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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適應巡察工作新形勢新要求,宿松縣委出臺了《中共宿松縣委巡察工作人才庫建設及管理暫行辦法》,譜寫選才、育才、用才“三部曲”,在全縣范圍內挑選巡察“千里馬”,努力建設一支多層次、實踐經驗豐富的巡察工作人才隊伍。
明確標準, 吹響選才“集結號”。明確選拔標準,從縣稅務、審計、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和單位,以及鄉鎮機關挑選業務素養較高的優秀黨員干部,突出要求理想信念堅定,對黨絕對忠誠,堅持“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敢于擔當,清正廉潔。
抓實培訓,演繹育才“交響曲”。開辦巡察大講堂,圍繞巡察工作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問題線索的發現和初判、巡察談話、信訪舉報的受理和處置,以及財政、審計檢查專業知識等進行培訓;每輪巡察前,組織人才庫成員就巡察內容、方式、技巧、結果運用等內容進行專題培訓;堅持以巡代訓、以老帶新,制定“傳幫帶”計劃,相互交流學習、分享工作經驗。
嚴管厚愛,奏響用才“進行曲”。實行被抽調人員地域回避,親緣關系、工作關系回避制度,縣委巡察辦和巡察組負責被抽調人員的日常管理。巡察任務完成后,由縣委巡察辦對被抽調人員在抽調期間工作表現做出書面鑒定,并向其所在單位、部門黨委(黨組)反饋,作為被抽調人員評先評優、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對不適合從事巡察工作的人員,及時予以調整更新。對跑風漏氣、違反政治規矩和工作紀律的巡察工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安慶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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