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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1月5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池州市開展了巡視。2019年2月20日,省委巡視組向池州市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決扛起巡視整改政治責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深化認識、堅決整改。市委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作為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學習貫徹李錦斌書記在省委“五人小組”會議聽取巡視有關工作匯報時的講話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全面落實省委第四巡視組巡視整改意見和要求。市委成立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長任第一副組長的落實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擔任辦公室主任,抽調干部集中脫產辦公。8個縣區、69個市直單位均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形成整體推進、上下聯動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聚焦整改任務,堅持照單全收、全面整改。實行“市委常委會抓總、分管市級領導領銜、牽頭責任單位落實、市委巡改辦業務把關”的整改工作機制,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對反饋問題做到全覆蓋,《整改方案》明確14位市級責任領導、18家牽頭單位、42個責任單位、134條癥結原因、205條整改措施。58個整改問題中市委書記領辦13個、市長領辦10個,76個單位制定具體細化方案,覆蓋所有問題確保無遺漏。接省委巡視辦《關于對池州市巡視整改進展情況報告審核的意見》后,市委常委會、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專題研究、認真落實。
(三)明確方法路徑,做到綜合施策、一體整改。本輪巡視整改從市委和市級機關做起,延伸到市直部門、縣區、鄉鎮(街道),采取“基本+”的方式(基本的任務是涉及到的地方和部門都承擔,“+”的部分是巡視反饋中涉及的具體單位和具體問題)進行,對反饋意見中具有普遍性、多發性、頑固性的問題,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了脫貧攻堅整改提升、村居“小金庫”專項治理等7個專項整治。對能夠立即解決的問題,2個月內整改到位;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2個月內取得階段性成效,1年內完成整改;對需要久久為功、持續發力才能解決的問題,從建機制入手、長期堅持,并舉一反三、形成長效機制。
(四)突出目標導向,強化調度督導、推進整改。市委常委會5次專項研究巡視整改工作,市委書記與38個責任單位簽訂巡視整改任務書。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11次,對整改重要事項進行了研究部署,對整改具體問題進行了重點調度。牽頭的市級領導對負責的事項進行面上調度、點上督導,市委巡改辦對各位市級領導發出巡視整改工作調度提示單55份。5個督查組按照任務分工對42個責任單位進行了5輪全覆蓋督查,跟蹤督辦市委巡視整改方案、舉一反三事項落實情況。
(五)拉緊責任鏈條,嚴明工作要求、保障整改。構建“三級調度、四層把關”整改責任體系,市委書記切實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面上問題每周調度、難點問題重點調度,市委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每周調度推進、責任市級領導每周調度落實,做到一個問題一套臺賬,牽頭責任單位申請、市級責任領導審核、市委巡改辦復核、領導小組研究審定銷號,確保所有問題改徹底、改到位。
二、堅定不移勇擔當,全力推動巡視整改任務落實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政治意識需要進一步強化。
(1)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不規范。
一是市委常委會以上率下從嚴落實黨內政治生活制度,開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會和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市委常委會班子查擺問題34個,制定整改措施73條。35名市級黨員領導干部帶頭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過好雙重組織生活。二是召開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市委常委、市政府黨員副市長對縣區、園區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指導;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對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個人民主生活會材料梳理歸檔,督促抓好查擺問題整改。
(2)部分領導干部組織觀念淡薄。
一是市委堅持把加強領導干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擺在突出位置,將正面學習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結合,推動領導干部進一步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在全市黨務工作會議、市紀委全會、市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等會議上對強化領導干部組織觀念、提升領導干部規矩意識、增強政治定力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二是市委組織部通過召開業務培訓會、發放提醒卡、建立完善填報材料清單回執制度等方式,對個人事項報告填報政策進行廣泛宣傳,并對填報情況進行多輪審核把關。
(3)局部政治生態涵養缺失,政治領導弱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力度需要不斷加強。
一是全面落實從嚴管黨治黨責任。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9次,學習《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等黨內法規,研究管黨治黨相關議題24個;召開市委四屆八次全會、市紀委四屆四次全會、全市黨務工作會議等,制定實施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統籌謀劃部署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二是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召開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會暨市級干部警示教育集體談話會,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論述。三是切實加強干部教育培訓。1-4月份,開展主體、專題培訓班30期,組織市黨政代表團赴嘉興市考察學習。四是樹牢正確選人用人導向。1-4月份,市委共提任和進一步使用干部72人次,其中從招商引資、脫貧攻堅一線提任和進一步使用14人次。五是從嚴強化干部監督管理。1-4月份,市委組織部共對4名個人事項報告不實的干部予以誡勉;1-5月份,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481人次,前三種形態占95.6%;市紀委監委立案16件、處分13人。
2.市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政治本領需要進一步提升。
(4)黨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足。
一是加強政治領導。市委常委會每年年中、年終分別專題聽取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情況匯報,2018年底以來4次專題聽取相關黨組工作情況匯報。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及時向市委報告重大事項,2019年1至4月上報30件。二是加大工作統籌力度。制定《中共池州市委常委會2019年工作要點》,明確具體責任部門。每月召開市委書記專題會議,明確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月度重點工作。加強對下級黨組(黨委)班子督促管理,印發2018年度考核結果通報,對排名靠后的黨(工)委書記進行約談。三是緊抓經濟社會發展要務。市委常委會2次聽取今年以來全市經濟工作情況匯報,統籌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各項工作。四是強化風險防控。召開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暨市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防范化解風險工作情況匯報,印發實施全市重大風險防范化解“1+8+N”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化解改革發展中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5)統籌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能力薄弱。
一是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召開市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邀請省發改委領導專題解讀長三角區域一體化規劃。市黨政代表團赴浙江省嘉興市考察學習生態文明建設、開發區管理體制改革與創新、全域旅游及大健康產業、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等工作。二是抓實工作舉措。市委“一對一”調度重點項目建設。截至目前,市委常委會聽取今年以來全市經濟工作情況匯報2次,市政府召開全市經濟運行情況分析調度會3次。一季度,地區生產總值增長7.2%;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9.7%,居全省第9位;固定資產投資增長9.5%,居全省第8位;財政收入33.0億元,增長13.2%,居全省第2位; 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增長24.5%,居全省第2位。三是強化發展支撐。全市各級干部深入開展“四送一服”雙千工程活動,印發《池州市“六穩”工作方案》《池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2019-2025)》等指導性文件,出臺《市政府領導聯系服務企業工作方案》,建立市政府領導走訪聯系企業、分季度召開企業家座談會制度,及時解決企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四是推動園區高質量發展。更大力度推進招商引資,一季度,新引進項目161個,其中開發園區項目72個;省外億元以上項目60個,其中開發園區項目32個;制定江南產業集中區“三年提升計劃”,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關于深化改革創新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市委書記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工業園區發展重點工作。
(6)部分重點工作長期沒有實質性進展。
一是建立重點工作、重點項目調度推進機制,制定實施《2019年市政府重點工作責任清單》,細化分解239項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一季度229項重點工作達到時序進度,市重點項目開工83個、開工率49.1%。二是健全完善大健康產業聯席會議制度,調整領導小組成員,召開大健康產業發展推進會,出臺支持大健康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等;7個縣區、管委會制定配套實施方案。全面梳理大健康產業項目,對重點項目庫進行調整,清退31個,新增入庫29個,業態調整9個,積極推進上海寶藤、泓瑞醫用設備、蓮花小鎮等項目建設。三是落實全域旅游發展規劃及年度行動計劃,制定全域旅游創建工作方案;建立旅游重點項目調度推進工作機制,對入庫項目實行動態調整和定期調度。一季度20個重點項目累計完成投資3.63億元。推進文化旅游品牌營銷,一季度,游客接待量、旅游總收入分別增長10.3%、12.7%;“五一”黃金周期間,游客接待量、旅游總收入分別增長40.6%、40.7%。四是制定杏花村旅游區2019年經濟指標,強化項目調度。截止目前,2個投資15億元項目已簽訂框架協議,梅村曉雪二期、明清韻事、智慧康療小鎮一期等項目正有序推進;對落戶項目開展“回頭看”巡查,對3個項目負責人進行約談,對1個項目依法依規予以清理。五是對禪茶莊園項目合同進行梳理,對未按規定履約,未達運營要求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重申園區的文旅建設定位,嚴禁從事住宅地產開發。
(7)以人民為中心的政治立場需要強化。
一是強化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開展“營商環境提升年”和萬人“評議機關、評比窗口、考評科長”活動,轉變作風、提升效能;開展“我給市長捎句話”建言活動,收集建言事項398件,符合建言條件的170件全部回復。二是強化預算執行,清理盤活存量資金0.9億元,市直單位一般性支出壓減5%,前4個月全市民生類支出41.69億元。三是實施好主城區基礎教育三年提升行動,加快年度3所幼兒園項目建設,支持縣區8所公辦園新建和改擴建,已竣工4所,在建2所。主城區配建園已主體完工1所,在建1所,項目前期工作2所。制定2019年學前教育促進工程實施辦法,啟動省市一類園結對幫扶工作;出臺普惠園認定管理辦法,規范和扶持普惠性民辦園發展。四是市老年公寓項目主體工程建設已完成,計劃年底前投入運營。五是年度計劃整治的3個老舊小區中,1個已竣工驗收,2個正加快實施。主城區老舊小區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程年內計劃完成20個,目前已完成初步設計方案等,2個小區已經啟動戶表改造。六是在市人民醫院開展“環境臟亂、設施破損、服務生冷、管理粗放、微腐敗”五大專項整治行動,設立紀檢監察室、行風辦,同時將專項行動向二級及以下醫院延伸拓展。截至目前,市人民醫院制定了26個行風建設管理制度,新投入40萬元修復醫院附屬設施,維修破損設備設施1000余次,開展群眾義診保健服務30余次。
3.貫徹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政治責任需要進一步壓實。
(8)脫貧攻堅有失精準。
一是壓實主體責任。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開理論中心組學習會、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專題民主生活會等研究推進脫貧攻堅巡視整改工作。推進四級書記遍訪行動,舉辦巡視整改暨脫貧攻堅業務專題培訓班、全市扶貧系統干部業務培訓班,每月不定期開展暗訪檢查。全省2018年度脫貧攻堅成效考核,我市較去年前進1位,4個縣區3個為“較好”等次。二是精準落實政策。市本級組織587名農技指導員對貧困戶實地指導。制定財政扶貧資金“負面清單”和動態監控管理協調推進機制。對全市具備產業扶貧基礎條件2萬余戶貧困戶摸底標注,完成全覆蓋檢查。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在全市范圍內集中一個月的時間開展責任落實、項目資金、產業扶貧三個專項整改提升行動和扶貧項目精準管理年專項活動,完成2016年以來審計指出問題“回頭看”和2018年項目資金審計。四是強化執紀問責。今年以來,全市共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14件,處分10人,市紀委通報典型案例5起。
(9)綠色發展理念還未牢固樹立。
一是全力推進“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一季度,全市生產總值165.4億元,同比增長7.2%,增幅居全省第11位;財政收入增長13.2%,增幅居全省第2位;規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9.7%,增幅居全省第9位。與此同時,池州PM2.5同比下降9.0%,空氣優良率71.1%,比上年同期提升1.4個百分點。二是出臺綠色礦山考核管理辦法,實施動態管理。對全市礦山修復情況進行摸排,制定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8年度完成58家礦山修復;2019年計劃安排60家,13家已完成;“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共44家,28家關閉礦山中22家已完成修復,6家正在實施;對16家生產礦山實施跟進式修復。三是全面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摸排治理,合理劃分禁養區和限養區。截止目前,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150戶,已關閉87家,其中已拆除60家。對各縣區第二輪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及信訪件驗收,已通過76件。四是對土壤治理與修復試點項目進行核查和梳理,開展機動車遙感監測平臺、秸稈禁燒監管平臺項目招標,完成1130臺柴油貨車及非路移動機械尾氣治理;開展餐飲油煙治理“回頭看”,截止目前完成60件案件辦理情況的核查整改;省大氣督察交辦問題已銷號。五是對能源雙控任務目標進行預分解,對全市節能審查實施情況摸底。頒布“池州市總河長1號令”,對全市取水工程(設施)進行核查。截至5月9日,排查河湖“四亂”問題74處,整治銷號73處。六是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反饋19項整改任務,10項已通過省驗收;5項已基本完成整改。2017年省環保督察23項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銷號14項,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的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待銷號。2018年省環保督察涉及我市13個基本問題已完成整改4個,其余均達到時序進度;87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67個。轉辦我市542件信訪件中,完成整改522件,余下正在積極辦理中。
(10)風險防范形勢不容樂觀。
一是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化解,開展“1+8+N”風險防范專題調研,制定相關防范化解專項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實。二是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擔保公司風險排查和代償化解專項行動。三是制定市本級政府債務及隱性債務風險防控專項方案。四是規范整治非法集資和互聯網金融。截止5月底,全市立案查處3件非法集資案件;對6個“熔斷處置”的網絡借貸平臺成立專項工作組,開展良性清盤退出工作;對1個正常運營的P2P平臺完成行政核查;及時將“徽源農場”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移送市公安局;向市掃黑辦上報2條“套路貸”線索,下發4件風險提示函,督促縣區開展行政核查和處置。
(11)掃黑除惡氛圍質效不高。
一是掃黑除惡氛圍更加濃厚。部署開展“宣傳質效提升月”活動,政法各部門共召開新聞發布會4場次,法院適時組織庭審旁聽,市直主要新聞媒體和網站推出專欄專題7個,刊載新聞報道和信息450多篇(條),中央、省主流媒體刊載報道30余篇(條),中央電視臺《新聞直播間》《東方時空》等欄目對我市偵破1起公安部督辦長江特大采砂案進行了詳細報道。截至目前,全市共接到群眾舉報線索517條,兌現9起群眾舉報獎勵,28名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二是打擊質效進一步提升。落實線索分級分類核查責任制、“三長”負責制。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涉黑案件3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7起、一般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8起,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資產1.134億元。檢察機關提起公訴15件130人。全市法院一審審結判決14起125人,二審審結判決5起47人。我市“徐某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專案組被省公安廳記集體二等功。2018年度全省群眾安全感滿意度調查,群眾安全感指數為97.89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效指標為79.88%,均位居全省第5位。三是深挖徹查取得突破。全市共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等問題20起35人,其中,查處腐敗問題11起13人(縣處級1人)、“保護傘”問題8起20人(其中開除黨籍3人、移送司法機關2人)、工作不力問題1起2人。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4.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有差距。
(12)理論學習宣傳實效不強。
一是制定《中共池州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19年度學習計劃》,安排14個專題的學習和9次交流研討,已開展集中學習7次、專題輔導報告2次。二是今年以來,在每次市委常委會議上,圍繞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安排市委班子成員開展領學,已安排市領導領學20人次,開展心得體會發言19次。三是把“學習強國”學習平臺作為運用新媒體手段開展理論學習宣傳的重要抓手,全市黨員下載占比在全省各地市位列第6。四是制定《關于做好2019年度調查研究工作的通知》,確定2019年度市四大班子領導調查研究課題29個。五是出臺《關于加強新時代黨的督促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管理的通知》,切實將調研成果轉化為工作舉措。
(13)理想信念教育沒有融入日常、抓在經常。
一是市委把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組織市黨政代表團赴浙江嘉興學習、弘揚“紅船”精神;清明節期間,市烈士陵園共接待參觀祭掃人員5萬余人次,發放宣傳冊2萬余份。二是發揮市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的示范引領作用,圍繞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安排14個學習專題,并部署赴紅色基地開展現場教學。三是把理想信念教育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首要任務,在第二十三期縣處級干部進修班中將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課程占比提升至87.5%,在第十九期中青年干部培訓班中將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課程占比提升至89.7%。增加赴黨性教育基地現場教學內容。四是在市委黨校教學模塊設置“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建設現代化三優池州”“黨性教育與黨內法規教育”等單元。五是扎實開展面向基層群眾的主題活動,截至5月底,推薦文明代言人100多人,舉辦青少年愛國主義讀書教育演講會、故事會80多場次,征文500多篇。六是強化輿論引導宣傳凝心聚力,精心組織“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新時代新作為新篇章”等重大主題宣傳,開展“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專題宣傳,開設宣傳專欄(專題)20多個,推出系列報道800余篇(條)。
(14)理論聯系實際不夠。
一是進一步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邀請省專家作“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專題輔導,組織市黨政代表團赴浙江省嘉興市考察學習,形成考察學習報告26篇,切實將學習成果轉化為發展舉措。二是建成743所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做到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全覆蓋。開展“舉旗幟?送理論”集中宣講活動700余場次,受眾5萬余人,全力打通理論武裝“最后一公里”。三是注重理論聯系實際。開展“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明確24項主要任務,制定72項具體任務清單。四是出臺《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經濟帶(池州段)“禁新建”等七個行動方案的通知》,印發《2019年度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組織各縣區開展自查。開展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環境問題排查整治,開展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拆遷工作和限養區的整治工作,實施2019年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計劃。
5.意識形態工作缺乏政治敏銳性和行動自覺性。
(15)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一是市委切實擔負起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列入年度中心組學習計劃,市委常委會集中學習《關于當前意識形態領域形勢的通報》,每半年向省委專題匯報意識形態工作,將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市委常規巡察。出臺《關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重要講話精神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總體方案》《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六項清單》。二是2019年以來,召開4次市委常委會議、1次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議、2次市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意識形態工作。三是嚴格落實《黨組(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在市委領導班子及成員2018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述職報告中,均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述職評議。同時在2019年度專題民主生活會通知中提出明確要求,并常態化堅持。四是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將“各級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和述職報告要體現意識形態內容”作為市委年度綜合工作考核扣分項,并嚴格評分反饋。
(16)網絡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和風險盲點。
一是出臺《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開展重大風險點排查防范化解的通知》《關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總體方案》,梳理排查出網絡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風險盲點8個,15條具體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深入開展網絡生態治理專項行動和自媒體賬號專項整治,對本地重點微博、微信賬號開展巡查1次,督促網站開通投訴舉報電話4個。印發《關于加強全市黨政機關互聯網站、新媒體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微博微信運維管理的通知》,督促指導各地各單位強化網絡信息發布審核管理等工作。
(17)意識形態工作專業人才匱乏。
一是在2019年度池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安排池州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招錄7名專業人員從事網絡信息通信等相關工作。對意識形態領域事業單位確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照有關規定,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引進。優化專業人才崗位設置比例,目前池州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池州市圖書館高級職稱占比達20%,市委黨校高級職稱占比達30%。二是出臺《全市宣傳思想戰線開展“四力”教育實踐工作的實施方案》,推動全市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隊伍建設。選派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工作骨干56人開展培訓。強化宣傳文化類拔尖人才的任期目標管理和跟蹤服務,定期開展教育培訓。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6.抓黨建用力不夠。
(18)2016年以來,全市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結果均為“好”的等次。
一是市委常委會、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專題研究年度黨建工作。市委書記多次深入基層黨組織開展調研,示范推動、壓緊壓實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二是召開全市基層黨建重點工作調度會、組織系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問題整改工作調度會,推動基層黨建重點工作落到實處。召開全市基層黨建專項講評會,督促各地各單位抓好整改。對各地抓黨建促脫貧攻堅、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等基層黨建重點任務進行指導,抓好責任落實。三是召開縣區委(工委)書記抓黨的建設述職評議會議,市委書記現場點評,指出抓黨建存在問題33條。根據現場評議打分和日常工作掌握情況形成考核結果并通報,對12名縣區委(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成效進行排名。書面反饋市委書記會議點評意見,指導縣區委(工委)書記制定措施36條,督促抓好整改落實。
(19)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一是市委常委會、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基層黨建工作,制定《市委書記抓黨的建設述職點評問題整改清單》,制定整改措施11條。市級黨員領導建立48個基層黨建工作聯系點,示范抓好基層基礎工作。召開全市黨務工作會議、組織部長會議、市直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對基層黨建工作進行部署。縣、鄉、村三級黨組織書記對2018年度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進行述職。二是印發《池州市基層黨建“抓整改、補短板、促提升”工作方案》,對落實基層黨建主體責任情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壓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三是制定《2019年度基層黨建工作“三個清單”》,要求各級黨組織制定本地本單位“三個清單”,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定期開展隨機調研。四是抓好具體問題整改。針對三個單位黨組“沒有制定‘三個清單’”的問題,已于2018年底整改到位。
7.基層黨組織建設規范性不足,組織力提升較弱。
(20)黨員發展不規范。
一是制發《2019年發展黨員指導性計劃》,重點針對產業工人、青年農民、高知識群體等群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二是研究制發《池州市發展黨員工作評估辦法(試行)》《池州市基層黨建“抓整改、補短板、促提升”工作方案》,對各地發展黨員工作進行定期評估和自查自糾。三是舉辦全市村和社區黨組織書記暨選派幫扶干部(掃黑除惡、脫貧攻堅)示范培訓班和市直單位機關黨組織書記、黨務工作者培訓班,對發展黨員工作進行專題培訓。四是針對三個單位“黨員發展不規范”問題,對相關責任人開展警示談話,督促完善相關制度,規范黨員發展工作。
(21)機關黨建存在薄弱環節。
一是市委常委會對機關黨的建設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市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專題聽取機關黨建工作匯報,提出加強機關黨建工作意見建議,推動機關黨建“走在前、作表率”。二是召開市直機關黨建工作會議和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會,對基層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支部提升行動、機關黨建“燈下黑”“寬松軟”專項治理等重點任務進行部署。制發《2019年市直機關黨建工作要點》《部門黨組(黨委)書記、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機關黨建年度重點工作、具體任務。三是嚴格落實黨組工作條例,制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單位對黨組(黨委)議事決策制度進行梳理完善,并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制定《池州市進一步規范黨組織換屆、黨費收繳和黨的組織生活的意見》,健全完善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提醒機制,開展基層黨建“抓整改、補短板、促提升”專項行動。
(22)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欠缺。
一是深入開展基層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和支部建設提升行動,開展基層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回頭看”,全市基層黨組織達標率93.03%,其中農村基層黨組織達標率93.52%。二是推深做實農村基層黨建“一抓雙促”工程,實施鄉村干部本領提升行動,舉辦全市村和社區黨組織書記暨選派幫扶干部示范培訓班。實施農村黨員“雙培雙帶”先鋒行動,實行動態管理調整。建立發展集體經濟項目庫,指導縣區編寫專項規劃,繼續舉辦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大賽;實施黨建引領信用村創建示范行動試點工作。開展村“兩委”換屆“回頭看”和加強涉黑涉惡線索摸排工作,對27名曾受過刑事處罰和1名涉黑涉惡村“兩委”干部進行清理。三是深入實施城市基層黨建“三抓一增強”工程,貫徹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深化推進“四聯四共”模式,提升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兩個覆蓋”質量,實施“紅色引領”示范工程和“紅領英才”計劃,深化非公企業“雙強六好”、社會組織“雙比雙爭”等活動,提升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水平。
(23)部分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
一是常態化開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對2018年度整頓情況進行“回頭看”,全市倒排確定40個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堅持“一村一策”集中整頓。二是開展村居“小金庫”專項治理,追繳資金91.5萬元。三是開展黨員干部集中教育活動,指導基層黨組織通過開展集中學習、警示教育、主題黨日活動等形式進一步增強廣大黨員、干部的“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自覺做到“三帶頭”,堅決與黑惡勢力劃清界限。深入開展村“兩委”換屆“回頭看”,摸排掌握27名曾受過刑事處罰、1名涉惡村“兩委”干部,現已全部清理到位,正在按程序補齊配強。對參與涉黑涉惡案件的13名黨員進行核查,其中3人非涉黑涉惡人員,公安機關轉為治安處罰,對其余10人給予開除黨籍等組織處理措施。
8.選人用人缺乏統籌規劃,激勵擔當效應不足。
(24)干部結構不優。
一是市委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頒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研究制定《關于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實施意見》,實施優秀年輕干部“三提一優”工程。二是結合年度綜合考核、聘期滿干部考核等工作,對全市各單位進行調研式考察,開展領導班子結構分析和領導干部個體分析,科學提出使用配備方案,增強干部工作的主動性、預判性和針對性。三是統籌女干部、黨外干部等配備,不斷優化干部隊伍專業結構、年齡、類別等結構。從脫貧攻堅一線提拔縣處級干部6名,進一步使用3名,從招商工作一線提拔干部4人,進一步使用1人,以鮮明的用人導向激勵干部在基層一線擔當作為。四是切實加強源頭建設。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2019年計劃選調40名。計劃舉辦優秀選調生和選調生村官培訓班。2019年度我市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263名,其中招錄經濟、旅游管理等方面專業職位24名。市直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74名,其中專業技術崗位64名。
(25)縣區黨委班子變動頻繁。
一是市委堅持以“四案”精準規范管理、開展綜合分析研判作為提升選人用人統籌計劃性的重要抓手,市委負責同志在全市黨務工作會議、全市組織部長會議上對深化“四案”精準規范管理,增強干部工作的主動性、預判性和針對性作出具體部署安排。二是分析研判,明確整改方向,形成縣區黨委班子職務調整情況專題分析報告。三是認真落實干部“四案”精準規范管理暫行辦法,啟動市管領導干部業績采集工作,進一步完善“四案”精準規范管理臺賬。同時,動態掌握領導班子運行狀況和干部個人履職情況,突出綜合分析研判,形成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增強班子整體能力的具體措施,切實增強了干部工作統籌性和計劃性。
(26)部分市直單位黨組成員配備不規范。
市委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相關規定,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結合市級機構改革,統籌推進黨組設置、黨組成員配備等,發揮好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責任。目前,市直各單位黨組成員配備情況均符合政策要求。
(27)掛職干部管理不夠嚴格。
一是市委高度重視干部培養鍛煉工作,統籌事業發展、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成長需要,引導年輕干部到基層一線和困難艱苦地方掛職鍛煉。加強掛職鍛煉干部日常管理和監督,督促掛職干部在崗履職。二是2018年10月選派的36名掛職干部中黨員同志已全部將黨組織關系轉到掛職單位。
(28)選人用人把關不嚴。
一是市委堅持把“凡提四必”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序和基本要求,從嚴從實把好干部選任關口,嚴防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二是研究制定《池州市領導干部政治素質考察辦法》《池州市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意見》,建立成員單位監督信息月報告制度。今年以來,對因個人有關事項核查等存在問題的8名干部暫緩或停止了選拔任用程序。三是開展調研式考察。落實干部“四案”精準規范管理暫行辦法,為推進科學選人用人奠定基礎。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9.部分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29)吃喝風隱形變異。
從3月份起,在全市范圍內部署開展為期3個月的“知敬畏、守規矩、正風氣”吃喝風專項整治行動,組織縣區和市直單位對照“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6項整治重點,對照自查自糾。4月以來,市紀委每周隨機選取30名市管干部、10名縣區科級干部,采取電話了解和現場核實相結合的方式,抽查其晚餐時間段活動情況。目前共抽查321名干部,抽查時在外就餐的49名縣處級干部、12名科級干部已向市紀委作出情況說明,取得較好的提醒和警示效果。
(30)公款旅游依然存在。
一是市紀委對2018年查處的市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和巡察移交的涉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進行梳理,剖析原因,進一步明確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等監督重點。今年以來,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9個,處理23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20人。二是緊盯重要節點強化監督檢查。元旦、春節期間,發現并督辦核查問題線索28條,對22人進行誡勉談話等處理。四是加強全市干部外出報備管理。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外出報備9人次,其他廳級干部外出報備85人次,市直部門主要領導和縣區黨政正職報備202人次。
10.“四風”方面問題。
(31)有時貫徹落實上級部署生搬硬套。
一是深入開展“嚴強轉”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行動。市委出臺《關于集中整治脫貧攻堅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若干措施》《池州市“基層減負年”工作舉措》,從“精簡文件”“改進文風”“加強調查研究”等十個方面切實為基層松綁減負。二是嚴格文件審查管理。梳理匯總市、縣兩級黨委制發規范性文件的總體情況,杜絕文件“上下一般粗”,加強文件前置審查。三是出臺《池州市黨政干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關于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實施意見》,細化工作舉措。
(32)部分干部作風“慵懶散滑”。
一是堅持即知即改。下發《中共池州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加強機關作風效能建設的通知》《關于開展市直機關作風效能建設集中整頓工作的實施方案》,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作風效能整頓。二是嚴肅追責問責。對違反效能建設規定的24名干部職工進行問責。
(33)營商環境不優。
一是市委召開招商工作座談會,市政府召開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調度會,部署重點工作。二是開展“營商環境提升年”活動,召開全市“四送一服”雙千工程工作會議暨營商環境提升年活動推進會,開展“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集中活動。三是開展招商引資培訓,出臺市駐外產業招商小分隊《績效考核評價工作機制》等4個工作機制;完善招商引資績效評價制度,更加注重提高項目質量、項目存活率、資金到位率等指標。四是一季度招商引資成效顯著。全市新引項目161個,完成年度計劃26.8%,新引進省外億元以上項目60個,完成年度計劃40%;省外億元以上項目到位資金123.4億元,完成年度計劃26.3%。新建10億元以上省外投資項目3個。
(34)部分干部政績觀有偏差。
一是對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園區內長期未開工項目摸排,共摸排出9個項目,其中7個項目已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2個項目進入司法程序。二是拓寬融資渠道,制定市屬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方案,推動交投公司的轉型重組;市建投集團新組建的規劃勘測設計總院已掛牌,與市開發區合作投資的半導體產業園首期廠房已開工,投資的主城區砂場集散中心已試運營;摸排全市經營性國有資產,整合后裝入市屬國有公司,推進平臺公司轉型發展。加強PPP項目管理,對主城區污水處理、市政排水PPP項目及環衛一體運行情況進行考核。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4.77億元和棚戶區改造專項債5.15億元,完成非標專項債券的發行申報工作。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11.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力度仍需強化。
(35)履行主體責任不力。
一是市委每年向省委和市委全會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召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年度黨建工作,聽取縣區委和市委相關工委抓基層黨建、落實意識形態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述職。二是市委常委會帶頭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剖析主體責任虛化弱化問題。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黨組及市直部門、縣區制定整改措施,堅決徹底整改,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落實。三是專題研究部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制定《2019年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梳理17項工作任務,明確市委常委、黨員副市長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分工。四是加強督查考核,將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納入市委年度綜合考核之中,占黨建考核分值的28%。
(36)“一崗雙責”意識不強。
一是壓實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責任。市委召開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定《2019年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梳理17項工作任務,明確市委常委、黨員副市長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分工。市政府召開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印發《池州市2019年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確定9個方面23項重點任務,逐一明確市政府班子成員工作分工。二是加強約談提醒。市委主要負責人帶頭開展約談,針對三個市屬國有企業巡察發現的突出問題,分別約談企業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三是市紀委對市住建委、市信息辦有關人員挪用公款案開展“一案雙查”,問責15人,其中市管干部7人。四是出臺《市紀委監委“一案雙查”工作流程》,明確“一案雙查”5類情形和責任倒查的4類主體及9項內容。巡視以來,“一案雙查”共問責16人,其中市管干部9人。
(37)巡察利劍作用彰顯不足。
一是市委切實擔負起巡察工作主體責任。市委常委會專題學習中央政治局審議《關于2018年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重點工作情況報告》會議精神,聽取2018年全市巡察工作情況報告,研究市委巡察機構建設、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等方面工作,通過《市委2019年巡察工作要點》;結合機構改革對市委巡察機構編制事項進行調整,市委巡察辦和巡察組編制增加5名,巡察辦增設科室2個。二是構建市縣巡察上下聯動監督網。在全市巡察干部培訓班上對各地全覆蓋工作進度進行通報,全市巡察辦主任會議督查各縣區2019年底全覆蓋進度要達75%以上,對貴池區、東至縣巡察工作計劃進行重點審核督促。三是優先辦理巡察移交問題線索。四是開展“強化擔當、提升本領”自身建設深化年活動,市委巡察辦舉辦2期巡察干部業務培訓班,出臺《強化政治巡察工作流程》,加強巡察工作過程指導。
(38)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協調配合弱化。
一是全面梳理通報2015年以來線索移送月統計、季通報、零報告及問責追究等工作機制落實情況,開展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集中培訓,督促市公安局將未移送的市直黨員和市直公職人員問題線索全部進行了移送,市檢察院補充移送問題線索32件,市審計局作出了未移送問題線索的情況說明。二是制定線索“應移未移”責任追究機制,針對線索應送未送問題進行嚴肅問責。三是建立反腐敗協調工作例會制度,召開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專題研究成員單位協調配合弱化問題。今年1-4月,市公檢法和審計機關向市紀委監委通報案件情況7起、移送線索69件;市紀委向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通報案件情況22起。制定重點案件研討會商制度。
(39)警示教育重視不夠。
一是市級領導干部帶頭接受警示教育,在市級干部警示教育集體談話會上通報近年查處的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二是堅持每年對全市縣處級干部進行一次集中警示教育。三是建立“一案一警示”工作機制。巡視整改以來,累計開展“一案一警示”教育4次。四是及時通報曝光典型案例。巡視以來,累計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起、嚴重違紀案件2起、問責典型問題9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5起、私設“小金庫”問題4起。五是督促各縣區和市直單位進行以案為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12.紀委監督責任履行仍需全方位夯實。
(40)日常監督的政治站位需要提高。
一是聚焦中央“三大攻堅戰”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強主動監督。今年以來,全市共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14件,處分10人,市紀委通報典型案例5起;查糾“小金庫”問題55個;認真落實省紀委環保問責意見,共問責33人,其中市管干部13人;深挖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8起20人。二是在市紀委監委機關部署開展“強化擔當、提升本領”自身建設深化年活動,制定并落實加強政治建設等15項具體舉措。
(41)派駐監督職責履行不到位。
一是加強派駐監督工作研討,對零立案、問題線索零處置的進行重點調度。二是完成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組建17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實現對市直71個單位監督全覆蓋。三是圍繞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就專項檢查和線索摸排等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和指導。四是部署派駐機構對“三重一大”事項參會監督情況開展全面排查,對參會監督不到位問題進行糾正。
(42)“四種形態”運用不科學。
一是提升精準運用“四種形態”能力。總結分析近年來“四種形態”運用情況,在精準運用上形成具體思路和舉措。1-5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481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處理315人次,占比65.5%;第二種形態處理116人次,占比24.1%;第三種形態處理29人次,占比6.0%;第四種形態處理21人次,占比4.4%,“四種形態”運用趨于合理。二是著力解決第三種形態過低問題。今年以來,市紀委監委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5人次,同比增長150%。
(43)執紀存在“寬松軟”。
一是市紀委監委制定《關于執紀“寬松軟”依然典型問題專項整改方案》,明確7個方面整改措施,認真抓好整改。二是市紀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嚴格執紀審查六項舉措。三是強化從嚴意識。1-5月,市紀委監委處置問題線索80件次,同比增長45.5%;立案16件,同比增長77.8%;處分13人,同比增長160%,其中重處分5人,占比38%。四是市紀委監委自辦留置案件實現“零突破”。市監委對市人大常委、民建池州市總支主委、安徽裕隆煙花爆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玉龍涉嫌嚴重違法問題采取了留置措施。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對一名涉嫌涉黑腐敗的縣處級干部予以監察調查,指定有關縣區監委分別對涉嫌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2名干部采取了留置措施。
(44)問責制度落實不到位。
一是加大主動問責力度。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對履行兩個責任和落實工作不力問題,開展主動問責71人次,同比增長78%。二是嚴格落實“有責必問”。三是制定《市紀委監委“一案雙查”工作流程》《市紀委監委關于中央和省、市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不力主動問責流程》。四是強化精準規范問責。印發《池州市黨政干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容錯的6項必備條件和不予容錯的5項負面清單,不斷提升精準問責、規范問責的能力和水平。
(六)反腐敗斗爭方面
13.工程建設領域不規范,風險隱患較大。
(45)工程設計、監理招標不規范。
一是全面梳理2015-2018年政府投資項目,對可以解除的合同予以解除,對責任人員分類處理。二是對政府性投資項目設計或監理存在未按規定招標問題,嚴格追責問責。三是出臺《池州市本級政府采購政策標準操作指南》,印發《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19年版)》,理順招標法與政府采購法銜接,加強工程設計監理勘察等服務項目管理。
(46)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結算審計不及時。
一是針對省委巡視反饋的62個未及時開展審計的項目,建立審計清單,立即開展審計。二是對2015年以來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付款情況進行梳理排查,未發現“未開展結算審計就全額或超額支付工程款”的情況。三是對2015年以來市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開展情況進行梳理,截至5月底,已開展了巡視整改清單以外的5個項目審計。四是進一步加強項目資金預算、支付及合同變更等方面的管理,確保工程款按規定支付。五是嚴格執行《池州市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管理辦法》,對拖延不報審、審計不及時等問題,按規定嚴肅處理。
(47)部分公職人員違規掛證。
一是責成相關主管部門對違規掛證問題迅速整改到位。目前61名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問題已完成清理,其中13家單位共50名公職人員注銷注冊、停止“掛證”,累計退還酬金76.67萬元,問責、處理50人,其余10人現為非公職人員,1人非本市管理人員。二是在全市范圍開展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問題專項清理,全市所有公職人員均簽訂了個人承諾書,282名“掛證”人員已注銷注冊,其余正在積極整改。三是印發《池州市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確保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依法用權、廉潔履職。
14.有的主管部門履職亂作為。
(48)招商引資提前兌現政策獎勵。
一是各縣區、管委會均已建立項目預審機制,加強招商引資項目事前預審。目前,已對65個項目進行預審,對投資方綜合實力進行盡職調查,提高協議項目履約率。二是強化招商引資項目合法性審查。各縣區、管委會在項目預審的基礎上,對項目投資協議進行合法性審查,明確雙方權責。目前,已對48個項目投資協議進行審查評估。三是完善招商引資政策兌現機制。各縣區、管委會均已出臺招商獎勵資金兌現相關辦法,明確政策兌現審核方式與流程,強化政策兌現工作監管。四是開展全市招商引資提前兌現獎勵專項整治。
(49)擔保公司運作不規范。
一是立即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擔保公司風險排查和代償化解專項行動。二是開展擔保公司專項督查。目前,各擔保公司均已完成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工作,制定了《項目風險管理辦法》《擔保業務流程指引》《項目前期盡調細則》等制度,健全完善了擔保風控機制。三是建立產投集團與工商注冊信息系統聯系機制,加強企業信息共享,完善全市中小企業基本信息庫,推動擔保企業誠信建設,提高擔保防范風險能力。
15.部分領域監管不作為。
(50)企業欠繳緩交土地出讓金。
一是對2016年以來53宗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進行梳理排查,共有1個項目土地出讓金利息和違約金未到位,目前已清繳到位。二是對2016年以前出讓土地出讓金進行摸排,處置到位10宗,其余4宗正在處置。三是擬定土地出讓供后監管制度,實施凈地交付,強化供后監管措施,建立土地利用長效管理機制。
(七)對上輪巡視整改方面
16.市委對巡視整改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
(51)研究部署不夠。
一是強化巡視整改組織領導。巡視反饋以來,市委常委會6次專題研究調度巡視整改工作,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11次會議推進整改工作落地見效。二是壓實整改責任。市委主要負責人與38個責任單位簽訂巡視整改任務書。市委成立5個督查組按照任務分工對42個責任單位進行5輪全覆蓋督查。三是完善制度建設。印發《中共池州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試行)》,實行定期調度、每周通報、督查督辦、銷號管理、臺賬資料管理等5項制度,保障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到位、落實到位。
(52)結合池州實際不夠。
一是對8個縣區(園區)、8個責任單位下發《持續做好中央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交辦單》,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專題調度。二是本輪省委巡視整改堅持上下聯動,從市委和市級機關做起,延伸到市直部門、縣區、鄉鎮(街道)。8個縣區(園區)、68個市直部門對照市委巡視整改方案制定舉一反三問題整改的具體方案,查擺出948個問題,制定2584條整改措施。鄉鎮(街道)結合脫貧攻堅專項整改、市縣巡察反饋問題、市級專項整治行動開展相應工作。三是印發《中共池州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試行)》,明確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的機構職責、會議制度、工作制度等事項。巡視整改工作實行定期調度、每周通報、督查督辦、銷號管理、臺賬資料管理等5項制度,保障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到位、落實到位。
(53)部分整改制度未出臺。
市委全面進行梳理,制度建設清單中的6項制度已經印發實施,分別為《中共池州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委督促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印發〈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黨紀案件審理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中共池州市委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市直機關全面從嚴治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關于印發〈池州市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管辦法〉的通知》《中共池州市委辦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池州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地產統一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17.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部分整改任務未見底清零。
(54)本輪巡視發現,上輪巡視反饋的問題,仍有較大部分存在,個別問題整改未完成。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市紀委監督執紀“寬松軟”等問題仍屢見不鮮。
一是持續督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今年以來,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9個,處理23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20人。二是市紀委監委制定《關于執紀“寬松軟”依然典型問題專項整改方案》,明確7個方面整改措施,認真抓好整改。1-5月,市紀委監委處置問題線索80件次,同比增長45.5%;立案16件,同比增長77.8%;處分13人,同比增長160%,其中重處分5人,占比38%。三是認真抓好上一輪巡視尚未完成的問題整改。關于集中區拆遷戶未安置問題,目前,集中區成立以來拆遷的2239戶已全部完成選房工作。關于貴池中學地塊安置戶未按期回遷問題,目前,該地塊商業廣場1#樓住宅已于2018年9月21日交付使用,并完成安置戶回遷;貴池區已發布34套商業用房回遷安置公告,啟動結算、安置工作。
(57)專項整治不深不透。
一是針對問題立即整改。青陽縣廣播電視臺44.73萬元、石臺縣原仙寓山林場19.4萬元共計64.13萬元“小金庫”資金已追繳入庫。石臺縣仙寓山林場原場長童天柱已被追究刑事責任,青陽縣廣播電視臺原臺長已被免職并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6年開展的濫發津補貼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市財政部門約談了市總工會和市民政局有關人員,兩個單位均已將違規發放的所有資金清退到位。二是全面開展“小金庫”“不規范發放津貼補貼”專項防治行動。全市959家單位開展了“小金庫”專項防治自查自糾工作并簽訂承諾書,未發現存在私設“小金庫”現象。全面開展不規范發放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對新發現的3類8例不規范發放津補貼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在全市范圍開展領導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清理,鄉科級干部中有13人未經組織批準參與經商辦企業活動,其中,對2人進行誡勉談話并責令作出深刻檢查,對4人進行批評教育,對1人進行組織約談,其余人員正在處理中。四是東至縣對12名科級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進行了處理,其中給予黨內嚴重警告1人、黨內警告2人,責成作出書面檢查6人。
三、堅持不懈抓常態,持續鞏固擴大巡視整改成效
(一)加快整改進度。牢牢把握時間節點要求,打好“提前量”,加快問題整改,確保各項整改任務按時完成。堅持三級調度、臺賬銷號、每周督查等有效機制和工作制度。堅持立行立改、舉一反三,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事項,鞏固整改措施,深化整改成果;對未完成整改事項,加大推進力度,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
(二)確保整改質量。精準聚焦問題,逐條逐項對照整改要求,做到“因情施策”“精準施策”,提高整改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切實做到“四確保四不放過”,即確保整改措施落實、不落實不放過,確保反饋問題解決、不解決不放過,確保追責問責、不追責問責不放過,確保長效機制建立完善、不建立完善不放過。
(三)壓實整改責任。進一步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以責任落實推動整改落實。嚴格落實舉措制度,及時跟進問責,做到既處理事也管理人,切實推動巡視成果轉化。紀檢部門及時跟蹤整改情況,對罔顧紀律要求、整改落實不力的,點名通報,并及時約談責任單位“一把手”,靈活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問責壓力倒逼整改工作落實。
(四)提高整改實效。堅持把抓好巡視整改與推進當前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結合起來,與“嚴規矩、強監督、轉作風”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行動結合起來,與“三查三問”結合起來,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結合起來,與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結合起來,奮力加快 “三優”池州建設。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聯系電話:0566-2088468、2088031;通信地址:清風東路88號市委巡改辦(市國稅局副樓四樓);郵編:247000;電子郵箱:czswx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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