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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縣縣委關于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時間:2019-07-17 16:53    來源:安徽紀檢監察網     分類:巡視工作     編輯: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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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5日,省委第十巡視組對我縣開展了巡視。2019年2月21日,省委巡視組向我縣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

縣委牢牢把握政治巡視要求,堅決扛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有力的整改措施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全力抓好巡視整改工作。

一是堅持深化認識,精心組織安排抓整改。反饋會議結束后,縣委于2月22日第一時間召開縣委常委會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和省委李錦斌書記在“五人小組”會上的講話精神,研究部署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堅持將巡視整改作為全縣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巡視整改以來,縣委先后召開9次常委會、6次中心組理論學習會,傳達學習中央、省委關于巡視整改工作要求。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縣委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同時,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組建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整改辦公室,設立綜合組、宣傳組、督查組等3個工作組。結合專項整改工作,分別成立由縣委書記任組長,分管縣委常委、副縣長任副組長的4個專項小組,分領域分系統推進整改工作。縣委主要負責人先后3次帶隊赴省委巡視組、省委巡視辦作專題匯報,有力促進了整改工作。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責任落實抓整改。針對省委巡視反饋問題,堅持對標對表,逐條進行梳理分析,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時限清單,明確“時間表”“施工圖”,實行掛圖作戰、時間倒逼、銷號管理。縣委著力構筑“1+5”整改責任體系,即制定出臺《中共和縣縣委落實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和5個專項整改方案(紀委、巡察、選人用人、意識形態領域、脫貧攻堅),將整改任務事項落實到每位縣負責同志頭上,其中,縣委主要負責人擔負15個問題的整改任務,占問題總數的30%,目前已全部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同時,確定19家牽頭縣直單位,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等重點內容,要求各相關責任單位高標準、嚴要求抓好整改落實工作。針對巡視反饋指出的10個問題,縣委主要負責人先后3次對5名縣負責人、10名鎮(園區)和縣直單位負責人進行了約談,真正做到巡視整改見人見事。

三是堅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推進抓整改。3月11日上午,召開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和縣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動員會,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全面動員、全面部署。針對省委巡視指出的政治生態、酒風賭風、作風效能等方面問題,在全縣部署開展“作風建設整治提升年”和專題警示教育活動,截至目前,共開展違規使用公車明察暗訪9次;開展公款吃喝監督檢查5次;開展機關行政效能明察暗訪5次,對5人通報曝光。針對省委巡視指出的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在全縣開展濫發津貼補貼專項整治活動,截至5月底,已退還違規津補貼1475.65萬元。同時,深入開展“嚴規矩、強監督、轉作風”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行動、“以案為鑒、自省自警、筑牢防線”專題警示教育活動、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專項整治行動、土地出讓金收支情況清理專項行動、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投標專項整治活動等系列行動,以專項行動推動巡視整改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四是堅持統籌協調,強化督查調度抓整改。巡視整改以來,共召開18次縣委常委會和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會議、推進會和各專項小組工作調度會,加大巡視整改工作調度。健全完善一個整改問題、一名縣領導統籌、一個部門牽頭負責、一套時間任務計劃倒排、一抓到底的領導體系;建立巡視整改工作周報告制度、督查檢查制度,截至目前,已經下發工作提醒單25期,編印巡視整改簡報16期,開展專項督查5次。巡視整改以來,針對巡視反饋指出的脫貧攻堅、環保污染防治、安置房建設等問題,縣委主要負責人先后7次深入一線開展現場督查調度,有力地促進了整改工作落實落地。各位牽頭縣負責同志也嚴格按照“五個一”工作機制(即圍繞巡視整改開展1次專題部署、1次實地調研、1次調度推進、1次提醒談話、1次現場核查)的要求,加大分工分管巡視整改任務調度推進力度。在集中學習研討、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和談心談話的基礎上,4月2日,縣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省委巡視反饋問題,各位常委同志堅持把自己擺進去,主動認領、認真查擺、深刻剖析,堅決帶頭整改,進一步增強了抓好巡視整改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同時要求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縣政府黨組、縣政協黨組、縣紀委監委班子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針對巡視反饋的問題深入剖析反思,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五是堅持標本兼治,健全長效機制抓整改。縣委注重堅持標本兼治,不僅解決反饋的具體問題,而且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巡視整改以來,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中共和縣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縣政府黨組工作規則》《關于加強對全縣各級黨組織“一把手”監督的意見》《和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管理辦法(暫行)》《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內同級監督的實施辦法》《關于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的意見(試行)》《關于大力優化營商環境支持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和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付費管理暫行辦法》《和縣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等88項文件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按規矩辦事處事成事。

二、聚焦整改問題,確保巡視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縣委班子政治建設缺失,政治生態修復任重道遠

(1)針對“黨委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問題。

一是堅持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今年以來,共召開9次縣委常委會、7次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做表率,進一步提高政治素養和思想理論水平。二是強化縣委領導核心作用。4月17日,召開縣委常委會,傳達學習《黨委會的工作方法》和《習近平: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是全黨的共同政治責任》講話精神,全面加強縣委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建立縣委班子成員間科學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切實提高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自覺性,更好發揮縣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三是完善縣委常委會工作。嚴格執行《中共和縣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印發《2019年度縣委常委會工作要點》,明確縣委常委會加強對黨建、經濟社會發展、意識形態等重大事項的研究,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決定重大事項,促進縣委常委會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縣委常委會決定事項嚴格執行“末位表態”制度,今年以來,共召開縣委常委會議15次,議題123條,其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項71條,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安排足夠的時間進行討論,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在充分聽取常委和列席人員意見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見。四是規范黨組工作。對49個縣直單位2014年以來的黨組(黨委)會議記錄進行核查,有5個縣直單位黨組(黨委)部分年度存在長期不召開黨組(黨委)會議現象,6個縣直單位部分年度存在以黨政聯席會或局長(主任)辦公會代替黨組(黨委)會議現象,責令相關黨組(黨委)向縣委作出檢查,并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在和州先鋒在線微信公眾號對《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進行解讀,組織全縣各單位深入學習貫徹。嚴格遵照《條例》規定,結合本次機構改革,規范全縣各單位黨組機構設置,新設立黨組4個,調整設立16個,確保應設盡設,指導各單位進一步完善黨組中心組學習、“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組織生活等制度,并對黨組議事決策作出明確規定。五是責成縣政府黨組向縣委作出檢查。縣政府黨組已對巡視中發現的黨組會議記錄丟失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查實了丟失的會議記錄及相關管理人員,對時任縣政府辦分管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出臺《縣政府黨組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黨組會議研究事項和學習內容。今年以來,共召開縣政府黨組會議7次,議題67條,其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項48條,占71.6%,會議全部按規范流程進行,會議記錄全部保存完整。六是責成縣委組織部向縣委作出檢查。研究制定《關于印發<中共和縣縣委組織部部務會制度><中共和縣縣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制度>的通知》,重新界定和調整部務會、部長辦公會議事規則、內容和要求,徹底改變長期以來以部長辦公會代替部務會議事決策的情況。

(2)針對“政治生態受到污染”問題。

一是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內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態的重要論述以及《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不斷增強黨員干部特別是縣委常委這個“關鍵少數”修復和重構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印發《政治生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明確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并將政治生態狀況納入巡察監督和派駐監督的重要內容。二是縣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針對劉殊劉斌違紀違法案件,縣委、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在會上作出深刻自我批評。認真做好全縣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督導工作,縣委組織部聯合縣紀委監委派出13個督導組,實現全縣各單位督導工作全覆蓋。三是以劉殊、劉斌案件為反面教材,于3月1日召開 “以案為鑒、汲取教訓,重構和縣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專題警示教育會,受教育人數近200人;3月8日、15日,先后召開縣委常委會、縣政府黨組會,通報省紀委監委關于給予劉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決定,各位常委、副縣長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作表態發言,堅決擁護省委和省紀委決定。四是對全縣黨政機關門戶網站中劉殊、劉斌等人員的活動信息進行清除,徹底肅清遺毒遺痕遺風。五是聚焦“圈子文化”“酒局牌局”“違規使用公車”“賭風盛行”等十個方面突出問題,在全縣部署開展“作風建設整治提升年”活動。巡視整改以來,共開展違規使用公車明察暗訪9次;開展公款吃喝監督檢查5次;開展機關行政效能明察暗訪5次,對5人通報曝光。六是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制度,進一步強化各級黨委(黨組)責任擔當、各級組織人事干部紀律意識。加強干部日常考核和平時考察,特別是加大干部政治覺悟、政治素養、政治表現的識別認定力度,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七是部署開展黨政機關和黨政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回頭看”。對全縣69個單位2965名黨員干部進行全面摸排梳理,糾正處理6人。八是加大對頂風違紀的黨員干部的查處力度,對于所在單位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開展“一案雙查”,嚴肅追責問責。縣水利局黨組已向縣委作出深刻檢查。九是對省委巡視反饋指出的縣水務局局長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對縣江砂辦副主任和其他8人,共給予黨政紀處分3人、通報批評3人、批評教育3人,并在全縣公開通報曝光。對縣環保局原局長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司法機關。對現任環保局長提醒談話。

(3)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不規范,戰斗力不夠強”問題。

一是5月7日下午,縣委書記主持召開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會議認真學習貫徹《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進一步嚴格黨內政治生活要求。同時,組織全縣各級黨組織認真學習貫徹《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二是開展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專項整治行動,對黨內政治生活不規范、不認真、不嚴肅等問題進行“回頭看”,全縣查擺發現29個班子113名班子成員沒有將意識形態工作和“一崗雙責”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按照要求及時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共制定了143條整改措施,建立長效機制53個,出臺《關于民主生活會“十不準”規定》《關于提高基層黨支部組織生活質量的意見》,有效解決民主生活會召開質量不高的問題。三是開好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印發《關于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要求全縣各黨委(黨組)對照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扎實開好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縣委常委會率先示范,在認真學習研討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于4月2日召開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全縣各級黨委(黨組)和黨員領導干部進行了深入批評和自我批評。個人對照檢查材料存在抄襲、內容重復問題的13名縣四大班子成員,都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深刻檢查。縣委組織部聯合縣紀委監委派出13個指導組,強化對各黨委(黨組)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的指導,確保開出高質量、好效果。四是肅清劉殊等遺毒遺痕遺風,以劉殊、劉斌案件為反面教材,于3月1日召開 “以案為鑒、汲取教訓,重構和縣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專題警示教育會,受教育人數近200人;在3月8日、15日召開的縣委常委會、縣政府黨組會上通報省紀委監委關于給予劉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決定,各位常委、副縣長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作表態發言,堅決擁護省委和省紀委決定。聚焦“圈子文化”“酒局牌局”“違規使用公車”“賭風盛行”等十個方面突出問題,在全縣部署開展“作風建設整治提升年”活動。巡視整改以來,共開展違規使用公車明察暗訪9次;開展公款吃喝監督檢查5次;開展機關行政效能明察暗訪5次,對5人通報曝光。五是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內同級監督的實施辦法(試行)》《關于加強縣紀委監委對縣委常委會及其成員同級監督實施辦法(試行)》《關于加強對全縣各級黨組織“一把手”監督工作意見(試行)》,進一步加強同級監督。

2.縣委貫徹新發展理念不夠堅強有力

(4)針對“目標規劃缺乏‘釘釘子’精神”問題。

一是加強新發展理念學習,2019年第11次縣委常委會專題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省委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美麗長江(安徽)經濟帶等新發展理念,并貫徹落實到實際工作中。二是完成“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全縣主要經濟指標實現預期目標,堅定“十三五”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同時,在下一步目標規劃中,我縣將嚴格和中央、省、市委保持一致,堅持“進十爭百”目標不動搖,堅決不再提出花樣繁多的規劃目標,堅持五大發展行動計劃等新發展理念,奮力開創新時代和縣現代化建設新局面。三是在目標方向明確的基礎上,著重抓好工作支撐,完成編制《馬鞍山市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和縣)經濟帶發展規劃》,啟動編制《和縣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和縣融入南京江北新區協同發展規劃》等規劃,做到各類規劃目標任務相銜接,實現一張藍圖繪到底。

(5)針對“推進‘多引擎’發展不到位”問題。

一是啟動實施縣經開區“一區多園”改革工作,目前已制定“一區多園”實施方案和管理試行辦法2個草案和領導組相關文件。2018年縣經開區、化工基地、臺創園三大園區實現規上工業總產值180.1億元,平均增幅超過17%,占全縣規上工業總產值的65.2%。二是堅持創新驅動發展,2018年我縣高新技術企業共37家,占規上企業總數28.4%,較2017年數量增加6家,占比增長6.1個百分點;今年一季度全縣新簽約億元以上工業項目14個,其中10個屬于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占比達71%。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力度,確保每年新增高新技術企業不少于5家,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增幅不少于15%。三是嚴格按照《馬鞍山市縣區、開發園區畝均效益評價實施辦法(試行)》,對各園區實行畝均效益評價,切實做到“以畝產論英雄”。積極推進低效工業用地退出機制,嚴控低效用地,促進工業用地“騰籠換鳥”。縣經開區啟動佳通鋼管100畝閑置土地處置工作;化工基地華星化工項目的425.39畝后備發展用地,目前已收回并供給神劍、晟捷、晟然等3家企業新上項目。四是縣經開區為企業提供全程代辦服務,配合政務服務中心開展一站式服務。五是化工基地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理念,嚴守“1515”三道生態防線,建立了最嚴格的安全監管制度和環境評估機制。加大對閑置土地處置力度,2016年以來盤活存量土地560畝;抬高入園項目門檻,新簽約方信環保材料項目,約定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200萬元,畝均稅收不低于20萬元。六是臺創園積極主動對臺招商,加大涉臺相關項目、科技、人才招引,力爭每年引進1個臺資項目。同時,著力打響綠色食品產業基地和國家科技園區農業品牌特色,擴大食品產業招商力度,2019年以來已簽約海大飼料、大和調理蔬菜等4個項目,總投資5.2億元,已開工項目2個,計劃開工項目8個。七是加快推進江北烏江新區與烏江鎮“鎮區合一”,明確以烏江鎮黨委政府統籌領導烏江區域的建設發展,理順了機制體制問題;圍繞《烏江鎮總體規劃(2013-2030)》,制定新區總體發展方案,明確戰略定位和產業規劃。縣委、縣政府將繼續加大對烏江區域的支持力度,促進毗鄰地區快速發展,全力打造全縣新的經濟增長極。

(6)針對“縣域經濟發展成效不顯著”問題。

一是堅持以“五大發展行動計劃”為引領,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2019年一季度全縣GDP增長10.5%,增速居于全市第4位,三產比重為9.0:60.5:30.5,一、二、三產增幅分別達到3.3%、15.8%、3.5%。二是實行經濟運行月調度機制,每月定期召開工業經濟運行分析會議,解決工業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召開一季度全縣經濟形勢分析會,科學分析和總結經濟運行情況,強化主要指標調度,促進工業經濟提速增效。一季度全縣新增規上工業企業4家,實現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10.6%,高于全市1.9個百分點;132家規上企業中,95家企業實現產值增長,增長面達72%;認真貫徹中央降稅減費政策,減輕企業經營負擔,全縣應交稅收3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達到4家。三是持續推進現代化工和綠色食品兩個市級戰新基地建設,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一季度全縣戰新產業產值增長18.8%,占規上工業總產值比重19.6%。四是大力開展蔬菜新品種引進試驗示范,目前已成功引進新品種15項,試驗示范面積達到1300畝,輻射帶動10萬畝;加大蔬菜品牌培育和認證力度,全縣蔬菜無公害產品認證達31個,綠色產品認證達93個,地理標志產品2個,位居全省第一;出臺蔬菜大棚及特色種業保險方案,切實增強蔬菜生產抗風險能力;加強融資服務,今年全縣農業企業通過“勸耕貸”已融資約6400萬元,其中蔬菜生產企業融資達3934萬元,切實解決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五是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大力優化營商環境支持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深入開展“四送一服”活動,大力優化營商環境,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全縣27名處級干部、66個縣直單位和部門結對幫扶124家企業,一季度共梳理匯總問題69個,幫助解決問題45個。六是針對2014年以來招商引資項目中停產、停建的35個項目,通過處置閑置資產、變更投資項目內容、引進投資合作伙伴等方式,已盤活23個項目,神劍新材料等5個項目已恢復建設,金鑫鑄造項目已放棄在和投資,萬臣服飾等6個項目已納入縣閑置資產招商引資手冊,持續加以推進。七是嚴格執行《和縣招商引資項目審核會議事規則》,強化招商引資項目審核,提高招商引資項目質量。對全縣所有招商引資項目一律提請招商引資項目審核會研究,強化項目審核會成員單位職責,會前由縣發改、環保、經信、財政等部門從嚴把關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突出畝均稅收貢獻,并出具書面意見。今年以來已召開招商引資項目審核會議3次,共審核通過招商引資項目30個,對和縣新型建筑材料生產基地項目等6個項目因產業政策、環保和畝均稅收等問題予以否決。

(7)針對“對重點項目把控力不強”問題。

一是印發《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對華夏幸福投資合作項目審計監督辦法(暫行)》等5個文件,經過專家論證和合法性審查,進一步規范項目合作行為。二是優化運行機制,新城管委會納入江北烏江新區統一管理,對接協調合作區域建設發展工作。三是出臺《和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規劃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暫行)》,聚焦重點區域,縮減合作區域,明確近5年先期開發40平方公里的四至范圍。四是出臺《華夏幸福產業招商項目準入和績效考核辦法(暫行)》,根據年度開發計劃實行產業合作年度績效考核,推動華夏幸福加快產業招商。五是出臺《和縣人民政府與華夏幸福規范合作共建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暫行)》,規范項目管理,所有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全部納入政府招投標管理平臺公開招標。六是落實土地出讓管理相關規定,按出讓條件和出讓合同約定,監管明發集團開發建設行為。七是對縣內2014年以來各種名義返還土地出讓金的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并按相關規定予以清繳。

3.“三大攻堅戰”推進不夠有力,落實存在偏差

(8)針對政府性債務壓力大問題。

一是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細化管理措施,防范政府債務風險。二是制定《和縣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和縣政府隱形債務風險化解方案》《和縣政府隱性債務問責暫行辦法》,加大對違規融資舉債查處力度,杜絕新增債務發生。三是按《和縣政府隱形債務風險化解方案》要求,已將逐年化解債務列入預算,按期化解。加強縣隱形債務管理,嚴防新增債務發生。四是制定《和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付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績效考核,按結果付費。馬鞍山幼師新校區等4個項目均制定項目運營維護情況考核辦法。五是制定《和縣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專項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每年設立專項引導資金5000萬元,同時積極爭取上級專項補助資金,現已爭取上級專項資金2269萬元。開發區污水處理項目按PPP項目模式建設。六是開展鎮、村、園區債務清查工作。各鎮、園區已開展債務清查工作并制定債務化解方案,歷陽鎮、烏江鎮、香泉鎮等單位已清退部分資金。出臺《和縣村級財務管理辦法》,對全縣村級債務開展清查并要求各鎮制定化解方案。七是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縣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的通知》,嚴格擔保貸款條件,依法追償;調整資產抵押率,對企業土地房產的抵押率由原來80%-90%降至60%-80%;新增企業不再受理機械設備抵押,續保企業涉及機械設備逐步化解。出臺《關于印發和縣“稅源貸”擔保實施細則的通知》,將單戶企業“稅源貸”擔保貸款額度由500萬元調增至1000萬元,含關聯企業不超過1500萬元;將貸款依據由企業上年納稅額調整為三年納稅平均數。八是成立以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的不良擔保貸款清收工作領導小組,加大對不良擔保貸款清收力度。所有代償法院均已審理結束,進入強制執行階段。今年以來已追償109.5萬元。九是全面清退違規集資款。各鎮已進行全面清理自查,并清退部分資金。城投公司、烏江鎮、歷陽鎮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還款計劃。

(9)針對“脫貧攻堅政治站位有待提高”問題。

一是強化學習。截至目前,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講話精神共20次。傳達學習省委李錦斌書記在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安徽省反饋意見整改動員會和全省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暨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行動動員會上的講話精神。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講話納入縣委黨校2019年科干班教學計劃。二是建立脫貧攻堅“周例會、月通報、月調度”工作推進機制,1—5月份共召開調度會議和工作例會16次,印發脫貧攻堅工作督查通報6期。三是強化國辦系統信息數據管理。強化縣、鎮、村三級信息員隊伍建設,確保專人負責、專人管理、專人維護。3月28日,縣、鎮、村三級信息管理員參加全市國辦系統數據質量培訓。在全縣開展國辦系統數據質量提升月活動,印發《和縣國辦系統數據質量提升月活動方案》。開展常態化篩查、核實、修正,并建立臺賬。省扶貧辦2018年第四季度數據質量通報排名,位列全省第9,省扶貧辦2019年第一季度數據質量通報排名,位列全省第1名。四是對未結對幫扶的22名縣處級領導干部,全部安排結對幫扶貧困戶,全縣42名縣處級領導干部共結對幫扶91戶貧困戶。對全縣教師結對幫扶情況進行梳理,從全縣15個單位抽調了111名干部,替換了110名有授課任務的教師,并將扶貧手冊、國辦系統幫扶人信息變更到位。五是提升工作效率。加強與省扶貧辦對接,多次赴省辦學習動態管理、項目資金管理、國辦系統維護等業務,精準把握扶貧政策,加強檔案資料管理。縣扶貧辦對原規章制度進行部分調整,印發《關于調整縣扶貧辦各項規章制度的通知》,全面完善例會、學習、考勤等規章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全體工作人員管理,嚴明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八大工程”單位將臺賬資料集中到扶貧辦管理。六是強化隊伍建設。機構改革后,新成立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為縣政府組成部門,核定行政編7名,并下設縣扶貧開發服務中心。各鎮扶貧工作站按照不少于5名的標準充實工作力量。全縣84個有扶貧開發任務的村(社區)配備駐村工作隊成員200名。全縣2833名幫扶干部結對幫扶7657戶貧困戶。七是已責成縣扶貧辦向縣委、縣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對縣扶貧辦履職不力問題交由縣紀委調查處理。

(10)針對“落實政策有偏差”問題。

一是全面執行省政府出臺的健康脫貧“三保障一兜底一補充”政策,即“351”綜合醫保、“180”補充醫保政策。啟動新農合結算系統整改工作,已對縣貧困人口綜合醫保補償政策結算程序進行升級,4月1日正式實施。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貧困人口醫療行為的通知》,對健康脫貧綜合醫保政策執行中出現的一些問題進行規范和強化,確保各項整改政策順利實施。二是加強宣傳,通過幫扶干部、鄉村醫生和村干部“三條線”,印發《致貧困戶一封信》約10000份,及時向群眾宣傳調整后的健康脫貧政策。三是對有房有車疑似識別不準的16戶進行調查核實,根據2017年8月6日《安徽省扶貧辦關于進一步做好貧困人口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數據比對后不能搞‘一刀切’,要將結果反饋到基層和農戶,經過入戶核查核實后,再按貧困人口的識別程序進行識別”的精神,通過綜合研判,有1戶識別不精準,進行了清退,并對西埠鎮1名村干部立案審查。四是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開展信息比對,涉及商品房、車輛、個體工商戶、財政供養等信息264戶,并將比對結果及時反饋鎮村核實,經核實,未發現識別不準現象。五是嚴格動態調整,對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識別情況、是否整戶識別、識別退出程序再核查。嚴格按照省扶貧辦基礎工作的規定,每季度實行常態化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應納盡納、應退盡退”。動態調整后,新增43人,減少72戶240人,凈減少197人。

(11)針對“生態環境保護亟待加強”問題。

一是2019年以來,縣委常委會聽取環保工作匯報2次,研究部署環保工作。二是認真落實環保“雙隨機”檢查制度,對重點污染源企業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對轄區內企業實施監管。巡視整改以來,全縣共計責令整改41家企業,查封扣押9家企業,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0件,共計罰款107萬元,移送公安機關環境違法案件1起、拘留1人,移送涉嫌污染環境罪案件1起,水、大氣等環境問題易發多發現象被有效遏制。三是印發《關于開展全縣“散亂污”企業“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治”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經排查發現1家“散亂污”企業,立即實施關停取締。四是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我縣長江水域范圍內的涉砂船舶集中停靠,專人看管,嚴防“非法移動”。夜間加大重點及敏感水域的巡查力度,嚴厲打擊涉砂案件。巡視以來,共計出艇巡查156次570小時,出動執法車輛17車次,出動執法人員717人次,累計查獲采運砂船舶5次,其中非法移動案4起,非法采砂案1起。五是建立鎮、村兩級網格化管理制度,落實片區包片責任人。實行礦山巡查報告制度,堅持每日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和上報違法行為。2019年至今,我縣未發生一起礦山盜采事件。六是重點污染源企業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并與環保部門聯網;開展全縣排污單位核查、篩選,對符合篩選條件的重點排污企業實施“三個全覆蓋”管理,做到環保智能化管理;在省化工基地內企業安裝雨排口在線監控設施并連接至園區控制平臺,對園區雨排口實時監控。七是針對掛牌督辦問題,我縣按照省環保廳要求積極整改,2016年12月26日,省環保廳對我縣掛牌督辦環境問題予以解除。摘牌后,針對后督察發現的原掛牌督辦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均立案查處。對得勝河流域區域環評限批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全面開展截污工作,積極推進得勝河水污染防治項目,取得明顯治理成效,省環保廳于2018年8月28日同意解除對德勝河流域區域環評限批。后期,持續加強得勝河水質監測監察力度,建立聯動機制,2019年3月水質達到Ⅱ類標準。

(12)針對“污染防治落實不到位”問題。

一是2017年中央、省環保督察期間共接到轉辦信訪件57件,在整改期限內向市整改辦上報了整改銷號材料及預驗收意見表。2017年12月26日,市整改辦來文指出歷陽鎮元真巷護城河段點位整治未能達到銷號要求,我縣立即開展該護城河段黑臭水體整治并于2018年4月向市整改辦上報了整改銷號材料。2018年省環保督察期間,我縣共接到轉辦信訪件59件,已于2018年12月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加大水源地保護,和縣、含山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編制完成,并報市局備案,2019年1月30日召開評審會,并出具審查意見表;設立一、二級保護區標志牌、取水口標志牌和交通警示牌,設置圍欄護網1.2千米;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在一級保護區內,完成82畝農作物清理、1個35戶的自然村搬遷、8家砂站和1家畜禽養殖場的關閉和拆除工作;在二級保護區內,完成8家砂站、1家碼頭、1家修船廠、1家畜禽養殖場、9家養鴨大棚的關閉和拆除工作。對上述土地進行復綠,綠化面積達220畝;同時對保護區域范圍內約120畝農田全部復綠。三是完成歷陽鎮針魚村生活面源污染整治,2018年年底建成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出水口檢測水質達到設計標準。四是堅持邊巡邊改、立行立改,對省委巡視指出15家“散亂污”企業于2018年12月底完成關停取締。印發《關于開展全縣“散亂污”企業“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治”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經排查發現1家“散亂污”企業,立即實施關停取締。五是印發《和縣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實施方案》,截至目前,298家未按規定拆除的畜禽養殖場(戶)已拆除完畢,29家未完成糞污配套設施建設的養殖場(含未開工的14家)已拆除完畢。六是加大礦山生態修復,由政府治理的礦山有9家,其中7家已簽訂礦山治理施工協議,2家已進場施工;自行治理的2家礦山,1家已完成65%的治理任務。5家生產礦山均制定年度環境治理方案,嚴格落實邊開采邊治理。七是污水廠提標升級工程已進入招標階段;第二污水處理廠項目已完成項目選址等前期工作;新建道路和住宅小區均實現雨污分流,城區現有道路已改造11條共30.9公里。八是4月11日,召開縣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長江和縣段生態環境“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動員會暨縣級總河長總林長會議,研究部署全縣生態環境保護、河長制、林長制工作。印制2019年新巡河記錄本和300本河長會議記錄本;巡視整改以來,共召開河(湖)長制調度會議2次,縣、鎮兩級河(湖)長巡河累計共685次;縣河長辦下達提示單12個,問題清單9個,抽查縣、鎮級河(湖)長工作開展情況5次。2019年以來,縣級6位林長均開展巡查2次以上,鎮級34位林長均巡查4次以上。縣級林長在巡查中發現問題1次,已落實整改。九是縣委主要負責人對2名縣級河(湖)長、1名縣級林長,以及3名鎮級河長所在地香泉鎮負責人進行約談。5名縣級河(湖)長和4名縣級林長均在民主生活會上做了深刻對照檢查和自我批評。將3名鎮級河長的違紀情況移交縣紀委調查處理。

4.民生問題解決不夠有力

(13)針對“征遷安置進展緩慢”問題。

一是于2019年3月1日召開了全縣征遷拆遷動員大會,對2019年的征遷拆遷及安置房建設工作做了明確的安排部署。二是成立縣安置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加強對安置房建設的統籌調度。三是全力加快烏江鎮698套安置房建設,其中154套已建成,剩余安置房正在加緊施工和完善配套工程。四是和城規劃區分四個批次建設安置房5340套。其中,第一批次高巷二期、民生三期、老人民醫院3個安置點721套安置房已全部開工;剩余安置房建設正在進行前期準備工作。五是和諧陽光城、天都1-4期等10個安置點安置房經梳理統計,共空置482套,目前已分配41套,64套轉為公租房,還有101套安置房正在分配中。六是建立健全回遷安置房建設協調決策機制,統籌協調全縣安置房建設工作。

(14)針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有缺陷”問題。

一是加大已死亡人員養老金發放追繳力度,截至目前已追繳597.82萬元,完成95.56%。二是我縣2018年對于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貧困人口已全面納入保障范圍,3248名貧困人口已全部參保,并享受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100元/人/年。三是33名60周歲以上貧困人口中,21人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另12名未享受待遇人員中,1人于2018年7月死亡;9人不屬于貧困戶;1人已在巢湖市領取養老金;1人戶籍不在我縣。四是為重度殘疾人代繳養老保險費用,994名重度殘疾人中,754人符合政府代繳條件,已代繳752人,2人正在辦理中。五是對不應享受重度殘疾人繳費補貼的予以追繳,108人不應享受重度殘疾人繳費補貼中,有97人不符合享受條件,已追繳92人,其余5人正在追繳中。六是修訂完善《和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實施辦法》(試行),促進資格認證工作規范開展,保障養老保險資金安全。加強人社、公安、扶貧、殘聯、民政等部門數據比對核查,保障貧困人口、重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應保盡保。七是對未及時終止已死亡人員養老金發放,已給予村干部黨紀處分14人,正在立案審查4人;縣紀委監委正在對縣人社局及各鎮失職失責情況開展調查、核實。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5.學習新思想不深刻,理論武裝不夠扎實

(15)針對“縣委理論學習與實際結合不緊,手段單一”問題。

一是科學建立和完善學習制度。印發《中共和縣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19年度學習計劃》《2019年全縣科級以上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安排意見》《縣委各直屬黨(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2019年度旁聽計劃》等相關文件。2019年度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確定16個學習主題,涵蓋黨的政治建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意識形態、扶貧等方面內容。3月22日印發通知,對全縣科級以上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近期重點學習內容進行了明確和要求。5月29至30日,組織開展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修班暨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擴大)會,邀請省委黨校副校長作專題報告。二是全面抓好理論武裝工作,充分發揮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龍頭帶動作用。2018年12月份至今,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共舉辦9次,開展集中專題學習研討5次,專家輔導報告2次。給每位中心組成員配備《習近平在正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一、二卷)等系列讀本。大力推動“學習強國”平臺使用,縣委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帶頭學。印發《和縣學習強國學習平臺推廣使用實施辦法(試行)》,開展全縣學習情況通報6期。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開展主題報告會2次,受眾近千人。三是切實抓好理論學習成效,不定期開展抽查測試活動,4月份下發開展《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二卷知識測試的通知。認真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旁聽制度,印發《縣委各直屬黨(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2019年度旁聽計劃》,4月11日,縣委主要負責人帶隊赴功橋鎮旁聽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四是縣委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分別就省委巡視發現的問題約談了功橋鎮、烏江鎮黨委主要負責人,縣委責成功橋鎮黨委作出深刻檢查。

6.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16)針對“縣委和部分單位黨委(黨組)對意識形態工作專題研究偏少”問題。

一是嚴格貫徹執行《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全縣各級黨委(黨組)定期召開意識形態工作會議分析研判意識形態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截至目前,縣委常委會專題學習研究意識形態方面內容2次,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次專題學習意識形態方面內容。4月11日,縣委主要負責人赴功橋鎮專題調研意識形態工作。全縣科級干部培訓班和村居干部培訓班已安排意識形態學習課程,4月18日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給縣委黨校學員作題為《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專題報告。二是及時調整縣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制定和完善《中共和縣縣委宣傳部關于進一步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操作規程》《意識形態工作報告、研判、處置、通報制度》《關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四有”標準的通知》等規章制度,3月份縣委對2018年全縣意識形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通報。三是規范化常態化開展各項工作。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黨委班子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報告重要內容。舉辦全縣意識形態工作專題培訓班暨全縣宣傳思想文化干部培訓班,近300余人參加培訓。組織全縣黨員領導干部認真學習意識形態應知應會知識,印發《關于在全縣干部中開展意識形態應知應會知識學習測試的通知》。對烏江鎮、香泉鎮所屬23個村(社區)黨組織開展意識形態專項檢查。四是縣委分管負責人對功橋鎮、發改委等17個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縣委責成功橋鎮黨委作出深刻檢查。

(17)針對職能部門履職不力問題。

一是縣委主要負責人對歷陽鎮、香泉鎮、西埠鎮、功橋鎮、善厚鎮黨委書記或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二是巡視整改以來,縣委先后5次召開常委會、中心組理論學習會、統一戰線領導小組會,傳達學習中央有關決策,部署巡視工作。

(18)針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未深入人心”問題。

一是深入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印發《和縣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十進十連”活動方案》,組織開展2019年度“學雷鋒活動月”志愿服務活動,大力宣傳各類好人、道德模范和勞動模范。今年以來,省級以上新聞媒體先后宣傳報道葉連平等重大典型事跡累計150余篇。做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在全縣未成年人中開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校園全覆蓋。二是加強基層文明創建工作。印發《文明創建長效管理月測評最新標準的通知》,開展文明創建常態長效月測評,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并通報,截至目前,到鄉鎮、農貿市場等場所開展創建指導10次。三是大力推進移風易俗活動。開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巾幗文明崗”評選活動,表彰了40戶家庭、8家單位,評選出好夫妻94對,好婆媳98對,好兒女61戶;印發《2019年第一季度和縣好人評選的通知》,出臺《關于在全縣黨員和公職人員中開展移風易俗承諾、報告制度的通知》,并簽訂移風易俗承諾書。制定鄉規民約340個,成立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禁賭禁毒會、紅白理事會933個。四是加大督查通報力度。開展移風易俗專項督查4次,印發全縣移風易俗試點工作的督查通報1期、文明創建長效管理測評情況通報3期、全域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簡報1期、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督查通報4期。五是嚴打“黃賭毒”違法行為。成立縣黃賭問題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黃賭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全縣黨員干部簽訂禁賭承諾書活動。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全縣黃賭警情共786起,同比下降26%;查辦黃賭案件125起,同比上升64.4%。3月28日,市中院二審高大勇團伙涉黑開設賭場案件;4月22日,縣法院審理王某開設賭場惡勢力犯罪案件。六是香泉鎮加大文明創建力度,建立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新增1輛清掃車,增加保潔力量50人次,針對鎮區衛生死角及重難點區域進行集中整治,對鎮區范圍內300余個垃圾桶進行擦拭清洗,并替換和補充有損壞和缺漏的垃圾桶50余個。共清理垃圾26噸,整治亂停亂放12起,亂拉亂掛20處,清除亂擺亂占11處。七是縣委分管負責人對香泉鎮黨委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7.選人用人導向有偏差

(19)針對重基層、重一線、重實績導向不明顯問題。

一是制定《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三案”精準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動態收集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相關信息,加強分析研判,增強干部調配工作的統籌性、前瞻性和嚴肅性。結合縣機構改革,對涉改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全面分析研判,提出調整優化方案。二是牢固樹立“重基層、重一線、重實績”用人導向,注重使用在基層、扶貧、征遷、項目建設等一線歷練過的干部。巡視以來,共有30名基層、扶貧、征遷、項目建設等一線干部得到提拔使用,其中,提拔的6名鎮黨委書記和鎮長都具有鄉鎮工作經歷。三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馬鞍山市鄉科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備案和有關事項報告制度(試行)》,對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的提拔任用,按要求征求上級組織部門意見。四是制定《和縣黨政機關干部交流輪崗暫行辦法》,明確鎮和縣直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在同一職位一般應任職滿3年,嚴格執行干部任期制等有關規定,保持干部任職連續性及穩定性,避免出現干部頻繁調整現象;同時,對干部交流輪崗任職年限作了具體規定。五是針對4個縣直部門和鄉鎮黨政正職長期空缺問題,結合機構改革干部調整,根據適崗性原則,將空缺的縣委辦主任、烏江鎮鎮長配備到位,對省精細化工基地管委會主任和香泉鎮黨委書記人選也進行了謀劃,同時配齊5個縣直單位副職。六是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度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全覆蓋工作的通知》,對縣直單位2019年度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對象開展摸排,制定交流輪崗計劃,有序推進縣直單位交流輪崗工作。

8.干部選拔任用不規范

(20)針對“執行預審、征求意見和推薦考察制度不嚴”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開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集中學習教育活動的通知》,組織學習新《條例》,提高黨委(黨組)選人用人規范化水平。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預審制度,巡視以來,縣委在機構改革和日常干部調整中,干部動議方案經縣委書記專題會醞釀討論后,上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待審批后才履行相關程序。就執行預審制度不嚴問題,縣委組織部已向市委組織部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并對時任縣委組織部副部長進行了誡勉。二是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征求意見范圍,巡視以來,提拔(重用)的干部提請縣委常委會研究前,均書面征求了縣紀委監委、安全生產、計生、綜治等主管部門意見;對1名黨外干部提拔任用,還征求了縣委統戰部意見。在相關部門出具結論性回復后,才予以上會。三是增強考察工作安排的系統性。在干部調整中,制定干部推薦考察工作方案,印制《干部推薦考察工作資料匯編》,明確推薦考察程序和要求,對考察組成員進行培訓,提高考察工作質量。四是認真執行市委組織部《關于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實施意見》,從嚴落實干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對一次研究干部超過規定人數的方案、破格提拔干部和提拔重用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必須及時向市委組織部書面報告,經批復同意后再履行相關程序。巡視以來,除機構改革外,其他日常干部調整均未超過40人。五是認真執行中央《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落實工作責任,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2017年9月以來,均執行了擬提拔干部廉政鑒定“雙簽字”制度。強化任前審核把關,對擬提拔(重用)人選均做到了“凡提四必”。六是開展帶病提拔倒查,經核查,4名“帶病提拔”倒查對象提拔任職的資格條件、程序均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七是制定《和縣干部監督信息溝通辦法》,4月4日,召開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進一步明確縣紀委監委、縣委巡察辦、縣審計局等成員單位在干部監督工作中的職責任務,加強干部監督信息日常溝通聯系。

9.干部隊伍結構不夠合理,老化嚴重

(21)針對縣管干部結構不合理問題。

一是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認真落實中央《關于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精神,實施黨政“百優人才”培養工程,結合開展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分析研判,推薦優秀年輕干部、女干部和黨外干部,充實“百優人才”庫;巡視以來,“百優人才”庫中有14人參加主體班次培訓,有10人選派到一線掛(任)職鍛煉,1名同志得到重用。積極搭建平臺,讓年輕干部充分展現自我。開展了兩屆“青春風采大講堂”活動,發現和儲備了40余名優秀年輕干部,其中9名同志得到提拔使用。二是優化領導班子年齡結構,結合機構改革和干部日常調整,對領導班子成員老化的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教育局、縣檔案館等單位調整充實70、80后干部,著力改善縣管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年齡結構,通過調整,縣直單位班子成員平均年齡由48.43歲,降為47.09歲,鄉鎮黨政正職平均年齡由43. 41歲降為41.92歲。三是開展緊缺專業人才摸底,編制緊缺人才目錄,為做好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工作提供參考。制定2019年選調生、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計劃,擬招錄城鄉規劃、工程建設、水利、金融、環保等專業人才17名。推薦和鼓勵專業人才參加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提高專業人才能力和水平。

10.黨員領導干部監管缺失

(22)針對“對干部參加行業協會和學會審批監管不力”問題。

一是開展了社會團體清理整頓和規范管理,并對領導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不規范問題進行專項整治,通過清理和整治,注銷了2個協會;督促2個協會進行了換屆;完善了59家社會團體章程;違規兼職的8人已清理到位,其中3人通過辦理學會注銷不再兼職,3人通過換屆不再兼職,2人履行了兼職報批手續;對違規取酬的,進行了追繳,并責令3人辭去行業協會和學會兼任職務,對9人進行提醒談話。同時,嚴把社會組織年檢質量關和登記關,切實監督社會組織依法按章辦事。二是對在社團組織兼職的縣某局原主任科員違規違紀問題已立案。三是制定了領導干部在社團組織兼職審批、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及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等制度。召開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聯席會議,進一步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規范社會團體日常監督管理。

(23)針對干部違規兼(任)職取酬問題。

一是黨政干部在國有公司兼(任)職105人次,已于2018年9月全部清理到位。印發《關于開展集中排查清理領導干部違規在企業兼職(任職)工作的通知》,對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的,堅決從嚴查處。二是針對巡視反饋的15名退休干部未經審批或備案經商辦企業問題,逐一依規依紀進行了處理。三是堅持退休談話制度。巡視以來,縣委組織部對2019年退休的2名科級干部按規定進行了談話,將退休干部在企業兼(任)職相關政策宣傳納入談話內容,并提出不得違規兼(任)職要求。四是部署開展黨政機關和黨政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回頭看”,對全縣69個單位2965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全面摸排梳理,糾正處理6人。

(24)針對“干部日常監管偏軟”問題。

一是認真落實中組部《關于防止縣鄉領導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的意見》和省委《關于解決干部任職年齡“一刀切”問題的通知》精神,2017年9月以來,已不再執行“一刀切”政策。二是針對部分“改非”干部長期不上班和上班不正常問題,已分類做出處置,其中,誡勉2人,批評教育17人,對“改非”干部管理不嚴的縣住建局責令作出深刻檢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退出科級領導崗位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加強對退出科級領導崗位干部日常管理,安排具體工作任務,落實考勤考核工作。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6名上班不正常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抽調人員成立督查組,對“改非”干部在崗情況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進行督查,并將督查結果在全縣范圍進行通報。三是認真執行《關于堅持抓早抓小加強干部日常管理監督的實施辦法(試行)》,出臺《關于加強干部日常管理監督的實施辦法(試行)》,運用提醒、函詢和誡勉等措施,對干部進行早教育、早提醒、早糾正。巡視整改中,縣委組織部提醒談話13人,函詢1人,誡勉4人。

11.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

(25)針對“縣委未樹牢‘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觀念,抓黨建力度不大、成效不明顯”問題。

一是壓實黨建工作責任。縣委通過定期召開常委會研究部署全縣黨建工作,3月22日召開全縣黨務工作會議,對全縣黨建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同時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基層黨建工作重要論述》摘編供縣委常委學習;3月15日,縣委書記主持召開鎮黨委(工委)書記抓黨的建設述職評議會議,4月份各縣委常委分組召開縣直各單位黨委(黨組)書記抓黨的建設工作述職評議會,通過述成績、述不足、述打算,全縣各黨委(黨組)共建立整改清單67份,并切實抓好整改;召開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2019年工作要點》和《關于調整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成人員的通知》。推行抓基層黨建項目化管理,縣委書記帶頭領辦1個“書記項目”,各鎮、園區、縣直相關單位領辦“書記項目”12個,有效破解基層黨建重點難點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印發《2019年度基層黨建工作“三個清單”》,圍繞基層黨建12個方面列出45個突出問題,提出了134項整改措施,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印發《關于深化全縣農村基層黨建“兩平臺一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建好村民“大管家”服務平臺,抓實農村網格黨小組建設。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研究制定全縣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專項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進一步增強村級組織“造血”功能。通過抓黨建,有效促進了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掃黑除惡、環境保護等工作開展,在3月份市日常考核中綜合成績位列三縣首位。二是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開展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專項整治行動,針對“三會一課”、黨員活動日開展不經常以及民主生活會不規范等情況進行集中整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全縣各黨委(黨組)共組織中心組學習151次,參加人數806人次;基層黨組織召開“三會一課”1450次,其中領導干部參加834人次,召開組織生活會747次,其中領導干部參加341人次,開展主題黨日活動1404次,其中領導干部參加602人次;共查擺發現29個領導班子113名成員沒有將意識形態工作和“一崗雙責”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共制定整改措施143條,建立長效機制53個,修訂、制定黨組工作規則47個。出臺《關于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的意見(試行)》,進一步規范執行“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等制度。針對縣級黨員領導干部參加“三會一課”偏少問題,5月31日,縣委對縣“四大班子”全體黨員領導班子成員就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進行集體提醒談話。4月18日,縣委書記帶頭在全縣村和社區“兩委”正職培訓班上黨課。巡視整改以來,縣四大班子黨員領導干部到所在黨支部參加學習78人次,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會25人次,開展上黨課15次。督促縣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對照反饋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整改。每月下發基層黨建工作任務清單,每季度召開黨建工作調度會,全面加強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力度。三是建強基層組織堡壘。開展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專項行動,組織各鎮對2014年以來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情況進行“回頭看”,摸排確定2019年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6個(其中“回爐”整頓3個),通過縣委常委掛點整頓、縣直單位幫扶整頓、鎮黨委書記包村整頓、第一書記駐村整頓等方式,切實做好整頓工作。2019年以來,掛點聯系縣領導到村調研指導17人次,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21個,確定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項目8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12個,投入幫扶資金23萬元。四是加強基層隊伍建設。4月18日至20日,舉辦了村(社區)“兩委”正職培訓班,全縣128名“兩委”正職干部參加培訓。開展“兩委”換屆工作“回頭看”,清理2名曾經受過刑事處罰的“兩委”干部并及時補齊配強。印發《關于認真落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縣級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形成村干部調整必經縣級聯審的常態化機制。五是規范發展黨員工作。開展發展黨員工作專項整治行動,對2014年5月以來全縣新發展的1454人逐一“過篩子”,深入排查解決發展黨員違規違紀問題;建立發展黨員縣級審查備案制度,研究制定《2019年發展黨員指導性計劃》和《全縣2019年度發展農民黨員專項計劃》,依托“兩委”正職培訓班、縣直機關黨務干部培訓班就發展黨員工作進行專題輔導,組織近260名基層黨務干部參加專題培訓。六是印發《關于推進村(社區)紀檢監察全覆蓋工作的實施方案》,縣紀委成立推進村(社區)紀檢監察監督全覆蓋工作領導小組,全縣93個村(社區)黨(總)支部全部設立了紀檢委員,依托村居“大管家”網格黨小組配備紀檢監察監督員844人,加強對基層干部隊伍的紀檢監察監督。2月20日至3月18日,縣委成立兩個巡察總組共54人,對香泉鎮、烏江鎮23個村(社區)黨組織開展了常規巡察,共發現問題59個,問題線索33個,來信來電來訪44件次。截至目前,我縣85個村(社區)已巡察,巡察覆蓋率達91.4%。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12.部分領導干部不擔當不作為,缺乏干事創業精氣神

(26)針對有的領導干部不愿擔當問題。

一是強化教育引導,營造干事創業氛圍。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列入2019年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和黨校主體班次教學內容。同時,在黨校主體班次課程安排中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占70%以上,增強干部黨性修養、思想境界,激發干部內生動力。二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實施辦法》。以縣水務局問題為鑒,舉一反三,深入開展作風建設整治提升年活動,著力整治 “不擔當不作為”等十個方面突出問題。積極推進查否澄清正名工作,通過網上發布等方式為4名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公開澄清正名,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旗幟鮮明為實干者撐腰鼓勁;同時,向市委組織部推薦10名擔當負責的典型線索,其中,2人作為市級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加大基層干部選拔使用力度,新配備的8名鄉鎮黨政正職,都具有鄉鎮工作經歷。三是結合機構改革和干部日常調整,在分析研判基礎上,對信訪、審計、紀檢、宣傳等一些重要崗位缺配的19個科級崗位有計劃進行調配,其中,11個科級崗位已配備到位,3個科級崗位因機構改革取消。四是開展“嚴規矩、強監督、轉作風”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行動。嚴控會議數量、時間和規模,截至5月底,縣級召開綜合會議比去年同期減少14次;印發《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對督查檢查考核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綜合性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印發《關于調整干部幫扶工作的通知》,入戶幫扶次數由每月2次調整為1次,清理扶貧類橫幅146條、墻體標語41處、宣傳牌49塊。

13.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

(27)針對“部分領導干部心存僥幸、陽奉陰違、我行我素”問題。

一是持續深化正風肅紀專項行動,部署開展作風建設整治提升年活動,圍繞重點領域和重要時間節點,緊盯查處黨員干部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領取津補貼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開展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活動。巡視整改以來,縣紀委監委加強節日期間的監督檢查,開展違規使用公車明察暗訪9次,開展公款吃喝監督檢查5次,開展機關行政效能明察暗訪5次,對5人通報曝光,營造不敢、知止的氛圍。全縣69個單位757名副科級以上黨員干部簽訂了《不參與賭博、違規飲酒和使用公車承諾書》。二是針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職不到位問題,責令其舉一反三,加強整改。責成機關事務管理局對41輛未噴涂“公務用車”標識的公車全部噴涂到位。責成商務局開展對公務加油卡專項清理,給予6人警示談話,扣發2018年獎金及績效工資,并退還全部涉案資金12914元。暢通同公安部門線索移交機制,今年以來,縣公安局共向縣紀委移交疑似違規使用公車問題線索4件,涉及車輛6輛,經查均未發現問題。三是針對巡視反饋公車私用問題,在全縣開展為期2個月的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專項整治活動,制定《和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開展“標識化”管理工作。對11月30日和12月3日違規使用公車人員,開展告誡約談9人,上繳當月車貼共8900余元,已提交個人檢查材料9份。

(28)針對津補貼發放問題。

一是全面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專項整治行動。截至5月底,全縣各單位已清退違規津補貼資金1475.65萬元。二是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津貼補貼發放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明確全縣濫發津貼補貼有關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濫發津貼補貼清繳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津補貼發放長效機制。三是針對巡視反饋問題,香泉鎮已追繳181435元;臺創園已退回37800元;烏江鎮清退1037749元。四是縣委主要負責人約談烏江鎮黨委主要負責人以及香泉鎮、臺創園負責人。

(29)針對“公務招待費管控不力”問題。

一是印發《和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規范“三公”經費支出。二是印發《關于開展“三公”經費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縣各鎮、各園區和縣直單位對2014年以來“三公”經費支出情況進行清理自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礎上,按照重點檢查面不少于10%的比例,5月7日—8日,縣財政局會同縣紀委監委對全縣10個鎮、園區及7個縣直單位開展重點抽查,通過抽查發現,極少數單位存在“未能做到公務接待‘四單合一’、陪餐人數超標”等現象。督查組已要求相關單位對照和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和中央八項規定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14.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

(30)針對文山會海問題。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認真貫徹執行《關于開展“嚴規矩、強監督、轉作風”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中共和縣縣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的實施細則》文件精神,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縣性會議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實做到精文簡會。二是切實減少會議數量。切實改進會風,提高會議效率,提倡“少開會、開短會、講短話、求實效”,嚴格控制會議數量、時間和規模,提高會議質量,做到“短、實、新”,嚴禁“假、大、空”,會議發言時間嚴格控制在5分鐘以內。截至今年5月底,縣級召開綜合性會議20次,去年同期會議數為34次,同期減少14次,減少41.18%。三是精減發文數量。對全縣各級各部門代擬稿按照審核程序嚴格核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退文,可發可不發的文件堅決不發,能降格發的一律降格發。截至今年5月底,縣級下發的公文總數為195件,去年同期發文數為257件,同期減少62件,減少24.12%。四是嚴格執行《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基層減負年”工作舉措>的通知》(廳〔2019〕28號)文件要求,進一步精文簡會,確保2019年縣級文件比上年減少三分之一,全縣性會議比上年減少三分之一。

(31)針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省扶貧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定點扶貧精準幫扶工作的實施意見》中關于幫扶次數的規定,印發《關于調整干部幫扶工作的通知》,明確幫扶干部每月入戶走訪幫扶1次,自2019年2月28日停止使用縣級幫扶干部簽到APP。二是出臺我縣《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脫貧攻堅定點幫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體幫扶干部履行幫扶職責,深入戶家提供實質性幫扶,倡導消費扶貧,鼓勵幫扶干部購買貧困戶自產自種農產品。三是保持幫扶責任人連續性,幫扶責任人非特殊情況,原則上不作調整。目前,全縣共2833名幫扶干部結對幫扶7657戶。四是規范扶貧手冊填寫,按照省扶貧辦《關于進一步規范基層基礎工作的函》要求,扶貧手冊由幫扶責任人、駐村工作隊員或村扶貧專干入戶填寫,并經貧困戶認可。五是縣政協某副主席在縣政協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了深刻檢查;3月13日,縣委副書記對干部幫扶不到位的4家單位進行了約談;3月28日,縣委主要負責人對香泉鎮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32)針對少數干部將本職工作服務外包問題。

一是歷陽鎮、烏江鎮對近兩年打字復印費用情況進行了梳理,根據梳理情況,歷陽鎮紀委約談了鎮文明辦、組織室、扶貧辦、安委辦等3名中層干部(1人兼任),烏江鎮紀委約談了組織室、文化站、執法分局負責人等3名中層干部。二是歷陽鎮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工作人員管理的通知》,烏江鎮出臺《烏江鎮服務外包項目監督管理辦法》《烏江鎮文印管理制度》,在制度層面對“服務外包”問題予以規范。三是全縣各鎮、各園區、縣直各單位對本單位服務外包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制定服務外包項目清單。四是印發《和縣行政事業單位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對全縣各單位公用費用支出作出規定,要求各單位不得將本單位職能范圍內自行完成的事項通過外包服務等方式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五是省委巡視指出的2016年以來通報的10起違反效能規定人員全部按要求進行了處理,其中,按規定扣發50%目標考核獎4人,按規定扣發當月績效獎2人,予以批評教育、取消當年評選評優資格1人,立即停職檢查、調離窗口單位1人,批評教育、責令深刻檢討并在本系統內公開通報1人,主要負責人約談并在單位全體人員會議上作檢討1人。六是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意見》,將效能建設列入綜合考核,明確每月開展一次明查暗訪,始終保持高壓態勢。2019年1月份、2月份分別開展了一次效能暗訪,針對暗訪發現問題下發整改交辦單12份,已全部整改到位。3月份開展“辦件質量大檢查”活動,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參加,從全縣各窗口單位2017年以來辦件中抽取52件,從服務態度、工作效率等6個方面開展評估,下發2份交辦單,要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衛健委等單位抓好問題整改。4月份對改非干部在崗情況進行了督查。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15.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有力

(33)針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縣委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真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巡視以來,先后召開12次縣委常委會議,涉及傳達學習、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事項議題36個。1月18日,縣委常委會議專題聽取縣紀委監委關于全縣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的匯報,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二是細化工作要點。3月13日,印發《2019年度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對全縣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全面部署,從強化學習、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等8個方面提出22項具體要求。縣紀委監委積極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三是及時開展警示教育。3月1日,以劉殊、劉斌、黃先華、鮑芳等案件為反面教材,召開以“以案為鑒、汲取教訓,重構和縣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主題的專題警示教育會,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全面徹底消除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嚴重危害和惡劣影響,受教育人數近200人。3月8日、15日,先后召開縣委常委會、縣政府黨組會,通報劉斌案件有關情況,與會縣委常委、副縣長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亮態度、談體會,一致表示堅決擁護省委和省紀委決定,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自覺擔當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著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對全縣黨政機關門戶網站中劉殊、劉斌等人員的活動信息進行清除,徹底肅清遺毒遺痕遺風。四是做好巡視巡察工作。巡視以來縣委召開3次“五人小組”會議,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學習上級關于巡察的文件和會議精神,聽取我縣巡察匯報,研究部署巡察重大問題事項。縣委巡察辦制定《縣委“五人小組”會議資料檔案管理制度》,規范會議資料的檔案管理。

(34)針對巡察監督不力問題。

一是制定《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議事規則》,加強對縣委巡察工作的組織領導。省委巡視以來,召開縣委常委會13次、縣委“五人小組”會3次、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8次,學習貫徹上級關于巡視巡察的文件及會議精神,聽取巡察情況匯報,研究部署巡察工作。配齊配強12名巡察人員。二是制定《巡察報告問題底稿管理規定》,做到寫進報告的問題均有具體事例和數據支撐,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嚴把巡察報告質量關。加強培訓和思想教育,選派業務骨干參加省委巡視辦業務培訓1次、市委巡察辦業務培訓2次、縣紀委監委業務培訓1次、縣委巡察辦專項巡察培訓1次,共計98人次參加,提高巡察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省委巡視以來,脫貧攻堅專項巡察發現問題55個、問題線索8條;第四輪巡察發現問題140個、問題線索25條;第五輪巡察發現問題59個、問題線索33條,巡察“利劍”作用彰顯。三是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參加縣委第五輪巡察動員部署會和被巡察單位的巡察動員會,并開展實地督導檢查。制定《縣委巡察工作公開辦法》,規范巡察進駐、反饋和整改情況向黨內和社會公開規程。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和第四輪第五輪巡察反饋情況均上網公開。第五輪巡察受理來信來電來訪44件次。四是制定《縣委巡察組工作規則》,對不如實報告問題線索以及搞形式走過場的、重大問題應當發現而未發現的倒查責任追究。制定《縣委巡察工作后評估辦法》,對巡察組及成員在巡察過程中履職盡職、發現問題、擔當作為、執行紀律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五是縣委巡察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及成員全部參加縣委第四輪及脫貧攻堅巡察反饋會,同時縣分管負責人參加反饋會。2019年5月,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等參加對烏江、香泉23個村(居)延伸巡察反饋會,對被巡察單位明確提出整改要求,并向縣負責人通報所分管部門的巡察反饋意見,壓實整改責任。制定《縣委巡察整改工作辦法》,明確整改日常監督機制,由縣委巡察辦牽頭對3個園區的整改情況進行督查,形成3份督查報告,并向“五人小組”匯報。制定《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巡察整改督辦制度(試行)》。2018年以來,通過巡察整改,各被巡察單位共建立完善制度87項,退繳資金267.16萬元,處理99人。

16.監督責任有待加強

(35)針對縣紀委監委對縣直、鄉鎮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監督乏力問題。

一是完善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施意見、考核暫行辦法、述廉述責和接受評議以及約談暫行辦法,不斷構建“定責明責、履責述責、督責問責”的責任閉環體系。加強對各鎮黨委和縣直部門黨組(黨委)以及各鎮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落實“兩個責任”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對履職不力的嚴肅處理,強化壓力傳導。對衛健委、石楊鎮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力進行問責,對衛健委主要負責人及原紀委書記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對原石楊鎮主要負責人提醒談話、原紀委書記立案審查。二是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內同級監督實施辦法(試行)》《關于加強對全縣各級黨組織“一把手”監督工作意見(試行)》《關于加強縣紀委監委對縣委常委會及其成員同級監督實施辦法》三項制度,加強對同級黨委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對5名因履職不力的“一把手”進行約談;對6名縣直部門“一把手”進行立案審查,對1名已退休“一把手”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針對系統性發生腐敗窩案串案的單位,集中在衛健、交運、人社三個部門開展系統腐敗專項整治活動。結合省委巡視反饋線索,縣紀委監委已對1家單位主要負責人初核;1家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誡勉;對2家單位開展“一案雙查”,對其中1家單位時任主要負責人警示約談、時任紀委書記立案審查,對另1家單位時任主要負責人、時任紀委書記誡勉談話。三是在全縣部署開展“以案為鑒、重構良好政治生態”為主題的系列警示教育,3月1日召開警示教育會,受教育黨員領導干部200余人,通過發生在我縣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強化警示教育震懾作用。四是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全面從嚴治黨論述,4月1日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研究通過《和縣行政執法部門向紀委監委移送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及線索暫行辦法(試行)》。巡視以來另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2次,專題研究有關案件。巡視以來,縣公安局、縣檢察院和縣法院向縣紀委監委分別移送問題線索48件(其中賭博15件,酒駕19件)、3件、4件,縣紀委共移送司法機關案件3件。五是認真做好民主生活會督導工作。對2018年度民主生活會,印發《關于認真撰寫民主生活會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等事項的通知》,縣委常委和黨員副縣長每人參加指導1個鎮、園區或縣直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縣委組織部聯合縣紀委監委派出12個督導組,實現全縣各單位督導工作全覆蓋;對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由縣委組織部聯合縣紀委監委派出13個督導組,對民主生活會的會前學習研討、警示教育、班子和個人對照檢查材料、開展批評情況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剖析材料網上抄襲、和往年雷同以及開展批評“走過場”的問題。六是梳理未在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上就個人事項說明清楚的責任人16人,責令在本次巡視整改專題生活會上進行說明。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對12名黨組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36)針對“‘三轉’不夠徹底”問題。

一是積極取消退出縣紀委監委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分別于4月1日、4月23日印發《關于縣紀委監委機關議事協調機構調整和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退出有關工作情況的通報》和《關于縣紀委監委機關議事協調機構第二次調整情況的通報》,取消或退出議事協調機構32個,保留或繼續參與議事協調機構7個,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退出有關工作3項,縣紀委監委退出招商引資目標任務。二是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鄉鎮紀委書記分工的通知》,明確要求鎮紀委書記一律不得分管紀檢監察工作以外的其他業務工作、鎮紀委副書記做到專職專用。三是善厚等鎮將紀委書記分工重新調整到位,對石楊、香泉等鎮開展“三轉”專項督查。香泉鎮、石楊鎮紀委退出督查機關效能分工。四是聚焦主責主業,縣紀委監委撤回2名在園區、縣直部門掛職人員。

(37)針對派駐監督不力問題。

一是出臺《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改革方案》,明確派駐機構名稱及職責、機構設置、賦予派駐機構監察權,實現派駐監督職能優化協同高效。二是制定《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暫行)》,以考核評價倒逼派駐機構落實監督責任。三是印發《和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加強縣直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督工作辦法(試行)》,發揮派駐機構監督作用。四是明確縣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分管派駐機構,制定紀檢監察室聯系派駐機構、鎮紀委制度,加強對基層工作督促指導,對反映縣直部門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及時交相關派駐紀檢監察組進行辦理。抽調4名派駐機構人員參與審查調查和縣委巡察工作,舉辦派駐機構業務培訓班1場,不斷提升派駐機構履職能力和水平。五是縣委及紀委監委對縣征管局、縣發改委、縣經信委等單位及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提醒談話,提要求、壓擔子,著力增強派駐監督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六是強化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日常監督。巡視以來,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人參加駐在單位民主生活會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項等會議210次;派駐紀檢監察組對駐在單位開展專項督查和明察暗訪56次,約談駐在單位有關負責人59人次,全程監督駐在單位人事招聘6次,監督招標等事項14次,阻斷商業賄賂1次。

(38)針對“監督執紀偏軟”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建立信訪件跟蹤督辦制度和問題線索管理臺賬,全面清理2018年以來未及時辦理的信訪類問題線索,42件信訪件目前已辦結29件,立案4件,正在辦理9件。出臺《信訪舉報件對賬報備制度》和《信訪案件跟蹤督查制度》,嚴格實行臺賬式管理,簽單銷號。二是對受賄行賄共同打擊、同步發力。巡視以來,對6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2名科級干部、3名行賄人員,彰顯監察體制改革后反腐敗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制度優勢。三是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巡視監督、派駐監督結合起來,用好紀律和法律兩把尺子,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強化對黨員和公職人員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四是通過召開會議、分組討論等方式,深入研究省紀委辦公廳《關于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操作指引》,全面掌握第一種形態的適用規則、政策尺度、工作要求,準確、大膽運用第一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五是抽調精干力量,認真核查省委巡視組移交的信訪件和問題線索。六是開展處分決定執行專項治理。印發《關于開展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確整治內容和整治要求。目前共對800多人開展自查。七是對重點問題進行督辦,責成相關單位立即整改、舉一反三。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具體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問題,向涉及14家單位28人次發出交辦單14份、督辦單14份,目前已整改到位23人。對15家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督促盡快整改到位。對縣紀委監委有關責任人提醒談話;對烏江鎮、歷陽鎮、衛健委等6家單位主要負責人提醒談話。八是完善相關制度。制發《處分決定聯席會議制度》等文件,并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召開第一次聯席會,研究有關事項、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

(39)針對“紀檢監察隊伍建設不足”問題。

一是縣委任命3名年輕科級干部充實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9名優秀年輕干部,對這12名干部優先充實到派駐紀檢監察組,派駐紀檢監察組平均年齡由原來的48.4歲下降到43.1歲。二是部署開展全縣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年活動,制定工作要點,從加強思想教育、能力提升、監督管理、考核問效等4個方面提出15項工作舉措。舉辦機關微課堂2期,開辦全縣紀檢監察干部業務培訓班1 期,組織機關干部參加省培訓班2期,共100余人次參與學習,提升機關工作人員和基層辦案人員綜合素質。結合省委巡視整改,召開縣紀委監委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3個黨小組分別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共征求意見5條。組織機關黨員赴西梁山革命烈士紀念館瞻仰革命烈士,重溫入黨誓詞。三是健全內控機制,出臺《和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管理辦法(暫行)》,共7章23條,明確監督管理職責、對象、方式和程序、主要內容以及責任追究;出臺《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暫行)》,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考核管理。召開紀檢監察干部專題警示教育會1次,通報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例。對2名紀檢監察干部談話提醒。四是出臺《和縣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暫行辦法》,優選聘請10名特約監察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六)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方面

17.土地管理不力

(40)針對土地管理、工程領域等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我縣今年已供應的565.66畝土地中沒有毛地供應、違規打捆出讓、違規設置前置條件等情況。二是出臺《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行政審批內部會審制度》,進一步強化國土行政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三是進一步深化推進政府投資項目和工程建設管理機構改革,印發《和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建設單位項目部管理暫行規定》等八項管理工程規定辦法。四是加大工程行政干預力度,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印發《和縣工程建設領域嚴格監管機制的辦法》。五是把好工程招標投標關,擬定《和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實施細則》,嚴把政府投資項目隱蔽工程簽證和工程量增加變更關,守好政府投資工程決算審計關。六是針對省委巡視反饋的閑置土地542.1畝,在南京督察局交辦的整改圖斑中已消除違法狀態。七是針對批而未用土地,我縣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文件規定消化批而未供土地,我縣2014—2017年平均供地率為71.8%,達到國土資源部規定的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不小于60%的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率,加大土地供應力度,今年以來,我縣已掛牌6宗,正在辦理供應手續5宗,共計359.35畝。八是省委巡視指出我縣存在未批先用土地202畝,涉地共40宗。我縣對40宗未批先用案件均已立案查處并下達處罰決定,其中有39宗已結案,共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黨政紀責任8起,追責問責12人次。九是進一步嚴格土地出讓管理,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規范出讓程序、地價評估,杜絕土地違規出讓行為。

(41)針對“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問題。

一是印發《和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規范土地出讓金管理。二是針對違規返還的土地出讓金依法進行追繳。烏江鎮已全額追回返還明發集團的土地出讓金。依法向市中院提起訴訟,要求梵谷置業退還基礎設施補助款。已向縣人民法院起訴寧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邦飼料科技有限公司要求退還違規資金,并凍結該企業賬戶。三是開展土地出讓金清理專項行動,對全縣7個鎮和3個園區全面開展2014年以來以各種名義返還土地出讓金進行清查。除烏江明發項目外其余25家企業,經各載體單位甄別,均未發現違規現象。

(42)針對違規出讓土地問題。

經過認真調查核實,導致該宗土地違規出讓的主要原因是原國土、林業部門對土地性質定性不一致的情況沒有進行有效溝通。目前,通過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已將該宗土地明確定性為國有建設用地,成果已上報省自然資源廳。鑒于在本輪機構改革中,原國土、林業部門已合并為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委責令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作出深刻檢查。

18.工程領域問題突出

(43)針對“工程招標不規范”問題。

一是壓實政策法規執行責任。制發《和縣公共資源交易2019年培訓工作方案》,4月17日在縣委黨校開展了為期一天的專題培訓班。今年以來,11個200萬元以上建設工程項目按規定送市平臺交易。縣審計局、縣財政局執行工程審計與招投標聯動管理模式。二是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制發《關于全縣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投標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和縣公共資源交易標后督查實施方案》,在自查基礎上開展專項檢查,截至目前,共現場督查8個項目,7個項目正常履約,存在問題的一個項目已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強化標后督查,依照《馬鞍山市公管局建設工程項目標后履約檢查實施細則》,制發《和縣公共資源交易標后督查實施方案》,與專項檢查一并開展了現場督查。三是規范公共資源交易行為。各載體項目招標實施前進行合法性審查。嚴格執行省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規定,限額以上建設工程項目公開招標,零星項目按規定進場交易,自2019年1月份以來已有39個符合條件的項目進入縣平臺交易,網上公開比選。四是加大執法執紀問責力度。暢通監督渠道,處理質疑投訴3件,均無異議。縣政府分管負責人對7鎮3園區等10個載體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集體約談。縣公管局針對巡視反饋意見,根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對烏江、香泉、石楊等鎮應當實行公開招標的項目而未履行公開招標程序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全縣通報。已查清省委巡視組反饋的59個項目問題,所涉兩個鎮(烏江、香泉)已按照上級要求進行了自我整改,追責問責3人。

(44)針對“工程管理不嚴格”問題。

一是認真梳理已審結超概算項目情況。縣住建局會同縣發改委、審計局全面開展對2014年以來216個300萬元以上已審結項目排查,共排查出12個超概算項目,要求項目建設單位查明問題具體原因,并責令6個單位作出深刻檢查。對造價加強控制,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項目投資實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結算。出臺《和縣預算內投資項目概算調整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強概算管理。對申請概算調增幅度超過10%及以上的,先商請審計機關進行審計。二是迅速成立調查組對8個存在轉包、掛靠行為進行調查處理,8個工程已完成認定,7個存在轉包、掛靠行為。對烏江鎮四聯安置房一期一標段工程、民政局福利中心光榮院工程、禹錫南路三期和張籍路一期建設工程等3個項目施工單位記不良行為記錄;對團塘西路(禹錫路—和州路)道路改造工程、縣中醫院醫療綜合大樓建設工程、滁馬高速石楊互通立交路橋安全設施工程、綠色長廊栽培工程等4個項目施工單位進行罰款,共計罰款117.40846萬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在崗履職情況檢查的通知》,加大建筑市場行政干預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式,對違法發包、轉包、分包、掛靠行為進行再明確。同時,舉一反三,在全縣范圍開展大檢查,對31個項目進行檢查,存在掛靠行為2起,已立案調查。發現3起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未到崗履職情況,已立案處罰,共罰款6.5萬元。三是調整縣城鄉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管理體系,劃轉至縣住建局管理。及時修改《和縣縣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嚴格控制工程量變更管理實施細則》,調整《細則》適用范圍,變更前組織各要素單位、主管部門現場踏勘和專家論證,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嚴格按照程序審核把關,加強審計監督監管,確保變更規范有序、合法依規。

(45)針對“項目監管乏力,部分項目進展緩慢”問題。

一是組織摸查項目滯后原因。因征地征遷矛盾未解決,致使項目停工和工期滯后的有楚漢街等7個工程項目;因設計深度不夠、內容不細,致使出現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相應增加工期的有天都新城五期農民安置房等14個工程項目;因業主方要求增加施工內容導致項目延期的有縣書畫院辦公樓維修改造等6個工程項目;還有因規劃調整延誤工期的和諧陽光城等7個其他工程項目。針對存在問題,縣重點中心主要負責人分項目對存在項目管理滯后的縣廣播電視播控中心等7個項目5名責任人進行約談。二是梳理2019年擬建、在建的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對土地未報批、資金未落實等要素無法保證的文昌家園安置房、城東安置房、城西安置房項目,未提前施工;對一些征遷未完成項目也暫停建設。三是印發《和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實施細則》,規范縣級政府投資項目的變更行為,從嚴控制和規范工程量變更審批,保證工程質量,合理控制工程成本,確保工程建設順利實施。四是印發《項目部管理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管理制度,規范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項目部的施工管理。五是籌集資金70萬元,對縣社會福利中心項目4號樓進行改造,原福利院孤寡老人已搬入居住。六是創新建設和運營管理體制,擬定《和縣社會福利中心綜合體項目社會化合作實施方案》,待縣委、縣政府研究后立即啟動招標程序,確定社會資本合作人,并盡快投入運營。七是制定《和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實施細則》《工程建設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辦法》《工程變更及隱蔽工程簽證管理辦法》等管理制度,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減少變更,嚴格執行各項制度,確保工程建設圓滿完成。

19.財政資金管理有漏洞

(46)針對財政資金管理問題。

一是加強中央、省、市財政部門關于財政內控制度的學習和執行力度,完善財政一體化平臺資金撥付審查、審核程序。出臺《和縣財政局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等8項內控制度。二是出臺《和縣國庫集中支付動態監控管理暫行辦法》,保障預算執行嚴格規范;全面取消預算單位備用金賬戶,開設零余額賬戶,出臺《關于實施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強行推行公務卡結算。三是出臺《和縣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現金管理暫行辦法》《和縣財政國庫集中支付資金支付方式目錄》,明確現金支付管理,規范現金支出行為;出臺《和縣2019年預算公開評審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鎮(區)財政資金調度管理的通知》,制定指標、計劃、支付控制流程圖,進一步堵塞大額資金調度管理漏洞,規范資金調度行為。

20.違規占地建房整治不力

(47)針對非法建設問題。

一是開展自查自糾,逐一排查核實,已全部拆除到位。二是對“部分領導干部帶頭違規建房”問題進行查處,拆違面積32平方米,并將其列入重點監控,防止已整改問題反彈。三是香泉鎮違建11棟21套別墅已于4月18日全部拆除到位,拆違面積4853.81平方米。四是石楊鎮6.7畝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全部拆除且復墾到位,2.94畝土地上的違法建設已于5月10日全部拆除到位,拆違面積355.63平方米。五是堅持舉一反三抓長效,制定《和縣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偷建搶建等頂風違建行為。自巡視整改以來,共開展違建整治行動近70次,發動執法力量1000余人次,及時控違50起,面積約870平方米,查處新增違建19起,拆違面積318平方米。六是對香泉鎮土地所所長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對石楊鎮違法建設當事人縣環保局原局長孫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

(七)上一輪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方面

21.整改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有力

(48)針對“縣委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

一是深化政治理論學習,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巡視整改以來,縣委召開9次常委會、6次中心組理論學習會,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李錦斌書記在省委“五人小組”會上的講話精神,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二是召開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印發《中共和縣縣委辦公室關于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將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作為落實巡視整改意見的重要環節。4月2日,縣委常委會召開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縣委主要負責人帶頭作個人對照檢查。三是強化政治擔當,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印發《中共和縣縣委辦公室關于成立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及各專項小組的通知》,成立由縣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4個專項小組,分系統分領域推進整改工作。巡視整改工作以來,縣委主要負責人先后召開縣委常委會、領導小組會議、專題調度會等各類會議13次,先后3次親自帶隊赴省委第十巡視組、省委巡視辦匯報對接。同時,針對巡視反饋指出的10個具體問題,縣委主要負責人先后3次對5名縣負責同志、10名鎮(園區)和縣直單位負責人進行了集中約談。四是強化政治責任,逐條逐項落實整改。著力構筑“1+5”整改責任體系,制定出臺《中共和縣縣委落實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和5個專項整改方案(紀委、巡察、選人用人、意識形態領域、脫貧攻堅),將整改任務事項落實到每位縣負責同志頭上。針對本輪巡視反饋的50個問題,縣委主要人主動承擔15個問題的整改,占問題總數的30%,切實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巡視整改工作以來,針對巡視反饋指出的脫貧攻堅、環保污染防治、安置房建設、意識形態領域、違建別墅等多個問題,縣委主要負責人先后7次深入一線開展現場督查調度。五是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祛除頑疾。巡視整改以來,針對反饋指出的問題,在全力抓好整改的同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中共和縣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縣政府黨組工作規則》《和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付費管理暫行辦法》等88項文件制度,有針對性地堵塞制度漏洞、補齊制度短板,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22.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

(49)針對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問題。

一是壓實責任。印發《中共和縣縣委落實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方案》,聚焦巡視組反饋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時間表”“施工圖”,實行掛圖作戰、動態管理,做到解決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二是開展專項整治。印發《關于開展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確整改內容和整改要求,共對800多人開展自查。對省委巡視反饋重點問題進行督辦,共對巡視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具體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人員涉及14家單位28人次,下發交辦單14份、督辦單14份,約談主要負責人15人次。縣委對6名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提醒談話。三是堅持問題導向。自巡視以來,共處置涉及“土地管理違規類”問題線索6件,其中立案審查2件,查否了結3件,正在初核1件;共處置涉及“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粗放類”問題線索1件,已立案審查;共處置涉及“部門和基層財政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線索4件,其中立案審查1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人,函詢了結1件。四是堅持舉一反三。針對本輪巡視重點領域深挖細查。巡視以來,對衛生、交通、環保等重點領域進行了深挖細查,共處置問題線索12件,其中給予黨紀處分1人并移送司法機關,了結7件,正在初核4件。五是做好省委反饋問題核查。針對“縣某局副主任科員等問題線索處分未執行到位”的問題,目前行政降級處分已執行到位,追回多發工資及考核獎55674元;對縣住建局時任主要負責人提醒談話。

23.長效機制未真正形成

(50)針對“長效機制作用不夠明顯”問題。

一是針對上輪巡視整改出臺的制度規定,根據巡視整改工作要求,縣委縣政府及各責任單位重新修改、完善、出臺了《縣政府黨組工作規則》《和縣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和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管理辦法(暫行)》《關于大力優化營商環境支持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88項文件制度,有針對性地堵塞制度漏洞、補齊制度短板。二是對直接免職消化方式不當的21人進行了整改,對縣文旅委黨政分設超配的黨組書記進行了消化。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預審制度,干部動議方案經縣委書記專題會醞釀討論后,上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待審批后才履行相關程序。認真落實中組部《關于防止縣鄉領導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的意見》和省委《關于解決干部任職年齡“一刀切”問題的通知》,2017年9月以來,已不再執行“一刀切”政策。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退出科級領導崗位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加強對退出科級領導崗位干部日常管理,安排具體工作任務,落實考勤考核工作。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6名上班不正常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抽調人員成立督查組,對“改非”干部在崗情況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進行督查,并將督查結果在全縣范圍進行通報。三是印發《和縣公共資源交易2019年培訓工作方案》,已完成各鎮、園區分散培訓,4月17日在縣委黨校開展了專題集中培訓工作;印發《公共資源交易標后督查實施方案》《關于全縣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投標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并現場督查8個項目,進一步強化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規則規范。嚴格執行省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規定,今年以來,11個200萬元以上建設工程項目按規定送市平臺交易,39個30—200萬元項目進入縣平臺交易,實現網上公開比選。四是認真梳理、研究,重新制定相關工作制度,目前已印發《建設單位項目部管理暫行規定》《監理項目部管理暫行規定》《施工單位項目部管理暫行規定》《工程變更及隱蔽工程簽證管理辦法》等8項制度,重新規范各工程管理辦法、制度,對招標和造價管理、項目牽頭責任人、合同管理、工程造價變更管理、建設單位項目部管理、監理單位項目部管理、施工單位項目部管理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規范。五是印發《關于開展鎮(園區)債務清理工作的通知》,對各鎮(園區)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津貼補貼發放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濫發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的通知》,對違規發放的津補貼資金責令清退,規范全縣津貼補貼發放工作。截至5月底,全縣各單位已上繳入庫資金1475.65萬元。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馬鞍山市“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全縣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三、堅持長抓不懈,促進巡視整改成果鞏固擴大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的部署要求,堅定不移推進巡視整改工作,努力把整改過程變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持續轉變作風、推動改革發展的過程,以實實在在的成效讓省委放心、讓群眾滿意。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后續整改工作。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強督查督辦,層層傳導整改壓力,確保把每一項整改任務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對已經完成和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對需要持續推進的整改任務,對照時間節點,持續跟蹤督辦,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達標決不銷號;對省委巡視組交辦的具體線索,查清查實,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整改工作滯后、效果不好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和問責,確保問題清零見底。

二是持之以恒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激發干部隊伍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和巡察監督作用,抓住“關鍵少數”,加大“微腐敗”懲治力度,強化干部日常管理和監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鞏固和發展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常態化成果,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持續鞏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三是持之以恒鞏固擴大成果轉化。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推動和縣轉型發展的有利契機,借助巡視整改東風,扎實做好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創新發展、打好“三大攻堅戰”、推動高質量轉型發展等重點工作,著力補齊短板、提升效益、增強后勁,確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使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開創新時代和縣現代化建設新局面實實在在成效。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555—5326603;郵政信箱:和縣行政中心5樓縣委辦公室;郵編:238200;電子郵箱:hxzgb5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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