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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來,滁州市南譙區紀委轉變執紀理念,堅持抓早抓小,結合違紀性質,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年共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89件,給予黨政紀處分80人。
未雨綢繆,良醫治未病。將工作重心從查辦案件為主向監督執紀問責轉型,通過“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防止“小過”、“小錯”向后三形態對應的問題滑落。運用誡勉談話、組織調整等手段管住違紀中的大多數,全年運用“第一種形態”談話函詢73人,“第二種形態”給予黨政紀輕處分74人,占處理人員總數的92%,“第三種形態”黨政紀重處分6人,“第四種形態”移送司法機關5人。
從運用四種形態的比例分析,“第一種形態”還不符合數量上常態化的要求,反映抓早抓小不夠,“四種形態”結構性特征尚未形成,監督執紀問責的政治效果有待進一步提升,主要原因是后三種形態輕處理、重處分、嚴重違紀違法等有成熟規范的制度體系來保障,要求具體、程序明晰易于操作,而“第一種形態”在執行主體、操作細則等方面規定不細。
目前,該區紀委找準癥結出臺了《南譙區關于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暫行辦法》,規定了黨組織和黨員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雖無違紀事實但需要提醒、批評等七類情形運用“第一種形態”,談話運用單位黨組織根據情節和影響程度由輕到重運用“咬耳扯袖”談話、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滁州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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