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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池州學院原黨委書記何根海涉嫌貪污、受賄罪及池州學院人事處工作人員胡非涉嫌貪污罪一案。淮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唐保銀出庭支持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9月至2015年底,被告人何根海利用擔任池州師專黨委副書記、校長,池州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多次報銷虛假發票,貪污課題經費89萬余元。2004年春節至2014年7月,被告人何根海利用上述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現金、購物卡、煙酒卡等折合人民幣共計138萬余元。2005年9月至2015年底,被告人胡非明知何根海利用虛假開支發票騙取課題經費據為己有,仍利用自己經營書店的便利條件,通過書店的圖書供貨商,多次為何根海提供虛假開支發票共計50萬余元,為何根海貪污課題經費提供便利。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貪污、受賄罪追究何根海的刑事責任,數罪并罰;以貪污罪追究胡非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何根海、胡非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調查結束后,何根海、胡非進行了最后陳述。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淮北市委黨校部分學員,新聞記者及被告人何根海、胡非的親屬等旁聽了庭審。
本案將擇期宣判。(陳多潤 通訊員 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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