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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泉縣委以規范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工作時間之外的行為作為切入點,結合市委有關規定,日前制定出臺了臨泉縣《關于加強“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預防“小圈子”現象的實施管理辦法(試行)》,著力于加強全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八小時以外”遵守黨的“六大紀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道德操守等情況的監督,進一步強化黨員干部“不想腐”的自覺性。
辦法規定了黨員干部工作時間以外應當遵守的6條行為規范,鮮明的指出了黨員干部應嚴禁組織或參加的9條“小圈子”行為,特別是“結干親”“拜把子”等一些極具地域特色的“小圈子”行為。明確提出要將黨員干部的“社交圈”“親友圈”“生活圈”納入重點監督管理,在監管責任上要求進一步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檢檢察機關、組織部門監管責任,基層黨組織直接監督責任,要求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形成黨組織對村級干部的監督網絡,掃除村級干部監督上的“盲點”和空白處。
在監督的方式上,辦法明確要求將黨內監督、行政機關監督、民主監督、人民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和家庭監督相結合,構建無處不在的監督網,同時加大問責力度,對連續發生“八小時以外”違規違紀問題的單位,不僅追責到當事人和所在黨支部,更要追責到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和組織部門。(阜陽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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