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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安慶市委批準,安慶市紀委監委對中醫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郭川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川明在擔任市中醫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安慶醫專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期間,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漠視黨紀國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令智昏,大肆向管理服務對象出借資金,獲取高額利息;貪財好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企業和個人在藥品及藥療設備采購、工程建設、科室承包、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郭川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郭川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安慶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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