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為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督察工作對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的督促推動作用,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根據規定,督察工作中發現被督察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單位應當移送有關單位依紀依法進行責任追究:
(美術設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嬋 | 文字整理 段相宇)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