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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服從判決!我知道自己錯了,今后一定改過自新、重新做人……”鄭某某低沉的話語中夾帶著無限悔恨。然而,最終他還是為自己受賄和非法采礦的犯罪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4月29日,寧國市人民法院能容納數百人的大法庭座無虛席,該市公安局汪溪派出所原教導員鄭某某(副科級)涉嫌受賄罪和非法采礦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鄭某某犯受賄罪、非法采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三萬元。
為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該市紀委監委立足職責定位,把加強掃黑除惡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作為當前一個階段的核心任務,緊密圍繞“四個一批”工作要求,依紀依法打擊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關系網”。結合實際研究印發了《2019-2020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案》《關于開展打擊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關系網”集中行動的通知》等文件。同時,注重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嚴格執行市紀委監委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聯點包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問題線索信息共享和快速移送反饋機制,不斷加強與政法機關的協調聯動,形成掃黑除惡強大的工作合力。
據悉,鄭某某涉嫌受賄罪和非法采礦罪一案,是該市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由市監察委員會立案查處后移送審查起訴,并被人民法院依法當庭作出判決的首例涉黑涉惡“保護傘”案件。
“我和鄭某某以前就認識,相互也熟悉,沒想到再見到他,居然是在法院庭審現場。”一名前來旁聽庭審的機關干部深有感觸地說,“看著他在被告席上接受審判,我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昨天還是保衛群眾的人民公安,今天卻淪為涉黑涉惡‘保護傘’,著實讓人扼腕嘆息,也為我們在場的每名黨員干部重重地敲響了警鐘。”
“把警示教育課堂搬進庭審現場,旨在讓我們廣大黨員干部在‘零距離’旁聽的過程中真正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線,達到以案明紀、以案釋法、以案促改的效果。同時,我們也將進一步加大對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關系網’等典型案例的通報曝光力度,持續強化不敢、知止氛圍,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堅定的信心決心,堅決打贏掃黑除惡這場攻堅戰。”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宣城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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