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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裕安區進行了巡視。2018年2月9日,省委巡視組向裕安區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扛起政治責任,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行動。巡視反饋后,區委第一時間將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和區委書記代表區委班子作的表態發言以文件形式轉發,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及時學習貫徹,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強化政治擔當,不折不扣把整改工作落到實處。2月22日春節后上班第一天,區委召開中心組(擴大)學習會議,認真學習《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二卷關于反腐敗和巡視工作部分章節以及李錦斌書記在省委“五人小組”會議上的講話精神,進一步強調抓好巡視整改是旗幟鮮明講政治、維護黨中央權威的具體體現,是推動裕安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政治保證,督促全區各級黨組織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抓好巡視整改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3月1日,區委召開全區巡視整改動員大會,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要求各級黨組織對照問題清單,認真研究整改措施,迅速推動問題解決,發出了堅決整改的強烈信號。2月9日以來,區委先后召開4次區委常委會議、6次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切實加強統籌協調,研究解決整改具體問題。4月9日,區委班子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各位區委常委聚焦巡視反饋問題,緊密聯系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反思,舉一反三,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問題和根源,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對巡視反饋問題,區委嚴肅誠懇、照單全收,認真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明確整改首先從區委層面抓起,成立區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區委書記任組長,區長任第一副組長,區委副書記等6位區委常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整改督辦組,區委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部長和紀委書記兼任整改督辦組長,全面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整改期間,區委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親自抓、親自管,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并督促每位區委常委和相關區領導以身作則、自我加壓,按照責任分工,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分管部門和聯系鄉鎮整改落實的督促指導力度,切實把整改責任壓實到崗、傳導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著力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凝聚起全區上下齊心協力抓整改的強大合力。
(三)明確整改任務,細化整改措施。區委圍繞巡視反饋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制定《省委第六巡視組反饋問題整改任務責任分工》,將巡視反饋的具體問題,按照領導工作分工和部門、屬地職責,逐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參加單位和整改時限,由9名責任領導、12家責任單位牽頭,具體整改責任覆蓋到所有鄉鎮街、開發區和區直單位。2月12日,區委召開任務分解專題會議,要求各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抓緊認領問題,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匯總形成《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裕安區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并出臺《省委第六巡視組專項巡視裕安區紀委監委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關于省委組織部在省委巡視中對裕安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開展專項檢查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裕安區落實省委巡視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專項檢查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構建了“1+3”巡視整改方案體系。同時,按照“全程掛單整改制”要求,建立問題整改臺賬,提拎出131條具體整改措施,督促各責任單位對照區委整改方案和臺賬清單,逐條梳理、逐句細化,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更加具體的整改方案,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排好“時間表”和“路線圖”,將責任落實到人,倒排工期、掛圖作戰,一件一件整改,一個一個銷號,確保所有問題如期整改到位。
(四)強化建章立制,注重標本兼治。區委嚴格對照省委巡視整改要求,科學合理安排,整體協調推進,具備整改條件的立即整改,通過努力能夠解決的限期整改,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解決不了的積極創造條件、采取得力措施盡快解決,確保巡視反饋問題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在盯住具體問題、全力推動整改落實的同時,區委更注重標本兼治、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舉一反三,找出病灶,把解決具體問題與普遍性問題、顯性問題與隱性問題、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有機結合,整改以來共制定完善29項制度,把整改成效通過制度形式鞏固下來,不斷扎緊制度“籬笆”,構建鞏固整改成果長效機制,切實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二、堅持動真碰硬,切實把巡視整改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一)黨的領導方面
1.關于政治生態建設有待加強的整改情況
(1)針對“裕安區原書記陳新明、原區長鄭丹竹案件涉及人數多,涉案人員處理不到位”的問題。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主動與省、市紀委對接,4月10日涉及區管干部的問題線索已移交區紀委,目前正在處理。二是加強“一把手”監管,結合派駐和巡察監督,緊盯“關鍵少數”和重點領域,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三是開展警示教育,印發《裕安區“黨風廉政教育集中宣傳月”活動方案》,4月份在全區開展以“遵紀守法·廉潔履職”為主題的警示教育,以身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邊人,肅清惡劣影響,凈化政治生態。
(2)針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甚至違法現象較突出,征遷安置不及時,不依法行政造成政府敗訴多,違規挪用拆遷過渡費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一是加快回遷進度,積極向上爭取,對華邦新華城、五里橋2個小區回遷安置早作安排,已完成安置面積30.79萬平方米,安置戶數約2053戶。加快缺口安置房建設,專題請示市政府并爭取市住建等部門同意,擬續建春天佳苑二期等5個安置小區,住宅面積62.6萬平方米,目前正在履行掛網、設計審查等程序。加快剩余房源安置進度,市移交我區平安東苑剩余房源150間、1.9萬平方米,永安西擴剩余房源128間、0.96萬平方米。二是嚴格規范程序,在2018年市級征遷任務下達時,積極要求并配合市直有關部門,實現“四規劃一計劃”等司法要件齊全。針對前期敗訴案件,聘請法律顧問,加強與訴訟人的溝通交流,2017年安客總廠(三期)7戶征遷戶訴訟,已有6戶息訴罷訪。三是積極兌付過渡費,全面梳理所有項目預借、預支款,做到底數清、賬目明,確保回遷結算時及時扣除,目前已扣回預借款約1億元,同時積極與市業務部門協調,將7家被征遷企業借款3600萬元上報市評估專家論證會,爭取市城投盡快撥付。
2.關于省委專項整治及巡視反饋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3)針對“‘小金庫’清理不徹底,部分區直、鄉鎮和社區仍存在私設‘小金庫’現象”的問題。一是開展專項整治,認真組織自查自糾,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檢查,對私設“小金庫”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堅決嚴厲追責。通過開展自查、重點檢查及梳理歷次巡察、審計反饋問題,共發現問題線索6條,已查結3起、處理16人,剩余3起正進一步調查處理,目前共挽回經濟損失192.8萬元。二是完善財務制度,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建立健全防范私設“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4)針對“違規在企業兼職問題依然存在”的問題。一是嚴格按照中組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要求,重新梳理全區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行為,暫未發現新的違規兼職問題。二是對全區在企業、社會組織兼職(任職)的領導干部進行清理規范,已免去城投、文旅集團2名兼職領導干部的企業職務。三是結合區城投公司、文旅集團體制改革,對企業管理人員任用進一步規范。四是舉一反三、自查整改,及時免去在區融資擔保中心兼職的1名領導干部的企業職務。
(5)針對“干部超職數清理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全面整改消化,根據中組部、中央編辦、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嚴禁超職數配備干部的通知》規定,確保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現有超職數配備干部整改消化工作,目前區教育局、區體育局黨政分設問題已整改到位。二是嚴格規范管理,按照中組部、中央編辦《關于進一步規范領導職數管理的意見》,區委組織部會同區編辦和區人社局全面核定全區現有領導職數,防止出現新的超職數配備情況。
(6)針對“濫發津補貼問題邊整邊犯”的問題。一是對巡視反饋有關問題進行實地核查,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目前已對濫發津補貼清理不到位的一個區直單位進行查處,誡勉談話處理1人;對某中學至今未整改問題進行查處,立案審查1人。二是嚴肅財經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市關于規范津補貼發放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我區津補貼管理制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紀律的通知》,切實加強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三是舉一反三,自查自糾,督促全區94家單位開展自查,并對35家單位開展重點檢查,目前已發現55家單位存在濫發津補貼問題,現已全部進行整改,共追繳違規發放金額353.07萬元,并將5個典型問題移交區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
3.關于落實國家扶貧政策有偏差的整改情況
(7)針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有的資金長期閑置無效益,有的套取挪用扶貧資金,有的項目未實施也發補貼”的問題。一是嚴肅追責問責,成立檢查組對反饋問題逐一核查、限期整改,已責令虛報套取危改資金的一個鄉鎮限期退回區財政專戶,同時區紀委責令該鎮黨委作出書面檢查,處理4個村7名村干部;追繳某鄉石湖村違紀款40萬元,處理鄉村干部3人。二是加大督查力度,按照《裕安區財政扶貧資金監督檢查暫行辦法》《關于統籌整合涉農扶貧項目資金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的通知》等規定,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推動工程類項目審計監督全覆蓋。三是完善工作機制,出臺《裕安區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扶貧資金使用范圍,明確資金安排實施、使用時限。2018年70%專項資金、整合資金年初一次性下達,實現了計劃早安排。
(8)針對“扶貧工程實施不規范,有的工程不招標直接指定承包人,有的無依據增加工程款,有的違規現金支付工程款”的問題。一是嚴肅追責問責,針對7個項目共計211.9萬元以“議標會”形式直接發包問題,區監委已立案調查1人;針對8個項目大額提現159萬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問題,已補充完善領款人確認手續,區紀委立案審查1人。二是全面執行信息公開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三是嚴格招投標程序,認真執行《裕安區鄉村小型建設工程及服務項目招標管理辦法(試行)》和有關招投標法律法規。四是加強制度建設,出臺《關于限額以下小微型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實行業主負責制的通知》《裕安區扶貧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強扶貧工程項目管理。
4.關于黨管意識形態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況
(9)針對“落實領導責任制不到位,區委中心組學習、常委會召開,沒有專題研究部署、定期聽取匯報、督查和通報意識形態工作”的問題。一是加強研究部署,區委于2月27日、3月31日、4月13日召開3次區委常委會議,3月1日、3月16日、4月11日分別召開全區意識形態及宗教工作會議、區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區委意識形態整改工作領導組會議,研究部署整改任務。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2018年全區干部主體班培訓計劃,目前已舉辦全區宣傳干部培訓班,加大對基層干部的業務指導力度。三是健全工作機制,先后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三級網絡兩級責任的實施意見》。四是建立領導聯系制度,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區領導和區直單位聯系點制度內容,作為區領導督查指導聯系點重點工作之一;建立區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聯席會議制度,落實定期研判、重要情況通報、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五是層層壓實責任,區委與73個黨委(黨組)簽訂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書,區政府與23個鄉鎮街、開發區簽訂宗教工作責任書。六是強化督促檢查,2月初已完成2017年度全區意識形態工作督查并進行通報,3月下旬對各黨委(黨組)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督查,區四個班子負責同志分別對聯系點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了一次全面督查。七是嚴格追責問責,整改以來,已處理信教黨員2人,問責24人。
(二)黨的建設方面
5.關于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10)針對“黨建工作謀劃部署缺失,有的黨組基本不研究黨建、不決策重大事項”的問題。一是堅持定期議事,認真落實《關于充分發揮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職能作用的意見》《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議事規則》三個文件精神,明確區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部署全區黨建工作原則每季度不少于1次,遇重大事項隨時召開。區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已于3月16日召開會議,部署安排年度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區四個班子黨員領導干部聯系區直單位黨組織黨建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抓機關黨建的措施,壓實各級工作責任。三是認真落實報告請示制度,督促鄉鎮街、開發區黨(工)委和區直各部門黨組織及時向區委報告工作,截止3月底前,各地各單位黨組織已全部向區委報告了2017年度黨建工作完成情況和2018年黨建工作要點。四是強化督查考核,已完成鄉鎮街、開發區2017年度黨建目標責任制百分制考核,同時開展了全區黨建工作督查,從根本上杜絕有的黨組基本不研究黨建、不決策重大事項的現象。
(11)針對“黨建工作任務安排落實滯后”的問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新時代黨的建設的總要求,以及省委、市委部署安排,結合裕安實際,年初起草《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2018年工作要點》,3月16日通過區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通過,已行文印發全區各級黨組織。
(12)針對“基層黨建工作重視不夠,機關黨員發展不規范,學校黨建工作邊緣化,村級黨組織號召力不強,村干部違法違紀現象多發”的問題。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區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季度例會制度,調整區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和區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2個領導小組成員,3月28日召開基層黨建及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領導組會議,研定《裕安區2018年度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要點》;印發《區四個班子黨員領導干部聯系指導區直單位黨組織黨建工作》和《建立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系點制度》2個通知,實行對口幫助指導,制定《區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展黨員程序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著力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著手設立區委教育工委,全面加強中小學黨建工作。二是加強教育培訓,2017年已舉辦兩期全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培訓班,各鄉鎮街、開發區累計培訓村干部50余次;2018年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完成后,繼續舉辦全區村黨組織書記培訓班。三是強化監督考核,已完成鄉鎮街、開發區2017年度黨建目標責任制百分制考核,并開展了全區黨建工作督查;組織各鄉鎮完成對所轄村(居)班子和干部2017年度考核工作;同時區委組織部聯合區審計局、區財政局對全區村級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開展一次全面審計;印發《關于開展“黨組織向參會黨員違規發放補貼”問題專項檢查的通知》,組織專項檢查,堅決杜絕村級黨組織違規向參會黨員發放補貼的現象。四是規范黨員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違規發展黨員的6例問題,已全部取消黨員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五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認真開展換屆工作,配齊配強村(居)“兩委”班子。六是按標準逐年提高村干部報酬待遇,擬設定村干部廉政風險保證金。七是結合村級財務審計、扶貧工作督查及扶貧領域專項巡察等發現的問題,截至2018年3月底已組織處理村干部34人。
6.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認真的整改情況
(13)針對“民主生活會不嚴肅。有的專題民主生活會未召開,有的專題討論會議發言材料幾乎相同,有的剖析材料歷年內容雷同”的問題。一是強化制度約束,下發《關于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規范召開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對會前、會中、會后規定動作作出明確要求,進一步規范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在2月份、4月份召開的區級領導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和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中,區級各位黨員領導干部認真開展談心談話、廣泛征求意見建議、親自撰寫發言材料,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強化督促檢查,出臺《關于加強2017年度區管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指導與督導工作的通知》,區級黨員領導干部均對各自聯系的鄉科級領導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進行了督查指導,同時區委派出3個督導組,對區直單位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進行了全覆蓋式的督導,各級黨組織民生生活會質量和效果得到較大提升。
(14)針對“區級領導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落實不力”的問題。一是出臺制度規定,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和落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的通知》,對全區各級黨員領導干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作出明確要求。2018年以來,區級黨員領導干部均按要求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會;4月18日,區委書記、區委副書記和2位區委常委全程參加所在的區委辦黨支部巡視整改專題組織生活會。二是將區級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情況納入所在單位黨建工作檢查考核范圍,下一步將持續加強對區級黨員領導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情況的督促檢查。
(15)針對“區級領導參加‘三會一課’不經常,給所在支部黨員上黨課少”的問題。一是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落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的通知》,對區級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作出硬性規定和明確要求,督促全區黨員領導干部必須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和活動。二是將區級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情況納入所在單位黨建工作檢查考核范圍,開展2018年區直相關單位黨建工作半年查和年終檢查時,將重點查看區級領導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情況。2017年11月以來,區四個班子領導均認真參加了所在支部“三會一課”活動,累計參加所在支部活動82人次、上黨課4人次。
7.關于思想建設不夠深入的整改情況
(16)針對“部分單位中心組學習未開展,有的機關學習代替中心組學習”的問題。一是壓實工作責任,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指導意見》,明確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規范化建設、學習形式和督查考核機制等,并督促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建立健全中心組學習制度和保障措施,將責任明確到人。針對“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直到巡視組來之前才成立中心組”的問題,現均已成立理論學習中心組,并制定了學習制度和學習計劃,中心組學習已常態化開展;針對“以機關學習代替中心組學習”的問題,在1月份區委中心組學習會議和3月份區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上,區委負責同志就嚴禁以機關學習會、黨政聯席會、工作業務會等代替中心組學習會作出明確要求,目前全區各地各單位中心組學習制度已經全面規范、規范開展。二是開展業務培訓,2017年12月27日舉辦全區宣傳干部培訓班,就做好中心組學習工作進行業務輔導,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擬于2018年6月再次舉辦全區宣傳思想干部培訓班,邀請業務專家對各地各單位中心組學習負責同志和業務人員進行專題培訓。三是強化考核督促,把中心組學習情況納入黨建目標責任制和意識形態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考核范圍,堅持定期通報。2月份開展全區意識形態工作目標責任制專項督查,已對全區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并通報了督查情況,3月底再次進行了督查。
(17)針對“一些黨員干部的政治意識淡薄。巡視談話中,一些領導干部不敢、不愿或不能談出問題,當‘好好先生’”的問題。一是強化主題教育,結合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和即將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狠抓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著力推動廣大黨員提高黨性覺悟、增強“四個意識”。二是強化教育培訓,3月10日區委常委會議研究通過2018年度干部培訓計劃,全年安排16個主體班次,計劃培訓1655人次,重點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黨性教育。三是加強紅色教育,充分利用裕安紅色資源,積極傳承紅色基因,大力發揚老區精神,切實提高全區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和政治意識。
(18)針對“干部政策理論水平有待提高”的問題。一是加大干部培訓力度,已舉辦3期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題輪訓班,集中輪訓808名區管干部,做到鄉科級領導干部輪訓全覆蓋。二是組織理論測試,不定期開展全區科級干部政策理論知識測試,并公開通報成績。計劃下半年開展2018年度鄉科級領導干部政治理論水平任職資格考試。三是加強在線教育,進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在線學習的督查力度,定期通報學習進度。四是計劃編制領導干部理論知識應知應會口袋書,方便干部學習。五是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指導意見》,督促各單位黨委(黨組)進一步規范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切實提高各級黨員干部的理論水平和政治素養。
8.關于干部隊伍建設需要加強的整改情況
(19)針對“干部任職年齡違規‘一刀切’”的問題。一是立即停止干部任職年齡違規“一刀切”做法。二是加強領導干部隊伍分層管理,注重發揮“改非”干部作用,督促“改非”干部所在單位為他們適當安排工作,并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同時統籌為部分“改非”干部設定黨建指導員、扶貧工作隊員等合適崗位。三是積極參與市委組織部關于干部任職年齡“一刀切”問題的調研,全面摸底梳理,形成調研報告,為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四是印發《裕安區“實改非”干部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實改非”干部的日常管理。
(20)針對“干部存在混崗”的問題。一是立即清理規范,對全區區直單位混崗情況進行進一步調研摸底,責令從下屬事業單位借調人員混崗的單位限期清退;同時區編辦對有關單位內部混崗情況進行了機構設置規范,目前已整改混崗人員4名。二是科學核定編制,嚴格按照編制規定、崗位職能選拔任用干部,杜絕出現新的“混崗”現象。三是制定完善區直單位中層干部任用辦法。
(21)針對“干部交流輪崗不到位。有的班子副職、中層干部交流輪崗不夠,有的干部多年在同一個單位、同一個股室工作”的問題。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和《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暫行辦法》等文件要求。一是已對區發改委以工代賑辦公室(農經股)負責人作了交流輪崗。二是計劃上半年對應交流的干部進行輪崗交流。三是對區直單位中層任職情況進行排查梳理,責令任職時間較長干部的主管單位對其重新作出人事安排。2018年2月已對部分單位上報的7名中層干部進行了人事調整,年底前將對符合條件應交流輪崗人員做到全覆蓋。
(22)針對“干部任用把關不嚴。有的干部檔案中多份材料存在疑點,有的工人身份享受正科級待遇,有的違規延長受處分干部試用期并正式任職”的問題。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針對有的干部檔案中多份材料存在疑點等相關問題進行全面核查。在2018年3月份人事調整過程中,對相關干部的檔案信息作了嚴格細致的核查,堅決做到“凡提四必”,堅決防止“帶病提拔”
(23)針對“干部任用有關程序不規范。有的干部任免事項不按規定請示報告,有的違反省委組織部規定一次性研究干部數量過多”的問題。一是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操作規程,按照省、市組織部門有關要求,在人事安排動議后向上級組織部門上報干部調整預審方案,待批復后啟動干部考察程序;對需提請省委組織部審核的人事調整事項,嚴格按照程序提前上報,待批準同意后進行下一環節。二是進一步規范書記會醞釀干部事項工作。三是嚴格執行《關于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的實施辦法》,立行立改,近2次人事調整分別調整28人(提拔2人)、41人(提拔16人),均未突破規定人數。四是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事項報告、任前公示等制度。
9.關于作風建設不夠扎實的整改情況
(24)針對“文山會海有增無減。問卷調查顯示,‘未精簡會議文件和改進會風’居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第一位”的問題。嚴格落實區委辦、區政府辦《關于重申嚴格控制會議和精簡文件的通知》要求,相繼出臺《整治“文山會海”十條規定》《中共六安市裕安區委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深入推進作風建設實施細則》,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堅決杜絕形式主義,遏制文件會議泛濫現象。2018年1至3月,區委、區政府(含區委辦、區政府辦)發文117件,較去年同期減少53件、下降31.2%,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15場次,較去年同期減少5場次、下降25%。
(25)針對“享樂之風依然存在。有的村招待費過高,有的‘吃喝風’禁而不止,有的公款報銷旅游費用”的問題。一是嚴明紀律,要求各鄉鎮街、開發區重申財經紀律要求,進一步規范村級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等支出,嚴格實行村級“零招待”制度。出臺《裕安區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規范村級招待費、出差費等各項支出,從源頭上杜絕違紀行為。二是暢通問題線索發現渠道,堅持區鄉聯動,通過巡察、督查、審計等方式廣泛發現問題線索,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暢通群眾、社會、網絡監督渠道,形成監督合力。三是加大查處力度,認真開展“四風”專項整治,定期不定期組織明察暗訪,嚴查“酒桌辦公”、公款報銷旅游費用、濫發津補貼等問題,嚴格問責相關人員,同時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形成持續震懾。目前已對省委巡視發現的“有的村招待費過高、有的‘吃喝風’禁而不止、有的公款報銷旅游費用”等問題進行了查處,處理8人,其中追究領導責任2人。
(26)針對“文化節慶活動過多”的問題。一是嚴格執行政策。認真學習貫徹《安徽省節慶活動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從嚴控制以區委、區政府名義或由政府出資主辦、承辦、協辦的各類節慶活動,明確除了市要求承辦或協辦的開茶節(大別山山水文化旅游節)繼續保留外,區政府不再出資組織其他節慶活動。二是強化領導責任,成立區清理和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節慶活動進行評估管理、合規審查、集中申報、監督檢查等。三是開展全面清理,對全區2017年以來舉辦的各類節慶活動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四是嚴格規范程序,出臺《六安市裕安區節慶活動管理辦法》,對申辦文化節慶活動進行嚴格審核把關。
(27)針對“扶貧工作作風不實,有的貧困戶識別不準,有的產業扶貧信息失真,有的補貼對象錯誤”的問題。一是開展建檔立卡“回頭看”,結合3月份幫扶干部入戶走訪活動,組織鎮、村干部、駐村工作隊開展“回頭看”,識別符合建檔立卡貧困戶標準273戶、744人,貧困戶家庭漏人1058人,貧困戶家庭成員自然新增903人、自然減少2523人,以上人員正在履行識別或增減程序,待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開放后,由區扶貧辦統一錄入、變更。二是加強業務培訓,3月中旬舉辦了全區扶貧干部業務培訓會,培訓扶貧干部400余人。三是開展督查暗訪,制定《日常督查暗訪考核實施辦法》,全年暗訪不低于100個村。3月下旬已在全區10個鄉鎮抽取10個村進行暗訪,重點將產業到村到戶落實情況、貧困人口識別情況納入暗訪范圍。四是全面開展產業項目自查,通過區農委專項調查和鄉鎮自查,存在2017年度產業到戶項目資金打卡問題的共61戶,其中54戶為貧困戶戶主死亡,“一卡通”賬號未能及時變更,已督促有關鄉鎮進行變更;3戶2017年動態調整已清退,戶主已經死亡,已責成鄉鎮追回打卡資金1700元;2戶同村同名,誤將項目資金4000元打到同名非貧困戶卡上,目前已給予獨山鎮某村扶貧專干免職處理,固鎮鎮某村扶貧專干通報批評并作出書面檢查,同時追回打卡資金;2戶死亡信息錯誤為衛計部門統計有誤,現已更正。五是嚴格項目申報和驗收打卡程序,重申《裕安區產業扶貧資金到戶項目補貼管理辦法》要求,進一步做好過程監督與項目驗收,完善資金打卡發放程序。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10.關于黨委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28)針對“謀劃部署不夠。2013年以來,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從未開會研究部署工作”的問題。一是健全了組織領導,已調整充實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成員,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二是定期召開會議,每年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會議不少于2次,定期研究和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及時謀劃部署重點工作、解決重大問題。1月31日召開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的講話精神,研究部署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加強成員單位之間的聯系溝通,充分發揮成員單位職能作用。四是嚴格督查考核,將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年終考核內容,對履責不力的將及時約談調度,并嚴肅追責問責。
(29)針對“責任意識淡薄。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分解中,存在責任不夠明確;政府業務工作會上提及黨風廉政建設少;問卷調查反映‘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方面存在問題’居所測評項第一位”的問題。一是區委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同時要求區四個班子領導率先垂范,既抓好分管領域業務工作,又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分管部門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管,經常性開展提醒談話。二是完善制度建設,實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全程記實制度,認真執行定期向區委和區紀委監委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書記述責述廉和接受評議制度。三是抓好責任分解,制定《2018年六安市裕安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主要工作任務分解表》《裕安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全程記實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區委書記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區委、區政府班子成員“一崗雙責”也予以細化量化。四是強化責任考核,1月中下旬,區委常委帶隊對全區鄉鎮街、開發區和區直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考核,同時抓好考核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堅決實行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五是傳導工作壓力,制定《裕安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述責述廉和接受評議辦法(試行)》,安排青山鄉、新安鎮和區民政局主要負責同志在區紀委四屆三次全會上述責述廉,推動全區各級黨組織主責意識進一步加強。六是嚴格責任追究,嚴格執行《裕安區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
(30)針對“組織保障有差距。有的無領導,有的無人員,有的不專職,有的無案件”的問題。一是充實人員力量,按照“兩個提名考察辦法”要求,配備了開發區紀工委書記,并配齊了其他鄉鎮街缺配的紀(工)委書記;按照市編委關于縣區派駐機構改革批復意見,按照“6+2”模式推進派駐機構改革,目前已配備5個綜合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和法院、檢察院紀檢組長,并明確了工作職責和監督權限。二是加強監督管理,對落實“三轉”不到位的單位黨委、紀委作出及時處理,目前新安鎮紀委書記分管其他業務工作問題已整改到位,區國土局原紀檢組長已轉崗,現任紀檢組長不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四是開展集中培訓,舉辦了全區紀檢監察業務培訓班,加強派駐紀檢干部業務培訓,履職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執紀審查力量得到明顯加強。三是加大對開發區、街道和區直單位紀律審查工作通報調度,強化責任考核,推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4月20日區紀委主要負責同志對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副組長進行了約談,著力解決“有的無案件”的問題。
(31)針對“審計監督作用發揮不夠,有的應審未審,有的問題未整改,有的問題屢審屢犯,有的線索未移送,區委區政府對上述問題督促不夠”的問題。一是全面開展清查,認真梳理出應審未審的單位,分批審計,盤點消號,針對巡視反饋的31家未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單位,目前已對區農機局、區檔案局、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區人社局和區衛計委7個單位開展了審計,剩余24個單位確保在9月底前完成。二是組織開展督查,督促各單位認真對照整改方案,對2013年以來自身存在的支出內容不真實、票據使用不規范甚至白條支付以及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固定資產未實行政府采購等問題進行全面自查。針對有的問題未整改、有的問題屢審屢犯等問題,區審計局會同區紀委監委機關和區財政局等組成專項檢查組,3月15日至3月22日對有關重點單位進行了檢查,并對存在問題的28個單位發出了整改通知,目前12個單位已整改到位,剩余16家單位責令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三是及時移送問題線索,重新梳理2013年以來所有的審計問題,已將新發現的5個涉及政府投資項目的問題線索移交區紀委監委機關。四是加強制度建設,出臺《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完善審計整改工作機制的意見》,強化制度約束。五是嚴肅追責問責,針對線索移送不及時問題,區委主要負責同志已約談區審計部門2名責任人,責令2人和該部門黨組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32)針對“落實巡察工作主體責任不到位。人員配備少,聽取匯報不及時,對巡察整改督促不夠,有的問題未整改,有的問題邊改邊犯”的問題。一是加強巡察隊伍建設,落實巡察機構“一辦四組”人員配備,選優配強巡察機構干部隊伍,現已配備了區委巡察辦主任、副主任和4個巡察組組長、副組長,正通過選調等方式配備巡察工作人員,同時堅持專兼結合,完成34人的巡察人才庫組建。二是健全巡視工作機制,制定《中共裕安區委2018年巡察工作要點》《中共裕安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中共裕安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中共裕安區委巡察組工作規則》的系列工作機制,對聽取巡察匯報、反饋巡察情況規范流程等均作出具體規定,今后每輪巡察工作結束后,區委“五人小組”都將及時聽取匯報。三是嚴肅追責問責,開展巡察整改“回頭看”,重點對已被巡察過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盤點銷號,現已對巡察整改不力的一個區直單位問題線索作了查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將整改不徹底的一個區直單位問題線索移交市紀委,問責1人。四是堅持市區聯動,從3月起對27個貧困村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6月底前確保實現全區所有貧困村專項巡察全覆蓋。
11.關于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33)針對“日常監督不夠。有的線索移送不及時,反腐敗協調機制溝通不暢,有的同級監督缺失”的問題。一是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嚴格按照中辦、中紀委和省市有關要求,堅持執行反腐敗協調小組例會制度和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制度,3月28日、3月8日分別召開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會和辦公室會議,制定《裕安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制度》,明確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協作配合、跟蹤督辦、責任追究等機制,建立案件線索移送月報制度。巡視反饋以來,成員單位已累計移送問題線索52件。二是加強對相關單位開展案件、線索通報及移送工作的監督檢查,跟蹤了解相關制度規定落實情況,對未嚴格按時間節點通報移送和漏移漏報的,嚴格責任追究。三是強化同級監督,先后出臺《裕安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清單》和《關于進一步壓實紀委監督責任的通知》,強化紀委(紀檢組)對同級黨委(黨組)監督。四是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加強對民主集中制、黨內政治生活情況的監督檢查,發揮好派駐紀檢組的“探頭”作用,強化紀委(紀檢組)對同級黨委(黨組)監督。已對2017年度全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后進的3個鄉鎮和2個區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責令黨組(黨委)作出書面檢查,推動責任落實。
(34)針對“執紀審查不夠嚴格。有的應查未查,有的應處未處,有的處不到位;信訪舉報成案率較低;查辦案件較少”的問題。一是對巡視發現的“有的應查未查,有的應處未處,有的處不到位”等問題線索交紀檢監察機關進行處理,已問責5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送市紀委2人。二是提高信訪工作水平,嚴格信訪件集中登記和管理規定,不定期召開信訪案件線索分析會,出臺《裕安區2017—2019年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中共裕安區紀委監委信訪舉報件跟蹤管理實施意見》,信訪工作進一步規范,信訪舉報渠道進一步暢通,2018年1至3月共接受信訪舉報28件(次),處置問題線索196件,立案67件,處分65人。2017年立案數和紀律審查工作位列全市第二,2018年一季度立案數位列全市第一。三是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創新紀律審查工作方式,嚴格執行執紀審查監督規則和省市實施辦法。四是堅持一月一通報、一季一調度,加大對鄉鎮街、開發區紀(工)委和派駐紀檢組紀律審查工作的調度,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案區審”工作的實施意見》,堅持鄉案區審機制,提高鄉鎮紀委案件質量和成案率。
(35)針對“問責不夠。有的應問責未問責,有的通報曝光不全”的問題。一是嚴格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對2個違紀違法行為發生較多的單位,倒查倒追時任領導責任,誡勉談話2人。二是強化問責意識,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及時排查梳理應予問責情形,發現一起,問責一起,用問責倒逼責任落實。三是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案件,查處一起,通報曝光一起。2018年1至3月,共通報典型案例35起67人,其中省市區網站通報10起11人,全區2017年度重點工作考評通報會通報典型案例8起10人,印發文件通報6期17起46人,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7起9人(開除黨籍2起5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10起11人,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13起15人,作風建設通報3起30人,其他違反工作紀律通報2起2人,震懾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36)針對“公款代繳應由個人繳納的公積金,有的直接用財政資金繳存,有的挪用專項資金繳存,有的安排下屬公司繳存,有的退繳不到位,有的邊整邊犯”的問題。一是強化整改要求,區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責令有關單位及時將違規繳納公積金退繳到區非稅局整改專戶,調出人員由調出單位負責清收,退休人員主動退繳,死亡人員不再追繳,對未整改、整改不到位、虛假整改等單位移交區紀委監委機關,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負責人責任。目前省委巡視組移交的38家單位公款代繳問題(含區委巡察及巡視發現33家),已追回資金1270.16萬元。二是全面自查自糾,要求全區所有單位對公積金繳納情況進行自查。三是堅持舉一反三,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在省委巡視組移交的38家單位之外,又發現50家單位存在繳納不規范問題,目前已追回資金1043.17萬元。四是強化責任追究,對直接用財政資金繳存、挪用專項資金繳存、安排下屬公司繳存、退繳不到位、邊整邊犯等問題進行查處,黨紀處分6人,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2人移送市紀委處理。
12.關于工程建設領域問題突出的整改情況
(37)針對“有的應招標未招標”的問題。一是嚴格執行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涉及同一項目的附屬及相關工程均統一納入主體工程一并公開招標,不能同時招標的不得直接發包,必須另行組織招標。二是出臺《裕安區鄉村小型建設工程及服務項目招標管理辦法(試行)》,切實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監督和管理。三是正在對9個單體工程未招標問題作進一步調查核實。
(38)針對“有的化整為零邀請招標”的問題。一是制定《關于限額以下小微工程招投標工作實行業主負責制的通知》,明確邀請招標的限額標準、適用范圍和規范程序,堅決分項目規避公開招標。二是正在對一個學校室外配套工程采用簡易邀標問題作進一步調查核實。
(39)針對“有的低價中標高價結算”的問題。一是嚴格按照施工合同規定時序支付工程款。二是完善工程建設領域相關制度,制定《六安市裕安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強化工程項目的全程監管。三是對18個超合同價結算項目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已將其中可能存在問題的3個項目移交區紀委監委機關查處。
(40)針對“有的未經審計超付工程款”的問題。嚴格按照施工合同規定時序支付工程款,明確工程竣工結束后必須有驗收報告及結算審計報告等依據才能執行撥款程序。一是及時追繳超付工程款,對未經審計超付工程款的某學校附屬工程問題線索已移送區紀委監委機關,施工單位已于2016年8月退繳50萬,待審計決算價格出來后進行后續處理;查婆店小學教學樓工程已通過訴訟程序向施工單位追回多付工程款14萬元。二是嚴肅處理違紀違規問題,對某學校附屬工程中違規違紀問題進行查處,已處理5人,將項目監理移交建設部門依法依規處理。三是已將城區一小學超付工程款問題移交區紀委監委審查處理。
(41)針對“有的白條支付大額工程款”的問題。一是認真處置涉及工程領域的問題線索,針對某鄉街道美麗鄉村工程款白條支付問題,已責令該鄉三資中心整改到位,所有工程款已按要求入賬,現承建方以正式發票報賬支出。督促指導該鄉制定《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鄉美麗鄉村建設工程資金的使用管理。二是嚴肅追責問責,已處理2人,并已責成該鄉黨委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三是暢通舉報渠道,加大監督力度。
13.關于土地違規問題較多的整改情況
(42)針對“非法占用”的問題。一是分類處置,對反饋的非法占用問題進行排查梳理,非法占地27宗126.52公頃,現已立案并下發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25宗(結案19宗),另2宗已停工待完善手續。目前已完善土地手續5宗24.91公頃,已組卷上報省國土廳3宗68公頃,剩余19宗將在2018年底前處置到位。二是嚴格追責,按照法律法規和“既查事、又查人”“消除違法狀態”的要求,對10宗案件的涉案責任人給予了黨政紀處分;另有4宗案件已移交區紀委監委機關處理。
(43)針對“超期未用”的問題。一是對湯某競拍的地塊131.63畝,因其個人債務糾紛,2012年底被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查封,目前案件正在審理,待法院判決后立即依據判決盤活閑置地塊,動工建設。二是舉一反三,認真自查自糾,對另7宗共400.07畝超期未用土地進行處置,目前已整改到位1宗,面積3.48畝;剩余6宗正在整改,獨山鎮政府東側3個地塊和城南鎮學府西路與松林路交叉口西北側地塊待報市政府批準后,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注銷土地證書;督促江家店鎮六梅路南側地塊和城南鎮中興路北側地塊盡快開工建設。
(44)針對“土地出讓金直接列收列支”的問題。修訂完善裕安區土地出讓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明確今后土地出讓金收入全部繳入國庫,土地出讓金支出按照規定程序從國庫中撥付,并規范使用。
(45)針對“土地出讓金收繳不到位。截至目前,有16家企業1.95億元土地出讓金尚未收繳”的問題。一是下達限期繳款通知書或律師函,責令土地使用者在規定期限內繳清土地價款。二是在全額繳清土地出讓金之前,將土地使用權人列入黑名單,禁止其參與當地土地市場交易活動并通過法律途徑提起訴訟。目前我區正在全力追繳省委巡視組反饋的16家企業1.95億土地出讓金,現已清繳土地出讓金4451.89萬元,其中六安市百建置業有限公司2688萬元全部清繳到位。剩余15家企業已收回土地1宗(自然人高某競得地塊),手續正在辦理;3家企業等待法院判決執行后進行追繳,分別是城南邦發房產公司欠繳2800萬元、自然人湯某(安徽朗源置業有限公司)欠繳2020萬元、六安大別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欠繳1310萬元;7家企業正在催繳,分別是平橋鄉百建置業公司剩余1286萬元、安徽裕民油脂有限公司欠繳550萬元、自然人張某余欠561.1097萬元、安徽宏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六安市精華置業有限公司、六安市國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六安德泰置業有限公司共欠繳3260萬元,已發送催繳通知書,限期收繳。剩余的六安市德天置業有限公司、六安市華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六安市永輝置業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田某等4家欠繳3224萬元,因規劃、拆遷等原因,將盡快明確規劃調整、拆遷補償的完成時間,約定繳款時間。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已對區政府分管負責人、區國土局2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或誡勉談話。
(46)針對“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的問題。一是對我區2013年以來出讓金返還情況進行清理核查。對某鎮違規返還有關企業土地出讓金,現已責令該鎮政府依法收回所撥資金,并對直接責任人進行了查處。二是嚴格執行國土部、財政部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規定,修訂完善《裕安區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
三、拓展整改措施,不斷深化和鞏固巡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們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部署,嚴格按照省委巡視組要求,繼續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深入細致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深化拓展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不斷鞏固和擴大整改成果,確保整改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一)持續抓好后續整改。始終以求真務實的作風和鍥而不舍的精神,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勁頭不松、力度不減,對巡視整改工作緊抓不放,持續鞏固巡視整改成果。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項,適時組織“回頭看”,督促整改到位;對群眾不滿意的事項,進行再次整改,確保祛病除根;對尚需繼續解決的問題,督促克服困難、加快進度,堅決整改到位。
(二)著力構建長效機制。在抓好問題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體系建設,把制度建設作為一項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常抓不懈。通過建立科學有效的制度,進一步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風險防控,加大對權利運行制約監督的力度,切實扎緊制度的籠子,強化制度的執行力和約束力,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對仍需完善的制度,抓緊研究,堵塞漏洞,彌補缺失,使工作更加規范、科學、有序推進。
(三)深化整改成果運用。把做好巡視整改工作作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重要契機,切實把整改落實與破解我區工作中的難點和深層次矛盾、與推進我區改革發展結合起來,以逐步完善起來的制度機制保障和促進各項工作。充分運用整改成果,以整改促改革、助發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創新時代綠色振興美好裕安新局面注入強大精神動力、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64—3301697;郵政信箱:中共六安市裕安區委巡視整改工作辦公室;郵編:237000;電子郵箱:2833757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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