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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7月6日至8月25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對我縣進行了巡視。2017年9月26日,省委巡視組向我縣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強化擔當、精心安排,切實履行整改主體責任
省委巡視意見反饋后,縣委高度重視,堅持把抓好巡視整改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重大政治任務,與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密結合起來,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實事求是,堅持標本兼治,及時研究部署,強化督查調度,各項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進。截止目前,反饋的28個問題,已完成4個,基本完成9個;50個個案問題,已完成27個。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組長,各位縣委常委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明確職責分工,抽調專人集中辦公。就巡視縣紀委反饋問題整改和巡察、選人用人、意識形態責任制三個專項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分別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任組長,相關分管縣委常委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針對巡視反饋的28個具體問題,分別成立由縣委常委牽頭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其他負責同志全程參與巡視整改工作,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切實擔負起本部門、本單位整改責任,做到一級對一級負責。
二是精心制定方案。縣委就3大部分11個方面28個問題、紀委就5個方面12個問題、巡察工作就4個方面8個問題、選人用人工作就8個方面24個問題、意識形態責任制工作就4個方面9個問題,分別制定《整改方案》。同時,針對28個具體問題,全部制定子方案,對特別突出的個案問題,進一步對方案進行細化,逐項建立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和結果清單,把整改事項明確到事、具體到人。各牽頭責任單位明確一名信息聯絡員,于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報巡視整改進度。
三是狠抓調度推進。堅持周調度、旬督查制度,不定期召開專項調度推進會,分析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存在問題,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已召開縣委常委會9次、巡視整改工作領導組會議7次、專項調度會18次、印發簡報9期、巡視整改督查4次。為深入推進巡視整改,2017年11月28日晚召開縣委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每位成員對照巡視反饋問題,主動認領,深刻檢查,特別是對黨組織生活不嚴不實、組織紀律執行不嚴、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弱化、查處違法用地不力等問題,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到真認賬、真反思、真整改、真負責,切實把整改要求落到實處。
四是堅持標本兼治。按照“具體問題整改到位,共性問題專項整治,漏洞問題建章立制”的思路,堅持邊整改、邊總結、邊提升,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為制度安排,加強源頭防控,建立長效機制,切實用制度、按規矩管權管事管人。整改以來,針對存在問題,先后制定出臺了《中共壽縣縣委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落實意見》、《關于切實改進文風會風的有關規定》等26項規章制度,扎緊制度“籬笆”,規范權力運行,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五是做好結合文章。把巡視整改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與全面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相結合;與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講重作”專題警示教育相結合;與嚴格執行各項制度、進一步凈化優化政治生態相結合,與推進脫貧攻堅、項目建設、信訪維穩等當前重點工作相結合,在各項工作推進中,鞏固擴大整改成效。
二、聚焦問題、緊盯目標,著力抓好整改任務落實
(一)在黨的領導方面整改情況
1.擔當精神不強,動真碰硬、攻堅克難的勁頭不足
(1)查處違法用地不力問題
整改情況:在全縣開展“兩治”(治違章建筑、治違法占地)三年專項行動,從2017年7月28日開始,對全縣城鎮規劃區內的違法用地進行全面調查摸排,認真開展違法用地專項整治,消除違法用地項目的違法狀態,減少歷史違法、遏制新增違法,進一步規范土地利用管理秩序。
針對“窯口鎮某汽車檢測線項目”違法用地問題,整改如下:一是成立專項整改工作組,整改不到位,工作組不解散。二是查清事實。三是縣國土局對窯口鎮政府非法出租土地行為做出行政處罰,目前,窯口鎮政府已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解除土地租賃合同,上交非法所得。四是對涉及到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2)重點工程征遷不力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成立征遷遺留問題整改專項工作組。根據未搬遷戶情況,一戶一檔,建立臺賬,掛圖作戰,盤點銷號。二是明確征遷主體。由壽春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剩余房屋的征遷工作。三是完善推進措施。按照輕重緩急和難易程度,分類施策,逐戶處置。四是建立定期調度會商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對征遷不力,影響重點工程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問責。五是為進一步尋求解決辦法,安排人員到征遷遺留問題處理較好的地方學習考察,借鑒經驗,推動工作。目前,已有1戶達成協議,2戶即將實施強拆。
2.法治觀念淡薄,任性用權、不講規矩問題突出
(3)有法不依現象嚴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落實決策機制。嚴格執行重大事項決策程序,堅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政府重大事項決策必經程序和剛性要求,尤其將合法性審查納入重大事項決策出臺的必經程序。進一步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在重大決策和重大涉法事務處理方面,主動聽取其意見建議,作為依法決策的重要參考。二是尊重接受司法監督。自覺維護司法權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全面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認真做好答辯舉證工作,依法維護人民政府合法權益。在積極應訴的同時,配合人民法院做好開庭審理工作,尊重并執行法院生效裁判。將行政機關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作為縣政府對部門和鄉鎮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內容。三是嚴格規范行政行為。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加強執法程序建設,完善執法責任制度,提升執法隊伍能力水平,保證執法公正合理。將所有執法行為均納入法治軌道運行,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全面履行職責,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作出前,必須進行法制審核,最大程度防止違法行政行為的發生。四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使行政權力的運行過程置于公眾的監督下,做到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等,破除權力“暗箱操作”,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
針對“縣委縣政府隨意更改規劃、變更土地性質、調整土地容積率”問題,整改如下:一是加強對本宗地的跟蹤管理,督促企業嚴格按政府會議紀要精神執行,不得做實質性開發建設。二是責成縣住建局禁止辦理該宗地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相關建設手續;縣房產局禁止辦理該宗地房屋預售、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縣市場監管局禁止為該企業辦理名稱變更、股權轉讓等手續。三是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針對“縣委縣政府搞‘選擇性’依法行政”問題,整改如下:一是在多次聯系企業負責人無果的情況下,于2017年11月23日通過淮南日報進行公告,要求企業在十五日內攜帶相關變更登記材料,到壽縣不動產登記局申請辦理土地性質變更事項。二是征收補償款提取問題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和裁定問題,目前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待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依法妥善解決此事。三是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4)招投標領域亂象叢生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出臺《壽縣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二是積極探索“互聯網+監管”模式,逐步實現全流程電子化交易。三是暢通投訴渠道,及時依法查處投訴舉報案件。四是大力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平臺和監管平臺的互聯互通,引入投標人誠信“紅名單”和失信“黑名單”評價因素,加強誠信評價體系建設。五是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檢查機制,強化標后監管。
針對“新橋產業園陽光大道東段道路工程5年未完工”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鑒于該項目目前主體工程已全部完工,并經第三方工程質量檢測為合格的現實情況,責成新橋產業園管委會成立專項工作組,對該項目加強收尾管理,嚴格工程驗收程序,依法開展工程驗收結算審計。二是向陽光半島公司管理人積極申報工程結算價款,包括施工單位應得工程款,確保縣財政下撥的陽光大道東段道路工程專款專用、國有資產不流失和各有關債權人債權不受損失。三是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針對“隱賢鎮文化廣場項目采取‘抓鬮’方式確定中標單位”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開展調查核實,進行事實認定。二是做好項目收尾。鑒于該項目已經竣工的事實,責成隱賢鎮做好項目驗收、竣工審計和資金撥付等收尾工作。三是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針對“窯口鎮集體研究補辦招標手續”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進行調查核實。經查關于“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裝修工程無招投標手續”問題,該項目違反縣內關于30萬元以上建設工程需到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的規定,未進場交易,屬規避進場交易行為,窯口鎮也未履行自行招標程序。關于“窯口鎮糧臺電站設備采購及維修項目”問題,該項目為打捆項目,水泵等設備采購發生在2015年6月份抗旱期間,電站維修發生在2015年12月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因抗旱應急,水泵、變壓器等設備可以不進行招標。余下維修項目費用,因數額較小,不需要履行正常招投標程序。窯口鎮糧臺電站設備采購及維修項目問題,未明顯違背招投標相關法規。二是督促窯口鎮做好收尾。認真做好農業綜合技術服務站項目竣工結算和糧臺電站設備采購及維修項目款項的支付工作,嚴格按照審計價款支付工程款。三是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5)造假應付檢查問題多發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2013年以來實施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逐一開展回頭看。截止目前,2013-2017年項目資料已審查完畢,對摸排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出整改。二是制定出臺《壽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修訂完善《壽縣高標準農田建設有關規章制度》。三是澗溝鎮土地整治項目問題,已進入司法程序,最終將根據法院判決結果妥善處理。
(6)土地出讓金收支任性問題
整改情況:針對“開發商欠繳出讓金問題”,整改如下:一是加大征遷力度,盡快清理出讓地塊地上附屬物,滿足凈地出讓條件;二是對相關企業下達《催繳通知書》,約談企業負責人。三是依法清繳。限期繳納,如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仍不繳納,2個月內向縣法院起訴,依法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四是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針對“違規返還企業土地出讓金”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開展專項整治。對返還企業的土地出讓金進行摸排清理,沒有政策依據或者政策依據不充分,違反土地出讓金支出管理政策規定的,明確整改意見,在一年內完成整改任務。二是向企業發出律師督促函,督促其履行協議約定,如企業仍不作為,將依法追回已經給付的獎勵,并取消對該企業的獎勵優惠政策。三是完善土地出讓金管理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四是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二)在黨的建設方面整改情況
3.黨建工作組織領導不強
(7)“重經濟、輕黨建”現象比較突出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出臺《關于“重經濟、輕黨建”現象比較突出問題的整改方案》,細化任務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二是進一步完善黨建督查考評機制,對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施“雙百分”綜合考核(黨建100分、發展100分),充分發揮考評的導向和指揮棒作用。三是充分發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職能作用,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及時研究討論黨的建設重要工作和重大問題,不斷加大黨建工作協調力度和頻度。四是扎實推進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持續抓好基層黨建月審制、積分制、組織委員月例會制落實,確保基層黨建全面規范、全面過硬。五是強化督查。對各牽頭單位2017年度黨建工作任務清單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對各鄉鎮黨建工作規范化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六是開展調研。會同市委政研室,就“抓黨建促脫貧”等工作開展專題調研活動。
針對“壽春鎮、窯口鎮、陶店回族鄉等4年多來,沒有專題研究黨建工作”問題,整改如下:一是經了解,壽春鎮、窯口鎮、陶店回族鄉三鄉鎮長期以來,以黨政班子聯席會代替黨委會。二是完善黨委議事制度,明確黨委會工作職責,規范黨委會記錄,避免以黨政聯席會代替黨委會研究黨建工作事項再次發生。
4.黨內組織生活不嚴不實
(8)組織生活庸俗化、隨意化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對照黨章黨規找差距”活動,合計查擺出問題63個,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各黨委(工委)所轄黨組織班子成員參加集中學習合計3547次,到所在黨支部參加學習合計2828次。三是自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各黨委(工委)積極召開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召開所轄黨組織黨員組織生活會合計1178次。四是各黨委(工委)所轄黨組織班子成員認真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參加民主生活會合計889次,組織生活會合計1297次,到所在或聯系的黨支部講黨課次數合計2010次,所有黨內組織生活開展情況都規范記錄在冊。五是各級黨組織嚴格落實談心談話制度,合計開展談心談話活動3123次。六是積極開展黨員活動日活動,合計7185次,成立黨員志愿者服務隊1195個,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4030件。
針對“縣人大黨組班子2015、2016年度民主生活會,沒有相互批評環節”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責成縣人大黨組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二是責成縣人大黨組向縣委作出深刻檢查,對縣人大黨組主持會議的主要負責同志進行嚴肅批評教育。三是建章立制,制定出臺《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
針對“縣政府黨組黨員領導干部,連續4年沒有參加所在支部的雙重組織生活會等”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2017年9月以來,縣政府黨組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縣政府辦機關組織生活會1次,黨支部和黨小組會議3次。二是制定印發中共壽縣人民政府黨組議事規則、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縣政府機關黨支部整改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并認真執行。
針對“縣政協黨組黨員領導干部,連續4年沒有參加所在支部的雙重組織生活會等”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責成縣政協黨組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二是責成縣政協黨組向縣委作出深刻檢查。三是責成縣政協黨組主要負責人對未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的黨組成員進行批評教育。四是責成縣政協黨組吸取教訓,建章立制。
針對“縣法院黨組班子2015、2016年度民主生活會,沒有相互批評環節”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責成縣法院黨組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二是責成縣法院黨組向縣委作出深刻檢查,對縣法院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三是責成縣法院吸取教訓,建章立制。
針對“縣檢察院黨組‘三嚴三實’民主生活會,用建議代替相互批評”等問題,整改如下:一是責成縣檢察院黨組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二是責成縣檢察院黨組向縣委作出深刻檢查。三是責成縣檢察院吸取教訓,建章立制。
針對“壽春鎮機關黨支部2016年度組織生活會,其召開時間、會議主題、對照標準等,均與‘規定動作’不相符,存在造假嫌疑等”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責令壽春鎮黨委查清事實,找準原因,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目前,壽春鎮黨委已對機關黨支部存在問題進行查處,對支部書記進行嚴肅批評,并責令其向鎮黨委做出書面檢討。二是責成壽春鎮黨委對機關黨支部從嚴管理,嚴格落實組織生活會制度,規范程序,保證質量,不走過場。三是對全鎮黨組織近三年組織生活會進行一次“回頭看”,查找問題,剖析原因,吸取教訓,完善監管措施,提高標準質量。四是是建章立制。制定出臺《壽春鎮黨委關于進一步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制度的意見》,并嚴格執行。
(9)“三會一課”不正常、專題教育搞形式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全縣各黨委(工委)精心制定培訓方案和計劃,積極開展黨務業務培訓合計641次,培訓黨務干部總計6130人次。二是自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共有1236個黨支部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各黨支部合計召開1952次支部委員會,各級黨組織召開黨小組會合計2830次,上黨課次數合計1403次,所有活動均有規范記錄。三是各級黨組織均對學習教育活動進行一次全面“回頭看”,查擺出走過場、搞形式問題共計8個,現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各黨組織認真扎實開展“四個一”活動,認真開展四個專題研討活動,四個專題研討次數合計達到3944次。
針對“縣政協機關黨支部沒有2013年至2015年‘三會一課’記錄等”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責令縣政協機關黨支部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等制度,按照《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要求,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上好黨課。二是責令縣政協機關黨支部組織每位黨員干部按時參加“三會一課”活動,并做好活動記錄。三是對縣政協機關黨支部相關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向縣政協黨組寫出書面檢查并在支部會上作深刻檢討。
針對“縣電影公司黨支部研究發展預備黨員時,有兩名預備黨員參與表決等”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縣電影公司黨支部書記進行通報批評。二是責成縣電影公司黨支部認真反思、汲取教訓,在今后的工作中堅決杜絕。三是責令縣文廣新局加強對電影公司的管理,并舉一反三,組織全系統從事黨務工作的同志,加強對黨務業務的學習。
針對“八公山鄉在黨建工作例會上研究決定開除黨員黨籍”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責成八公山鄉黨委加強《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的學習,明確黨委會和黨建工作例會的職責定位。二是規范組織生活,加強黨員教育培訓,全面提升黨員素質。三是堅持“月審制”,落實黨委成員、包村點長、支部書記整改責任任務。
針對“壽縣一中、二中、三中‘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講重作’專題教育搞形式,多個專題討論沒有開展,也未撰寫心得體會等” 問題,整改如下:責成縣一中及時召開民主生活會,目前縣一中校黨總支已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進行全面對照檢查。縣二中先后召開2次總支(擴大)會議,研究推進整改工作,按照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要求,按程序明確黨總支委員、各支部委員分工,充實配備紀檢委員,強化紀律監督和組織監督;成立理科、文科、老年三個黨支部,劃分10個黨小組,每位黨員均在所在支部過組織生活,參與黨小組學習,要求每位黨員撰寫至少2篇心得體會,上交黨總支存檔。縣三中先后于10月13日、10月24日、10月27日、11月6日四次召開專題會議,優化黨總支和各黨支部班子建設,實際整改中做到“四個結合”,即整改與師德師風建設和規范辦學行為相結合、與教育教學工作相結合、與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相結合、與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相結合,堅決克服整改和教學業務工作“兩張皮”現象。
(10)流動黨員管理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扎實開展流動黨員大排查活動。我縣共有黨員53050名,其中流動黨員9456名,各級黨組織對其組織內的流動黨員建立管理臺賬,及時完善黨員管理信息系統,通過摸排,發現應轉接組織關系黨員417名,已辦理完成轉接手續。二是各黨組織已發放5070本《流動黨員管理證》,均按要求按時審核。三是建立28個駐外流動黨組織,建立86個流動黨員聯絡站,建立QQ、微信等網絡交流平臺527個,推送黨員教育信息9128條,寄發學習教育培訓資料2990套(份),開展教育培訓862次。四是創新流動黨員管理,建立流動黨員結對聯系制度,對2788名黨員進行了設崗定責。
針對“堰口鎮江黃村外出務工超過半年未轉組織關系的52人,占村黨員總數的57%等” 問題,整改如下:責成堰口鎮黨委對江黃村所有外出務工黨員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流動黨員管理臺賬,確立雙向聯系、互相溝通的聯動機制。
5.黨內政治生態不夠優化
(11)部分家族勢力影響大,裙帶關系復雜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認真做好部分姓氏的社會關系及其任職情況、人口數量等基礎資料摸排梳理工作,完成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為杜絕家族勢力、裙帶關系影響打下基礎。二是制定出臺《關于貫徹〈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實施辦法》,凡是符合能上能下情形的,及時進行調整。三是建立任職回避報告工作機制,領導干部擬提拔重用時應當如實報告擬任職務所需要回避的情況,對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時報告或者有意隱瞞的,予以批評,情節嚴重的進行組織處理。四是制定出臺《壽縣縣管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防止家族勢力、裙帶關系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產生影響。
(12)“帶病提拔”、“帶病任用”、“買官賣官”時有發生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2名“帶病提拔”倒查對象的提拔使用過程進行倒查,采取查閱資料、詢問了解等方式,全面自查民主推薦、考察談話、征求意見、任前公示等環節,在任職過程中,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考察組均未收到針對2名倒查對象的問題反映和線索舉報。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履行提拔任用程序,沒有違規違紀問題。但在1名干部提拔使用過程中,存在考察不夠細致問題,縣委已對所在鄉鎮黨委和考察組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批評。二是制定出臺《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三案”精準管理辦法(試行)》,修改完善《縣委管理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在動議環節強化綜合研判,實行干部檔案、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紀檢監察機關、有關信訪舉報等四個方面的初審,慎重調整使用存在問題的干部。三是通過干部監督渠道,從紀檢、審判、檢察機關,全面梳理收集2013年以來“買官賣官”人員信息,并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了 “買官賣官”問題“特別監督檔案”,將上述人員作為重點監督對象,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6.組織紀律執行不嚴
(13)“吃空餉”整治走過場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認真調查核實。依據省人社廳等四部門《關于建立機關事業單位防治“吃空餉”問題長效機制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對占編“吃空餉”的單位嚴格按照規定核減相應編制和預算,并追繳財政資金和收回空余編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由紀檢監察部門予以問責。對“吃空餉”人員,依據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由用人單位解除聘用關系。二是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專項整治。三是建立長效機制。嚴格人員管理、工資發放管理、離崗人員管理,健全監管體系,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及時核查舉報線索,堅決杜絕 “吃空餉”現象。
針對“巡視抽查發現縣農委、水務局、住建局等3家單位15人吃空餉”問題,整改如下:一是縣住建局8人中,4人被立案查處后開除公職,1人受黨紀處分后已返回單位上班,1人病假期滿后回單位正常上班,1人經批準離崗創業,1人因患重病(心臟搭橋手術)不能正常上班,已履行病假手續。縣水務局涉及“吃空餉”的3人現已解除聘用關系,核減預算、核銷編制,并追繳財政資金271067元。2015年集中整治報告的7人已返崗2人,解聘4人,死亡1人。二是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針對“縣農科所一職工至今‘吃空餉’20年”問題,整改如下:縣農委下屬農科所已與當事人解除聘用關系,核減預算、核銷編制,并追繳2015年至今財政資金89452元(2015年之前該單位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沒有給當事人發放工資)。已對負有主要責任的縣農委農科所主要負責人給予警告處分。
針對“顧寨小學一教師去世5年仍領工資”問題,整改如下:一是縣監察局、縣教育局、縣人社局聯合調查核實,因所在的方圩街道和澗溝派出所工作不認真、失職失責,孫姓教師被注銷了戶口。二是對有關責任人,縣紀委予以立案。
(14)超職數整治“搞變通”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11年縣委通過“任職改掛職”任命的9名鄉鎮黨委副書記,已通過提拔、交流等方式于2016年8月全部整改到位,目前均已不再掛任鄉鎮黨委副書記職務。二是2015年在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中5名“兼職改掛職”的領導干部,已擬定人事調整方案,在縣委人事調整中免去其掛任的職務;25名“實職改虛職”的領導干部,均已取消原崗位、“職位”、排名,嚴格按照現任實際工作職務進行確定;12名領導干部已通過交流等方式調整擔任新的領導職務或崗位。三是繼續執行《關于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整改期間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案預審制度的實施意見》,在動議、醞釀環節,將干部調整配備方案報上級組織部門預審把關。
(15)任職年齡搞“一刀切”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已停止執行“科級領導干部男滿55歲、女滿52歲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任職年齡“一刀切”辦法。二是在干部任用時,統籌用好各年齡段干部,不再簡單以年齡劃線,不搞領導班子成員任職年齡層層遞減和“一刀切”,充分調動各年齡段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16)干部日常管理監督不力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結合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已責令長期不上班干部所在單位從嚴糾處、強化內部管理。二是修訂完善《壽縣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及信息溝通實施辦法》、《壽縣縣管領導干部日常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從嚴管理干部的監督機制。三是修改完善《縣委管理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提前向紀檢監察、計生等部門征求擬提拔任用人選能否使用的意見建議。同時,紀檢監察機關對擬提拔任用人選作出是否影響使用的明確結論性意見。
(17)處分和考核結果未運用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自查受處分干部的工資執行情況,均將有關人員工資晉級晉檔工作延遲到影響期、處分期后審核批準,及時暫停執行1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領導干部職務與職級并行工作,退回已發的副處級職級工資。二是制定出臺《壽縣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晉升操作規程》,進一步嚴明辦理程序和工作紀律,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三)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整改情況
7.“兩個責任”壓得不實,紀委“三轉”落實不力
(18)主體責任缺失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縣四個班子全體成員帶頭落實“一崗雙責”,抓好分管部門及聯系鄉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專題教育,全面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進一步細化分解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強化督查考核,推動“兩個責任”落到實處。二是完善制度體系。全面抓好縣委“1+18”制度體系落實,持續推進縣鄉村“三級聯述聯評聯考”,嚴格落實下級黨組織書記定期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制度,認真落實述德述職述廉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繼續實行縣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三是持續加強巡察工作。一手抓巡察,一手抓整改,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四是加大“微腐敗”懲治力度。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一線延伸、向群眾身邊延伸,嚴肅查處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打通落實“兩個責任”的“最后一公里”。
針對“2013年,縣委常委會沒有研究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問題,整改如下:縣委多次召開會議學習貫徹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論述和省、市委有關會議精神,對黨委主體責任進行壓實,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部署。
針對“縣政府黨組4年多來,沒有專題研究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問題,整改如下:縣政府黨組及時制定縣政府黨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任務,健全整改落實臺賬。明確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黨組會議,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重要研究內容,堅持每季度聽取一次專題匯報。2017年8月以來,召開縣政府黨組會議6次,專題討論縣政府決策事項議題24個,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6次。
針對“縣委對上輪巡視整改落實不到位,舉一反三、建章立制不到位等”問題。整改如下:一是認真落實“兩個責任”。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縣委常委會、縣政府黨組堅持帶頭研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各項部署和要求,縣委常委會、縣政府黨組堅持每季度聽取一次專題匯報,重大議題隨時上會進行專題會商研究。二是從嚴懲治腐敗。認真落實《問責條例》,堅決實行“一案雙查”,嚴肅執行“一票否決”。加強廉潔警示教育,以縣水務局、環保局、國土局、農機校、市場監管局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為戒,進一步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19)監督責任弱化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落實《兩個責任清單》,制定《2017年壽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細則》,對上半年全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進行督查,年終將根據考評情況嚴格兌現獎懲。
針對“反腐協作不到位”問題,整改如下:建立健全反腐敗工作機制。出臺《中共壽縣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完善信息共享和問題線索相互移交工作機制,先后3次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通報反腐敗協調小組前期工作情況,并就具體案件進行會商。今年以來,縣紀委與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等部門開展協作辦案10余次。截至目前,縣紀委向司法機關移送1人,縣檢察院移送線索和通報案件進展情況39件次,縣法院移送線索20件次,縣公安局移送線索19件次。
(20)紀委“三轉”不徹底問題
整改情況: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紀檢監察機關“三轉”工作的通知》,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對紀委參加的議事協調機構再次進行清理,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紀工委書記分工進行調整。縣紀委(監察局)除了壽紀通〔2015〕1號文件明確保留參與的9個領導小組以外,不再參加與紀檢監察職責無直接關系的議事協調機構。
針對“派出機構力量薄弱”問題,整改如下:按照省、市紀委統一安排,全面啟動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先后制定《關于全面落實縣紀委向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關于加強縣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目前,派駐機構改革方案已經市紀委批復,正在組織實施。
8.少數領導干部以權謀私,培養代言人、充當保護傘
(21)有的搞權錢交易,有的通過培養“代言人” 牟利,充當惡勢力“保護傘”,有的把手中權力當成為子女、親友牟利的工具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權力運行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抓住關鍵少數和重點領域,進一步完善“三單”管理,規范權力運行機制,綜合運用好黨內監督、依法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等有效方式,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二是緊盯重點部門、重要環節和重點時段,認真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巡察等監督。三是完善各項制度,堅持抓早抓小,采取約談、誡勉談話等形式加強監督管理,做到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
針對“有的通過培養‘代言人’牟利,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內外勾結,壟斷當地輔助工程,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問題,整改如下:一是全力核查巡視交辦問題線索。針對省委巡視組交辦問題線索,縣紀委建立了領導班子成員包案制度,嚴把案件質量,加快辦理進度,建立臺賬,盤點銷號。二是嚴查群眾身邊腐敗問題。
9.基層財務和“三資”管理混亂,廉潔風險隱患大
(22)基層干部侵占、截留、虛報、冒領民生專項資金、惠農項目資金問題多發,部分單位公款私借、違規核算等問題嚴重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專項整治。對全縣涉農資金進行全面清查,嚴肅查處民生領域侵占、截留、虛報、冒領民生專項資金等問題。二是加大對機關事業單位財務檢查力度,確保單位財務依法規范核算。三是強化宣傳教育。加強對廣大干部職工民生政策的宣傳教育,特別是強化農村基層干部的民生法治教育,充分認識民生無小事,嚴格遵守民生資金管理各項制度;加強單位主要領導和財務人員培訓,堅決杜絕公款私借、違規核算、多開賬戶、坐支應上繳的財政收入等問題。四是完善管理制度。進一步梳理財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每年定期開展自查和互查,強化財務監管,形成長效機制。
針對“壽縣一中新校區建設工程款中有8700多萬元‘帳外核算 ’”問題,整改如下:一是安排審計部門對壽縣一中整體搬遷工程進行決算,教育局、壽縣中學所付的BT工程款8700多萬元已并入壽縣一中賬目,并記入壽縣一中的固定資產賬。二是對一中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針對“安豐鎮坐支應上繳財政資金640多萬元”問題,整改如下:一是查清事實。經了解,640多萬元系安豐鎮城投公司為支付拆遷補償費借款,現已還清。二是委托審計機構依法清算鎮城投公司財務,清算完成后依法注銷鎮城投公司。目前鎮城投公司賬戶已撤銷,財務已并入鎮政府賬戶統一核算。三是對安豐鎮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針對“縣國土局有13個銀行賬戶”問題,整改如下:一是保留征遷所基本戶、征遷所一般戶、土地勘測站基本戶,對其他賬戶進行撤銷。截至目前,已完成撤銷賬戶工作。二是對縣國土局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針對“縣房產局、縣水務局均設有30多套賬”問題,整改如下:一是認真清理帳戶。區別情況采取保留、撤銷并賬等多種方法進行整改,縣房產局保留7個賬套,縣水務局撤并38個賬套。二是對縣房產局、縣水務局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針對“安豐塘鎮2009年至2013年虛報‘一事一議’項目”問題。整改如下:一是派出整改督查組,深入安豐塘鎮進行督辦,目前,正在梳理問題,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將有關線索移交縣紀委核查。
10.“八項規定”精神落實不力,“四風”問題樹倒根存
(23)惠民政策落實不力、精準扶貧落實不到位、飲水安全保障不到位、基層衛生服務監管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強化縣領導包保聯系鄉鎮工作,加大對基層的調查研究、督促檢查、指導幫扶和監督管理力度,嚴格落實同獎同罰制度,齊心協力推動鄉鎮各項工作特別是惠農政策落實。二是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財政、農委、水務、扶貧辦、衛計委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對涉農民生工作重點程序和關鍵環節加強日常監督,強化過程管理。三是開展民生工程和惠農項目資金專項整治。成立由縣委組織部、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農委等部門為成員的工作領導組,對全縣涉農資金進行全面清查,堅決查處民生領域侵占、截留、虛報、冒領民生專項資金等問題。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長效機制。
針對“惠民政策落實不力”問題,整改如下:一是督促職能部門依法履職。壓實職能部門職責,對照省委巡視反饋問題,制定《壽縣民生工程和惠農項目資金專項整治方案》等方案,嚴格對照執行。二是依紀依規進行嚴肅問責。截至目前,全縣紀檢監察機關處分(處理)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80人次;處分(處理)違反八項規定精神19人;問責67人,其中扶貧領域問責31人、環保領域問責8人、信訪維穩問責14人、其他事項問責14人。
針對“精準扶貧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改如下:①針對“扶貧對象還存在‘兩該兩不該’現象”問題的整改。一是出臺了《關于切實做好建檔立卡人口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壽縣建檔立卡動態調整工作實施意見》。二是在全縣范圍內進一步摸底調查,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建檔立卡之外符合扶貧標準的農戶進行全面摸排,找出新增貧困人口、返貧人口以及弄虛作假導致識別不準的貧困人口,建立紙質檔案,對識別不準的貧困人口堅決予以清退,堅決杜絕“兩該兩不該”現象發生。三是對違反貧困戶識別標準的人員進行“剔除”,收回《扶貧手冊》和政策待遇,對符合條件的新增貧困人口和返貧人口,及時落實措施,實行全覆蓋幫扶到位。②針對“產業扶貧針對性不強”問題的整改。一是修訂產業扶貧實施方案,出臺《關于印發壽縣促進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壽縣2017年鄉村旅游扶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實現2017年擬脫貧戶產業扶貧全覆蓋。二是投入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9億元,涉及特色種養業、光伏扶貧、鄉村旅游、商貿流通、就業脫貧、雨露計劃、健康脫貧、金融扶貧、以工代賑和少數民族發展等項目,扶持貧困戶1.98萬戶。三是融資1.02億元,新建60千瓦戶戶聯建光伏電站194個,實現村級光伏電站全覆蓋,新建戶用光伏電站1800個,5月份所有新建光伏電站全部并網發電,帶動7760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穩定脫貧。③針對“教育扶貧沒有實現‘全覆蓋’,還有454戶貧困戶大學生,未安排教育資助類項目”問題的整改。一是全面開展建檔立卡貧困大學生資助排查。摸清教育扶貧大學生的資助情況。2017年縣內教育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學生11276人、1267.8萬元。二是切實做好教育扶貧信息共享。積極與省教育廳對接,獲取高校大學生資助信息數據,及時將反饋的大學生資助數據信息告知學生家長。三是加大投入補齊高校大學生資助短板。自籌資金增設高校大學生資助項目,對每年高考本科新生予以每人3000元的資助,今年發放327人,資助98.1萬元。四是加大教育扶貧宣傳力度,讓每一個貧困戶都了解教育扶貧政策。④針對“擠占挪用扶貧資金現象依然存在,2017年3月市審計發現新增‘超范圍使用扶貧資金’54.7萬元”問題的整改。一是明確資金使用范圍。扶貧資金使用嚴格遵守中央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二是明確扶貧資金管理責任。鄉鎮政府承擔本鄉鎮扶貧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的首要責任,縣扶貧開發領導組履行牽頭協調責任,縣級行業主管部門承擔相應扶貧資金管理的主體責任,縣級財政部門承擔扶貧資金監督管理責任,確保扶貧資金管理科學規范安全。三是規范扶貧項目的實施行為。嚴格執行扶貧項目計劃,已經下達的項目計劃,在實施過程中,建設內容原則上不得變更,確需調整的需履行調整審批手續。對擅自調整建設內容的項目,主管部門不予驗收。四是加強扶貧項目招標管理,完善項目招標手續,嚴格執行縣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不得采取肢解項目、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招標。五是加強扶貧項目驗收管理。六是嚴格扶貧資金管理考核評價。將扶貧資金管理納入對鄉鎮、縣直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指標體系。
針對“飲水安全保障不到位”問題,整改如下:一是開展飲用水源地綜合治理。全面開展一次飲用水源地集中整治工作,禁養區內40家養殖企業已全部關閉。多途徑推廣新技術、新裝備,降低化肥、農藥用量,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已經認證綠色食品45個,無公害農產品14個,建設6個糧食綠色模式攻關示范點,在全縣設置109個農產品產地重金屬污染國控點,完成38個國控點的農產品植株樣和土壤樣的調查取樣工作。二是加強技術指導。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企業做好消毒劑、混凝劑投放等工作。針對小甸、大順等水廠水處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邀請中皖水務技術人員到現場查明原因,有針對性地制定改進措施。三是加強水質監測檢查。近期,已開展應急監測8次,采集樣品13份,開展技術指導23次,接受應急調查處理等指令性工作10余次,并對雙門水廠水質不達標處以2500元罰款。配備水質檢測車一輛,加大各水廠水質檢測頻次,11月份已對采集的20個水廠43個水樣(出廠水、末梢水、水源水)進行了化驗分析,對不合格水廠及時下達了整改通知。從化驗結果看,水質有明顯提升。
針對“基層衛生服務監管不到位”問題,整改如下:針對“保義鎮衛生院扣發2016年公共衛生服務費16.8萬元”問題,制定《全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監管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對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間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專項自查,全縣累計發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1.2269億元,基層衛生院均已入帳。目前已將扣發經費16.8萬元如數退回各村衛生室,同時對相關人員違紀問題進行調查。針對“隱賢鎮包公、許圩、姚祠3個村衛生室,2012-2013年共騙取新農合補助款63.6萬元,村均21萬元”問題,已由縣檢察院立案查處。
(24)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迅速組織專項清理。成立領導組,制定《關于在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開展濫發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二是責成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迅速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回頭看”,進行自查自糾。三是分別由縣監察、財政、審計、人社等部門牽頭,成立專項檢查組,對縣直單位和鄉鎮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等問題進行全面清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肅問責。四是建立完善制度。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和福利的規定進一步進行明確,強化日常監管,形成長效機制,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針對“縣法院、三中、縣交通運輸局、縣旅游局、縣婦幼保健站、縣農技推廣中心、八公山林場、縣醫院、大順鎮、板橋鎮、炎劉鎮等單位濫發津補貼”問題,責令立即整改,現已清退上繳縣財政571.4萬元,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25)國有資產長期閑置浪費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閑置資產進行全面梳理、摸排登記,形成問題整改資產臺賬。二是根據梳理摸排所掌握的閑置資產現狀、使用情況,制定《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國有資產長期閑置浪費問題整改方案》,進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三是印發《壽縣中小學閑置校園校舍處置工作意見》,現已開展閑置校舍清理登記。四是妥善處理糾紛資產。
(26)文山會海依然存在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進文風會風和嚴格控制檢查評比的有關規定》、《關于進一步改進文風會風的通知》,嚴格按照文件規定改進文風、會風和辦事程序,提高工作實效,嚴格控制發文數量、規格、篇幅等,大力精簡文件簡報,堅持重要事項發短文,不發沒有實質內容的文件和簡報,一般事項少發文或不發文。二是嚴格控制會議活動,建立會議申報審查制度,落實每月第一周“無會周”制度。嚴格會議審批程序,控制會議數量,控制會議規格,提高會議效率,實行合并開會、集中開會、開短會。三是加強電子政務建設,著力推廣機關無紙化辦公模式,減少紙質公文數量,提高公文傳輸和辦理效率,強化機關人員對無紙化辦公系統的掌握運用,提高工作效率。
三、持續發力、一抓到底,不斷鞏固整改工作成果
經過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縣巡視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下一步,我縣將繼續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發揚“釘釘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持續用力、久久為功,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為加快構建“南工北旅生態縣”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一是堅定理想信念,不斷加強政治建設。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強化“四個意識”,始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續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全面開展警示教育,堅守理想信念高線,恪守黨規黨紀底線,堅定“四個自信”,確保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項決策部署在壽縣落地生根。
二是壓實“兩個責任”,凈化優化政治生態。縣委以身作則,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認真抓好主管領域和分管部門的黨建工作。進一步完善黨建和發展“雙百分”考核機制,全力推動全縣各級黨組織把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同推進。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清單制度,對管黨治黨突出問題實行“一案雙查”、責任倒查,以“不落實之事”倒查追究“不落實之人”,做到“有責必問、失責必究、追責必嚴”,推動管黨治黨不斷走向“嚴緊硬”。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持續推動巡視整改。認真落實省委第七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堅決克服“過關松勁”思想,持續發力,一抓到底,確保標準不變、尺度不松、力度不減、質量不降。嚴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和結果清單,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罷休、不獲全勝不收兵,扎扎實實地做好后續整改。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需要一定時間整改到位的,緊盯任務不放,加強督促指導,加大整改力度,確保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到位。
四是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構建長效機制。注重從源頭上找原因、建制度、堵漏洞,把問題整改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按照“1+N”的思路,進一步拓展縣委出臺的《中共壽縣縣委工作規則》“1+18”系列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相互銜接、相互配套的制度體系,切實做到問題出現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強化制度執行,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用嚴明的制度、嚴格的執行、嚴密的監督,及時糾正、嚴肅處理違反制度機制的行為,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良好局面。
五是抓住整改契機,凝聚推動發展強大動力。堅持把巡視整改落實作為推動壽縣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小康的有利契機,聚焦轉型發展,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新發展理念,大力實施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堅持凝心聚力、改革創新、強基固本、綠色發展、務實為民,全面提升“五化”水平,全力推進“兩新五帶”建設,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開創“南工北旅生態縣”新局面。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54-4030701;郵編:232200;電子郵箱:5499766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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