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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舉報】
2017年9月,群眾舉報蚌埠市禹會區馬城鎮孝儀村村委會委員程靜違規發放、截留低保金等問題。禹會區紀委立即組成調查組對問題線索進行核實。
【情況調查】
經調查,程靜在擔任馬城鎮孝儀村會計期間,經手辦理孝儀村低保工作。并在未經集體研究的情況下,程靜將村民劉某某、馬某某的低保金通過銀行發放至其丈夫的賬戶內,然后通過提取現金的方式把低保金發放給兩戶村民。2015年3月份,劉某某和馬某某兩人停止享受低保,2015年1月和2月兩個月低保金共計800元未發給兩人。此外,2009年至2011年,程靜還曾違規將村民馬某某(已去世)等5戶的低保金通過銀行發放至其公公的賬戶內,然后通過提取現金的方式把低保金發放給低保戶,在發放過程中,先后截留馬某某戶三筆低保金630元,馮某某戶六筆低保金1300元。
2017年6月份,程靜聽說自己被村民舉報后,到銀行打印了其丈夫和公公兩人的賬戶交易明細,后根據交易明細,找到相關低保戶補寫領條、退還截留的部分低保金800元,補做現金賬,企圖蒙混過關。被調查組發現后,程靜又提供困難戶救助款發放花名冊假冒低保發放記錄應對調查。
【處理情況】
2017年12月14日,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程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同時建議馬城鎮對程靜予以停職處理。
【違紀者說】
“本以為都這么多年了,錢又不多,誰還會在意,可還是被查到,看來還是要守紀律、講規矩,不能侵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程靜現在明白過來,悔之晚矣。
【執紀者說】
農村低保金是困難群眾的“養命錢”,但作為村委會班子成員,不能帶頭落實好黨的民生政策,反而上下其手、截留挪用,觸碰紀律“紅線”,嚴重損害群眾對黨的信任,傷害群眾感情。“蠅貪”雖小,卻嚙噬著群眾的獲得感,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打老虎的同時,不能小覷蒼蠅的危害性,一定要嚴厲追責,同時告誡黨員干部,務必牢記宗旨,有行有止,切不可損害群眾利益。(蚌埠市禹會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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