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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7月5日至9月6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我縣進行了巡視。2018年10月10日,省委巡視組向我縣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體責任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堅持立行立改。縣委切實履行黨委主體責任,始終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抓在手上,成立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縣長任第一副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濉溪縣反饋會召開以后,縣委立即召開省委巡視濉溪縣反饋意見整改動員暨任務交辦會,先后召開6次縣委常委(擴大)會議、8次縣委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會議和3次巡視整改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聽取整改情況匯報,制定整改落實措施。縣委巡改辦按照“一案一檔”的標準,對反饋的63條問題逐一建立整改臺賬,及時查缺補漏,隨時補充完善。嚴格按照周交辦制度,落實按時催辦、限時查辦、要事督辦、定期通報等要求,進一步提升交辦事項辦結實效。全縣共發放《交辦單》508份,印發縣委巡視整改工作簡報29期,其他各類簡報36期。
二是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督導檢查。圍繞反饋意見,強化巡視整改頂層設計,完善修訂《十屆省委第三巡視組巡視濉溪縣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縣委文件印發,明確“1+3+10”整改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責任領導、牽頭單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建立整改督查機制,有效壓實整改任務,縣委書記帶隊到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等單位現場辦公,實地督辦“省委五人小組”會議點到有關我縣的問題;縣委巡察辦與縣督查室成立巡視整改工作聯合督察組,按照縣委巡視整改辦的交辦任務單,對涉及問題整改工作的責任單位,及時開展明察暗訪、跟蹤督辦,切實做到緊盯不放、一著不讓,確保巡視整改工作按時優質高效推進。
三是著眼常態長效,健全規章制度。加大制度創新力度,將巡視整改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經驗總結歸納為制度規范,推動整改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巡視整改以來,共出臺各類制度75項。其中,《濉溪縣警示教育活動常態化實施辦法》等黨的政治建設方面制度15項,《黨委(黨組)定期研究部署意識形態工作制度》等黨的思想建設方面制度12項,《濉溪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三案”精準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制度9項,《關于開展“抓整改、提效能、促發展”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等黨的作風建設方面制度8項,《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內同級監督的實施細則(試行)》等黨的紀律建設方面制度10項,《關于進一步嚴格落實濉溪縣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等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方面制度10項,《濉溪縣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督查方案》等上輪巡視反饋整改方面制度11項,從根本上堵塞漏洞、解決問題,確保常態長效。
四是堅持嚴查嚴辦,強化追責問責。縣委始終堅持“有線索就查、有責任就追”的原則,從嚴從快對巡視反饋問題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先后問責311人次,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9人次,誡勉談話59人次,提醒談話(書面檢討)57人次,批評教育51人次,通報(通報批評)單位、個人45次。
二、緊盯反饋問題,推進落實見效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貫徹中央決策部署不夠到位
(1)針對“脫貧攻堅一度措施不得力、落實不到位,2017年扶貧工作考核位次由上年全省第46位下滑至倒數第8,被省委省政府約談”問題。
一是脫貧質量逐步提高。特色種養業扶貧投入21774萬元,建成扶貧產業園區67個;自種自養產業發展達標貧困戶2700戶。推廣“一自三合”模式助推金融扶貧,2018年共發放扶貧小額信貸6111萬元。強化“三業一崗”就業扶貧模式,目前全縣公共服務崗位在崗貧困戶2292人,建成并認定就業扶貧驛站(扶貧車間)7個。二是政策保障更加有力。2018年資助5635名建檔立卡貧困學生,發放就學扶助金811.645萬元。救助各類困難群眾160721人次,發放低保金及補貼4706.71萬元,扶貧對象納入農村低保7828人。貧困人口綜合醫保共補償75544人次,農合支出4545.8萬元。三是“雙基”建設不斷提高。2018年全縣交通扶貧項目建設任務總長71.657公里的114條道路全部完工。投入3105.37萬元的飲水安全工程基本完工。投入資金2億元,深入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集中行動。四是幫扶力量不斷壯大。社會扶貧網認證貧困戶12124戶,貧困戶注冊率99.8%,愛心人士注冊4000余人。五是扶貧隊伍得到加強。縣扶貧辦升格為縣政府直屬單位,編制由10名增加到25名;全縣公開選聘村級扶貧專干183人。六是宣傳氛圍日益濃厚。全縣新繪制各類墻體標語5000多條,制作固定宣傳版面(宣傳欄)800余塊。組建“扶貧宣講團”,開展“脫貧攻堅文化同行”巡演390余場。編發《濉溪扶貧簡報》54期,市級媒體發稿200余篇,省級以上媒體發稿150余篇。七是在2018年6月省脫貧攻堅巡察、8月省脫貧攻堅督查和10月脫貧攻堅大排查專項督查中,均反饋未發現原則性問題,總體工作情況較好。八是查處扶貧領域突出問題140個,處理144人,67名黨員干部受到黨政紀處分,59人受到組織處理。
(2)針對“污染防治存在短板”問題。
一是40件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2018年12月完成31件,計劃2019年12月完成1件,2020年12月完成8件。二是完成縣城區雨污分流施工設計招標及初步設計,編制《濉溪縣縣域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規劃(2017-2030)》;完成縣開發區中心溝黑臭水體整治,配合市完成老濉河整治,2019年城西溝西支流、東支流、黃橋溝治理項目正在加快推進。三是相繼出臺《濉溪縣污染防治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濉溪縣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試行)》《濉溪縣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先后召開9次縣委常委會、8次縣政府常務會研究環保工作,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環保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發放宣傳資料40000余份,提高群眾知曉度。四是2018年11月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以來,問責26人次。
(3)針對債務方面問題。
一是全面梳理縣本級債務,推進清產核資,進一步澄清底數,分類精準施策。二是分別制定債務(含隱性債務)化解方案,明確償還進度。三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濉溪縣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濉溪縣金融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濉溪縣P2P網絡借貸風險應對領導小組,調整濉溪縣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四是制定出臺《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濉溪縣地方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濉溪縣2018年金融扶貧工作方案》《濉溪縣2018年防范金融風險工作計劃》等文件。
(4)針對掃黑除惡方面問題。
一是成立濉溪縣掃黑除惡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配強縣委政法委書記。二是制定出臺《濉溪縣掃黑除惡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濉溪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關于群眾舉報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的獎勵辦法》,實行領導帶頭包保制度,開展涉黑、涉惡線索核查“清零見底”專項行動。三是摧毀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1個,惡勢力犯罪集團2個,惡勢力犯罪團伙37個,破獲涉九類刑事案件7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78人。已生效判決涉九類犯罪43件101人。四是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涉黑涉惡腐敗線索63件,了結19件,已查處15件,黨政紀處理18人,開除公職2人,組織處理1人,對工作不力的1名鎮黨委書記進行約談。
2.修復政治生態不夠有力
(5)針對“‘闞楊李’案件惡劣影響認識不到位,重塑政治生態緊迫感不強”問題。
一是徹底肅清遺毒遺痕,規范信息采集、審核、發布、更新程序,對縣政府、縣紀委網站上涉及到的“闞楊李”等人員相關活動報道信息進行徹底清理刪除,同時對全縣各黨政機關網站中“闞楊李”等人員的活動信息進行徹底清除。二是廣泛開展廉政警示教育,制定《濉溪縣警示教育活動常態化實施辦法》,開展警示教育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結合“闞楊李”案件以及近年來查處的典型案件,縣四套班子及全縣57家單位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三是大力倡導清正廉潔文化,組建“濉河清風宣講團”,13個鎮(園區)和縣直20多家重點單位召開“濉河清風”警示教育大會,開展警示教育宣講30余場,受教育黨員干部5000余人;拍攝制作廉政微電影《純凈的祝福2—婚禮進行時》、廉政沙畫視頻《臉譜》等;加大典型案例通報力度,巡視整改以來共通報曝光典型案例18批次42起。四是開展黨紀法規在線知識測試,參加測試3616人,合格率達100%。
(6)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問題。
一是出臺《全縣黨政機關各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制度》,對開好民主生活會提出明確要求,嚴格實施縣委、縣紀委主要領導“雙簽字”制度,縣委、縣紀委對縣委領導班子成員個人剖析材料進行嚴格把關,提升民主生活會質量。二是印發《關于認真開好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縣四套班子及全縣57家單位結合“闞楊李”案件,分別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
3.經濟社會發展不夠協調
(7)針對“城鄉統籌失衡”問題。
一是制定出臺《濉溪縣構建農民持續增收實施方案》《濉溪縣城鄉統籌發展規劃》。二是結合小老板培育工程、土地流轉、兌現獎補政策、南部次中心建設和雙堆集中心鎮新城建設,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三是加大實體經濟支持力度,壯大稅源基礎,提高收入質量,增加地方可用財力。
(8)針對“鎮村經濟短板突出”問題。
一是全縣參與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的241個村居,2793個村民組,全面完成清查登記、資產核實、公示確認、建立臺賬、審核備案、匯總上報等環節工作任務。二是成立濉溪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暨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意見》。三是通過發展特色種植業、開展項目建設等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9)針對“農村水利設施投入不足、年久失修,2018年洪災,全縣200多萬畝農田受災120萬畝”問題。
一是2018年度高標準農田項目,治理總面積7.98萬畝,已完成投資6570萬元;農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專項工程投入2300萬元,完工并通過驗收;高效節水灌溉項目投入1051萬元,完工并通過驗收;南沱河治理工程已完成投資4000萬元。二是2018年度種植業理賠工作已全部結束。三是編制完成《濉溪縣2019年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實施方案》《濉溪縣災后水利薄弱環節建設方案》,并已獲市水務局批復。懷洪新河洼地治理工程可研報告已批復,正在編制工程初步設計;王引河朱寨溝閘、大廟溝閘災后重建工程實施方案已批復,正在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四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并責令作出深刻檢討。
(10)針對“‘調轉促’成效不明顯”問題。
一是對全縣停產、半停產企業及時處置。二是開展“四送一服”活動,全縣派出工作組走訪企業1105次,收集企業反映問題276條,已辦結233條;組織專場招聘洽談會11場,提供就業服務2萬余人次;兌現促進新型工業化專項資金1500余萬元。三是開展縣領導幫扶困難企業活動,調研困難企業54家,解決問題51個。縣委、縣政府組織8家單位赴蕪湖、長興等地調研學習,積極借鑒外地先進經驗。四是通過政府收儲、依法破產、兼并重組等方式清理處置開發區“僵尸”企業,盤活土地1565畝,8家企業年底處置完畢。五是與蕪湖縣建立定期會商機制,蕪湖縣撥付資金300萬元,作為當年應注入資本金3000萬元的融資費用,并配備一名副主任到園區任職。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4.理論學習不夠扎實
(11)針對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不扎實問題。
一是向縣委中心組成員通報2018年以來的中心組學習情況。二是制定出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旁聽制度和學習情況督查通報制度》,完善《中共濉溪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規范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時間、學習內容,嚴格執行請假、補學等有關學習制度。三是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分別于2018年11月12日、11月30日召開了集中學習研討會。四是制定出臺《關于認真開展“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回頭看工作的實施方案》,在全縣開展“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回頭看”,對4家單位和9人進行全縣通報。五是在全縣范圍內組織“講嚴立”回頭看知識測試,參與黨員成績均在90分以上。
5.思想輿論陣地建設有缺失
(12)針對縣委黨校管理不規范問題。
一是完全拆除校園內商業廣告,增設公益廣告8條,政治宣傳標語13條;簽訂騰退房屋承諾書5份,清退房屋30間。二是2019年黨校教育培訓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切實保障黨校辦學經費。三是強化政治紀律、教學管理、學員管理,制定《中共濉溪縣委黨校嚴守紀律加強教學管理的若干規定》《中共濉溪縣委黨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關于對外教學、社會活動管理的規定》《縣委黨校關于加強工作紀律的規定》等制度。四是組織全體教職工、黨員干部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黨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等重要論述。五是開展“黨校姓黨”大討論活動3次。六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并責令作出深刻檢討。
(13)針對“縣電視臺輿論主陣地作用發揮不夠”問題。
一是濉溪縣融媒體中心于2018年10月27日正式掛牌,整合濉溪廣播、電視、報紙、新聞網站、政務網站、濉溪發布、政務微博微信等資源,逐步形成“融媒體統籌、新媒體首發、全媒體跟進”的運行格局,輿論主陣地作用得以顯現。二是加強業務學習培訓,縣融媒體中心組織機關人員認真學習《廣告法》《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制度。三是商業廣告自2018年10月20日起播出時長由原來的每天215分鐘壓縮到125分鐘。公益廣告播出時長由原來13條70分鐘增加至現在的25條140分鐘。四是2018年12月31日終止廣告承包合同,廣告業務收回廣電臺自主辦理。五是對發布虛假藥品廣告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深刻檢討。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6.換屆選舉質量不夠高
(14)針對“縣委對換屆選舉動員不夠廣泛、把關不嚴”問題。
一是先后2次組織開展全縣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回頭看”,對目前在崗的村“兩委”干部進行縣級聯審,清理村干部9人。二是對換屆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給予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三是對韓村鎮接轉的組織關系進行了全面梳理。給予1人誡勉談話處理。四是對“南坪鎮20個村中有14個村超過30%的黨員未參加選舉”問題進行實地核查,核實該鎮共有農村黨員2635名,其中按照省委組織部“不計入到會人數五類人員”相關規定,不計入到會人員829名,占比約為31%;應到會黨員1806名,實到會黨員1730名,黨員參選率為95.8%,其中,黨員參選率最高的村為100%,黨員參選率最低的村為84.5%。
(15)針對“村級后備干部不足,全縣由鎮下派的黨支部(總支)書記44人,占20%”問題。
一是經核實,全縣由鎮下派的黨支部(總支)書記共計37人,占17%。二是制定出臺《關于從嚴管理村干部隊伍的意見》《關于公開招考村級后備干部的通知》,全縣共招考村(社區)級后備干部444人,建立涵蓋369人后備干部人才庫。三是開展公開選聘村級扶貧專干,共選聘村級扶貧專干183人,為村“兩委”干部隊伍儲備人才。四是選調24名新當選村黨總支書記參加全市村和社區黨組織書記示范培訓班、組織239名新當選的村和社區書記參加集中輪訓班,進一步做好基層墩苗壯骨工作。
(16)針對村“兩委”換屆選舉存在的問題。
一是對交辦的反映賄選和假學歷、假年齡、假黨員問題的信訪舉報進行查處,現均已查清辦結,經核查立案4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人,了結10件。二是先后2次組織開展全縣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回頭看”,對目前在崗的村“兩委”干部進行縣級聯審,清理村干部9人。三是開展村和社區“兩委”干部檔案專項審核活動,清理出不規范檔案10份,已全部整改。四是對基層違紀案件下發通報,以案促警醒。
7.機關和基層黨建比較薄弱
(17)針對“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不落實”問題。
一是制定出臺《關于領導干部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關于開展“組織生活規范月”活動的通知》,著力規范雙重組織生活會。二是縣委縣政府班子成員按照要求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或黨小組活動。三是在全縣開展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情況督查活動,發現問題5個,已整改落實。四是對1名黨支部書記提醒談話。
(18)針對“機關黨建存在‘燈下黑’”問題。
一是在全縣開展組織關系接轉專項清理和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其中組織關系接轉專項清理共清理問題57條,全部整改到位;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專項清理工作,也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舉辦全縣機關黨建工作專題培訓班,集中培訓了308名縣直單位黨組織書記。三是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切實加強機關黨建工作。四是開展縣直機關基層黨組織標準化驗收工作。五是對2名黨支部書記提醒談話。
(19)針對“少數基層黨組織喪失先進性”問題。
一是下發《關于做好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的通知》,軟弱渙散村黨組織6月份整頓結束,并通過驗收。二是舉辦全縣村和社區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班,開設黨風廉政工作專題講座,239名書記參加培訓;組織24名新當選村黨總支書記參加全市村和社區黨組織書記示范培訓班;組織部分村黨總支書記赴淮北市警示教育中心接受廉政教育。三是出臺《濉溪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制度》,規范村務監督工作。四是百善鎮原村“兩委”成員2016年均被開除黨籍。五是2018年8月村級換屆,配強百善鎮葉劉湖村“兩委”班子,目前已建成扶貧產業園,扶貧收益惠及118名貧困戶。六是召開全縣村(社區)干部專題警示教育會議,推動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20)針對黨員發展和村干部選用方面的問題。
一是在全縣開展黨員發展和村干部使用情況大排查專項活動,建立專門臺賬,逐個盤點銷號。二是轉發《淮北市村干部近親屬入黨報告審查制度》等文件。三是召開全縣村(社區)干部專題警示教育大會,增強農村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舉辦全縣村和社區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班,239名書記參加培訓。四是取消違規人員村“兩委”換屆選舉候選人資格,暫停涉案黨員轉正手續;給予1名相關責任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干部人事工作問題較為突出
(21)針對“干部交流不規范,少數干部調整頻繁與干部交流緩慢并存”問題。
一是建立破解干部交流不規范問題長效機制,制定出臺《濉溪縣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三案”精準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濉溪縣機關事業單位干部交流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干部交流,避免少數干部調整頻繁與干部交流緩慢并存的現象再次發生。二是開展“干部任職情況大排查”專項行動,對全縣科級領導干部任職情況進行統計,分5年以下、5-8年、8-10年、10年以上四個層次,建立全縣科級干部任職情況統計臺賬。三是對巡視反饋提出的43名科級干部,已整改7人,其他人員列出整改計劃,結合機構改革,逐步交流到位。四是制定《濉溪縣科級黨政正職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科級黨政正職領導干部職務任期為5年,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調整工作。
(22)針對“違反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問題。
一是7名專職副書記已經調整3名,其余將結合機構改革進行調整。二是對5個鎮已按正科級配備的副職干部,列出初步整改臺賬,已免去正科級黨委委員、副鎮長1人。三是開展“違規設置領導職數”專項清理活動,對兼職但不分工的6名干部免去兼任職務,免去超職數配備的黨工委委員、黨委委員、副主任、工會主席等27人,全部消化完畢。四是對2名有關責任人提醒談話,并責令作出深刻檢討。
(23)針對機構和聘用人員管理不規范問題。
一是開展“違規設置機構、不規范借調人員、不規范聘用有關人員”集中清理“回頭看”,發現的問題均已處理到位。二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三是某縣直單位10個私設機構已全部撤銷,同時解聘35名自聘工作人員。四是某單位借調34人已全部清退回原單位。五是某單位已清理不符合條件人員11名,2019年底合同到期后,全部解聘。六是某單位撤銷私設的兩個黨工委。七是出臺《濉溪縣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行為。
(24)針對“存在‘吃空餉’現象”問題。
一是在全縣開展“實改虛”干部在崗情況、“吃空餉”大排查活動,要求所有“實改虛”干部全部到崗到位,共排查出2名“實改虛”干部病假手續不完善,已責令完善手續;4人存在“吃空餉”問題,均停發工資,并追繳工資待遇12216.89元。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出臺《濉溪縣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三是縣委組織部對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對“吃空餉”違規人員進行誡勉談話,并追繳工作性補貼和獎金。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9.特權現象較為明顯
(25)針對少數領導干部超規格享受醫療待遇等問題。
一是出臺《進一步加強公務出差管理辦法》,明確要求超出標準部分由出差人員自付。二是對停繳職工醫保的退休縣干進行核對,濉溪縣原56名退休干部全部取消保健對象醫療待遇資格。三是下發《關于印發<濉溪縣2018年離休干部和六級以上(含六級)傷殘軍人醫藥費統籌方案>的通知》,并開展“回頭看”專項檢查。
(26)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是濉溪鎮針對辦公用房使用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改落實,封存辦公用房6間;劉橋鎮將三樓接待室整改為“兩學一做”學教辦公室,二樓接待室整改為美麗辦。二是下發《關于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及《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單位嚴格落實《安徽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實施辦法》。三是縣紀委對劉橋鎮大額購置辦公家具問題開展核查,對分管采購的2名具體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并責令劉橋鎮健全辦公用房和辦公家具集中統一管理制度,規范辦公家具購買程序。四是縣紀委對相關黨委及人員進行了通報批評。
10.形式主義仍有市場
(27)針對會議多、文件多問題。
一是成立縣政府辦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縣政府辦公室整改任務交辦會,并制定相關問題整改措施。二是轉發《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印發《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報送2019年會議文件計劃的通知》,明確各單位上報全年會議及發文計劃,限制以縣政府名義召開會議次數及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名義印發文件數量。三是印發《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政府辦開展亮劍“微腐敗”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通知》,開展文風會風專項整治。2018年縣政府發文334件,召開會議331次,同比分別下降33.2%和26.4%。四是縣政府班子成員積極轉變工作作風,帶頭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2018年縣政府班子成員調研均超過60天。
(28)針對“懶政怠政比較突出,部分黨員領導干部缺少擔當精神,有的縣直部門辦事拖沓,效率不高”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開展“抓整改、提效能、促發展”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深入開展全縣“抓提促”專項行動;召開全縣服務發展作風建設推進會,積極謀劃建設開發區服務企業中心,截至目前,已走訪重點企業20余家,發放專項行動測評表280余份,梳理問題線索13條,核實處理8個問題,下發交辦函3件、督辦函1件。二是對2017年、2018年明查暗訪發現懶政怠政現象進行問責并通報,已全部問責完畢。三是制定完善《基建聯合審批服務制度》《聯合驗收服務制度》《企業開辦服務制度》《項目審批預審服務制度》,實施企業登記注冊“一體化”服務、項目審批預審服務、基建聯合審批服務、聯合驗收等,縮減企業開辦時限。四是在全縣40個縣直單位中開展“減證便民”整治專項行動,共精簡40家縣直單位3999項申請材料,精簡62.01%,鎮級362項申請材料,精簡62.20%,村級138項申請材料,精簡63.30%。五是開展效能建設明查暗訪,對縣政務服務中心26個窗口單位進行督查,發現問題1個,給予行政警告處分1人。
11.酒桌辦公和濫發津補貼現象比較嚴重
(29)針對酒桌辦公問題。
一是10月23日召開2019年預算(編制)動員大會,明確部門預算基礎數據表上報要求,提高各單位財務人員“三公”經費預算管理能力。二是下發《關于印發<物品(酒水)出入庫臺賬管理制度>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 禁止在公務活動中飲酒的通知》,進一步明確用酒范圍、購酒用酒程序,明確倉庫管理員、用酒報備員、財務人員等職責,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三是對清點出的白酒,嚴格按照程序使用。四是對相關單位購買白酒進行了通報。
(30)針對違規發放公務員津補貼問題。
從2018年12月開始,全縣停止發放每人每月補助400元。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12.主體責任落實有欠缺
(31)針對“警示教育不夠經常,對違規違紀案件處理結果采取選擇性通報,一般干部通報的多、領導干部通報的少,難以起到“查處一起、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效果”問題。
一是出臺《濉溪縣推進警示教育活動常態化實施方案》《濉溪縣警示教育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集中開展警示教育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全縣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帶頭上廉政黨課70余場,開展廉政談話400余人次。二是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濉河清風”廉政教育宣講活動的通知》,對全縣11個鎮、2個園區及20余家重點縣直單位開展警示教育宣講30余場,受教育黨員干部5000余人。完成拍攝廉政微電影《純凈的祝福2》。三是印發《關于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嚴格落實黨紀處分要求的通知》,出臺《關于印發<濉溪縣紀委監委機關通報曝光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制度>的通知》,對重點領域、重要部門失職失責問題查處印發通報4期,其他各類通報15批次,其中通報曝光科級干部違紀典型問題13個,推進以案示警。
(32)針對“對紀檢巡察工作重視不夠”問題。
一是2名監委委員已配備到位,空缺常委已向市紀委匯報,正在醞釀中。及時整合兩個派駐紀檢監察組(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駐文旅體委紀檢監察組),其業務及2名人員分別并入駐組織部紀檢監察組、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增強了監督能力。二是系統內提拔2名干部為監委委員,提拔2名干部為正科級紀檢監察員,提拔5名干部為科室主任。三是充實5名紀檢監察干部到紀委監委機關,招考6名公務員均分配到派駐紀檢監察組。目前僅有紀檢監察組長1人的紀檢監察組由10個降至4個,空編人數由39人降至27人(其中6名編制劃到縣委巡察辦、組)。四是增設巡察組2個,增加巡察辦、組編制6名。五是印發《關于深化落實“三轉”工作要求的通知》《關于開展“三轉”及警示教育專項督查的通知》,全面清理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三轉”不到位情況,退出議事協調機構10個,保留5個長期參與和4個臨時性的議事協調機構;對分管不規范的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重新調整班子分工,不再分管與紀檢監察無關的工作;對部分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監察組長)進行提醒談話,提出聚焦主責主業,落實“三轉”要求。
13.履行監督責任不夠有力
(33)針對“同級監督不到位”問題。
一是縣委、縣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認真組織學習《加強和改進黨內同級監督若干規定(試行)》,制定《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內同級監督的實施細則(試行)》,切實發揮同級監督作用。二是對巡視反饋的涉及縣處級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按程序向市紀委報告。三是向縣委班子成員發放提醒函,提醒領導干部對照巡視反饋的問題逐一整改。四是市紀委已明確將濉溪縣5個副縣級建制鎮、2個擴權強鎮試點鎮和2個園區納入監督聯系和巡察范圍,強化監督管理力度。五是印發《關于濉溪鎮部分領導干部辦公用房違規問題的通報》《關于一起履行“兩個責任”不力問題處理情況的通報》等相關通報4期,對5名縣級領導干部違規問題進行通報批評。
(34)針對“主動監督意識不夠強”問題。
一是加強調度,將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案件辦理、運用“四種形態”等情況納入委務會匯報內容,縣紀委定期召開委務會加強調度,同時機關各紀檢監察室加強對聯系單位的業務指導,對案件辦理進度慢的單位進行督促、提醒。目前全縣所有紀檢監察機關均用過“第一種形態”,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巡視整改以來,全縣共處置問題線索356件,來源于信訪和巡視巡察占比降至66%,主動監督發現處置線索47件。二是加大培訓和指導力度。通過集中培訓與日常業務培訓、跟班學習培訓相結合,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監督能力。集中培訓4批139人次,開展其他業務培訓48人次。三是組建廉政教育宣教隊伍,結合發生的系統性腐敗窩案,在全縣26個重點領域、重要部門開展廉政警示教育。印發通報4期,強化重點領域、重要部門失職失責的問責和通報力度。
(35)針對“運用‘四種形態’不精準”問題。
一是對居民違規多領取征遷補償款予以追繳。二是對涉嫌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進行立案審查,給予1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3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三是針對運用“四種形態”不精準的問題,安排縣紀委審理室工作人員到省紀委參加培訓。四是規范處置領導干部線索,印發《縣紀委監委機關執紀監督工作辦法(試行)》《信訪舉報快查快結機制》。
14.巡察、派駐監督作用不明顯
(36)針對“巡察發現的深層次問題較少,整改質量不高、進度不快”問題。
一是2018年9月28日縣編委批復,增設縣委第三、第四巡察組,巡察辦增編,共增加6名編制,人員正在選配中。二是修訂《中共濉溪縣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中共濉溪縣委巡察全覆蓋工作方案》,將全縣239個村(居)納入巡察全覆蓋范圍,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快推進巡察全覆蓋進度,啟動縣委第四輪巡察,按新修訂的全覆蓋工作方案,覆蓋率達到76.3%。四是完善巡察人才庫建設,從紀檢、組織、審計、財政等部門選取優秀干部充實到巡察組長庫、人才庫,組長庫調整至10人、人才庫調整至40人。對巡察組長庫、人才庫實行動態調整。五是對已巡察單位黨組織的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更新問題整改臺賬。市委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共發現問題471個,已整改471個;市委醫療衛生專項巡察共發現問題77個,已整改72個;縣委前三輪巡察共發現問題407個,已整改388個。六是印發《濉溪縣委巡察移交問題線索辦理工作辦法(試行)》,縣委巡察辦與縣紀委案管室每月對接調度一次。建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定期聽取問題線索辦理情況機制,加強問題線索辦理調度。
(37)針對“派駐力量嚴重不足”問題。
一是配齊配強紀檢監察組人員,招考的6名公務員,優先充實到監督單位較多、派駐人員較少的紀檢監察組,充實派駐機構監督力量。二是優化派駐紀檢監察組設置,對部分派駐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根據實際情況將2名人員分別充實到駐縣教育局、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三是出臺《濉溪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干部管理辦法(試行)》《濉溪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辦法(試行)》,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四是縣紀委主要負責人對連續3年“零立案”的6個紀檢監察組長進行約談,6個紀檢監察組向縣紀委書面作出說明,并簽訂承諾書。五是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組調度,梳理排查4件問題線索指定相關紀檢監察組進行辦理。2018年7月以來,派駐紀檢監察組共處置問題線索212件,初步核實185件,談話函詢27件;了結138件,立案63件,處分62人,已全面消除派駐紀檢監察組“零辦案”問題。
(六)反腐敗斗爭方面
15.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突出
(38)針對“近年來,縣里發生多起違紀違法案件,涉及多名黨員干部,負面影響大”問題。
一是堅持挺紀在前,積極踐行“第一種形態”,2018年以來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433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961人次,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67.1%。二是切實發揮派駐監督優勢和巡察優勢。2018年各派駐紀檢組共處置問題線索357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09人次。巡察辦開展3輪巡察和1次機動巡察,前3輪巡察共發現問題線索87件,已經辦結41件,其中立案24件,黨政紀處分16人。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宣傳力度,選調業務素養較強的紀檢監察干部,組成“濉河清風”廉政教育宣講團,結合近年來發生的“闞楊李”以及縣域內影響較大的負面典型案例,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警示教育宣講活動,以案說法、以案說紀,增強黨員干部的黨規黨紀意識;組織各鎮觀看《村級干部腐敗案件警示錄》,利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增強黨員干部的廉潔和規矩意識。四是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落實濉溪縣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的有關通知,再次重申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有力。
(39)針對“巡視發現,有的黨員干部仍然不知止、不收斂,有的利用職權為特定關系人謀利,有的為親屬參與工程建設提供便利,有的對配偶失管失教放任配偶違規領取津補貼”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濉河清風”廉政教育宣講活動的通知》,結合發生的系統性腐敗窩案,對全縣11個鎮、2個園區及20余家重點縣直單位開展警示教育宣講30余場,受教育黨員干部5000余人;組織召開全縣村(社區)干部專題警示教育大會,集中觀看警示教育片,引導黨員干部不斷增強拒腐防變能力。二是對為親屬參與工程建設提供便利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以案示警;對配偶失管失教放任配偶違規領取津補貼問題進行核查,對違規領取的津補貼進行了追繳。三是保持懲治基層腐敗的高壓態勢。自巡視整改以來,共查處基層腐敗問題線索72件,追責問責88人。四是對巡視反饋的違紀問題線索全部立案審查。
16.群眾身邊腐敗問題頻發
(40)針對“‘小官巨貪’與‘微腐敗’共存,集體窩案與個人貪腐相互交織”問題。
一是制定《濉溪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制度》,進一步加強村務監督工作,保障村務監督委員會有效開展工作。二是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亮劍“微腐敗”專項治理工作,全縣各單位通過自查自糾,問責18人。三是加大對巡視反饋的侵害群眾利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線索查處力度,保持懲治基層“微腐敗”的高壓態勢。四是下發《關于一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問題的通報》等“三資”管理方面的侵害群眾利益腐敗問題通報5期,形成震懾效應。五是加強基層黨員的教育引導,村級換屆結束后,對全縣239名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113村(居)民委員會主任進行集中培訓。召開全縣村(社區)干部專題警示教育大會,組織集中觀看警示教育片《戒鑒與警醒——村級干部腐敗案件警示錄》,持續增強基層黨員干部的拒腐防變能力。
17.重點領域風險較高
(41)針對“重大項目高估冒算”問題。
一是嚴格參照《關于重新制定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規定,防范政府投資審計項目工程造價“高估冒算”行為的發生。二是對高估冒算項目審計費用進行了征繳。三是出臺《濉溪縣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濉溪縣地方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深化創新投資項目管理的通知》。四是縣紀委監委、審計局、發改委對全縣25家工程建設單位分管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五是工業孵化園室外項目審減率系縣審計局提供材料時統計失誤所致,實際為6.35%,縣紀委對相關責任人提醒談話,責令其寫出深刻檢討。
(42)針對“招標領域問題較多”問題。
一是組織開展全縣招標工作政策培訓會議,受訓人數130人次。二是開展全縣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自查自糾行動,對全縣2016、2017、2018年度實施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自查自糾,未發現不合規項目。三是縣水務局違規拆分標段問題,已終止合同,相關責任人和當事人已被追究刑事責任。四是對濉蕪星城安居工程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43)針對“征地拆遷中違規補償問題易發”問題。
一是縣財政已撥付2307萬余元至縣征收辦歸還老城石板街專項資金。二是出臺《濉溪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資金和棚戶區改造征收補償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規范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三是縣紀委監委對2名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責令寫出深刻檢討。
(44)針對“財經管理存在漏洞”問題。
一是出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的意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二是組織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管理專項檢查,對全縣納入預算管理或有財政撥款的部門和單位,進行假發票報銷、白條入賬等專項檢查,查處假發票報銷1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并免職處理,對白條現象嚴重的單位全縣通報批評。
(45)針對“對國有企業監管缺失”問題。
一是加強國有企業監管制度建設,出臺《濉溪縣縣屬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濉溪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濉溪縣縣屬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濉溪建投集團有限公司年度績效考核暫行辦法》《年度經營業績目標責任書》等文件。二是縣審計局正對縣建投集團2015年9月改制以來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全面審計。三是縣財政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對縣建投集團進行績效考評,考評依據為縣審計局審計結論及縣建投集團與縣政府簽訂的年度目標責任書。四是縣紀委監委對相關責任人予以提醒談話,并責令作出書面檢討。
(七)對上輪巡視整改方面
18.整改走過場
(46)針對“存在前緊后松、上緊下松等現象”問題。
一是2018年11月12日召開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上輪巡視整改工作,并對九屆省委巡視整改責任人進行了調整。二是出臺《九屆省委巡視整改工作暨十一屆縣委前三輪巡察整改工作“回頭看”實施方案》。三是召開8次縣委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落實整改工作,出臺《濉溪縣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銷號辦法》,下發《濉溪縣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督查方案》,對巡視整改情況進行督查,下發通報2期。
(47)針對開展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不扎實問題。
一是下發《關于深入開展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關于在深入開展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中加強有關文件學習的通知》,印發《關于五起黨員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和兼職取酬問題的通報》。二是2018年11月,縣紀委聯合縣編辦、縣市場局,查詢比對出了涉及17個單位的27家企業問題,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對市紀委排查涉及我縣的112條經商辦企業問題線索進行核查,責令98名未如實上報親屬經商辦企業信息的黨員干部作出書面檢討;對14名黨員干部本人身份信息經商辦企業問題線索進行核查,其中了結6件、提醒談話1人、批評教育2人、誡勉談話5人。三是某縣直單位參與經辦的企業問題,經核查已注銷2個,1個待清算結束后進行注銷,1個合同到期后進行注銷,1個線索處置完畢后進行清算和注銷。四是某鎮經商辦企業及職工入股分紅問題,經核查鎮財政所投資1000萬元為認繳資金,并未實際出資;參與分紅86人,共82人退還28.5萬元,剩余4人未能追繳到位(其中2人正在服刑,1人死亡,1人雙開)。五是對縣直單位4名同志批評教育,對2人涉嫌違紀問題進行核查;對某鎮財政所相關人員進行處罰,鎮黨委政府向縣委縣政府作出檢討。
19.整改成果不鞏固
(48)針對“人事管理不規范”問題。
一是對違規設置機構及不規范借調人員涉及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二是加強政策培訓,將機構編制管理、干部人事工作等相關政策納入縣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內容,進行專題培訓。三是出臺《濉溪縣“違規設置機構、不規范借調人員、不規范聘用人員”集中清理回頭看專項行動方案》,開展專項清理行動。四是出臺《濉溪縣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制度》《濉溪縣機構編制1231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管理辦法》《濉溪縣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等規范性文件。
20.長效機制不科學
(49)針對“建章立制針對性不強,存在應付差事現象”問題。
一是加強黨的制度建設方面,新出臺《中共濉溪縣委辦公室關于充分發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職能作用的實施意見》,先后出臺《關于開展“雙嚴雙強”活動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實施意見》《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實施細則》等文件。二是對23項制度進行梳理規范,補充出臺《濉溪縣招商引資項目運行管理機制》《濉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廉潔自律守則》等文件。
(50)針對制度執行不力問題。
一是修訂出臺《濉溪縣人民政府重大事項決策公眾參與辦法》《濉溪縣商品房預售款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二是對政府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在政府網站上進行公開解讀,提高政策知曉率、透明度,2018年解讀文件189條。三是制定出臺《關于開展“抓整改、提效能、促發展”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關于2018年第三季度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情況的通報》《關于報送2019年會議文件計劃的通知》《關于印發縣政府辦開展亮劍“微腐敗”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通知》,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四是涉及民生工程的項目通過舉辦聽證會、進行民意調查和網上公示等措施,擴大群眾知曉率。
三、鞏固整改成效,從嚴管黨治黨
一是堅持政治統領。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要位置,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和 “兩個維護”。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全面徹底肅清“陳楊周”“闞胡楊”余毒。深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夯實基層黨組織堅強戰斗堡壘。堅持管黨治黨,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堅定不移正風肅紀反腐,深入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二是聚焦難點攻堅。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切實把整改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項目,緊盯不放,邊整邊改,確保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長效機制。堅持階段性與長期性相結合、具體問題整改與制度機制建設相結合,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同時對不合時宜的制度進行清理,以制度建設固化整改成果,在制度建設的基礎上,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執紀問責,形成高壓態勢,確保各項制度落地生根見效。
四是統籌推進發展。以巡視整改為契機,把抓好巡視整改與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各項決策部署結合起來,以我縣當前正在開展的“抓整改、提效能、促發展”為抓手,將整改的過程轉化為提高縣委班子凝聚力、戰斗力、創造力的過程,從而培養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激勵全縣黨員干部進一步理清思路,積極推進工作,以高質量發展的實際成效檢驗整改效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61-6073012;郵政信箱:濉溪縣沱河路123號(縣委巡察辦收);郵編: 235100;電子郵箱: xcb6073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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