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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上午,霍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縣監察委移送扈胡鎮原主任科員薛恩來涉嫌貪污、受賄罪案,并當庭宣判其犯貪污罪、受賄罪,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罰金人民幣三十八萬元。這是我省監察委移送司法機關,首例當庭宣判的留置案件。

薛恩來貪污受賄罪案庭審現場
該案的圓滿“收官”,充分彰顯了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后,紀法同步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程序、速度、質量等得到全面優化提升,取得了1+1>2的效果。
“認罪、服罪,懇求給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被告人薛恩來,你在霍邱縣監察委供述是否屬實?”
“屬實。”
“起訴書指控是否屬實?你是否認罪?”
“對所有事實均認罪、服罪,黨一步一步培養我,但我沒有把握住自己,深感愧疚,愧對黨和組織對我的信任和希望,辜負了家人對我的期望,真想再回頭一次,但是已經沒有機會,懇求法庭給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讓我用余生來回報社會……”

被告人薛恩來在接受審判
在庭審現場,薛恩來悔恨不已,哽咽得說不出話來,在旁邊聽審的家人,早已淚流滿面,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在被告人進行最后陳述完畢,法庭宣布“休庭十分鐘。”
十分鐘后,法庭當庭宣判。

法官當庭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被告人薛恩來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真誠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薛恩來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二十七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罰金人民幣三十八萬元……被告人薛恩來,聽清了沒有?是否服判?是否上訴?”
“聽清了,服判,不上訴。”
至此,公開庭審結束。

庭審結束,薛恩來被帶出庭審現場
“這是縣監察委移送的第一起案件,我們縣法院很重視,過去紀委辦的職務犯罪案件,都要經過檢察機關的證據轉換,現在由監察委員會調查收集的相關證據經過開庭舉證、質證可以作為定案證據,這是明顯的區別。”縣法院副院長伍軍表示,“我們把這起案件作為精品庭審,全程錄音錄像,并在新浪網全程直播,主要是考慮到這個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相關的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能夠相互印證,而且這起職務犯罪案件也比較典型,被告人態度也很好,當庭供認不諱,所以我們當庭宣判,這樣能起到更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公訴科科長陳祖國從事檢察工作三十余年、從事公訴工作二十余年,“薛恩來貪污受賄案是縣監察委成立后辦理的第一起職務犯罪案件,監察委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固定的證據,客觀全面且證據間相互關聯,為我們出庭支持公訴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作為一個老公訴,這是我職業生涯中對職務犯罪出庭支持公訴最有底氣的一次!”
此外,在此次縣法院公開庭審中,還邀請了司法民主監督員(均從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中聘請)8人參加旁聽,縣第一人民醫院得知公開庭審的消息后,主動組織中層以上干部參與旁聽。

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院執法監督員受邀參加旁聽庭審
“今天我作為法院的特約監督員參加了薛恩來案公開庭審,”霍邱縣人大常委會委員,城建環資工委副主任曾強說,法庭當庭宣判,說明監察委員會調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檢察院公訴有理有據。”
霍邱縣政協委員張文東表示,“薛恩來本人對自己所犯的事實供認不諱,愿意接受法律的懲罰;同時也體現了監察委員會在此案中重事實,重證據;檢察院指控的貪污、受賄23條均證據確鑿;審判長能充分聽取公訴人和辯護人意見,依法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判決是客觀公正的。”
“一定要辦成鐵案”
“這是六安市監察委成立以后第一起案件,市監察委上午掛牌,下午即開會討論這起案件。我們要求縣紀委監察委一定要辦成鐵案。”六安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察委主任汪德滿信心滿滿。
1月9日,經霍邱縣委批準,縣紀委、縣監察委對縣扈胡鎮原主任科員薛恩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月8日,經縣委常委會批準,對薛恩來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2月11日,檢察院對薛恩來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決定逮捕。2月23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對罪名、事實、數額未提出任何異議,未補查補證。3月12日上午,縣法院當庭宣判。
“以前紀律審查案件,紀委移送檢察院后還要轉換證據,從立案到法院開庭已經半年多了。”縣檢察院原反貪局主持工作副局長,現縣紀委紀檢監察五室負責人朱穎表示,這個案件只有兩個月就開庭了,而且中間還過了一個春節,這就是改革最大的好處,節約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時效。”
“這起案件是監察體制改革在六安的一個成果,市紀委高度重視,汪德滿書記多次提出明確意見和要求。市紀委監察委從犯罪構成等各個方面進行指導。”市監察委委員劉丹軍介紹,“霍邱縣主動對接以審判為中心的改革方向,圍繞違紀、違法構成收集證據,雖然很短時間內提起公訴,但時間服從效果,效果體現了質量,證據得到了檢察院、法院的認可,而且被告人當庭認罪,取得了政治、法律、社會效果的相統一。”
“監察體制改革后,縣委主動扛起主責,深入踐行黨統一指揮、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由原來側重‘結果領導’轉變為‘全過程領導’。”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察委主任安珺說,縣委書記劉勝專門抽出時間多次聽取案情匯報,要求深入剖析、認真總結,力求把該案查辦上升為可以復制、易于推廣的成功經驗;做足用好案件查辦后半段文章,注重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前不久,在全縣的三級干部工作會議上,該案已經作為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引起強烈反響,形成了強力震懾。”
縣監察委委員李梅表示,我們根據領導的要求,在案件調查之初,就對撰寫警示教育書面材料、制作警示教育片,總結材料、剖析材料開展謀劃,目前警示教育片正在制作中,5月底完成,其余已全部完成。
“嚴格規范融合沒問題”
“在留置期間,我們安排薛恩來學黨章、學紀律處分條例,他很吃驚,說我犯了這么大的錯誤,你們還把我當成組織同志對待,這是沒想到的。”紀檢監察一室主任趙以好說,我們在組建審查調查隊伍時,臨時黨支部同時成立,被調查人也成為臨時黨支部一員。
在辦案過程中,縣紀委監察委采取執紀審查和監察調查同時啟動、同步進行;在審查調查被留置對象違紀違法問題時,嚴把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專案組全體成員在工作中共商共議,對違紀問題嚴格按照紀律處分條例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等進行審查,對違法問題嚴格按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等進行調查。對于審查調查中吃不準、拿不定的問題,及時向上級紀委監察委請示匯報,確保案件嚴謹、精細、無差錯。
“以前我們就和轉隸來的檢察院同志有合作的基礎,這次我們四個內審組,四個外查組,分別是原紀委和檢察院轉隸同志交叉安排,既是工作需要,也是促進融合。”縣紀委常委、監察委委員韓俊說,而且我們一個組談話,另外幾個組都在聽,互相學習,融為一體。這個案件非常順利,留置后第二天就突破了。
“我是從檢察院轉隸過來的,”縣檢察院原反瀆局長,現第四紀檢監察室負責人張勇說,在談話中,我主要側重談違法問題,紀委同志側重談違紀問題,每天都開會討論統一思想,融合沒有問題。
縣紀委監察委審理室提前介入,對事實、證據、程序等逐項審核,確保辦成鐵案。在此基礎上,縣監察委及時與檢察機關對接,邀請派員提前熟悉案情,協商案件移送事宜,確保監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有序順暢銜接。
縣檢察院公訴科轉隸干部,案件審理室工作人員曾祥云說,在外圍證據基本到位的情況下,我們審理提前介入,以審判為中心標準同步審查執紀執法證據。對于相關的書證主要看程序,取證的來源是否規范,完全以起訴的標準來補充證據、規范程序。
積極有效試用監察調查措施,按照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的有關要求,霍邱縣監察委制定一整套監察調查措施適用規范,從啟動程序、審批流程到具體要求等做出明確規定。同時,印制了相應的制式文書,確保調查措施嚴謹規范。在該案中,調查組先后采用了談話、詢問、訊問、查詢、調取、扣押、搜查、留置等8種措施,做到嚴格依法調取證據。
“留置當天,我們還開出了第一張搜查證,搜查了薛的辦公場所、住所、個人車輛,全程錄音錄像,這也是12項調查措施之一。”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張驊表示,在當地影響非常大,起到了震懾效果。(李雪原/文 黃海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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