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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7月5日至9月5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我縣進行了巡視。2018年10月11日,省委巡視組向我縣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組織落實巡視整改工作
一是堅決扛起責任,以最堅定的決心抓整改。縣委高度重視巡視整改工作,10月11日巡視反饋大會結束后,立即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省委書記李錦斌同志有關講話精神和巡視反饋會議精神。迅速成立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縣政府縣長任第一副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后召開了巡視整改動員大會和6次縣委常委會會議、7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全縣巡視整改工作,切實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當前最嚴肅、最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確保改徹底、改到位、不貳過。
二是細化方案措施,以最嚴格的標準抓整改。認真梳理巡視反饋意見,研究制定《中共涇縣縣委落實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制定179條整改措施和巡視整改工作計劃表,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按照時間節點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實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機制,確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實。全縣11個鄉鎮和67個單位同步開展自查自糾,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全力抓好整改落實,推動整改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三是聚焦重點問題,以最迅速的行動抓整改。從巡視反饋的39個問題中梳理出14個即知即改任務,立行立改抓好落實。圍繞巡視反饋意見和3個專項巡視檢查,迅速制定3個專項整改方案,研究確定扶貧、生態環保、意識形態、基層黨建和干部隊伍建設、作風建設、擔保貸款、工程招投標等7個專項整治事項,構建起“1+3+7”整改工作體系。對一些全局性、根源性的問題,縣委主要負責同志主動扛起政治責任,親自抓督查、抓調度,切實推動整改工作高標準、高效率、高質量開展。
四是加強督查調度,以最務實的舉措抓整改。出臺《巡視整改工作督查辦法》,成立6個督查小組,創新運用巡視整改“紅黃牌”制度,對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督辦,發放黃牌警示單5份。建立周報告、周調度工作機制,每周匯總更新整改工作臺賬,對進展滯后的事項進行重點調度、對賬銷號。嚴格按照“四個絕不放過”的要求,堅持把問題整改與責任追究、建章立制同時推進,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截至目前,已開展3輪巡視整改專項督查和3輪“一對一”督導調度,印發整改工作提示單54份,179條整改措施已完成173條,39項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33項,基本完成4項,2項正在持續推進,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76項,省委巡視組移交的1件問題線索已辦結,移交的123件信訪件已辦結110件,其余13件正在加緊辦理。
二、堅持問題導向,全力推動整改任務落地見效
緊盯巡視反饋問題,對號入座、對癥下藥,全力推進巡視整改工作,逐條逐項抓好整改落實。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仍有差距”方面
(1)針對“脫貧攻堅落實落細落小不足”問題。
一是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重要論述和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李錦斌書記在涇縣調研脫貧攻堅工作時講話精神,嚴格落實縣委主體責任,2018年以來,召開11次縣委常委會會議、22次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脫貧攻堅工作。深入推進“三級書記”遍訪活動,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共走訪貧困村17個、貧困戶40戶,全縣各級干部共走訪貧困戶19657戶次。二是堅持問題導向,扎實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查處違紀問題53個,處理84人(其中黨紀處分32人、組織處理52人),針對扶貧領域責任落實不力問題問責33人,印發典型案例通報5期。對6個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10個鄉鎮29個貧困村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發現問題230個,目前完成整改208個。三是嚴把貧困戶識別關,建立擬新增貧困人口復核制度,嚴格落實貧困人口識別“兩評議兩公示一比對一公告”工作程序和動態調整機制,2018年以來新識別貧困戶35戶114人,戶內增加1049人、減少1803人。四是強化扶貧項目和資金管理,修訂完善《涇縣扶貧項目和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項目審批、建設和驗收程序。嚴格執行扶貧資金使用公示公告制度,對扶貧資金實施常態化監管,共開展2次專項督查和1次專項審計,發現問題78個并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堅持幫扶工作到戶到人,逐戶逐人細化扶貧對象“四項清單”,對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和邊緣戶進行拉網式排查,對“一戶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共排查問題117個并全部整改到位。
(2)針對“污染防治成果有待鞏固”問題。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要求,強力推進“2018綠盾行動”和揚子鱷保護區問題整改工作,扎實開展縣開發區“四個一批”專項整治。截至目前,關停拆除企業、養殖場32家,生態修復30.42萬平方米,27個衛星遙感點位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強化鐵腕整治,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環境行為。制定《涇縣非法采砂超限超載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從嚴落實鄉鎮砂石整治屬地管理職責,建立群眾聯防體系,嚴厲打擊偷挖盜采砂石和超限超載行為。目前已查處非法采砂行為18起,清理非法采砂點33處,查扣非法采砂和超限超載車輛114臺,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2人。加強違法建設管控巡查,結合城市提品大會戰對違法建設開展“清零行動”,共拆除各類違法建設3665平方米。三是加強小型造紙企業環境污染治理。制定《涇縣書畫紙行業環境管理辦法》和《涇縣書畫紙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書畫紙行業開展專項整治,要求一定規模的造紙企業淘汰燃煤設施,規范建設廢水處理設施,完善環保手續;對27家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并要求按期上報執行報告,對市級重點污染源監控造紙企業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督促指導企業提高治污水平。四是深入推進環境綜合治理。積極開展“農村三大革命”,擴充各鄉鎮保潔員隊伍,劃撥專項資金更新補充垃圾處理設施設備,基本拆除“三線三邊”露天垃圾池,加強農村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轉運工作,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全覆蓋、常態化。積極推進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成琴溪鎮、黃村鎮、蔡村鎮、丁家橋鎮、汀溪鄉的污水處理廠建設。五是完善長效機制。制定《涇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進一步明確各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出臺《進一步加強全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進一步完善鎮村網格信息員隊伍,層層簽訂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生態環保納入全縣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印發《涇縣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實施意見(試行)》,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執法。2018年以來,下達《環境監察通知書》102份,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49起,對20起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處罰,實施查封措施13起,行政拘留3起;巡視整改期間,因生態環保問題共問責9人。
(3)針對債務風險問題。
一是制定《涇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統計監測工作方案》,對全縣政府債務進行全面清理。二是制定《涇縣人民政府隱性債務及支出責任化解方案》,明確2019年至2028年10年具體隱性債務化解計劃。2018年以來,已化解政府隱性債務17000萬元,其中巡視整改以來化解10960萬元。三是依法規范融資舉債,專項債券發行前均委托中介機構作自求平衡資金平衡方案,在省下達限額內發行新增一般債券、專項債券,擬申請2019年度棚改、土地收儲等自求平衡專項債券額度。
(4)針對“推動綠色發展的能力不足”問題。
一是全面貫徹落實五大發展行動計劃,突出“生態涇縣、綠色發展”主基調,大力實施生態立縣、工業強縣、旅游興縣、創新活縣“四大戰略”,先后出臺《涇縣落實“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建設“四個涇縣”實施方案(修訂版)》《涇縣落實“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建設“四個涇縣”2018年工作要點》《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涇縣行動方案》《關于貫徹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徽)經濟帶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嚴格執行《涇縣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嚴把項目準入審批關,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一律不予核準(備案),對落戶開發區以外的項目實行招商引資項目預審制,嚴格執行產業準入、生態環保、節能降耗、城鄉規劃、土地利用、涉水等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劃規定,2018年以來共召開預審會5次,預審項目21個,通過16個,未通過5個。二是堅持項目帶動。支持3戶企業投資293萬元開發工業旅游,支持江南泵閥、云嶺星火開展綠色工廠創建,推進11戶企業投資1620萬元開展綠色智能改造,投資219萬元推動3個工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持續推進“工業提速大會戰”,25個工業項目計劃總投資20.48億元,1-11月實際完成投資7.62億元,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7.8%。三是持續推進鄉村振興、農村“三變”改革。印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三年行動計劃的意見》《大力實施“三鄉工程”促進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涇縣整縣推進農村“三變”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完成141個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落實42個村集體發展項目,村集體入股資金1033.8萬元,云嶺星火等一批農業產業聯合體逐步發展壯大,馬頭祥養生觀光園申報全省“十佳休閑農莊(園)”。截至目前,已爭創省級農業龍頭企業13個、市級農業龍頭企業30個、省級示范聯合體3個。四是實施全域旅游戰略。完成《涇縣全域旅游發展規劃》中期匯報和專家評審,加強旅游基礎設施、配套功能等31個項目建設。出臺《涇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縣旅游資源保護利用與開發的管理辦法》,加大旅游優質資源整合力度,積極開發旅游新產品,桃花潭寶峰巖景區、皖南川藏線等一批旅游新產品逐步建成并開放,月亮灣牛肝馬肺水上樂園、唐里生態旅游等一批新項目持續推進。加強宣傳推介,赴合肥、南京、廣州、西安等地開展10余場次旅游推介活動,舉辦2018年油菜花馬拉松賽、桃花潭龍舟賽、自行車邀請賽,不斷提升涇縣對外旅游的綜合知名度、美譽度。2018年前三季度國內游客接待量261.1萬人次,增速22.9%;旅游總收入24.2億元,增速37.3%。五是加快經濟開發區轉型升級步伐。以揚子鱷自然保護區問題整改為切入點,狠抓“四個一批”專項整治,關停拆除6戶企業,停止建設33個在建(續建)項目,生態復綠21.3萬平方米,擬收儲土地288畝,為開發區轉型升級和加快發展奠定了基礎。六是著力發展特色產業。全力發展電機泵閥、宣紙等主導特色產業, 高效節能電機重大新興產業工程入選省第三批“三重一創”名單,推薦電機泵閥、宣紙兩個產業申報縣域特色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幫助宣紙、電機泵閥企業爭取省制造強省補助資金。
2.“政治生態修復仍然任重道遠”方面
(5)針對“楊來富等案件負面影響猶在”問題。
一是徹底肅清流毒影響。印發《關于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縣四大班子、全縣11個鄉鎮和63個縣直單位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楊來富、李明等典型案例全面查擺,深挖其腐敗根源和政治毒害,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決肅清楊來富、李明遺毒遺風遺痕。加強對楊來富涉案人員的再教育,對20名楊來富案涉案人員開展回訪教育并建立回訪教育臺賬。二是注重正面引導與反面警示相結合。組織全縣黨員干部收看《平“語”近人-習近平總書記用典》《榜樣3》等宣傳教育片200余場,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經常性紀律教育工作的通知》,出臺《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若干措施》,征集4件廉潔文化作品在全縣范圍內推廣播放,成功申報2個市級廉政文化建設示范點。印發《關于以楊來富、李明等案例為反面典型在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中開展專題警示教育的實施方案》;在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開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培訓暨專題警示教育大會,通報并深入學習楊來富、李明等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及其教訓警示;整理近年來發生的19個典型案例,編印《楊來富及其涉案人員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讀本》,在全縣各級黨組織開展專題警示教育,切實做到教育在先、長效推進。三是深入開展“以案促改”工作。整理16名楊來富涉案人員相關案件材料發至15個案發單位,督促案發單位切實加大問題整改力度,進一步推進廉政風險點排查,制定完善嚴禁賭博酒駕、規范公務接待和管理及加強日常監管等方面制度。四是及時開展以案警示。出臺《關于加強縣紀委對縣委常委會及其成員同級監督實施辦法(試行)》,規范同級黨委權力運行,履行紀委監督責任。對具有典型性的8名黨員領導干部違紀問題進行通報,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6)針對“紅色基因傳承弘揚不足”問題。
一是大力傳承和弘揚新四軍鐵軍精神。編印涇縣干部黨性教育基地宣傳手冊、紅色故事會,編排《華僑赤子心》參演全市“紅色家書誦讀會”。扎實開展“鐵軍精神”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進課堂等四進活動,印發《“鐵軍精神”進機關實施方案》,將《新四軍“鐵軍精神”內涵》作為單獨篇章納入全縣《黨員干部理論學習基本知識匯編》,開展系列活動100余次,在社區多角度、多層面解讀宣傳鐵軍精神,在全縣中小學開展傳承鐵軍精神活動180余次,在縣委黨校開設《新四軍鐵軍精神》專題課程15門用以教學。二是全面打造紅色黨性教育基地。開發《用生命譜寫的誓言》《用一生堅守的信仰》《從新四軍軍歌談起》等各類提升黨性教育的課程7門,舉辦各類培訓班13期,培訓黨員干部787人次,黨性教育基地承接外培班113期,培訓黨員5000人次,吸引20萬余名黨員干部赴新四軍軍部舊址紀念館接受黨性教育。三是創新黨內生活形式。完成中共涇縣縣委創立初期史料陳列館布展并正式對外開放,積極推進“兩嶺一園”開放式組織生活基地建設。
3.“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方面
(7)針對“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和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巡視整改以來,召開縣委常委會議13次,累計研究事項60個,縣政府召開常務會議1次、黨組(擴大)會議10次,累計研究事項64個,每個事項均在會前廣泛征求意見、會中充分討論,發揚民主、集體決策。二是堅持實行談心談話、民主生活會制度,2018年以來,縣委、縣政府班子累計召開5次民主生活會、2次專題研討會,其中,為進一步解決好團結協作不夠的問題,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參加縣政府黨組民主生活會。縣委、縣政府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負責同志之間進行了廣泛深入的溝通交流,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與班子成員開展談心談話36人次、與部門和鄉鎮負責同志開展談心談話93人次;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與班子成員開展談心談話21人次、與部門和鄉鎮負責同志開展談心談話79人次。通過談心談話、批評與自我批評等措施,進一步增強了縣委、縣政府班子凝聚力、戰斗力。三是召開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縣委常委、縣政府黨員副縣長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違紀違法案件教訓警示、作風建設四個方面逐一進行對照檢查,開門見山指出問題,并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形成了增進團結、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圍。四是縣政府班子進一步加強政治學習,10月以來,縣政府召開6次黨組(擴大)會議學習中央和省、市會議精神及重要文件精神,不斷強化政治建設,提高政治站位。五是健全完善縣政府會議制度,修訂《涇縣人民政府黨組議事規則》《涇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涇縣人民政府會議制度》,規范常務會議議題申報,加強議題審查,經精選精簡、嚴格把關,對存在意見分歧未經協調和充分協商的議題原則上不上會研究,10月下旬以來,縣政府召開1次常務會議、10次黨組(擴大)會議,累計研究事項64個。嚴格執行縣政府工作規則,屬班子成員自身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均由班子成員牽頭研定。
4.“部分基層黨組織領導弱化”方面
(8)針對“開發區作為經濟建設主戰場的地位和作用沒有彰顯”問題。
一是加強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支部建設的意見》,向全縣各級黨組織發放《條例》《掛圖》各1000冊,向開發區非公企業派駐9名黨建指導員,涵蓋16個獨立支部和37個未建立支部的企業。二是制發《關于開展“對標滬蘇浙,爭當排頭兵”主題活動的實施方案》,通過理論學習會、“三會一課”、干部工作例會等形式,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發展理念、推進高質量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重要論述和省、市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有關會議精神,聚焦“怎么看”“怎么辦”,召開專題研討會,破除思想觀念、體制機制、作風建設等障礙,營造比學趕超、奮力爭先的干事創業氛圍。三是修訂完善《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集體議事規則》和開發區黨工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建立開發區領導班子和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清單,開展“兩禁”以案釋法典型案例主題活動和4次中心組理論學習,切實加強開發區黨工委核心領導作用。推進黨支部建設提升行動,打造宣城市聚源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黨支部、安徽南方化工泵業有限公司黨支部等3個黨建示范點,配備2名專職黨務工作者。四是進一步加強開發區紀工委隊伍建設,選配1名政治素質高、擔當意識強的鄉鎮紀委書記擔任縣經濟開發區紀工委書記,配備1名紀工委專職監察員,目前縣經濟開發區紀工委人員增至4名。巡視整改以來,開發區紀工委已辦理案件2起,移交上級案件1起,開展1次“以案促改”專題警示教育。五是完善《涇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機關工作人員考勤制度》,嚴格執行《涇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干部管理考核辦法》,巡視整改以來,開展機關效能督查7次,調整3名同志的工作崗位。六是開展企業閑置、低效用地摸底排查,對開發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進行全面評價,對在建、新建項目加強監管,防止出現新的低效和閑置利用土地。傾力打造“兩色兩新”園區,堅持以“畝產論英雄”,提高項目入駐標準,將每畝稅收由3.5萬元提高到10萬元;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促進企業轉型升級,下大氣力處置“僵尸企業”,對8戶不符合產業功能定位和環保要求的企業進行關停拆除或轉型升級;積極開展開發區環境大整治大提升專項行動,實施生態復綠21.3萬平方米,明確11名縣處級干部、46個縣直單位對225家企業實行日巡查、日報告制度,引導企業安全生產、綠色發展,切實發揮開發區經濟主戰場作用。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5.“政治理論學習流于形式”方面
(9)針對縣委理論學習問題。
一是豐富學習內容。制定《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實施細則》,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縣委常委會和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的重點內容,2018年以來,縣委常委會專題學習18次、縣委中心組學習14次。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納入縣委黨校主體班和外培班重要課程,截至目前已開設55期。二是創新學習形式。印發《關于改進學習方法進一步加強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通知》,采用“定題不定人,點名+點評”的方式開展4次專題研討,將領導干部個人自學情況納入意識形態目標管理考核和督查內容,常態化開展在線學習。制定《“涇川大講壇”工作規程》,在縣內主流媒體“新時代講習所”專欄刊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理論講稿21講,拓展學習渠道。三是做好結合文章。制定《涇縣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加快推進縣鄉兩級和全縣所有建成的市級以上美好鄉村所在行政村建設任務。四是建立健全學習制度。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的通知》,將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情況納入意識形態目標管理考核。編印并發放《黨員干部理論學習基本知識匯編》,將黨的十九大、黨章、“兩個維護”“四個涇縣”“鐵軍精神”等內容納入其中,積極開展“新時代新思想新作為”微宣講等各類學習活動。
6.“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方面
(10)針對“縣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縣委常委會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不多,縣委領導班子成員主動抓好分管領域意識形態工作的意識不強”問題。
一是從嚴落實縣委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制定《涇縣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召開7次縣委常委會、3次縣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布置意識形態工作。二是進一步明確“一崗雙責”要求。制定《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認真落實意識形態“一崗雙責”要求,縣委主要負責人在縣委常委會上對未認真落實“一崗雙責”要求的縣領導提出口頭批評。三是強化督查指導。針對意識形態領域存在的2個方面7個突出問題和“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改”自查情況,全面梳理制定問題清單100條,重點開展督查,目前已全面整改到位。針對巡視反饋的具體問題,對縣文旅委領導班子分工進行了調整,明確由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意識形態工作;制定《縣委黨校外請教師報告報備制度》,對外請教師情況作出明確規定;蔡村鎮黨委及時召開黨委會議,專題研究整改工作,并嚴格按照《意識形態工作專題報告和專項督查制度》抓好落實。四是進一步完善意識形態工作專題報告和專項督查,強化跟蹤問效。對2017年度意識形態目標管理考核反饋意見整改情況開展了督查,反饋的242個問題均已整改到位。針對巡視反饋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在縣委常委會會議上對相關縣領導提出了口頭批評;運用“四種形態”對具體問題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
7.“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和管理存在缺失”方面
(11)針對“加強輿論陣地建設抓得不夠緊,運用新媒體發聲不夠,對網民的正面宣傳引導不足”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涇縣人民政府發布”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訂閱使用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政務類網站及“雙微”運行情況檢查的通知》,召開全縣骨干網評員工作會議,舉辦全縣網絡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及輿論引導能力提升培訓班,組織開展第二屆正能量微信公眾號評選和網友看“五大會戰”項目建設現場活動。制定《涇縣網絡評論員考核考評辦法》,將各單位網評員工作情況納入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范圍。二是從嚴落實黨管媒體原則。將《涇縣報》更名為《綠色涇縣》,申請核發了內部資料出版物準印證,并嚴格落實“三審制”,每月底向省新聞出版局印刷發行處報送當月樣本。三是印發《涇縣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建立月會商制度,進一步加強對網站論壇的管理。對“涇縣論壇”進行了全面整改。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8.“基層黨組織建設較為薄弱”方面
(12)針對“黨建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問題。
一是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深入推進“1556”黨建行動計劃,制定《全縣2019年黨建工作計劃》,完善《涇縣黨的建設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逐級壓實黨建責任。2018年以來,召開6次縣委常委會和3次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黨建工作,全年下發基層黨建月工作提示單12期。嚴格落實黨建工作問責辦法,約談15名駐村扶貧干部和幫扶責任人。二是加大支部標準化建設。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支部建設的實施意見》《涇縣基層黨建工作和干部隊伍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各基層黨(工)委自查自糾問題2970個,整改完成2460個,長期堅持510個。全面完成第二批、第三批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驗收。三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規范“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制度,全縣各級黨組織按要求召開“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出臺《關于進一步嚴格和規范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建立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的監督檢查、報告公示制度,對縣委、縣政府等四大班子領導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摸底,下發提示單3期。出臺《涇縣黨小組組長述職評議考核辦法(試行)》,進一步細化黨小組組長職責。組織召開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指導各鄉鎮各單位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編制黨支部建設指導手冊,指導基層黨支部建設全面規范紀實。
(13)針對“國有企業黨建虛化弱化”問題。
一是明晰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目標。研究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壓實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對全縣10個縣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51個,整改完成40個,長期堅持11個。開展國有企業專項巡察,向國有企業和相關部門反饋問題173個,移交問題線索15件。二是強化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領導。出臺《關于建立縣委常委聯系指導縣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制度的通知》,每名縣委常委聯系1-2家縣屬國有企業,定期到企業開展走訪調研,著力解決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完善國有企業黨組織書記“雙向述職”評議制度,開展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全面排查和黨內組織生活專項檢查,確保基本制度落實到位。三是嚴格落實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重點任務。完成縣屬4個國有企業黨建要求納入企業章程工作,開展國有企業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工作,明確國企黨員隸屬關系。針對反饋的中國宣紙股份有限公司和縣糧食儲備庫問題,約談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責令限時整改。四是強化國有企業黨建工作保障。建立縣屬國有企業“1+x”黨務工作者配備機制,為中國宣紙股份有限公司等7個國有企業配備黨務工作者10名、選派黨建指導員6名。五是理順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機制。出臺《涇縣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督促國有企業黨組織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一崗雙責”。
(14)針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隊伍‘后繼乏人’”問題。
一是實行村(社區)干部系統化管理。出臺《涇縣村(社區)干部系統化管理辦法》和《關于建立健全村(社區)干部人事檔案的通知》,完成村干部履歷表填報工作,推行村(社區)干部系統化管理。舉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培訓班,全縣144個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參加培訓;安排9名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參加省市黨組織書記培訓班;安排80名村(社區)干部參加村干部學歷教育,繼續安排2名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掛任鄉鎮黨委委員。二是健全完善村(社區)干部激勵保障機制。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兩委”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按照村(社區)干部正職60%的標準,明確了村(社區)后備干部的基本待遇,并納入縣財政預算,全面提高村干部和社區干部工資待遇。圓滿完成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共選舉產生了207名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其中:“一肩挑”村81個,占比達60.45%;女性村委會正職22名,占比達16.42%。出臺《關于村(社區)干部績效報酬發放辦法(試行)》,全面推行村(社區)干部職稱津貼,適當拉開差距,杜絕平均分配。三是拓寬村(社區)干部選人渠道。加大村(社區)后備干部培養力度,按照每個村不少于2名配備村(社區)后備干部288名,其中通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社區)后備干部173名駐村工作,實行動態審批、動態管理,定崗不定人。四是充實村級扶貧攻堅工作力量。儲備和選派210名優秀年輕干部到村擔任扶貧工作隊隊長、副隊長和專干。加強日常管理,開展督查暗訪3次,調整不勝任、到齡退休等選派幫扶干部3名。舉辦全縣第七批選派幫扶干部和選調生村官培訓班,培訓117人次。
9.“干部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方面
(15)針對“干部隊伍結構整體不優”問題。
一是完善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制度。研究出臺《關于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實施意見》,實施“精挑細選”發現計劃、“精耕細作”培養計劃、“精益求精”選拔計劃和“精雕細琢”監管計劃,明確“123”工作目標,加大年輕干部發現培養選拔力度。2018年度新招錄公務員、選調生97名,儲備重點關注優秀年輕干部100名。二是定期選派年輕干部到先發地區、基層一線、急難險重任務中拓寬視野、砥礪品質、增強本領。其中,抽調18名干部參與縣經濟開發區環境大提升大整治、治砂治超專項整治等重點工作任務,選派4名干部到浙江平湖、上海松江、湖北神農架等地掛職鍛煉,選派6名干部進行市縣雙向掛職鍛煉,選派8名干部分赴上海等地駐點招商。三是積極向上請示,爭取將桃花潭、茂林、云嶺、榔橋、汀溪5個鄉鎮參照省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擴大本市、本縣戶籍考生招聘比例。四是嚴格執行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等5部門《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對未滿基層服務年限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新招錄公務員不得調出。認真落實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任期制,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任期內一般不得調動。按照工作年限標準認真落實鄉鎮干部工作津貼制度,及時兌現扶貧工作隊、選調生生活補助、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障措施,讓基層干部留得住、干得好。
(16)針對“干部交流輪崗力度不夠”問題。
一是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的學習,嚴格執行交流對象、交流范圍、交流方式等相關規定,對全縣在同一崗位任職滿8年的干部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結合本人專業專長、性格特征、能力素質等制定交流輪崗計劃,完成縣編辦、人社局等19個單位22名在同一崗位任職滿8年的科級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結合正在開展的機構改革,對剩余18名在同一崗位任職超過8年的科級干部制定了有針對性的交流輪崗計劃,其中7名學校、醫院等專業性較強的崗位適時交流輪崗,2名在同一單位的科級干部分期交流輪崗,縣檔案局(館、地志辦)等單位的9名科級干部結合機構改革進行整改消化。二是根據《縣直單位內設機構重要崗位交流輪崗全覆蓋工作方案》,對縣直單位內設機構重要崗位交流輪崗對象進行摸排,督促縣委宣傳部、縣教體局等8個單位開展內設機構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16人次。注重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對涇川鎮許磊案件開展了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
(17)針對“少數干部違規兼職取酬、干部日常監督管理不嚴”問題。
一是完成45名干部在企業兼(任)職規范清理工作。對4名由機關事業單位交流到中國宣紙股份有限公司任職的人員,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入企業,不再保留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對在國有企業兼(任)職的35名人員,由任職單位免去其兼任企業職務,對在民營企業兼職的6名人員,通過辭去企業職務、變更法人或轉讓股權等方式及時完成規范清理工作。二是結合縣屬國有企業改革,制發《關于深化縣屬部分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選配縣屬商業二類國有企業董事長、總經理人選的通知》,選配5名正職領導人員,對由機關事業單位選配到縣屬國有企業任職的人員,將行政、工資關系轉入企業,不再保留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三是對兼職取酬的干部及時開展調查處置,4名在中國宣紙股份有限公司任職的人員已退繳領取的財政工資性收入;5名在安徽印象皖南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兼職的人員已退繳在企業領取的薪酬工資,同時給予1人黨內警告處分、2人誡勉談話處理、2人批評教育處理;其余3名人員兼職取酬問題在巡視期間已整改到位。四是印發《關于開展清理規范黨政機關干部兼任社會組織領導職務的通知》《關于開展社會組織不規范問題集中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完成干部在社會組織違規兼職清理規范工作。五是印發《關于從嚴控制和規范管理黨政機關干部兼任社會組織領導職務的監察建議》,對違反干部在社會組織兼職審批規定的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六是對社會組織兼職進行梳理排查,建立組織、民政部門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從嚴做好黨政機關干部在社會組織兼職報批工作,對未經審批的不予辦理登記和備案手續。七是制定《涇縣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嚴格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對15名不能正常上班的干部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10人,目前已有12名干部到崗履職,1名干部到齡退休,1名干部因病辦理提前退休,1名干部因傷仍在住院治療。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的通知》,對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在崗履職情況進行自查和監督檢查。以全縣“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嚴格執行《2018年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方案》,開展專項督查49次,印發通報18期,查處問題14個、處理27人。八是嚴格落實《涇縣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干部日常監督第一責任人職責暫行辦法》,強化鄉鎮和縣直單位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印發《關于開展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組織全縣科級干部簽訂了《領導干部學習知曉因私出國(境)政策規定承諾書》,督促22名違規持有出國(境)證件的人員及時上交證件。對15名履職不力的幫扶單位責任人、扶貧工作隊隊長、結對幫扶人等進行約談。九是加強對科級非領導職務在崗履職情況的督查和跟蹤管理,對3名未經組織部門批準因私出國(境)干部相關問題線索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10.“干部不擔當不作為比較突出”方面
(18)針對“精神懈怠不想為”問題。
一是組織全縣1653名黨員干部到新四軍軍部舊址紀念館、廉政史料館開展黨性教育,圍繞楊來富、李明等案件及生態環保領域違紀違法案件,在全縣各級黨組織深入開展專題警示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樹立宗旨意識。二是突出問題導向,對“五大會戰”等重點工作、重點項目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共印發督查通報12期、下發工作督辦單20份。縣政府召開重點工作、重點項目調度會50次,細化分解目標任務,逐項開展督查,共印發通報6期、下發督辦單6份。狠抓揚子鱷自然保護區和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整改工作,強化責任追究,9名責任人因履職不力被問責。三是深入開展“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出臺《關于加強干部工作作風建設的六條規定》,以“三查三問”為抓手,扎實開展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查找作風問題68個,印發督查通報5期,處理10名相關責任人,全年共印發作風督查通報18期、處理27人。三是修訂完善全縣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印發《涇縣2018年度縣直單位、鄉鎮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辦法》及《獎懲辦法》,實行分類考核、末位淘汰、獎優罰劣。四是根據2017年度市對縣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結果,對單項工作排名全市末位的14名責任單位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對縣交運局、縣住建委接受省廳考核成績位居全省倒數問題進行問責并通報。
(19)針對“缺乏擔當不敢為”問題。
一是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若干措施》,在全縣目標管理考核中落實激勵措施。嚴格落實省委《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2018年來已問責通報4個黨組,并對涇川鎮黨委、紀委及縣林業局、住建委、衛計委等3個黨組履職不力進行通報批評,對脫貧攻堅責任落實不力問題問責33人。二是突出問題導向,對縣委縣政府確定的重點工作、重點項目實施更嚴格地項目化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目前共印發督查通報18期、下發督辦單26份。三是嚴格落實“職責法定”要求,結合黨政機構改革,對政府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和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進行細化分解,明確追責情形,認真制定權力運行監管細則,加強對不履職和不正確履職行為的監管。四是以“三查三問”和“五大會戰”比學趕超考評活動為抓手,扎實推進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著力整治“中梗阻”和庸政懶政怠政問題,查找并責令整改作風問題151個,處理投訴3件,批評教育考評對象2人次。五是嚴格執行《關于支持保護干部履職擔當干事創業容錯糾錯暫行辦法》,在執紀問責中正確把握“三個區分開來”,運用容錯糾錯機制和澄清保護措施辦理案件11起,正在研究制定容錯糾錯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六是針對巡視反饋的“省委巡視組了解情況時,縣住建委有關人員互相推諉”問題,約談了縣住建委主要負責人,對具體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20)針對“激勵不夠不愿為”問題。
一是制定《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若干措施》,突出政治引領、強化正向激勵,推進干部擔當作為。組織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選取正反兩方面典型進行交流發言和表態發言,鼓勵先進、鞭策后進。二是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三個區分開來”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關于支持保護干部履職擔當干事創業容錯糾錯暫行辦法》,正確運用“四種形態”,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保護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干部,推動形成想作為、敢作為、善作為的良好風尚,已梳理出運用容錯糾錯機制和澄清保護措施典型案例11件,正在研究制定《關于支持保護干部履職擔當干事創業容錯糾錯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三是堅持實事求是,對信訪舉報中經查不屬實、查無實據的,通過適當方式及時為其澄清正名,讓黨員干部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四是出臺《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一意見兩辦法》,對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分2個類別、3個層次進行綜合考核,體現不同崗位、不同層級職責要求,提升考核的科學性和精準度。制定《涇縣2018年度縣直單位、鄉鎮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辦法》《2018年度涇縣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獎懲辦法》,將考核單位分為4種類型進行考核,同時增加“五大會戰”、扶貧等重點工作及爭先進位專項考核,切實解決“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五是加大干部統籌調配力度,選派工作經驗豐富、年富力強的干部充實縣交運局、林業局等領導班子,對縣人社局等9個單位領導班子進行調整充實,選配1名政治素質高、擔當意識強的鄉鎮紀委書記擔任縣經濟開發區紀工委書記。
(21)針對“能力不足不會為”問題。
一是加大專業性干部儲備力度,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時,合理設置專業需求,圍繞城建、規劃、經濟、金融等專業需求申報2019年選調生招錄計劃8名。二是著力提升干部專業水平。針對干部知識弱項、能力短板和專業需求,舉辦科級干部進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和城建、環保、交通等專題班7期,培訓干部350余人次。三是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圍繞“五大會戰”等中心工作,引進城建規劃、土木工程等緊缺專業人才8名。四是采取提醒、函詢、誡勉等方式,對不會為、亂作為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2018年以來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343人次,對22名違規持有出國(境)證件的人員進行提醒并督促其上交證件。五是集中開展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對履職不力的4個黨組、14個單位主要負責人、33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切實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六是對縣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在處理與企業之間合同糾紛時存在的法制觀念淡薄、不嚴格依法辦事、不按規矩辦事等情況開展“以案促改”工作,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作用。
11.“‘四風問題’時有反彈”方面
(22)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絕”問題。
一是制定并嚴格執行《中共涇縣縣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的實施細則》,對黨的十九大以來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情況進行全面梳理總結,深入分析問題產生原因,研究防控措施。二是扎實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專項整治,發現并責令整改問題40個,并著手構建規范津補貼發放工作的新機制。三是對114輛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發現并督促整改問題14個。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務用車管理的通知》,督促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建章立制,規范公車管理及租車行為。四是嚴格落實《省內公務活動禁止飲酒規定》,對各單位公款購買的桃花潭酒使用規范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對8個違反用酒出入庫管理規定的單位公開通報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8個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接待用酒管理的通知》,進一步強化紀律要求。五是嚴肅執紀問責,2018年以來巡察發現并移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14條,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1起、處理29人。加大公開曝光力度,已印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5期,其中整改期間印發1期,涉及黨員干部4人。
(23)針對“‘文山會海’現象嚴重”問題。
一是嚴格貫徹執行《中共涇縣縣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的實施細則》,出臺《關于進一步精簡文件會議的通知》,進一步健全完善改進文風會風各項工作制度。二是進一步加強文件審核把關,對一些篇幅較大、質量不高的文件予以退回,對能夠通過電話、便箋通知解決的問題一律不再發文。將屬部門職權范圍或以部門、領導組發文能夠解決問題的文件,改為以部門或領導組名義發文,不再以縣委、縣政府或“兩辦”名義發文,10月份以來,共將5份文件退回改為部門或領導組發文。三是進一步嚴格會議審批程序,控制會議數量和會議規模,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須報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對主題相近、內容相關的會議一律合并召開,倡導少開會、開短會。10月下旬以來,縣政府召開常務會1次、黨組(擴大)會10次,會議只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單位參加。落實現場辦公法,縣委主要負責同志針對揚子鱷保護區問題整改、治砂治超等工作帶頭到一線辦公,增加現場辦公頻次,推動重點工作就地解決。
(24)針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有所抬頭”問題。
一是扎實推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大排查,開展專項督查49次,印發通報18期,發現問題14個、處理27人,督查結果公開曝光。對揚子鱷保護區問題整改、生態環保、脫貧攻堅、非法采砂超限超載集中整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等工作和縣水務局等職能部門開展作風督查,已處理9人。二是對巡視反饋的“桃花潭鎮花海項目、黃村鎮蘭博基尼項目進展緩慢問題”開展實地調研并研究解決方案,對全縣67個重點項目和100個招商引資落地項目開展大排查,研究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招商引資預審項目落實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準入、退出機制。三是制定《關于進一步完善文明創建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針對重點區域臟亂差等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加大機械化清掃和城區公共水域打撈清理工作力度,全力整治占道經營、店外店和交通違法行為,目前已清理積存廢棄物60余噸,查處交通違法行為6829起,增設燈控路口人行通道語音提示系統和3處機動車不禮讓行人及行人闖紅燈抓拍系統。強化文明創建工作作風督查,查找問題25個,印發通報2期,進一步壓緊壓實工作責任。針對巡視反饋的“文明創建頑癥時有反彈回潮”問題,約談縣文明辦主要負責人、縣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人、縣交警大隊主要負責人,給予具體責任人談話提醒和批評教育處理,并責令縣文明辦、行政執法局、交警大隊作書面檢查。
(25)針對“基層干部賭博、酒駕問題較多”問題。
一是開展賭博、酒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查處涉賭行政案件32起、刑事案件1起,辦結25起,行政拘留40人,罰款62人,收繳賭博游戲機58臺,收繳扣押賭資228161元。開展4次酒駕問題集中統一行動和11次專項整治行動,查處酒駕問題16起,其中醉駕問題5起,拘留3人、追究刑事責任5人。二是印發《關于在基層干部中開展嚴禁參與賭博酒駕法治宣傳活動的通知》,制作專題電視節目2期、推送短信13批17160條,在《綠色涇縣》開辟“禁賭博禁酒駕”專欄并刊發稿件10余篇,舉辦賭博酒駕以案釋法案例展,廣泛宣傳禁止賭博酒駕法律和紀律規定。三是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經常性紀律教育工作的通知》,嚴格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強基層黨員干部日常細微監督管理。加大典型案例通報力度,印發各類典型問題通報19期,在全縣各級黨組織中開展楊來富、李明等案件專題警示教育。四是嚴格執行公安部門查處的賭博、酒駕等違法問題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機制,截至目前,已督促相關單位移送2013年以來賭博酒駕問題線索136條。五是開展黨員干部賭博、酒駕違紀問題專項整治“回頭看”。2018年以來共查處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賭博問題24起、酒駕問題62起,印發黨員干部賭博酒駕問題典型案例通報1期4人。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12.“縣委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26)針對“紀律建設有所放松”問題。
一是強化經常性紀律教育。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經常性紀律教育工作的通知》,選派16人次分赴23個單位開展警示教育宣講活動,受教人員達1256人次。在重要節點和村兩委換屆期間,累計向黨員領導干部發送廉政短信5000余條。開展以楊來富、李明等案例為反面典型的專題警示教育,在15個單位深入開展以案促改。編印2個警示教育讀本,及時對4名具有典型性的科級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通報。召開廉政文化建設現場會,謀劃黃田廉政教育基地建設,全力推進宣城市黨風廉政教育中心涇縣分中心建設。二是強化政治理論學習與黨史教育。研究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制定和實施教學計劃的通知》,在干部培訓計劃中有針對性地加強黨紀法規和紅色文化及傳統文化教育。利用省紀委黨紀法規學習教育平臺,開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知識測試。結合“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組織全縣1653名黨員干部到新四軍軍部舊址紀念館、廉政史料館開展黨性教育。三是持續打造“一縣一品”廉潔文化精品工程和廉政文化示范點建設,新建成2個市級廉政文化建設示范點,完成黃田廉政教育基地設計方案,在蔡村鎮愛民村建成中共涇縣縣委創立初期史料陳列館,征集4件廉潔文化作品參與省“廉潔文化精品工程”作品征集活動。積極推送廉政動漫片《總開關》《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走出“親”“清”新路》。四是充分發揮網絡宣傳教育主陣地作用,對涇縣紀檢監察網站進行改版升級,突出監督曝光、審查調查和巡視巡察版塊,新增黨紀法規、廉政文化和視頻圖說欄目,2018年共更新網站內容1400余條,推送微信公眾號60多批次,“涇縣紀檢監察”微信公眾號新增關注人數4200余人。五是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分兩批對具有典型性的4名科級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2018年以來,共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期8起13人,通報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4期6起9人。
(27)針對“‘一崗雙責’落實不力”問題。
一是強化責任擔當,壓緊壓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2018年以來全縣紀檢監察組織受理信訪舉報505件(次),處置問題線索432件(次),立案203件,結案200件,處分214人,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343人(次)。研究制定《涇縣黨風廉政建設“一案雙查”工作實施辦法》,明確“一案雙查”條件、程序等內容。二是對全縣2015年以來所查處的案件進行全面梳理,排查縣住建委、衛計委2起符合“一案雙查”情形的案件,按程序進行問責,并要求相關責任人在年底召開的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三是開展以案促改工作,督促縣住建委、衛計委圍繞重點領域、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進行排查,舉一反三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28項。
(28)針對“對巡察工作領導有待加強”問題。
一是切實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2018年以來,先后召開5次縣委常委會會議、4次縣委書記專題會議、6次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推進巡察工作。修訂印發《縣委巡察工作規劃(2018—2021年)》和巡察全覆蓋工作方案,配齊配強9名巡察工作人員。二是建立完善巡察工作機制。制定《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縣委巡察工作辦公室工作規則》《縣委巡察組工作規則》,圍繞巡察工作標準、巡察流程、問題處置以及巡察反饋、整改等環節,研究制定工作制度13項,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16項。建立“一巡察兩檢查”巡察監督模式,目前已對6個縣直單位黨組開展專項檢查。三是強化巡視巡察問題線索辦理。建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巡察整改及問題線索辦理情況匯報制度,制定《縣委巡察機構與縣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協作辦法》,及時移交巡視巡察問題線索。截至目前,巡察發現并移交問題線索192件,已辦結172件,辦結率達89.6%。四是加強業務培訓,2018年共開展巡察業務培訓5次,參訓150人次,切實提高縣委巡察精準發現問題的能力。建立巡察辦、巡察組會商巡察報告和重要問題線索制度,不斷提升巡察報告和問題線索質量。五是完善紀檢監察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機制,將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分值由40分提高至45分。六是巡視反饋的“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名責任人問題線索”已辦結,分別給予誡勉談話、批評教育處理;針對問題線索長期拖延不辦的問題,給予相關責任人警示談話處理。
13.“紀委監督責任沒有壓實”方面
(29)針對“‘三轉’不到位”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貫徹落實持續深化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工作要求的通知》和《關于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開展紀檢監察組織“三轉”工作“回頭看”的通知》,開展深化“三轉”工作“回頭看”,目前縣紀委監委牽頭或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保留12項,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均不再分管、協管或兼職業務外的工作。二是與各鄉鎮黨委、縣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工委)、紀檢監察組織主要負責人簽訂深化“三轉”工作責任狀,明確責任內容、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等,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三是將持續深化“三轉”工作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和紀檢監察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落實“三轉”要求等情況進行考核。四在全縣紀檢監察系統深入開展“規范建設 提升能力”活動,編印《全縣紀檢監察組織制度匯編》,以制度規范、教育培訓、嚴格管理等為抓手,切實推進作風、方式的轉變,建立完善制度規范45項、教育培訓260余人次。
(30)針對“派駐監督‘探頭’失靈”問題。
一是對縣經濟開發區紀工委開展專項整改,分別約談開發區黨工委、紀工委主要負責人,將紀工委原主要負責人調離紀檢監察系統并給予誡勉談話處理,交流1名鄉鎮紀委書記擔任紀工委書記,擇優選配1名年輕干部擔任專職監察員,同時建立健全縣開發區機關人員日常管理辦法、工作作風督查等相關工作制度。二是配優配強派駐機構工作力量,2018年以來選調11名年輕干部充實各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提拔任用2名派駐紀檢監察組副組長。三是加強制度建設。研究制定《縣紀委監委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履行監督職責實施辦法(試行)》《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對駐在部門“三重一大”事項監督辦法》《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報告工作制度》《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干部請銷假制度》,建立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工作周報告制度,統一規范作風建設督查、審查調查、案件討論、約談等記錄臺賬,分門別類對檔案進行規范管理。四是研究制定《2018年度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目標管理考核細則》,將“兩個責任”落實、深化“三轉”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考核,采取平時工作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加強考核管理。2018年以來,15個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均辦理了案件或運用了第一種形態;縣直各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立案45件、處分42人,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76人次。五是加大培訓力度。2018年以來,共舉辦3次紀檢監察干部培訓班、培訓230余人次,選派86名紀檢監察干部參加各類培訓,推薦8人次參加省委巡視及審查調查工作,推薦1人到省紀委監委跟班學習,選調7名干部到縣紀委監委掛職鍛煉,7名干部到縣紀委監委跟班學習。
(31)針對“執紀審查‘寬松軟’”問題。
一是制定《涇縣紀委監委問題線索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問題線索管理范圍、處置程序等內容,落實問題線索處置工作責任制。二是加大問題線索處置排查分析力度。全年共召開10次線索排查會,其中整改期間召開3次,分辦問題線索67條。三是加大審查調查工作調度力度,抽調專職紀檢監察干部集中辦公,整改期間共處置問題線索116件。2018年以來,全縣紀檢監察組織受理信訪舉報505件(次),處置問題線索432件(次),立案203件,結案200件,處分214人(其中黨紀政務雙重處分10人),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343人次。四是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縣紀委常委會工作規則》等規定,確保案件準確定性,精準量紀,2018年以來共審結案件200件。五是完善紀檢監察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機制,將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分值提高至45分。六是針對巡視反饋的縣政府違規出借(擔保)財政資金和違規辦理房地產開發手續涉嫌失職瀆職問題,分別給予2人黨內警告處分,7人誡勉談話處理,1人批評教育處理,3人問題線索予以了結,2人正在接受審查;針對問題線索長期拖延不辦問題,給予相關責任人警示談話處理。
(六)反腐敗斗爭方面
14.“重點項目和工程建設領域問題突出”方面
(32)針對“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問題。
一是成立以縣政府縣長為組長的“涇縣2015年以來違規返還(獎勵)土地出讓金清繳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全面清查2015年以來涉及土地出讓金返還(獎勵)的各類優惠政策,大力開展優惠政策“廢改立”工作,廢止《關于鼓勵支持涇縣城市規劃區外旅游項目開發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快鄉村旅游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鼓勵支持涇縣城市規劃區外旅游項目開發建設的意見的補充意見》《關于印發〈涇縣工業項目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通知》等四個文件;修訂《關于支持宣紙文化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工業提速促進工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等兩個文件;新增《涇縣工業項目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涇縣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扶持意見》《涇縣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三個文件。目前,縣政府會議已討論通過2個修訂文件及1個新增文件,另有2個新增文件正在征求意見。二是明確縣經信委、縣經濟開發區、桃花潭鎮具體負責,制定違規返還(獎勵)土地出讓金清繳專項整治方案。三是通過強化預售管控、建立“雙控賬戶”、仲裁、訴訟等多種渠道,強力推進欠繳土地出讓金清理追繳工作。截至目前,已清繳企業所欠土地出讓金及違約金2.32億元,其中巡視期間收繳1904萬元土地出讓金及251萬違約金。
(33)針對“多個項目應招標未招標”問題。
一是對巡視反饋的兩個應招未招工程項目問題,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究問責。對涇縣自來水公司相關責任人予以全縣通報批評。同時,印發《關于開展省委巡視反饋“多個項目應招標未招標”問題排查工作的通知》,對2015年10月以來使用國有資金的100萬元以上工程建設項目和30萬元以上工程相關服務項目進行全面排查,未發現其他“應招標未招標”的問題。二是編印《涇縣工程建設招投標政策匯編》500冊,分發至各鄉鎮、縣直單位、招標代理機構和入庫施工企業,加強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宣傳;分兩批召開工程建設招投標業務培訓會,鄉鎮和縣直單位96人、代理機構和入庫建筑企業73人參加培訓;對14家代理機構和32家新入庫施工企業開展招投標政策法規點對點宣傳。三是嚴格規范工程項目招投標議題決策。按照《涇縣人民政府會議制度》《關于進一步規范縣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縣長專題會議議題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涉及招投標的議題,充分征求意見后,提交縣政府相關會議研究;縣紀委監委、財政局、審計局、公管局等全程列席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專題會議,及時為招投標議題決策提出意見建議。四是建立健全招投標工作制度,印發《關于規范涇縣工程交易項目招標代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涇縣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操作流程》等文件,嚴格按照招投標法律法規履行審核程序。巡視整改以來,對21 個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控制價實行了一編一審,共完成80個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文件的審核、備案、登記工作,召開10次招標代理機構周例會和2次重大項目招標文件集體會審。五是加強工程建設經費列支監管,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經費報批的意見》,規范支付流程,強化資金管理風險防控。六是嚴格招投標制度執行情況審計監督,開展協審機構審計質量檢查,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嚴肅處理。
(34)針對“隨意變更工程量”問題。
一是進一步梳理涇縣二水廠二期建設項目,對項目業主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跟蹤審計小組等七個單位開展調查。二是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標后管理辦法和工程量變更的規定,在建設項目決算審計時,對于不符合規定、未按程序變更的工程量不予認可,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嚴肅處理。三是印發《建設項目現場簽證管理暫行辦法》,對《涇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管理暫行辦法》進行細化,明確建設方業主代表、項目負責人、分管領導職責及管理權限,規范變更程序。四是對2015-2018年實施的29個造價在100萬元以上的重點工程項目開展“隨意變更工程量”問題排查,對其中部分項目因征地拆遷造成工期變更等問題進行了整改。五是組織全縣招標代理機構、監理、施工等企業學習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建設項目管理等法律法規,編制《涇縣工程建設招投標政策匯編》,結合大排查行動開展宣傳。加強設計圖紙管理,未經審查的圖紙一律不得使用。嚴格按照《涇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管理暫行辦法》,規范施工過程變更管理,對違反規定的嚴肅問責。嚴格執行工程質量保證金制度和建設項目規劃核實、竣工驗收備案、新建住宅項目綜合查驗程序。
(35)針對“違規開工建設”問題。
一是對桃花潭西路強電入地工程項目開展進一步調查,對設計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建設單位負責人、縣住建委分管負責人分別給予通報批評。二是暫停對桃花潭西路延伸段強電入地工程付款,及時完善施工圖紙、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及現場施工管理資料,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結算進行內部審核后,由縣審計局進行審計,項目結算價格以審計價格為準。三是完善建設項目年度謀劃、方案審查和清單審核機制,將建設項目納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管理,統一安排財政預算資金,防止隨意上馬項目,年中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建設項目需報請縣政府相關會議研究決定。印發《建設項目規劃調整暫行辦法》,規范項目方案調整機制和審批程序,杜絕建設項目因設計方案變化造成工程變更。嚴格執行《涇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根據建設項目規模選擇專業協審機構進行內審把關、審計局進行控制價審計和跟蹤審計監督。對施工單位虛報工程結算價款問題、建設單位把關不嚴造成審計核減率過高問題進行問責。四是對違法開工建設、應辦施工許可而未辦、違反資質承攬工程、監理履職不到位等問題開展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結合建筑行業質量安全監管,開展建筑工地質量、安全、環保與文明施工、農民工工資日常監督檢查,形成建筑項目和建筑工地監督檢查長效機制。
15.“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屢禁不止”方面
(36)針對“在落實惠民政策、脫貧攻堅、民生工程實施中,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貪污私分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時有發生”問題。
一是對2015年以來查處的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梳理,找準癥結,明確整改重點。二是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線索進行大排查、大起底,重點督辦完成11件、延伸督辦3件。2018年以來,共查處問題80個,處理142人,針對扶貧領域責任落實不力問題問責33人。三是加大紀律規矩宣傳教育力度,村(社區)“兩委”換屆期間,組織全縣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專題培訓,各鄉鎮同步組織開展任前廉政教育;2018年12月份,在全縣各鄉鎮開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題警示教育活動,印發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通報9期。四是開展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回頭看”,修訂完善《涇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辦法》《涇縣城鄉低保信訪投訴舉報暫行辦法》等規范低保、五保制度13項,修訂完善《涇縣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辦法》《涇縣扶貧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5項,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及時堵塞制度漏洞。五是組織開展財政扶貧資金專項檢查,涉及項目85個,督促問題單位限期整改;對6個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10個鄉鎮29個貧困村開展了脫貧攻堅專項巡察,發現問題230個,整改完成208個,移交問題線索15件,目前已全部辦結。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深化扶貧審計的實施意見》《強化審計監督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實施意見》,不斷深化扶貧審計長效機制。六是對巡視反饋的違規享受城鄉低保和五保生活補助問題,分別給予3名責任人黨內警告處分、政務警告處分、誡勉談話處理,并追繳資金39.98萬元。同時,舉一反三積極開展“小金庫”問題專項再整治工作,對22個重點單位開展抽查,對2個“小金庫”問題信訪件進行了調查核實,發現的6大類11個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印發《進一步加強“小金庫”防治工作方案》,對全縣73個單位開展全面排查,要求各單位就“小金庫”防治工作做出公開承諾,每季度報告查處情況。整改期間共查處“小金庫”問題4起12人。
16.“財政監管存在重大疏漏”方面
(37)針對財政監管方面的問題。
一是針對巡視反饋的問題立行立改,相關預算單位財務經辦員已全部歸還備用金,377名財務經辦員中以個人名義辦理的342張備用金卡已全部注銷,共清繳利息5.32萬元,同時對縣財政局廉政風險防控不力問題進行了公開通報批評,對縣財政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責令分管負責人作出書面檢查,給予直接責任人批評教育處理。二是印發《關于加強預算單位現金管理的通知》,要求預算單位現金額度一律不得轉(存)入財務經辦員(報賬員)個人銀行卡,已轉入個人賬戶的必須繳入財政往來資金專戶,并按《涇縣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現金管理辦法》在額度內依程序提取現金用于支付本單位零星支出。三是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切實加強預算單位現金管理的通知》,深入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舉辦預算單位財務經辦員公務卡應用培訓班,修訂《涇縣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對納入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項目,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巡視整改以來,新增公務卡申報開卡1000余張。
(七)上輪巡視整改方面
17.“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甚至邊改邊犯”方面
(38)針對“上輪巡視指出的‘部分干部擔當意識不強,工作作風不實’、‘會議多、文件多’、‘少數干部頂風賭博’等問題沒有整改到位,有的問題還呈現加重趨勢”問題。
一是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堅決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視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先后召開6次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相繼召開7次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會議、7次專題調度會和10次一對一問題督導會,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調度推進。二是結合本輪巡視整改工作,對上輪巡視巡察整改任務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桃花潭西路延伸段強電入地工程問題,成立專門調查小組,對設計、監理、施工方等相關單位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置意見,對設計單位和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同時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管理,嚴格按照《涇縣人民政府會議制度》規定,涉及招標方式等議題,須充分征求意見后再提交相關會議研究,杜絕違規決定招標方式;職能部門嚴格履行工程項目招標審核程序,杜絕違規邀請招標項目進場交易。三是持續推進干部作風建設,出臺《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聚焦10種作風問題新形式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印發《關于在基層干部中開展嚴禁參與賭博酒駕法治宣傳活動的通知》,利用報刊、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廣泛宣傳禁止賭博酒駕法律和紀律規定,深入開展黨員干部“酒駕賭博”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查處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賭博問題24起、酒駕問題62起。嚴格落實改進文風會風工作制度,出臺《關于進一步精簡文件會議的通知》,健全完善改進文風會風各項工作制度,杜絕“文山會海”。四是進一步加強對巡視整改工作的督查督辦,出臺《關于開展省委巡視整改工作督查的通知》,抽調人員組成6個督查小組,對牽頭單位及各單位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專項督查,目前已完成3輪專項督查,下發54份整改工作提示單。
18.少數問題整而未改
(39)針對“收入監管不到位”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財政收入秩序的通知》規定,依法依規加強收入監管,同時加大收入稽查力度,提高稅收占比。1-11月份完成財政收入206715萬元,增幅10.4%,非稅占比29.83%,分別比9月、10月下降3.24和1.64個百分點。二是開展擔保代償有關問題專項整治,成立了擔保代償企業抵押資產處置領導組,制定“一企一策”追償方案,高位推動追償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追償4708萬元(含法院裁定以物抵債資產),其中巡視反饋提出的49戶(次)代償企業中已收回3950萬元,5戶企業已清償完畢;10戶企業簽訂了分期還款協議,涉及金額1500余萬元;對11戶代償企業9300平方米的抵押房產強制執行拍賣,預計拍賣收入1800萬元;對36名財供反擔保人員執行扣款,涉及金額540萬元;對17戶代償企業開展調查,其中1戶企業涉嫌貸款詐騙已立案偵查。對代償企業經營者實行征信懲處,74人上征信黑名單,同時,對在保企業全面梳理排查,加強保后監管,巡視整改期間化解代償風險265萬元。三是結合縣屬國有企業轉型改制,推進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轉型改制,任命涇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總經理人選,同時制定《涇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操作規程》等8項風控制度,建立保前管理、風險評估、保后監管的綜合風險防控體系。
三、堅持常態長效,全面鞏固提升巡視整改成果
一是堅持從嚴從實,馳而不息推進整改。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進一步提高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切實把巡視整改作為改進作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有力抓手,不斷壓緊壓實全縣各級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堅決的行動,一刻不松勁的把整改工作往深里抓、往實處抓,確保所有問題改徹底、改到位、改出成效。
二是堅持標本兼治,鞏固提升整改成效。始終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調度,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及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始終緊盯不放,持續跟蹤問效,堅決做到不徹底整改不銷號。進一步加強源頭治理,針對問題易發多發的領域和環節,及時健全完善相關制度,通過建章立制將巡視整改的舉措制度化、長效化,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長效機制。
三是堅持統籌兼顧,持續推進成果轉化。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推動工作、促進發展的重要動力,與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結合起來,與實施“五大會戰”、建設“四個涇縣” 結合起來,引導全縣廣大黨員干部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責任意識、爭先意識、廉潔意識,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扎實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切實將巡視整改激發的正能量轉化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合力,奮力譜寫涇縣高質量發展的新篇章。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63-5102515;郵政信箱:涇縣縣委巡視整改工作辦公室(涇縣謝家園路1號行政中心大樓706室);郵編:242500;電子信箱:ahjxj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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