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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省紀委監委指定,蚌埠市紀委監委對蕪湖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許紅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紅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消費卡;違反黨的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
許紅斌身為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執法犯法,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蕪湖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許紅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蕪湖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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