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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巢湖市委關于十屆省委第五輪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時間:2019-03-05 16:44    來源:安徽紀檢監察網     分類:巡視工作     編輯: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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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7月8日至9月7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我市進行了巡視。2018年10月11日,省委巡視組向我市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強化責任擔當,以馬上就辦的政治自覺,推動巡視整改工作全面鋪開

省委巡視是省委對巢湖工作的一次全面“把脈會診”和“政治體檢”,是省委對巢湖廣大黨員干部的一次深刻政治教育和黨性淬煉。巡視反饋的問題,一針見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巢湖實際。巢湖市委高度重視,把每個問題都當作“必答題”,堅決認賬、照單全收,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踐行“兩個堅決維護”為主線,推動整改工作全面鋪開。

一是堅持理順機制,凝聚合力。成立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其他常委同志為成員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一辦八組”,辦公室負責協調抓總;8個整改專項小組對應“紀委監委”“干部選拔任用”“意識形態”“居巢經開區”等4個專項巡視,以及“掃黑除惡”“黨建工作主體責任落實”“作風建設”“政府系統”等4個重點方面。成立巡視反饋意見整改督查工作領導小組,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督查和綜合督查。各鄉鎮、街道黨(工)委和市直各單位黨組織結合實際,分別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

二是堅持以上率下,高位調度。市委常委會切實承擔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市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協調解決整改過程中的難點焦點問題,其他常委同志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抓好相關問題的推進落實。先后召開市委常委會、書記專題會12次,召開整改動員會、領導小組工作會、整改工作推進會、專項小組工作調度會34次,第一時間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類重大事項。市委常委班子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各位常委主動認領巡視反饋意見,“到邊到底”查擺自身及分管領域存在問題,“紅臉出汗”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三是堅持掛圖作戰,精準整改。市級層面按照“宣傳發動”“全面整改”“鞏固提高”三個整改階段,制定《省委第四巡視組對巢湖市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方案》,分為1個總方案和8個領域分方案,理清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時間清單,提出一系列具體的整改措施,形成了“1+8”巡視整改方案體系。同時,按照整改任務項目化的要求,編制《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臺賬》,逐項列明整改問題的“癥結原因”“整改成效及追責問責情況”“完成情況和完成時間”。采取動態管理、掛賬銷號方式,指定專人負責整改臺賬的整理和備案工作。

四是堅持從嚴督導,壓實責任。堅持日常指導和集中檢查相結合。編制《整改工作任務單》11期,下發《整改工作簡報》10期,及時傳達上級要求、推進具體任務、交流經驗做法。整改督查工作領導小組組建了4個督查組,分階段對相關整改責任單位進行督查,重點督查責任落實情況、任務推進情況、成果運用情況。目前,已分別于2018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和12月下旬,組織開展了3輪專項督查,切實做到整改工作力度不“松”、溫度不“降”。

二、聚焦核心矛盾,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推動反饋意見整改一條不落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的問題

1.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有落差

(1)針對經濟發展定位不準問題。

一是開展《巢湖市五大發展行動計劃》修訂工作。進一步理清發展思路,找準發展定位,科學提出巢湖高質量發展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二是完成“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期評估工作。已形成評估報告,客觀分析“十三五”以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問題,擬定了“十三五”后半期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8個方面重點工作措施。三是完成縣域經濟發展比較與對策研究。圍繞“安徽爭五強、全國進百強”奮斗目標,委托安徽財經大學縣域經濟研究所開展研究。目前已完成《巢湖市縣域經濟發展比較與對策研究》,進一步明晰了巢湖市縣域經濟發展的方向,科學合理提出6個方面發展措施。四是加快發展文旅產業。制定發展全域旅游助力鄉村振興“1+N”系列政策措施,明確全市文旅產業發展思路,進一步提升文旅產業發展質量。同時,《巢湖市全域旅游發展規劃》已通過專家評審,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五是啟動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編制工作。已于2019年1月3日開標,并積極謀劃安排鄉村振興2019年建設項目。六是強化平臺支撐。實施“雙城帶動”戰略,推動與安巢經開區融合發展,建立兩地土地、規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招商引資一體化機制;產業新城總體規劃和四個專項規劃編制形成初步成果,啟動產業新城服務中心建設和創業大道、居巢大道等10條道路項目前期工作,完成標準化廠房、柘皋啟動區安置點選址,征收房屋9.1萬平方米;融捷新能源動力電池、皖維偏光片、PVB膠片、光學膜等重點項目成功落戶。穩步推進半島生態科學城管理體制改革,建設管理職能劃入居巢經開區;啟動平頂山路、治中路等6條黃麓大學城道路建設,半島大道、經九路、塔山路等交通動脈主體完工;連通肥東供水工程建成運行,巢湖半島縣界西入口、烔長路綠道、焦姥路景觀提升全面竣工;中鐵佰和佰樂體驗中心建成開放,安徽公安學院、合肥師范學院建設順利推進,黃師改擴建一期完工;姥山島景區、半島濕地分別榮晉“合肥城市新地標”“合肥城市潛力地標”。啟動居巢經開區亞父園區用地空間布局調整,完成夏閣園區專項規劃和鎂合金材料、集成電路、精密壓鑄等產業規劃;制定產業招商目錄,新簽約年產100萬只汽車鎂輪轂、豐樹(巢湖)現代綜合產業園、優泰新材料、工業機器人系統等產業項目29個,宜安云海、華脈激光、晶聯智能科技等項目建成投產;完成夏閣園區“一縱三橫”路網11.8公里,啟動清怡公園核心區建設,中科智城、華能集中供熱等項目序時推進;推行項目前期全程代辦、項目審批“見章蓋章”制度,榮膺“安徽省投資環境十佳開發區”。

(2)針對“高質量發展、創新發展領導不力”問題。

一是編制“大新?!敝攸c項目。共編制合肥市“大新?!表椖?11個,總投資969.14億元,年度計劃投資155.47億元。二是加快推進科技創新。創客巢一期、巢薈眾創空間、安德利眾創空間等“雙創”平臺提檔升級,富煌建設、富煌三珍分別獲稱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蘭天大誠獲稱省知識產權優勢培育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發放“調轉促”產業引導扶持基金3000萬元,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1.1%。我市入列首批國家創新型縣(市)建設名單,是合肥市唯一進入名單的縣(市)。三是搶抓“三重一創”政策機遇。開展2019年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名錄調整工作,組織申報戰新企業6家。四是實施“雙城帶動”戰略。與安巢經開區共謀共建合巢產業新城,目前產業新城總體發展規劃及四個專項規劃形成初步成果,融捷新能源動力電池、皖維偏光片、PVB膠片等一批重點項目成功落戶。穩步推進半島生態科學城管理體制改革,持續完善半島生態科學城基礎設施,實現連通肥東供水,半島大道、張疃路等道路相繼完工,中鐵佰和佰樂體驗中心建成開放;姥山島景區、半島濕地分別獲評“合肥城市新地標”“合肥城市潛力地標”。

(3)針對“招商引資效果欠佳”問題。

一是完善機制。先后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巢湖市2018年招商引資考核獎勵辦法》等文件,進一步激勵全市招商引資工作提質增效。同時,制定《巢湖市市級負責同志包保推進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實施方案》《關于充分發揮異地巢湖商會作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關于建立健全全市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工作調度機制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壓實招商責任。二是督查調度。巡視整改以來,對列入全市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庫的項目推進情況先后3次組織專項督查,并召開2次專題調度會,針對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一分析、研究對策,協調、推進項目落地。三是招大引強。壓實居巢經開區招商責任,2018年8月以來,共引進項目12個,總投資164.8億元,其中戰新項目8個,總投資153.34億元。

2.踐行“兩個維護”有溫差,“三大攻堅戰”推進不力

(4)針對“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打折扣。礦山開采過度,周邊生態環境破壞較大,對綠色發展產生較大影響;盜采偷采現象屢禁不止;水質污染防治不力”問題。

針對礦山開采過度等問題:一是組織專題學習。巡視整改以來,共召開9次市委常委會、3次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研究和學習有關環保工作。二是加強監督管理。市國土資源局通過突擊巡查和檢查等方式,進一步加大對金絲柳公司等企業涉礦項目的監管力度。同時,金絲柳公司已成立3個工作組,進一步加強礦山修復工程自查自糾工作。目前,全市13家礦山生產企業均編制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建立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專用賬戶。除中材小黃山砂巖礦未開工、尖山礦停產外,其他礦山均按照“邊開采、邊治理”的要求開展生產和治理。三是逐項整改銷號。完成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三線三邊”項目的驗收銷號工作。四是加大打非力度。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采礦的打擊力度,巡視整改以來,全市國土系統已累計組織日間巡查230余次,夜間突擊巡查133次,依法查扣挖掘機4臺,批捕1人。五是依法合規開發。下一步,我市將引導市屬國有企業消化余料資源,支持市屬國有企業競拍礦權,依法合規開發礦產資源,全力爭創國家級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針對水污染防治不力等問題:一是加快擬定項目計劃。修訂完善良好水體生態保護和不達標水體達標方案,將烔煬、夏閣、柘皋深度污水處理設施以及鄉鎮污水廠DBO項目新建污水主管網工程、裕溪河小流域治理工程列入市政府2019年投資項目計劃。二是全面推行河長制。完善覆蓋全市河湖庫等水域的市、鄉、村三級河長制體系,建立健全河湖岸保護長效機制,加強污染治理和岸線管控,配備181名河道保潔巡查人員,選聘25名社會監督員,對河湖管理保護效果進行監督評價。三是執行生態補償機制。制定《巢湖市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將我市9條河流納入縣級生態補償范圍,對水體沿線鄉鎮街道實行“雙向補償”。四是加快水環境治理。制定《巢湖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改善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建立督查調度和銷號制度,明確6項工程和管理措施。五是加大藍藻打撈力度。中廟藻水分離站投入運行以來,共打撈藍藻藻漿39萬噸,產生藻泥7232.5噸。六是著力治理雙橋河污染。制定《巢湖市雙橋河污染綜合治理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組織實施8項專項整治、9項工程措施,切實減少入河污染源。2018年1-11月,雙橋河水質均值達到Ⅲ類標準。

(5)針對“脫貧攻堅短板較為突出。仍然存在扶貧對象信息不精準,資金撥付、產業扶貧不到位等問題”的問題。

一是提升基礎信息精準度。對各類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工作,對全市扶貧檔案資料再梳理、再完善。進一步核實更新扶貧信息系統數據,通過12月份動態調整,全市貧困人口自然增加45人、減少237人。二是改善產業扶貧成效。通過“四帶一自”“三有一網”等產業扶貧模式,進一步提升產業扶貧成效。

3.政績觀有偏差,部分決策脫離實際

(6)針對“為‘爭牌子’盲目決策”問題。

一是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嚴控項目投資。通過建立長效機制,明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評審會、初設專家評審會等方式,多管齊下,確保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嚴控項目投資規模。二是發揮公園生態作用,服務市民生活。切實加快工程進度,持續推進PPP景觀項目,目前雅荷公園、抱書河公園、安成路綠化景觀工程、南外環綠化景觀等工程已基本完工,全部對外開放,成為附近居民的重要生活休閑場所。同時,按照擴大公園服務范圍要求,結合園區工人出行需求等因素,進一步優化完善公交線路,切實發揮公園在服務園區科技人才和產業工人方面的作用。三是按照產城融合要求,豐富園區業態。著力調整居巢經開區用地規劃,逐步完善用地布局,實現園區綜合效益提升。四是健全完善議事規則,依法民主決策。修訂完善《中國共產黨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工作委員會會議導則(修訂)》《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辦公會會議導則(修訂)》,進一步健全議事規則,為民主決策提供制度保障。

(7)針對美麗鄉村建設中的問題。

一是及時部署整改。巡視問題反饋后,市農委黨組召開專題會議,按照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長期執行的總體要求,部署安排相關整改工作,明確按照時節和標準,開展美麗鄉村綠化工作。二是開展重點督查。組織人員到美麗鄉村各建設點開展督查,督促建設單位加快工程進度,確保年度美麗鄉村建設主體工程及綠化工程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杜絕突擊綠化現象。三是明確工作要求。組織召開全市美麗鄉村建設綠化工作專題會議,部署對已建成中心村和建成區綠化情況進行排查,清除死樹死苗,及時補栽補種,保證綠化率。對在建2018年度中心村嚴格按照序時進度,科學規范綠化,保證成活率。四是開展全面排查。對建成區和中心村綠化管護情況全面排查,共排查斷樁324處、死樹1592棵,并及時進行了清除、更換。

(8)針對“創建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問題。

一是改進創建工作。按照《關于加強文明城市常態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通過強化道德建設、推進志愿服務活動等方式,推動創建工作常態化長效化。二是堅持立行立改。已停止安成路道路綠化景觀工程的原有苗木移植工作,并對安成路(南外環-港口大道段)施工做甩項處理。對2018年實施的105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逐一排查,征集改造意見建議1827條,結合群眾實際需求,著力做好小區雨污水管道分離、道路改造、綠化建設等工程,目前已改造298.2萬平方米,惠及3.2萬戶、9.33萬居民,實現老舊小區路暢、燈亮、整潔。三是健全長效機制。居巢經開區邀請省內規劃設計專家對后期擬建工程進行規劃論證,力爭規劃設計工作細致全面,堅決杜絕重復建設。市房產局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嚴格執行《巢湖市2018年度老舊小區及城邊鄉村整治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對老舊小區進行改造和提升。同時,在改造的老舊小區中逐步實行社區準物業管理,常態化推進小區文明創建工作。

4.政治責任壓得不實,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

(9)針對“民主生活會開展不扎實”問題。

一是全面梳理問題。對2016年以來民主生活會上個人作出說明情況進行全面梳理,17名未作說明的領導干部現已全部進行說明。二是完善制度機制。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嚴肅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的通知》,明確要求防止“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生銹’,自我批評避重就輕,相互批評以工作建議代替批評意見,存在‘老好人’思想”等現象。全市各級黨組織對照要求,認真落實,民主生活會質量進一步提高。三是重申紀律要求。結合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要求2018年以來受到黨紀政務處分、誡勉談話等處理的黨員干部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并安排專人到場指導監督。四是推動形成長效。印發《關于落實“三查三問”工作舉措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落實“三查三問”工作的實施意見》,把“三查三問”情況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進一步充實民主生活會內容。

(10)針對“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格”問題。

一是完善制度。印發《關于進一步嚴肅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的通知》,21名市四大班子黨員負責同志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每季度按時報送《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情況報告單》。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嚴格黨內組織生活的實施方案》,各黨(工)委每季度最后一周匯總所轄黨組織開展黨內組織生活情況,并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備案。二是跟蹤督促。整理歸檔2018年市四大班子黨員負責同志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議材料,跟蹤了解市四大班子黨員負責同志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執行情況。2018年10-12月,對組織關系在巢湖市的21名市四大班子黨員負責同志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進行了跟蹤督查,其中到所在黨支部參加學習71次、民主生活會29次、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會10次、所在支部民主評議黨員活動7次,講黨課11次。市四大班子黨員負責同志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按合肥市統一部署,計劃于2019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11)針對“民主集中制執行不規范,市委商事議事機制不完善,對重大決策部署深入研究不夠”問題。

一是加強理論學習。印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讀本,并在市政府黨組會上進行集中學習,提高對“三重一大”相關事項的思想認識。二是加強銜接聯系。嚴格貫徹落實《中共巢湖市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加強市政府常務會與市委常委會的銜接聯系,及時督促落實“三重一大”事項上市委常委會研究。2018年7月以來,已召開7次市委常委會審議“三重一大”事項,及時整理會議紀要并公開。三是加強建章立制。結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印發了《巢湖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切實將“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工作制度納入《巢湖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確保市政府“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機制常態化、制度化。

5.沒有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攻堅克難缺乏韌勁

(12)針對“對農村安全飲水方面重視不夠”問題。

一是強化農村供水監管。環保、衛生部門進一步強化飲用水水源監管和水質檢測,并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抽檢模式,對鄉鎮水廠自來水水質常態化檢測。2018年,已對水質檢測不合格的6家鄉鎮自來水廠給予處罰。二是優化供水機制。采取分類推進方式,已將烔煬、黃麓、中廟等鄉鎮(街道)自來水統一接入肥東縣供水體系,將中垾鎮自來水管網與市政管道聯網,全面提升農村飲用水供水量、水質。三是完善供水布局規劃。積極推動城鄉一體化供水和巢湖市長江供水工程,委托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啟動巢湖市長江供水工程設計工作,委托合肥供水集團開展城鄉一體化供水規劃編制工作。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的問題

6.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深刻

(13)針對“理論學習表面化,市委中心組理論學習不深入,以工作陳述代替學習體會”問題。

一是完善學習計劃。印發《全市黨委(黨組)中心組2018年第四季度學習安排》,各黨委(黨組)結合各自實際制訂學習計劃,定期組織中心組專題學習,杜絕以工作陳述代替學習討論現象。二是充實學習內容。根據上級黨委和宣傳部門安排,及時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領導干部要講政德》等書籍列入中心組必讀書目,充實中心組成員自學內容。三是深化理論學習。市委中心組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內容深入學習研討,2018年11月9日至10日開展中心組成員自學,11月12日、11月15日、11月19日,分別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論述、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等內容開展專題學習和研討;出臺《中共巢湖市委關于市委常委輪流到市委黨校講課的暫行規定》,明確市委常委每年至少聯系一次黨校開展講黨課活動。四是加強指導督導。市委政法委于2018年10月22日邀請市委黨校講師作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題宣講,10月23日、10月25日和11月5日組織機關黨員干部觀看《永遠在路上》警示教育片,深化黨員干部思想認識;存在網絡抄襲情況的12名干部,已按要求重新撰寫心得體會。五是豐富學習形式。巡視整改以來,市財政局黨組中心組采取集中學習討論、觀看電教片、開展主題講座等方式,開展4次中心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撰寫心得體會9篇;槐林鎮黨委中心組采取集中研討、專家講座、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中心組學習活動6次。六是加強督查考核。12月29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督查考核制度的通知》,成立督查小組,將不定期通過現場旁聽、聽取匯報、抽查臺賬等形式,對各地各單位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進行督查。

(14)針對“理論學習和工作實際‘兩張皮’”問題。

一是增強理論宣講實效。成立市委宣講團、百姓宣講團、行業宣講團,巡視整改以來,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等內容,開展基層理論宣講活動50多場;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嚴格落實“上講臺”制度,面向基層干部群眾宣講黨的最新理論政策。二是強化理論專題學習。市委黨校在今年秋季主體班中,安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題學習,深化領導干部對五大發展理念的認識;開設教學專題,及時將中央有關重要會議、文件精神納入黨校教學內容,形成常態。三是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圍繞紅色革命文化、淮軍文化等歷史文化資源優勢,結合鄉村振興、文旅融合發展等,編制《巢湖市全域旅游發展規劃》,制定發展全域旅游助力鄉村振興“1+N”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全域旅游資源庫,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體加大旅游品牌營銷力度,加快推進全域旅游示范縣、姥山島5A級景區創建工作,全力打造國內知名旅游品牌。四是強化依法治市理念。將《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宣傳工作作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點內容,并納入年度考核;加強教育培訓,邀請安大教授作法律專題講座,組織干部任前法律知識測試,舉辦6期培訓班對25家單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五是全力化解行政糾紛。加大行政調解、行政復議力度,多途徑化解行政糾紛,2017年行政訴訟案件137件,勝訴率約93%;2018年行政訴訟案件數下降至87件,截至12月共結案56件,勝訴率100%。

(15)針對“‘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執行不嚴格”問題。

一是納入綜合考核。將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倒逼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二是融入中心工作。落實《巢湖市關于創新基層“黨建+”工作方式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17個鄉鎮、街道黨(工)委對各自“黨建+”工作方案進行落實,推進“融合黨建”工作,實現黨建與學習教育、中心工作互促共贏。三是進行全面督查。2018年10月,成立5個督查組對全市各地各單位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重點督查巡視反饋中指出的進度較慢的29個黨組織,進一步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四是進行組織約談。2018年12月12日,市委組織部、市委協調辦、市直機關工委對市供銷社、市經信委、散兵鎮負責人進行了組織約談。目前,以上3個單位都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的問題

7.干部隊伍建設統籌規劃不夠,選人用人不夠嚴肅

(16)針對“市委對黨管干部工作缺乏長遠規劃,干部培養、選拔任用等基礎性工作不扎實。干部存在不敢擔當、不作為現象”問題。

一是加強教育引導。通過推行黨員“政治生日”制度、舉辦改革開放40周年“時光之軸1978-2018”主題征文比賽等形式不斷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筑牢理想信念。二是落實上級政策。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意見》,待合肥市出臺實施辦法后,配套完善相關措施。三是正向激勵干部。出臺《巢湖市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充分調動干部隊伍的積極性、創造性。四是規范選任程序。制定《巢湖市市屬單位中層干部選拔任用操作規程(試行)》《結合市委巡察開展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檢查實施細則(試行)》等,進一步規范干部選任工作。五是納入督查考核。將選好用好干部納入“兩個責任”督查考核工作,嚴格執行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六是進行問責處理。2018年以來對工作中存在嚴重不負責任、未能正確履行職責的5名不擔當不作為干部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其中開除黨籍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人、黨內嚴重警告1人、黨內警告2人、政務警告1人。

(17)針對“干部隊伍結構還不夠優化”問題。

一是分析研判,招錄補充。分析研判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2019年計劃優先對特別急缺、年齡老化的市直單位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并優先安置補充相對年輕的軍轉干部;同時,加大鄉鎮公務員招錄指標申報力度,增加年輕干部儲備。二是擇優儲備,精準培訓。加強年輕干部源頭管理,堅持擇優儲備,建立優秀年輕干部、緊缺專業公務員、選調生等基礎信息庫,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更新;持續推進年輕干部精準培訓,確保35歲以下優秀年輕干部占學員人數80%以上。2018年11月26日舉辦全市社會綜合治理干部培訓班,對各地各單位黨務干部和政法綜治干部開展社會治理專題培訓。三是跟蹤培養,幫助成長。加強年輕干部跟蹤培養,建立優秀年輕干部“成長檔案”,主要紀實干部參加重點工作、年度考核、獎懲、培訓等情況;用人單位與2018年新招錄選調生簽訂《聯系幫帶責任書》,明確幫帶責任人,落實跟蹤培養的責任。四是能上能下,進行調整。巡視整改以來,對1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街道主要負責人予以免職。

(18)針對“混編混崗、長期借調干部問題突出”問題。

一是規范借調程序。制定《巢湖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借調管理辦法》,規范借調工作人員程序,加強借調人員管理。二是把好借調關口。完善《重點項目工程抽調人員信息審核表》,加強單位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把關作用。三是全面梳理自查。對全市科級干部混崗情況進行梳理,發現10名公務員在事業崗位任職,12名事業身份人員在公務員崗位任職(1人已退休)。四是形成整改建議。除1名已退休干部外,對梳理出的其余21名混崗干部,經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免去11名混崗干部(1名公務員、10名事業單位身份人員)違規所任職務;1名混崗干部(公務員)提任上一級非領導職務。

(19)針對“征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不夠嚴格”問題。

巡視整改以來,在干部選拔任用、職務與職級并行、“兩代表一委員”提名中,均提前至少3天征求市紀委意見。同時,在今后的干部選任工作中,將繼續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提前征求市紀委意見,保證充足的時間。

(20)針對“干部監管不嚴,甚至存在‘帶病提拔’”問題。

一是防微杜漸。制定了《關于對市管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辦法(試行)》,運用提醒、函詢和誡勉等措施,及早教育提醒、防微杜漸。二是完善制度。待合肥市出臺《干部監督信息溝通協作暫行辦法》后,出臺我市操作細則。健全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談心談話制度,探索創建干部研判“1+N”系統。三是把好關口。出臺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出入編管理制度》,進一步把好干部身份“入口關”。干部調動時,在提請市編委會研究前,到其現工作單位審核有關情況,補齊有關材料。四是落實規定。嚴格落實“凡提四必”規定,堅持干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探索實名制推薦干部工作,嚴格落實《巢湖市關于黨風廉潔意見回復的若干規定》,對干部選拔任用情況按程序進行審核,提出明確意見,切實從源頭上防止干部“帶病提拔”。五是“帶病提拔”倒查。對“帶病提拔”的4名科級干部,進行選拔任用過程倒查。

(21)針對“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仍未徹底解決”問題。

一是舉一反三。對全市超職數配備干部進行梳理,發現違規超配18名工會工委主任,25名干部存在未列入整改基數的超配情況。二是立即整改。針對違規超配的18名工會工委主任,經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8名工會工委主任免去所任職務,2名鎮街和4名市直單位的工會工委主任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1名提任上一級非領導職務。針對25名干部存在未列入整改基數的超配情形(其中4人已退休),經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3名政協工委副主任、1名人大工委副主任改任副主任科員,11名正科級組織員、4名副科級組織員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2名副科級組織員改任街道黨委委員職務。

8.市委黨建工作主體責任意識淡薄

(22)針對“市委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問題。

一是2018年以來,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共召開兩次會議,分別為2018年5月7日和10月15日。二是2018年以來,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共調研基層黨建工作18次,其中專題調研兩次,分別為2018年10月10日,對臥牛山街道賈塘社區黨委、天河街道黨工委統戰工作室等進行了調研;2018年12月1日,對夏閣鎮柳南村、元通村進行了黨建工作調研。三是針對黨建辦設在政研室且政研室無編制和人員的情況,初步擬定了市委政研室“三定”方案,并已報送市編辦,下一步將結合機構改革進行統籌安排,確保政研室有專人抓黨建工作。

(23)針對“黨建工作責任制沒有落到實處”問題。

一是提高黨建考核權重。建立“黨建+發展”雙百分考核制度,已出臺《巢湖市2018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辦法》,黨建考核分值提高至100分,黨建在全市目標考核中的權重為50%。二是建立考核懲戒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以及鄉鎮(街道)綜合考核排名最后一名、市直單位每類最后一名的,須向市委、市政府作書面檢查;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由組織部門對其黨政主要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三是建立約談工作機制。出臺《關于做好2018年度基層黨的建設述職評議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確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對2018年黨建考核排名末位的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組織約談。

(24)針對“黨建工作壓力傳導不暢”問題。

一是建立工作臺賬。建立履職不到位工作臺賬,制定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工作問題整改“三個清單”,梳理出90個問題,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目前已經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納入黨建考核。出臺《關于做好2018年度基層黨的建設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通知》,將述職評議考核結果,納入2018年度黨建目標考核內容。三是開展工作督查。2018年11月上旬,成立全市基層黨建綜合督查工作組,對全市基層黨建工作進行了督查,各鎮街及居巢經開區等單位在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非公黨建、發展黨員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針對督查結果,市委組織部主要負責同志于2018年12月20日以“一封信”的形式,點對點地向17名鎮街及居巢經開區黨(工)委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反饋,并要求整改到位,整改情況作為2018年度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重要內容。四是發函督辦整改。向居巢經開區下發督辦整改函,明確整改問題、責任時限。居巢經開區成立了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專人集中辦公,研究制定了《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會會議導則》《巡視整改工作周調度制度》《巡視組整改工作督查問責制度》,堅持每月至少召開1次黨工委會議,2018年共召開16次黨工委會議。

9.基層黨組織建設虛化,組織力不強

(25)針對“‘兩委’換屆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問題。

一是進一步加強流動黨員管理。在巡視整改期間,深入排查外出黨員,目前登記在冊流動黨員1421名,流動黨支部29個。每半年統計1次流動黨員基本情況,探索建立網上黨支部,通過網絡、微信、QQ群等平臺進行黨課學習和交流互動,不斷拓寬流動黨員管理渠道。二是健全村(社區)后備干部培養機制。出臺《關于加強村級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原則上要求每個村至少配備2名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文化的村級后備干部,目前全市145個村在冊后備干部305名。2019年計劃繼續公開招錄大學本科畢業生、優秀退役士兵到重點村、貧困村任職。三是建設“陽光村務”微權監管服務平臺。在全市推行“陽光村務”微權監督服務平臺建設,確定46項“小微權力”清單,繪制運行流程圖,探索建立“互聯網+陽光村務”工作模式,通過陽光公開,防范治理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目前全市“陽光村務”微權監督服務平臺已全部建成并正式上線。四是責令進行整改。2018年11月21日,市紀委監委分別向柘皋鎮紀委、銀屏鎮紀委和鳳凰山街道紀工委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對巡視反饋中提出的在“兩委”換屆期間違規發放紀念品或補助的15個村(社區)立即核查,相關鎮街已對15個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批評教育4人、警示談話2人、“紅臉出汗”9人。五是擬定干部監督信息溝通協作暫行辦法。目前合肥市已下發相關征求意見,待合肥正式文件出臺后,結合我市實際,將村干部監督納入其中,確保村干部各項監督制度化、常態化。六是加強村干部隊伍管理。嚴格執行《巢湖市村(社區)干部日常管理辦法》《巢湖市村固補干部補充人員實施辦法》《巢湖市村(社區)干部職務退出暫行辦法》等村級工作運行機制,并納入年度黨建工作考核。對新一屆村(社區)“兩委”干部進行聯審,及時清理中垾鎮建華村、鳳凰山街道巢湖北路社區2名違紀違法村(社區)干部。

(26)針對“機關黨建存在‘燈下黑’”問題。

一是進行組織約談。2018年12月12日,對市政府辦、市重點局兩個單位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約談,反饋省委巡視意見,并就今后如何規范做好黨建工作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二是開展工作督查。2018年11月上旬,開展全市機關黨建工作綜合督查,將市政府辦、市重點局等單位列為重點督查對象,對這兩個單位黨建工作資料臺賬進行系統梳理,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督促做好整改。三是落實幫扶責任。指定市直機關工委分管負責人為幫扶人,對這兩個單位黨建工作進行不定期督查和指導。目前,市政府辦、市重點局黨組織活動開展正常。

(27)針對“城市社區黨建弱化,社區黨建結合工作不緊密,黨組織服務作用發揮不明顯”問題。

一是發揮社區黨建平臺作用。充分發揮黨建聯盟、黨建主題文化廣場、遠教文化廣場作用,每月由社區輪流開展1次主題活動、播放黨員電教片,實現組織活動由“室內”拓展至“室外”,由黨員擴展至廣大群眾。二是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待合肥市城市社區黨建工作政策出臺后,擬出臺我市《關于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建立社區黨組織引領下的居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共同參與的多方聯動服務機制。開展社區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活動,引導在職黨員到居民小區參與管理與服務,不斷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工作。三是舉辦專題培訓班。2018年11月26日舉辦全市社會綜合治理干部培訓班,對黨務干部和政法綜治干部開展社會治理專題培訓。四是提升非公企業黨建。通過撤銷、替換倒閉黨組織,優化黨組織設置,已倒閉的132個非公企業黨組織已全部調整完畢,現有非公企業黨組織470個。通過發展黨員、推薦輸送黨員職工等形式,177個3名以下黨員黨組織已基本調整完畢。建立黨支部A、B、C分類臺賬,精準掌握底數,其中,A類18個,占比3.8%;B類387個,占比82.3%;C類65個,占比13.9%。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的問題

10.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隱形變異,甚至反彈回潮

(28)針對“市委抓作風建設缺乏有效舉措,督查問責不力,一些問題仍然易發頻發”問題。

一是立行立改。2018年8月以來,組織8個檢查組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個,并對1人誡勉談話,9人“紅臉出汗”談話,3人立案審查。二是常態督查。開展作風建設“一月一明查、兩月一暗訪”活動,重要時間節點必查。在2018年上半年“兩個責任”督查中,對各級黨組織作風建設情況開展檢查,強化責任意識。三是專項整治。2018年11月15日,印發《巢湖市開展“酒桌辦公”問題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巢湖市開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違規掛靠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酒桌辦公”和“違規掛證”整治工作,通過開展自查自糾,發現掛證取酬涉及11家單位39人,已累計退還資金111.79萬元,暫未發現違規公款購買、消費煙酒和違規公款接待問題。四是加強考核。提高作風建設在全市2018年度目標管理績效雙百分考核中的權重,作風建設分值權重已提高到7分。

(29)針對“酒桌辦公”問題。

一是立行立改。印發《巢湖市2018年中秋、國慶期間開展明查暗訪工作實施方案》,把握重要節點,明確將“酒桌辦公”問題作為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明查暗訪的重要內容。成立4個督查組開展明查暗訪,查處一起村級違規接待問題,已對村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并收繳違紀款1350元。二是專項整治。印發《巢湖市開展“酒桌辦公”問題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梳理各單位2018年1至11月份公務接待情況5446起,暫未發現違規公款購買、消費煙酒和違規公款接待問題?!熬谱擂k公”專項整治震懾效果已經形成,全市“酒桌辦公”情況得到有效遏制。

(30)針對辦公用房超標問題。

一是專項清理。市政府分管負責人2次組織召開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和統一管理工作協調會,市紀委會同市發改委、財政局、事管局等單位組成4個專項清理小組,對17家重點單位進行現場測量、現場登記、現場確認,檢查中未發現有超標使用辦公用房現象。二是約談問責。2018年11月29日、12月12日,市委主要負責人、市紀委主要負責人分別對9家辦公用房超標的市直單位“一把手”進行“紅臉出汗”談話。三是摸清底數。進一步摸清了黨政機關編制人數、單位辦公用房使用面積和單位領導辦公室面積、超標或缺少辦公用房面積等底數,建立了全市辦公用房情況數據庫。四是規范標準。印發辦公用房標準,2018年12月13日邀請省管局專家召開培訓會解讀辦公用房法規,12月23日印發《巢湖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承諾制度》,進一步落實各地各單位責任。

(31)針對“違規旅游問題仍然存在,公車私用問題仍未杜絕”問題。

一是規范管理。印發《關于切實落實好公務用車平臺信息和標識管理的函》,要求各公車參改單位切實做到合法合規使用公車。開展保留的一般公車平臺設備運行情況檢查,對發現終端設備運行顯示異常的,通知車輛使用單位前往指定的維保單位檢查維護。約談參與我市公務出行保障的車輛租賃公司業務經辦負責人,做好租賃車輛實行平臺信息管理前期籌備、準備工作。二是細化要求。召開巢湖市公務用車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對照巡視反饋問題,研究進一步規范公車使用管理舉措。2018年12月23日,印發《巢湖市黨政機關(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平臺信息標識化管理制度》《巢湖市黨政機關(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停放制度》,進一步完善車輛使用管理制度。三是嚴格督查。各鄉鎮、街道紀(工)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將違規公款旅游、公車私用問題納入全市作風建設明查暗訪內容。2018年9月27日,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抽查了部分單位公車使用情況,未發現違規問題;12月29日督查了部分鎮街、單位公車使用情況,未發現公車私用現象;對督查中發現的公車管理使用不規范等問題,已督促相關單位整改到位。

11.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同程度存在

(32)針對“發文數量居高不下”問題。

一是發文工作不斷規范。嚴格執行《中共巢湖市委辦公室關于精簡文件、轉變文風、進一步提高市委文件辦理質量的通知》和《巢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精簡文件、轉變文風進一步提高市政府文件辦理質量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規范文件印發工作,并于2018年7月中旬,在全市開展相關業務專題輔導。及時搜集《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市政府工作規則》《關于切實精簡會議、文件、簡報和領導事務性活動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政策規定,制發發文工作提示單,發至各地各單位,嚴格落實整改要求。二是文件數量逐步下降。依據有關規定和工作實際情況,加強發文的必要性前置審查,對可發可不發的文件,一律不發文;對上級文件能指導解決問題的工作,或能以郵件、電話、網絡等方式安排部署工作的,不再另行發文;能以部門或議事協調機構發文的文件,一律不以市委(市委辦)、市政府(市政府辦)名義發文,嚴控發文規格和數量。2018年,以市委(含市委辦)名義印發文件233份,同比減少4.5%;以市政府(含市政府辦)名義印發文件121份,同比減少23.4%。

(33)針對“推進‘放管服’改革不徹底,政務服務改革只注重頂層設計,沒有真正落到實處”問題。

一是深化“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印發《關于深化“一網一門一次”改革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對全市“一網一門一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安排。向全市50個市直相關單位印發《關于推進全市政務服務事項集中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除涉及安全和保密的58個政務服務事項之外,推進剩余的1464個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集中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服務大廳或市政務服務中心部門辦事大廳。二是強化安徽政務網巢湖分廳宣傳。開展“一網一門一次”宣傳,先后印制各類“互聯網+政務服務”宣傳海報、折頁、桌卡5000余份,組織專人赴全市17個鄉鎮、街道、34個村(社區)指導“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全面提升安徽政務網巢湖分廳的群眾知曉率。截至2018年12月,全市共認領政務服務事項17448項,辦理深度四級(全程網辦)占比86.74%、三級(最多跑一次)占比99.68%、辦件覆蓋率77.35%,網上辦件7.85萬件,網辦率達38.6%。三是配優配強專業工作隊伍。在全省范圍選調了2名計算機專業人員,專職從事“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培訓、指導、監督、考核等工作,進一步提升網辦率,加強常態化監管。四是做好新建政務服務中心前期各項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已完成新建政務服務中心選址意見書及用地證明,設計方案正在優化調整中。

(34)針對“市發改委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只收材料,辦事群眾兩頭跑,群眾反映較大”問題。

一是常態監督檢查。制定出臺《巢湖市發改委行政審批工作整改方案》,市紀委監察委派駐發改委紀檢監察組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辦理時限等情況,進行常態化嚴格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各類問題。二是強化入駐力量。2018年10月18日起,市發改委每周輪流安排綜合科、社會事業科、產業科、投資科等4個職能科室工作人員進駐窗口工作。截至2018年12月,窗口受理55份辦理事項,實現政策解讀、政策宣傳65人次。

12.懶政怠政現象較為突出

(35)針對“單位之間推諉扯皮現象明顯”問題。

一是組織專項整治,化解矛盾糾紛。2018年8月8日,市政府負責人主持召開專題會商會,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相關部門已按要求圍繞訴訟成立專班,引導爭執商戶通過司法渠道解決矛盾糾紛。經過調解,萬尚城百貨公司與爭執商戶就矛盾糾紛協商達成一致,并于9月27日簽訂調解協議,雙方放棄全部訴訟請求。爭執商戶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并向市信訪局贈送錦旗以示感謝。二是暢通反映渠道,及時辦理回復。設立社會治理指揮調度中心,整合“12345”市長熱線、城管“12319”熱線服務、110報警服務電話等,出臺《巢湖市社會治理調度中心運行管理辦法》,將辦理工作納入全市年度目標管理考核中。截至2019年1月10日,已受理電話、網絡件10373件,群眾滿意率達98.9%。三是開展效能督查,力治推諉扯皮。市督查和目標效能辦已對網絡留言辦理情況開展抽查復核,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了通報。四是嚴肅追責問責,懲治不作為現象。市紀委已對萬尚城信訪事項黨員干部履職情況進行調查,并于2018年12月20日對臥牛山街道辦事處、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三家單位相關責任人進行“紅臉出汗”談話。

(36)針對“落實政策存在中梗阻現象”問題。

一是開展自查自糾。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自查自糾,居巢經開區已結合相關部門自查成果,進一步梳理完善了“見章蓋章”審批流程。二是完善代辦機制。出臺《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投資項目全程代辦服務暫行辦法》,明確代辦原則、代辦范圍、服務內容、操作流程等,并落實專人負責跟蹤代辦,項目自協議簽訂到正式開工耗時已大幅減少。三是創優營商環境。結合“一網一門一次”改革,積極探索居巢經開區“智慧園區”平臺建設,提升園區營商環境。四是加強執紀問責。市紀委監委將加強明察暗訪,對發現只蓋章不簽字導致項目卡殼的,依據《巢湖市黨員干部“為官不為”問題問責規定(試行)》,進行嚴肅問責,持續治理“庸懶散”、堅決打通“中梗阻”,切實整治“只出工不出力”“只微笑不服務”等懶政怠政行為。

(37)針對“‘吃空餉’問題仍然存在”問題。

一是建立長效機制。2018年11月下發了《關于建立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防治“吃空餉”問題長效機制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吃空餉”問題專項清理,發現3名“吃空餉”人員(市交通運輸局1人,市檢察院2人),目前市交通運輸局1人已正常上班;市檢察院1人(患前列腺癌)從2018年12月起基本保證正常出勤;市檢察院另1人,因病(腦組織損傷)仍不能正常出勤,按照有關規定繼續履行請假手續。二是接受社會監督。印發了《巢湖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情況公示制度》,對在編人員在崗情況每半年公示一次,發現“吃空餉”現象,一經查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三是推動整改落實。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人社局聯合對18名長期不上班的科級干部進行了調查。其中14人已到單位上班,2人已退休,1人正在辦理提前退休;1人未上班,常年在外,已責令其所在單位依紀依規處理到位。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的問題

13.市委主體責任意識不強

(38)針對“市委對全面從嚴治黨研究不深入”問題。

一是巡視整改期間,共召開6次市委常委會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其中2018年11月29日召開的第29次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了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二是2018年11月上旬組織3個督查組,對全市各級黨組織上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情況進行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廉政談話走過場、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運用不規范等問題,已責令相關單位進行了整改。市委常委會于11月19日聽取了督查報告,進一步傳導了壓力,督促全市各級黨組織落實“兩個責任”。三是全市2018年度目標管理績效雙百分考核,其中黨的建設工作考核里,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分值權重提高到20分,作風建設一項占7分。四是2019年1月3日起對全市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開展全面考核,考核結果將于1月15日前匯總完畢,并及時在全市范圍內通報,市委負責同志將對考核排名靠后的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考核結果將作為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39)針對“壓力傳導不足,基層黨組織落實形式化”問題。

一是傳導壓力。在市紀委全會作出部署,要求層層傳達貫徹,每年選取若干鄉鎮、街道和市直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述責述廉;同時,市委通過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傳導工作壓力,督促責任落實。二是約談問責。2018年10月24日、11月12日中垾鎮黨委、市教體局黨委分別向市委作書面檢查,10月30日、12月3日市紀委書記分別對中垾鎮黨委書記、市教體局黨委書記進行約談,11月30日市紀委分管負責人對中垾鎮紀委書記進行約談。三是常態督查。2018年11月上旬組織3個督查組,對全市各級黨組織2018年上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情況進行督查,目前督查工作已完成,市委常委會于11月19日聽取了督查報告,進一步傳導了壓力,督促全市各級黨組織落實“兩個責任”。

(40)針對“警示教育工作推動不力”問題。

一是開展專項活動。2018年11月5日,印發《關于開展“以案明紀、警鐘長鳴”主題警示教育月活動的實施方案》,在全市部署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動,蘇灣鎮、柘皋鎮、廟崗鄉等鄉鎮相繼結合各自典型案件,召開主題警示教育大會,市紀委負責同志到會指導;12月3日,印發《關于運用查結的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進行警示教育的通知》,全市各級黨組織結合反面教材,抓好警示教育。二是進行“以案促改”。對近年來典型案例進行梳理,督促發生過重大案件的5家單位開展“以案促改”工作,持續推動警示教育開展。三是進行專項督查。開展“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工作專項督查,并于2018年12月26日印發專項督查情況通報,該專項督查以后將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督查常態化開展。四是豐富教育形式。拍攝制作廉政微視頻《底線》,編印3000本《巢湖市2018年度典型案例通報匯編》,發放至全市鄉鎮、街道及市直單位班子成員、市管干部及二級機構負責人,進一步豐富警示教育形式,強化警示教育工作效果。

(41)針對“統籌巡察工作不力”問題。

針對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以來沒有聽取過巡察工作匯報問題:一是規范領導小組會議制度。2018年11月27日,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已發文調整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組織部長任副組長,并報合肥市委巡察辦備案。12月11日,制定印發了《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市委巡察辦工作規則》《市委巡察組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領導小組職責、組織原則、會議制度,以及巡察辦、巡察組職責和運行規則,將領導小組聽取巡察情況匯報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二是嚴格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度。2018年10月17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4個巡察組關于第五輪巡察7家市屬國有企業情況的匯報。三是規范市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每輪巡察綜合情況匯報制度。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完善縣(市)區黨委書記聽取巡察匯報情況報備制度的通知》要求,2018年10月22日,市委書記專題會聽取了市委巡察辦的綜合報告,后市委巡察辦及時向合肥市委巡察辦進行了報備。針對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疲軟,沒有對整改工作進行督察督辦問題:一是制定工作制度。2018年12月11日,制定并印發了《巢湖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對巡察準備、了解、報告、反饋、移交和整改等環節作了規范。二是開展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督查。2018年12月3日至18日,市委巡察辦對2016年以來前四輪23家被巡察單位落實整改情況集中開展一次督查,要求被巡察單位按期上報巡察整改進展情況報告和臺賬資料,做到巡察整改督查工作與巡察全覆蓋進度同步。三是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情況匯報制度。定期向領導小組、市委書記專題會議報告,向合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備,并將按照巡察整改制度規定,對落實整改不力等情況嚴肅追責問責。

14.紀委監督責任履職不到位

(42)針對“監督職責定位發散跑偏”問題。

一是綜合調配。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中關于市地級以上紀委監委實行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部門分設要求,結合巢湖實際,對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進行綜合調配和設置。二是強化派駐力量。加強派駐紀檢監察組隊伍建設,從全省選調優秀公務員充實到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目前已為市紀委監委駐公檢法紀檢監察組配備人員6名,其余9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均配備了3名紀檢監察干部。三是規范派駐管理。根據《巢湖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工作管理意見》,采用“周匯報、月調度、季評議、年考評”的方式,加強對派駐機構日常工作調度和管理。四是提升派駐辦案水平。積極學習先進地區經驗,2018年12月21日出臺了《關于建立紀檢監察室與派駐紀檢監察組、紀檢監察協作區聯動協作工作機制的通知》,不斷提升派駐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執紀水平和能力。2018年,派駐紀檢監察組共處置問題線索56件,其中了結44件、立案12件、處分14人。五是開展“三轉”督查。對全市所有鄉鎮、街道紀(工)委深化“三轉”情況開展專項督查,鄉鎮、街道黨(工)委已重新發文明確紀(工)委書記分工。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將個別鄉鎮、街道“三轉”不到位問題納入巡察整改范圍,督促基層黨(工)委、紀(工)委全面整改。六是壓實“兩個責任”。強化“兩個責任”考核,不斷壓緊壓實基層黨(工)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工)委監督責任,2018年11月上旬,組織開展2018年上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督查,將紀檢監察機關“三轉”情況納入督查內容,持續推動基層紀(工)委聚焦主責主業。目前,基層紀委“三轉”不到位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43)針對“執紀審查寬松軟”問題。

一是立行立改。2018年上半年市紀委已辦理留置案件1起;通過細致調查,按司法標準收集證據,市紀委成功辦理蘇灣鎮寨山村李某案件,在未留置情況下,順利移送司法機關獲刑;已對巡視反饋中指出的“個別干部收受案件當事人禮品等問題”進行核查,并對涉事的市法院儲某進行誡勉談話處理。二是整合力量。加大執紀審查力度,市紀委監委五個紀檢監察室牽頭聯系四個片區及市直單位,探索派駐紀檢監察組與紀檢監察室聯合辦案工作模式。三是提升能力。2018年11月15日,在全市紀檢監察室系統開展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業務知識,派員參加上級紀檢監察室跟班學習。12月21日,組織紀檢干部赴張家港市紀委學習派駐紀檢監察組與紀檢監察室協作辦案機制,強化“四種形態”運用,不斷提升業務能力和整體素質。2018年,市紀委監委處置問題線索489件,立案175件,給予155人黨紀政務處分。四是精準“四種形態”運用。市紀委監委制定出臺《關于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試行)》,明確“四種形態”的適用情形、考量因素、轉化條件和審核把關,進一步精準“四種形態”運用。2018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297人次,第二種形態處理105人次,第三種形態處理24人次,第四種形態處理5人次(不含公檢法移送處理人次)。五是舉一反三。2018年10月以來,市紀委監委對反映問題線索進行認真梳理排查,共處置問題線索187條,轉立案73件。

(44)針對“問責利器作用發揮不夠,對典型案件和腐敗窩案沒有‘一案雙查’、厘清責任、嚴肅問責”問題。

一是進行處理問責。2018年11月29日,市財政局、市城管委黨組向市委作出書面檢查,市委主要負責人對市財政局、市城管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紅臉出汗”談話。二是強化結果運用。已將“一案雙查”納入“兩個責任”督查考核細則,并加強考核結果運用,防止出現類似問題。

(六)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方面的問題

15.不收手不收斂、以權謀私的黨員干部仍然存在

(45)針對“少數領導干部以權謀私”問題。

一是強化派駐監督,2018年9月27日、10月31日,市紀委監委兩次召開派駐機構巡視整改專題推進會,加強對重點部門派駐監督的探索與思考,梳理廉政風險點,通過開展經常性廉政約談、加強廉政警示教育、督促修訂防控措施等,加強對重點部門、關鍵崗位的派駐監督管理。二是加強紀檢監察部門和財政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好對相關單位存款業務、財政資金撥付等方面的了解摸排工作。三是對相關問題進行核實。

16.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問題仍然易發多發

(46)針對“低保領域存在關系保、人情?,F象”問題。

一是加大低保政策宣傳力度。已在全市17個鄉鎮、街道開展村居低保經辦人員政策業務培訓,并印發低保政策問答,提升村居干部政策業務水平,真正將低保政策落實到位。二是加大低保公開公示力度。印發《關于加強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公開公示工作的通知》,在鄉鎮及村居設立社會救助公開欄,將低保等社會救助政策和對象進行長期公示,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三是加大低保專項治理力度。開展村居干部及其近親屬違規獲得低保專項排查整改,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市民政局對全市所有鄉鎮、街道的低保工作進行專項督查,涉及低保對象2936戶,3995人,并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問題整改清單,立行立改、對單銷號。初步建立鄉鎮低保經辦人員及村居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情況臺賬,各鄉鎮、街道嚴格執行《巢湖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細則》,審核審批程序規范、透明、公正。四是加大低保責任追究力度。對低保領域發現的“人情保、關系保”等違規違紀人員一查到底。目前,已對尹某進行查處,4月將該戶退出低保待遇,5月責令尹某退繳違紀所得款3439.8元,7月給予尹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7)針對“違規套取侵占扶貧資金仍然存在”問題。

一是強化信息公開。進一步強化財政扶貧資金項目信息公開公告公示工作,保障扶貧資金安全。二是建立制度機制。全市“陽光村務”微權監督服務平臺已全部建成并正式上線,通過平臺建設實現了群眾對村級“小微權力”服務事項的實時查看、操作和監督。三是開展督查暗訪。將扶貧領域責任落實情況納入明查暗訪、半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督查,持續推進2018—2020年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2018年以來,查處扶貧領域違紀問題13起,問責13人,其中給予12人黨紀政務處分,1人誡勉談話處理。四是嚴肅處理問責。已給予方某開除黨籍處分,并收繳其違規所得;市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方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同時,將方某作為反面典型,在全市予以通報,積極開展警示教育活動,讓扶貧干部進一步認清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嚴重性,提高思想認識。

(48)針對“農村危房改造領域案件頻發”問題。

一是全面排查。2018年10月31日,在全市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回頭看”,各鄉鎮街道組織自查自糾和鎮際互查。11月20日至22日,市住建局牽頭對全市危房改造“回頭看”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未發現相關違法違紀問題。同時,市住建局已將相關督查材料形成臺賬資料存檔。二是形成震懾。編印《巢湖市2018年度典型案例通報匯編》,將我市發生的危房改造領域等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列入其中,通報下發到各基層黨組織,發揮震懾作用。三是嚴查快處。對已查處的27起危房改造違規違紀案件進行跟蹤核實,并對巡視期間反映的散兵鎮謝某某問題進行了查處,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四是常態監管。廣泛宣傳危房改造政策,提高群眾的政策知曉率;嚴格執行“戶申請、村評議、鎮審核、市審批”程序,建立三級公示制度,強化群眾監督;增加上戶檢查指導頻次,建立雙重驗收機制,補助資金直接打卡發放到戶,杜絕截留挪用現象。

(七)上輪巡視整改方面的問題

17.市委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缺位

(49)針對“落實中央巡視整改回頭看‘查、抓、補’工作打折扣”問題。

一是全面部署“查抓補”不到位整改工作。針對3類9項20個問題,市紀委書記多次召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進行任務分解,要求全面排查,確定具體責任人,拿出切實整改措施。二是加強整改過程調度和督查。根據排查情況,進一步壓實部門責任。著力解決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買官賣官、帶病提拔、基層黨組織建設中的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強化“酒桌辦公”、違規經商辦企業、行業協會和學會不規范、“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專項整治,對涉及掛證取酬的39名公職人員違規所得資金予以追繳;強化違規違紀問題督辦查處力度、著力提升執紀審查能力,持續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組建督查組對各基層單位落實情況進行實地督查,了解整改實效。三是整改銷號建立長效機制。結合本次省委巡視整改工作,對標“查抓補”不到位問題,經過2個多月的整改,進一步完善了整改臺賬,補充完善了相關制度資料,堅持整改一個、銷號一個,清零見底,全面總結整改成效,形成上輪中央巡視整改“回頭看”情況報告,完善制度并形成長效機制。

(50)針對“對整改問題統籌謀劃不足,組織領導短板突出”問題。

一是高度重視。成立省委第四巡視組巡視巢湖市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8個專項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加強統籌調度,推進巡視整改工作扎實有效開展。二是加強調度。通過召開調度會、印發任務單、整改臺賬周報等多種形式統籌調度全市巡視整改工作,推動問題整改落實。三是嚴格督查。已成立省委第四巡視組巡視巢湖市反饋意見整改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并組建4個督查組,已于2018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和12月下旬組織對全市各個單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3輪督查。

18.“4+4”專項整治落實不力,部分問題依然突出

(51)針對“市委政治和規矩意識不強,存在‘過關’思想”問題。

一是開展專項整治,全面查糾。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兼職問題的通知》,對全市68家單位開展專項清查,共摸排出4名退休老干部存在違規兼職問題,目前已全部辭去(免去)兼任職務,4名當事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已對其進行了提醒談話。11月15日,印發《巢湖市開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違規掛靠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68家單位開展了自查自糾,發現掛證取酬涉及11家單位39人,已累計退還資金111.79萬元。同時,責令當事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對其進行提醒談話。二是對巡視指出的長期違規經商辦企業、獲利100余萬元個別領導干部,紀檢部門正在調查處理。三是制定《關于重申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禁違規經商辦企業的通知》《關于嚴格規范本市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健全長效機制。

(52)針對“濫發津補貼屢禁不止”問題。

一是進行調查核實。對某局違規發放交通費、通信費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責令其進行整改,目前該局領導班子已將違規領取的津補貼進行了清退,共計清退33600元。二是開展專項整治。2018年10月24日,印發《關于開展不規范發放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重點整治2016年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回頭看”以來各地各單位除正常工資之外發放的各種名目的獎勵項目,目前巡視反饋的不符合規定的津補貼已全部停止發放。三是規范工作要求。2018年12月4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津補貼發放,明確全市所有單位一律不準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出臺任何津貼補貼政策;不得借深化黨政機構改革之機,違規出臺發放工資津貼補貼政策;已自行研究但尚未出臺的,一律不得出臺;自行決定出臺但尚未實施的,一律不準執行。四是進行常態監管。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訂承諾書,切實履行津補貼管理主體責任;將津貼補貼管理納入經濟責任審計范圍,發現問題線索,按程序移送市紀委監委處理。

(53)針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問題仍然存在”問題。

一是開展專項整治。印發《巢湖市開展不按規定交納黨費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制發《黨員交納黨費操作指南》,并建立黨費收繳定期通報機制。二是及時補繳黨費。截至8月7日,完成補繳2018年上半年黨費184179元,其中市區六所中學退休黨員已按規定補繳黨費69242元。三是進行檢查督促。11月初,成立5個全市基層黨建綜合督查組,對鎮街黨費收繳情況進行檢查并點對點通報。

19.落實省委巡視整改不徹底

(54)針對“部分整改措施執行不到位,做表面文章”問題。

一是立行立改。整合查訪人員力量,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紀檢監察協作區作用,開展明查暗訪工作,巡視整改期間組織明查暗訪1次,發現問題4個,并進行通報。二是常態督查。將作風建設“明查暗訪”情況納入年中黨風廉政“兩個責任”督查,目前督查工作已完成,市委常委會于11月19日聽取了督查報告;同時提高作風建設在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考核以及目標管理績效雙百分考核中的分值權重。三是互查互訪。中秋、國慶期間,全市紀檢監察協作區內的鄉鎮、街道開展了交叉互查,共查訪9個鄉鎮、街道、28個村(社區),互查中發現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55)針對“壓力傳導不足,部分單位對待整改打折扣”問題。

一是進行調度督查。巡視整改以來,市委組織部先后3次牽頭召開巡視整改專項調度會,推動巡視整改任務落實。市委巡察辦牽頭組織了3次巡視整改督查,圍繞責任落實、工作推進等方面,開展督查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機制。認真落實“三會一課”等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嚴格黨內組織生活的實施方案》,建立黨內組織生活季度報表工作機制,紀實記錄黨內組織生活開展情況。三是開展督促檢查。加強對落實“三會一課”等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工作督查,2018年11月初成立5個督查組,開展基層黨建綜合督查,并將督查結果納入年度黨建考核。四是舉辦專題培訓。12月15日開展黨建業務專題骨干培訓班,對各鄉鎮、街道和市直屬黨(工)委黨建工作科室負責人或黨務骨干,就“三會一課”、黨員發展、黨費收繳、黨內統計工作開展專題培訓,并下發《黨內組織生活記錄模版》。五是加強理論學習。印發《全市黨委(黨組)中心組2018年第四季度學習安排》,各黨委(黨組)結合各自實際制訂學習計劃,采取集中學習討論、開展學習講座、邀請專家授課、進行實地調研等形式,豐富學習形式,提升學習質量。

三、突出常態長效,以一以貫之的政治定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經過兩個多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階段性的整改成效。但是,與省委的要求和群眾的期盼尚有一定的差距。很多工作剛剛起步,后續任務依舊繁重。下一步,我們將在前期整改的基礎上,在掐芽除根、防止反復上用氣力,在完善制度、健全機制上下功夫,確保問題整改清零見底、長效機制有效建立、各項事業全面發展。

一是將對標看齊貫穿始終。把旗幟鮮明講政治貫穿到巡視整改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思想和巡視工作思想,持續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工作和深化政治巡視的要求,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真正把“四個意識”根植內心、付諸行動、見諸成效。

二是將深化拓展貫穿始終。對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項,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確保整改事項不留尾巴、不留余地、不留死角。對于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事項,將分階段拿出實實在在的措施,以較真求認真、以碰硬求過硬,推動巡視反饋意見全面落到實處。同時,把反饋問題當作一面鏡子,全面梳理排查類似問題,真正做到查漏補缺、去虛補實。

三是將標本兼治貫穿始終。巡視反饋問題,需要“急治”,也需要“長治”。巢湖市委將堅持把問題整改與制度建設緊密結合,全面總結整改工作經驗,及時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從根本上、源頭上堵塞漏洞,實現整改措施制度化、長效化。堅決抓好制度落實,不斷增強制度執行力,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執行制度不變通、不走樣,以制度的剛性執行保證整改工作的實際效果。

四是將服務發展貫穿始終。堅持用巡視成果助推經濟社會發展,用發展實效檢驗整改成果。以巡視整改為契機,進一步引導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提振精神、轉變作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合肥市委各項決策部署,統籌抓好黨的建設、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生態環保、深化改革、鄉村振興等各項工作,以新成效新業績新突破開創巢湖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局面。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551-82313842;郵政信箱:巢湖市姥山路1號市委辦203室;郵編:238000;電子郵箱:chswz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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