習教育實施方案》,在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組織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堅持和完善全員培訓長效機制,采取專題培訓、跟班學習、抽調辦案等方式,著力提高全縣紀檢監察干部業務能力和綜合素養。結合新一輪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組織機關黨員干部集中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作風建設、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重要講話精神,同時,堅持問題導向,對照自身崗位職責,查擺檢視整改問題,以學促改,不斷強化紀檢監察干部作風建設和自身建設,著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
(16)針對追責問責不嚴問題
一是2020年11月至12月,組織人員,成立專項檢查組,對全縣各鎮(園區)紀(工)委2019年以來辦理的案件,從初核、立案、審查、審理、處分決定執行、歸檔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現執紀不嚴突出問題,對發現的少數案件處分條款引用錯誤、案件卷宗整理不規范等問題,現場指出并督促立行立改,補缺補差。二是嚴格落實查辦案件“二十四字”方針和“鎮案縣審”工作制度,對鎮(園區)紀(工)委立案件嚴格審核把關,對事實調查不清楚,定性量紀不準確等情況的,下發審核建議書督促相關單位整改糾正,全面提升案件質量,做到精準執紀問責。
6.關于重點領域監管不力,存在廉潔風險問題
(17)針對工程領域有關問題
一是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問題,制定縣工程建設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工程建設專項治理排查,共排查出問題6項,已全部整改。為規范工程領域招投標行為,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文件審核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資源集中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資源交易非公開招標方式管理工作的通知》,著力構建長效機制。二是針對招標采購管理存在問題,研究制定了《廬江縣招標采購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對2018年以來各鎮(園區)、縣直各單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采購情況開展專項治理。對17個鎮、2個園區和7個縣直單位開展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到位。三是出臺《領導干部要處理好與特定關系人的關系,做到“八個不得”》制度,要求領導干部不得干預招標采購,對違反者一律先免職后處理。制定《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規范我縣招標采購工作。
(18)針對大額采購管理不規范問題
一是研究制定《廬江縣政府系統購買第三方服務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安排各鎮(園區)和縣直各單位對2018年以來實施的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項目開展自查自糾。出臺《廬江縣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細則(試行)》,從制度上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管理。二是通過要求采購人辦理采購時在采購計劃表中一并填寫年度計劃金額等措施,審查采購方式選擇是否合法合規,有效防止化整為零規避進場交易或規避招標的問題。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原則上不予批準,確有必要需強化專家論證、做好采購前公示,嚴控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實施。編寫招標采購問題案例匯編供各單位學習。三是印發《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招標采購程序,加強項目招投標活動管理。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招標文件審核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集中交易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著力抓好大額采購管理。
(19)針對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一是出臺《廬江縣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地產統一管理制度》《廬江縣住宅公房管理有關制度》等制度,進一步規范公房管理。二是制定《廬江縣開展公房管理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公房管理專項治理。三是出臺《領導干部要處理好與特定關系人的關系,做到“八個不得”》,要求領導干部不得違規處置國有資產,對違反者一律先免職后處理。出臺《廬江縣縣屬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廬江縣縣屬企業擔保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強投資、擔保管理。出臺《廬江縣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項管理暫行辦法》,嚴禁行政事業單位違規出借資金。
7.關于作風建設不嚴不實問題
(20)針對化解信訪矛盾不力問題
一是印發《廬江縣黨政領導開門接訪工作意見》,黨政主要領導每月值班接訪1次,其他領導輪流值班接訪。2021年4月9日,邀請浙江諸暨市委黨校專家來廬作《新時代楓橋經驗與鄉村治理》專題講座,300余人參訓,學習楓橋經驗,推動鄉村信訪矛盾化解。二是印發《廬江縣信訪督查督辦工作辦法》,按照《信訪條例》要求,對信訪處理不規范等6種情形進行督辦。印發《廬江縣政府門戶網站書記信箱、縣長信箱留言會商辦理辦法》,形成留言會商辦理機制。
(21)針對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擔當不夠問題
一是對“毛地”出讓12個歷史遺留問題逐個分析,分類解決。二是嚴格執行合肥市關于凈地出讓的有關規定,2015年以來未產生類似問題。三是新設立縣營商環境服務辦公室(營商環境投訴處理辦公室),進一步規范服務行為,提升服務質量。縣數據資源局(政務服務局)推行商事登記事項“一窗受理”,精減業務流程,優化窗口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印發《關于開展“零距離”為企服務的通知》(廬辦發〔2021〕9號),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企業更好更快發展。
(22)針對違規發放津補貼現象禁而未止問題
一是針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制定《廬江縣違規發放津補貼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安排所有縣直單位、縣屬國有企業和鎮(園區)開展自查,并簽訂《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專項治理承諾書》。縣財政、人社等部門組成4個督查小組,分別對全縣17個鎮、2個園區、部分縣直單位和縣屬國有企業開展重點督查。通過自查和重點督查發現的問題,4月底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縣委出臺《領導干部要嚴以用權,做到“三個嚴禁”》制度,規定今后發現有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對直接責任者和審批責任者,一律按照組織程序先予免職,再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三)組織建設有弱項,基層黨建不夠有力方面問題整改
8.關于干部隊伍建設有短板,能力水平有差距問題
(23)針對縣管班子配備不合理問題
一是對縣直部門領導職數和實際配備情況進行梳理,建立了縣直部門超配干部臺賬,制定消化計劃,加強分析研判和動態調整。結合人事調整,通過提拔、交流、免職、轉崗的方式,已消化21名超配副職。二是2021年以來,圍繞縣鎮換屆工作,逐一分析縣直單位和鎮領導班子結構,提出優化調整意見,加大年輕干部選拔力度,先后提拔重用90后正職1人,80后正職2人,70后正職13人,80后副職37人,90后副職14人。
(24)針對隊伍整體能力不足問題
一是制定《廬江縣2021年干部教育培訓計劃》,今年以來舉辦主體班3期、專題班7期,培訓干部1000余人。舉辦“廬江學習講堂”6期,培訓干部3800余人次。開展一線為民服務活動,5500余名黨員干部組建229支鄉村振興工作隊,每月第2周周六到村(社區)開展集中為民服務,在辦實事、解難題中增長才干、提升能力。二是印發《廬江縣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方案》《關于加強效能建設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機關政風行風評議的活動方案》,開展“滿意科長群眾評”“社會評窗口”“百項辦件看效能”等三個專項活動,通報表彰2020年度10名“滿意科長”和10個“滿意窗口”。三是在開展2020年度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時,一并了解各單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并開展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專項考核,結合考核結果,提拔重用干部105人,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17人,以正確用人導向引領干部干事創業。
9.關于基層黨建工作有短板,基層治理不到位問題
(25)針對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問題
一是對全縣國有企業黨組織建立情況進行摸排,對符合條件但未建立黨支部條件的2家國有企業單獨建立黨組織,其余符合組建條件的均已建立黨組織。二是2021年3月,舉辦縣直機關大講堂,對機關事業單位、縣屬國有企業220余名黨務干部進行培訓。縣衛健委、縣教體局黨委分別對系統內黨務干部進行業務培訓,加強黨建業務指導。指導縣屬國有企業黨委研究制定《縣屬國有企業黨委前置研究討論事項清單》,強化對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指導。三是對全縣1091家非公企業,在派駐90名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基礎上,確定了200名黨建工作包聯人,基本實現黨建工作指導全覆蓋。全縣學會、協會共183家,符合建立黨組織條件的26家已成立黨組織。
(26)針對農村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不顯問題
一是各鎮、臺創園對各村(社區)開展了2020年度綜合考核,進一步掌握了解班子運行情況。2021年1月份以來,已完成57名村“兩委”正職資格聯審工作,并已調配到位。二是制定《廬江縣加強村(社區)正職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加強村(社區)正職監督管理,打造過硬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三是印發《廬江縣關于開展征地拆遷、惠民政策類信訪矛盾糾紛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對全縣基層黨組織有關征地拆遷、惠民政策類信訪問題進行再摸排、再梳理,對未化解事項落實“五個一”包案措施。
(四)整改政治站位不高,常態化長效化機制尚未形成方面問題整改
10.關于整改工作領導不力,統籌合力不夠問題
(27)針對縣委整改主體責任弱化問題
一是今年以來,縣委常委會6次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和巡視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省委李錦斌書記有關巡視整改講話精神及相關會議、文件精神;2月21日,舉辦“融入大合肥、對接滬蘇浙”我該怎么辦暨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研討班,邀請省紀委監委專家作《壓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講座。二是縣委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的省委巡視“回頭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縣委書記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縣委副書記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全面負責整改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三是印發《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制度》等五項制度,制度化、常態化推進整改工作。
(28)針對班子成員分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
一是印發《縣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要求縣委書記履行全縣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縣委副書記、縣長履行縣政府黨組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其他縣委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分管領域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本次整改明確13名縣級負責人為責任領導,負責分工領域內整改工作,落實整改責任。二是在縣委十二屆九次全會、十次全會和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上,縣委主要負責人對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斗爭提出明確要求。2月24日,縣委常委會召開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暨中央巡視整改、省委巡視“回頭看”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縣委主要負責人在會上帶頭開展自我批評,并對縣委常委會班子成員逐一提出批評意見,要求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嚴格執行“三個嚴禁、八個不得、六個守住”,扎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三是印發《黨委(黨組)運用第一種形態工作細則(試行)》,對第一種形態適用對象、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實施程序等事項進行了明確,對談話工作流程和具體工作事項進行規定,指導各部門各單位規范運用第一種形態批評教育類談話措施。
11.關于舉一反三不足,整改成效打折扣問題
(29)針對協調調度機構代行政府職權和非法集資問題
一是印發《廬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排查協調調度機構問題的通知》,對全縣協調調度機構代行政府職能問題進行專項排查,共排查出協調調度機構22個。制定了《關于協調調度機構認真抓好日常工作的提示》,進一步規范協調調度機構的運行機制。二是嚴格執行《廬江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今年以來30項重大項目決策已提交縣政府常務會集體研究決定。三是全力推進非法集資陳案化解。開展非法集資專項治理,對存在風險的投融資公司,依法及時處置。組織開展防范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活動。修訂完善相關制度,出臺《廬江縣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意見》《廬江縣關于進一步做好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強化精準監管意識,做實做細日常監督。
12.關于制度治本作用未發揮,標本兼治成效不顯問題
(30)針對制度建立不完善問題
一是今年以來,縣政府辦對涉及項目運行管理的2項失效文件已進行清理,并重新制定了《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印發了《關于建立健全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長效機制的通知》,促進礦山生態環境保護。二是舉辦全縣政辦系統辦文辦會能力培訓班,邀請市政府辦專家講解《公文處理工作實務》等辦文知識,各鎮(園區)黨政辦主任,縣直各單位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全體工作人員參加培訓。三是指定縣委辦法規室、縣政府法制辦對縣委縣政府印發的制度和規范性文件質量進行嚴格審查。
(31)針對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
一是針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研究制定《廬江縣違規發放津補貼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對違規發放的津補貼限期清退。二是嚴格執行省、市津補貼發放有關規定;縣委出臺《領導干部要嚴以用權,做到“三個嚴禁”》制度,規定今后發現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對直接責任者和審批同意責任者,一律按照組織程序先予免職,再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三、致力常態長效,深入深化抓鞏固
下一步,我縣將從講政治、負責任的高度,持續抓好反饋意見整改,堅持任務不變、力度不減、標準不降,扎實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認識,切實增強政治自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深刻認識抓好巡視整改是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檢驗,進一步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進一步增強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整改工作的實際成效體現對黨的絕對忠誠。
(二)持續整改,認真抓好建章立制。縣委將持續履行好巡視整改政治責任,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舉措,不斷鞏固擴大整改成果。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并嚴格抓好落實,鞏固和拓展整改成果,確保問題“不反彈”。對暫未完成的整改事項,列出時間表和路線圖,把真督實查貫穿始終,強力推進整改落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事項,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盯緊盯實,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實。
(三)注重統籌,著力轉化整改成果。堅持把整改、治理、發展貫通起來,把整改工作與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新一輪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結合起來,與實施“工業強縣、農旅富民、大美廬江”三大戰略、推動“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結合起來,將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著力打造“兩城”“三區”“四園”,積極推進“三山一湖”“三寨一海”旅游景區建設,穩步推動鄉村振興戰略,把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改革發展的強大動力,以整改的實際成效推動廬江各項事業高質量發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51—87321069;郵政信箱:廬江縣廬城鎮塔山路266號縣政府綜合樓714室縣委辦調研科(郵編:231500);電子郵箱:87316408@163.com。
中共廬江縣委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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