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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何”要素是指何時、何地、何人、何事、何情、何故、何物等七個方面的內容,常見于刑事偵查實踐,是偵查規范化、系列化和科學化的重要內容。其對案件構成要素逐項分解的思維路徑,為明晰偵查方向發揮著重要的指引作用。聯系到監督執紀工作,鑒于問題線索是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的起點,線索處置本身就是案件辦理的環節之一,從指引線索處置方向的角度看,可以在線索處置的過程中利用“七何”要素對問題線索進行拆分,探索“七何”要素輔助線索處置分析研判的路徑。
“七何”要素在內容上從線索本身出發,通過具備何種要素、達到何種程度、所占權重等具體指標,判斷問題線索的真實性與可查性,為決策處置方式提供明確的標準,從而促進線索處置依據標準化;在形式上以思維導圖為工具,通過線索發展脈絡將零散的問題點串聯起來,讓問題線索處置的思維過程系統化、圖像化,從而促進線索處置過程可視化;在客觀上以問題結果為導向,事前建立處置標準、事中反映處置過程、事后體現辦理結果,并從問題線索辦理結果中驗證起始的處置意見是否正確、處置理由是否成立,從而實現線索處置結果可驗化。
具體而言,讓“七何”要素中固定的格式規范與線索處置中復雜的邏輯思維產生“化學反應”,關鍵要利用“七何”要素做到以下三個方面。
實現問題線索基本內容聚焦化,避免只見全部不見重點
“七何”要素首先要全面、精確納入問題線索研判的重點內容。一封舉報信短則幾行,長則數頁乃至十幾頁,因而對舉報信重點內容的摘錄工作尤為關鍵。事實上,舉報材料上的關鍵信息可能散布于全信各個部分。以“七何”要素為紐帶,通過“七何”要素對問題線索摘錄工作予以規范,可以既防止該摘錄的不摘錄,造成摘錄不全面,又避免摘錄信息大而全,重點不突出。以公車私用問題為例,對照“七何”要素進行拆分,什么時間使用是“何時”,由誰使用是“何人”,發生公車私用行為是“何事”,私用的過程是“何情”,私用的原因是“何故”,私用的地點是“何地”,私用的公車是“何物”。以這些要素為指引來摘錄舉報材料,才能做到一目了然,重點突出。同時,承辦人員將全信內容分類逐項歸入“七何”要素,在向領導匯報時對每個問題事項的“七何”要素情況進行全面匯報,真正實現了匯報材料“形散神不散”,在突出重點且不遺漏要點的同時也為領導決策提供了客觀的依據。
進而,針對摘錄的要素建立研判的標準規范,發揮“七何”要素提升線索處置過程可視化的作用,結合處置實踐吸納正確觀點、摒棄錯誤做法,不斷豐富基于“七何”要素的處置規則。并可以考慮以一般要素是否齊備、關鍵要素是否具備,以及參考黨規黨紀、法律法規,分別對不同要素賦予不同權重,量化問題線索的處置規則。比如,賦予關鍵要素更高的權重,根據量化分值確定處置方式。對一般要素具備、關鍵要素突出的,可以考慮優先進行初核;對要素欠缺,特別是關鍵要素不完整的,則可以考慮運用談話函詢方式,這樣在提高處置效率的同時也規范了線索處置工作。
實現問題線索演進脈絡體系化,避免只見靜態不見動態
“七何”要素能動態反映問題線索的演進脈絡。隨著信息化建設的深入,未來從海量問題線索中抓取特定內容會變成現實的需求。通過“七何”要素對問題線索進行拆分,將舉報材料內容以要點化的形式進行數據化,再通過與公共信息等數據進行碰撞和篩查,提高數據摘取的效果,收集與待處置問題線索相關聯的信息,最大程度整合被反映人的相關數據,實現對被反映人的數據畫像,從而為處置決策提供更豐富、更有針對性的參考。
反映了問題線索靜態情況與動態變化的“七何”要素,往往能反映問題線索演進整個脈絡。在總結回顧線索處置工作的過程中,通過逐條比對處置依據與處置結果,將立案事由與原始線索的關系清晰展現;通過梳理立案案件原始線索的共同特點,將立案線索與了結線索在反映問題詳略、發生時間、實名匿名、措施采取、辦理周期等方面進行比對;通過梳理同類案件突破口的共同之處,將立案線索之間在原始線索內容、查辦時機選擇、調查措施采取等方面進行比對,等等,從中發現問題線索真實性和可查性的規律,總結問題線索處置的經驗。通過上述方法,既可完善基于“七何”要素的線索處置,也可為后續案件辦理指引突破方向,并使后期辦案成果所積累的經驗能夠反饋至線索處置工作中,通過互相借鑒,共同提高線索處置和案件辦理的科學化水平。
實現問題線索處置研判立體化,避免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任何一個線索的處置都必須體現中央對當前形勢的判斷和任務要求。“七何”要素也應體現政治生態的“森林”狀況。線索處置不應只見“樹木”,而應在處置過程中對有關被反映人所在單位其他人員的問題線索,以及對有關被反映人所在單位人事、業務、財務等方面的歷史沿革、現今情況等“森林”狀況也充分考慮。在對問題線索進行拆分、歸納“七何”內容時,就要盡可能將被反映人所在單位的政治生態,以及對被反映人單位其他人員問題線索的辦理情況,乃至派駐機構、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對相關線索的辦理情況等整體狀況在“七何”要素中予以反映。在“七何”要素充分反映相關地區、部門或單位情況的基礎上,通過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分析研判“森林”狀況,從而實現立體化研判處置具體問題線索,既見“樹木”又見“森林”。
同時,具體操作中對體現有關地區、部門或單位生態的“七何”要素,也應在要素權重上有專門的反映。即針對同樣內容的舉報,在不同的“森林”生態中,其處理就不能完全一樣,這也是“七何”要素中納入對“森林”考慮的價值之所在。舉例而言,如果一個單位的政治生態良好、“森林”健康,制度完善、執行規范,那么這個單位的“樹木”存在問題的可能性就較低。反之,如果某單位舉報頻頻、“森林”問題重重,那么反映該“森林”之下“樹木”問題的可能性就較大,可查性也相對較高。
綜上所述,“七何”要素在提升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方面,為線索處置提供了一個有益的分析平臺和思維框架,也有助于強化對監督執紀中線索處置環節的監督制約。(徐志:北京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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