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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總體部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的進展、取得的成效以及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就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切實增強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上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開發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脫貧攻堅各項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采取超常規舉措,扎實推進政策落實、責任落實、工作落實。經過不懈努力,全省農村貧困人口顯著減少,貧困發生率持續下降,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邁出堅實步伐,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增加、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貧困群眾獲得感顯著增強,脫貧攻堅工作取得決定性進展。
黨的十九大把精準脫貧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堅決打好的三大攻堅戰之一,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脫貧攻堅戰只能打贏打好,沒有任何退路和彈性。從脫貧攻堅任務看,現在距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足3年時間,全省還有120多萬貧困人口需要脫貧,789個貧困村需要出列,27個貧困縣需要摘帽,任務十分艱巨。從脫貧攻堅進程看,因病、因殘致貧比例居高不下,低保、五保和高齡老人比例較高,越往后越是難啃的“硬骨頭”,防范返貧、實現穩定脫貧需要持續發力。特別是大別山區、皖北地區、行蓄洪區以及9個深度貧困縣、125個深度貧困村貧困程度還很深,基礎設施欠賬較多、基本公共服務不足,脫貧難度更大。從脫貧攻堅工作看,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急躁和厭戰情緒以及消極腐敗現象仍然存在,有的還比較嚴重,影響脫貧攻堅工作有效推進。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深刻認識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艱巨性和復雜性,準確把握脫貧攻堅戰的困難和挑戰,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在新時代激發脫貧攻堅的新擔當、新作為,一鼓作氣、盡銳出戰、精準施策,以更加昂揚的精神狀態、更加扎實的工作作風、更加有效的工作舉措,集中力量攻克貧中之貧、難中之難、堅中之堅,堅決奪取脫貧攻堅全面勝利。
二、全面準確把握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工作到村、幫扶到戶的工作機制,堅持大扶貧工作格局,堅持脫貧攻堅目標和現行扶貧標準,堅持“六看六確保”“七個不落、一個不少”和“四嚴”“四單”“四覆蓋”工作要求,持續開展扶貧開發工作“重精準、補短板、促攻堅”專項整改行動,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突出問題導向,優化政策供給,下足繡花功夫,扎實推進脫貧攻堅“十大工程”,著力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著力夯實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基礎,著力加強扶貧領域作風建設,切實提高貧困人口獲得感,切實改變貧困地區落后面貌,確保到2020年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同全國全省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
到2020年,鞏固脫貧成果,按照“五個一批”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確保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消除絕對貧困;確保貧困村全部出列,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分年度計劃:2018年,18個貧困縣摘帽、700個以上貧困村出列、70萬以上貧困人口脫貧;2019年,9個貧困縣摘帽、貧困村全部出列、40萬左右貧困人口脫貧;2020年,全部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實現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主要有:貧困地區建制村和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貧困村全部實現通動力電,貧困地區戶均配變容量超過全國平均水平,供電服務水平顯著提高,全面解決貧困人口住房和飲水安全問題,貧困村達到人居環境干凈整潔的基本要求,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因貧失學輟學問題,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實現貧困人口全覆蓋,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大別山區、皖北地區、行蓄洪區發展環境明顯改善,深度貧困縣、深度貧困村如期完成全面脫貧任務。
(三)工作要求
堅持現行標準,實現穩定脫貧。嚴格按照“兩不愁、三保障”要求,確保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貧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確保有學上、上得起學;保障貧困人口基本醫療需求,確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貧困人口基本居住條件,確保住上安全住房。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標準,也不能擅自拔高標準、提不切實際的目標,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產生貧困村和非貧困村、貧困戶和非貧困戶待遇的“懸崖效應”,留下后遺癥。
堅持基本方略,突出精準導向。認真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做到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第一書記)精準、脫貧成效精準,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如何退問題,做到扶真貧、真扶貧,脫真貧、真脫貧。
堅持質量首位,提升脫貧實效。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騖遠,更加注重幫扶的長期效果,夯實穩定脫貧、逐步致富的基礎。要合理確定脫貧時序,不搞層層加碼,不趕時間進度、搞沖刺,不搞拖延耽誤,確保脫貧攻堅成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
堅持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把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正確處理外部幫扶和貧困群眾自身努力的關系,強化脫貧光榮導向,更加注重培養貧困群眾依靠自力更生實現脫貧致富的意識,更加注重提高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堅持綜合施策,協同造血輸血。統籌開發式扶貧和保障性扶貧,把開發式扶貧作為脫貧基本途徑,針對致貧原因和貧困人口結構,加強和完善保障性扶貧措施,發揮兩種方式的綜合脫貧效應。堅持作風錘煉,強化隊伍建設。實現脫貧攻堅與錘煉作風、鍛煉隊伍有機統一,把脫貧攻堅戰場作為培養干部的重要陣地,強化基層幫扶力量,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提高干部干事創業本領,培養了解國情省情和農村實際的干部隊伍。
堅持大扶貧格局,凝聚攻堅合力。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兩方面力量作用,強化政府責任,引導市場、社會協同發力,調動全社會扶貧積極性,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互為補充的大扶貧格局。
三、聚焦發力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
(一)持續推進深度貧困重點區域脫貧攻堅
全面貫徹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精神,堅持以大別山區、皖北地區和行蓄洪區等深度貧困區域為主戰場,強化對9個深度貧困縣、125個深度貧困村的精準支持,加快深度貧困重點區域脫貧攻堅步伐。大力推進大別山區脫貧攻堅,加快大別山革命老區振興步伐,推進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發揮資源和生態優勢,構建具有區域特色的產業體系,增強自身造血功能。大力推進皖北地區脫貧攻堅,深入實施主導產業培育工程,著力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加大對皖北地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支持力度,實施一批交通、水利、生態環保、社會事業等重點工程,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基層基本公共服務功能建設,夯實皖北地區發展基礎。大力推進行蓄洪區脫貧攻堅,立足行蓄洪區條件,因地制宜發展水面種養等適應性產業,優化農業產業結構。按照“減總量、優存量、建新村、分步走”的思路,嚴格控制行蓄洪區特別是莊臺人口規模,實行漸進式搬遷。優先安排行蓄洪區自然村(莊臺)硬化路、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項目建設。科學布局行蓄洪區內供電、通訊設施建設,保證安全供電、通訊不中斷。堅持“一臺(圩)一規劃,一臺(圩)一方案”原則,將現有村(莊)臺和保莊圩分批次納入美麗鄉村建設范圍,到2020年力爭建成一批美麗鄉村中心村。推進行蓄洪區農村環境廁所垃圾污水專項整治“三大革命”。建立行蓄洪區勞務對接和定向招工長效機制,實現送崗到人、送人到崗。加強行蓄洪區基本公共服務功能建設,改善提升基礎教育、醫療衛生、養老、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設施條件。
(二)持續改善深度貧困地區發展條件
著力推進深度貧困地區交通建設攻堅。加快實施深度貧困地區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全面解決貧困戶飲水安全問題。加快深度貧困地區小型水利工程建設,推進深度貧困地區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進度。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農村電網建設攻堅,提高貧困地區供電質量和可靠性。加大深度貧困地區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加快實現深度貧困地區貧困村網絡全覆蓋。推進深度貧困地區整合資金、統一規劃、統籌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全面實施貧困村提升工程,實現貧困村基本公共服務、扶貧產業發展、村級治理能力和鄉風文明建設水平顯著提升。
(三)持續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政策傾斜力度
發揮政府投入的主體和主導作用,新增脫貧攻堅資金、新增脫貧攻堅項目、新增脫貧攻堅舉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貧困地區。進一步調整優化投入分配結構,加大對深度貧困縣一般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等支持力度。省市財政和省直部門分配轉移支付資金時,應充分考慮深度貧困地區因素,新增的轉移支付資金向深度貧困縣傾斜。在風險可控的條件下,新增債券安排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的支持力度。從2018年起,省級財政新增扶貧專項資金50%以上用于深度貧困縣。持續推進深度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工作。加強扶貧領域融資投入,新增金融資金優先滿足深度貧困地區,新增金融服務優先布局深度貧困地區,對深度貧困地區發放的精準扶貧貸款實行差異化貸款利率。力爭每個深度貧困縣每年扶貧再貸款規模不低于2億元。保障深度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民生發展等用地。深度貧困縣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可不受指標規模限制。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深度貧困縣發展用地需要,對重點項目用地計劃優先安排;加快土地復墾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交易,所得收益用于深度貧困縣脫貧攻堅。深度貧困地區建設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依法加快審批。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干部人才傾斜支持力度。
四、大力實施脫貧攻堅精準幫扶措施
(一)著力實施產業扶貧工程
深入實施貧困地區特色產業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發展對貧困戶增收帶動作用明顯的種養業、林業、農產品加工業、特色手工業、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業,積極培育和推廣有市場、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產品。將貧困地區特色農業項目優先列入優勢特色農業提質增效行動計劃,加大扶持力度,建設一批特色種植養殖基地和良種繁育基地。加強林業扶貧,大力發展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經濟、種苗花卉和森林旅游等,實現貧困地區林農增收、林業增效、就業增加。支持有條件的貧困縣創辦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扶貧產業園。組織省級以上龍頭企業與貧困縣合作創建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原料標準化基地。實施中藥材產業扶貧行動計劃,鼓勵中醫藥企業到貧困地區建設中藥材基地。加快推進“快遞下鄉”工程,完善貧困地區農村物流配送體系,加強特色優勢農產品生產基地冷鏈設施建設。推動郵政與快遞、交通運輸企業在農村地區擴展合作范圍、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
全面推廣“四帶一自”產業扶貧模式,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貧困戶聯動發展的利益聯結機制,推廣股份合作、訂單幫扶、生產托管等有效做法,實現貧困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積極實施“三有一網”點位扶貧模式,努力做到貧困地區“村有當家產業、戶有致富門路、人有一技之長、網絡扶貧增效”。探索開展消費扶貧。建立貧困戶產業發展指導員制度,明確到戶幫扶干部承擔產業發展指導職責,幫助貧困戶協調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問題。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貧困戶提供便利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積極推動貧困地區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三變”改革,制定實施貧困地區集體經濟薄弱村發展提升計劃,通過盤活集體資源、入股或參股、量化資產收益等渠道增加集體經濟收入。有序推進光伏扶貧,在條件適宜地區,以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建設為重點,完善收益分配管理機制,積極創新運維方式,提高光伏扶貧實效。加快實施333個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規劃,大力推進鄉村旅游扶貧“八個一”工程。支持貧困縣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發展特色產業。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利用扶貧資金發展短期難見效、未來能夠持續發揮效益的產業。規范和推動資產收益扶貧工作,確保貧困戶獲得穩定收益。將產業扶貧納入貧困縣扶貧成效考核和黨政一把手離任審計,引導各地發展長期穩定的脫貧產業項目。
(二)著力實施就業扶貧工程
實施就業扶貧三年行動計劃,推動就業意愿、就業技能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和就業脫貧覆蓋面。鼓勵貧困地區發展生態友好型勞動密集型產業,通過崗位補貼、場租補貼、貸款支持等方式,扶持貧困村建設扶貧驛站(扶貧車間),力爭吸納貧困人口就業比例達到50%。推進貧困縣農民工創業園建設,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服務力度,推動創業帶動就業。積極開發公益崗位,通過以工代賑、以獎代補、勞務補助等方式,動員更多貧困群眾投身小型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建設,參與保潔、治安、護路、管水、扶殘助殘、養老護理等崗位,力爭吸納貧困人口就業比例達到50%。深入推進扶貧勞務協作,加強勞務輸出服務工作,在外出勞動力就業較多的城市建立服務機構。積極開展縣域結對勞務對接,省內經濟相對發達的縣(市、區)積極組織企業到貧困縣投資建設產業園區或產業項目,舉辦專場招聘和定向招聘活動,吸納貧困人口穩定就業。實施家政和護工服務勞務對接扶貧行動,打造貧困地區家政和護工服務品牌,完善家政和護工就業保障機制。實施技能脫貧專項行動,統籌整合各類培訓資源,組織有就業培訓意愿的貧困家庭勞動力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崗前培訓、訂單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推進職業教育協作行動,支持省內職業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支持我省技工院校參加“技能脫貧千校”行動。在人口集中和產業發展需要的貧困地區辦好一批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建設一批職業技能實習實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優先安排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訓基地項目。
(三)著力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
全面落實國家易地扶貧搬遷政策要求和規范標準,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進一步提高集中安置比例,穩妥推進分散安置并強化跟蹤監管,完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嚴守貧困戶住房建設面積和自籌資金底線,統籌各項扶貧和保障措施,確保如期完成剩余貧困人口搬遷建設任務,做到應搬盡搬,確保搬遷一戶、穩定脫貧一戶。按照以崗定搬、以業定居原則,加強后續產業發展和轉移就業工作,確保貧困搬遷家庭至少1個勞動力實現穩定就業。加強安置區社區管理和服務,切實做好搬遷群眾戶口遷移、上學就醫、社會保障、心理疏導等接續服務工作,引導搬遷群眾培養良好生活習慣,盡快融入新環境新社區。強化易地扶貧搬遷督促檢查,確保高質量完成易地扶貧搬遷目標任務。
(四)著力實施生態扶貧工程
創新生態扶貧機制,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力度,實現生態改善和脫貧雙贏。積極推進林長制,構建林業生態保護發展機制,探索林業助推脫貧攻堅新路徑。積極推進生態保護扶貧行動,爭取國家擴大我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選聘規模并落實好補助政策。在貧困縣域內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優先安排貧困人口就業,吸納貧困人口參與造林、撫育、管護等生態工程建設。加大對貧困地區天然林保護工程建設支持力度。探索天然林、集體公益林托管,推廣“合作社+管護+貧困戶”模式,吸納貧困人口參與管護。建設生態扶貧專業合作社(隊)。推進貧困地區低產低效林提質增效工程。加大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支持力度,將新增退耕還林任務向貧困地區傾斜,在確保省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前提下,將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嚴重污染耕地納入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范圍,對符合退耕還林政策的貧困村、貧困戶實現全覆蓋。結合建立國家公園體制,多渠道籌措資金,對生態核心區內的居民實施生態搬遷,帶動貧困群眾脫貧。深化貧困地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鼓勵貧困人口將林地經營權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貧困人口資產性收入。建立健全重點領域生態補償機制,讓保護生態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更多受益。鼓勵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購買貧困地區林業碳匯。
(五)著力實施教育扶貧工程
以保障義務教育為核心,全面落實教育扶貧政策,進一步降低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輟學率,穩步提升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質量。強化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聯保聯控責任,在輟學高發區“一縣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實施貧困學生臺賬化精準控輟,確保貧困家庭適齡學生不因貧失學輟學。全面推進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工作,重點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確保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基本辦學條件。實施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在貧困地區優先實施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加強學校網絡教學環境建設,共享優質教育資源。改善貧困地區鄉村教師待遇,落實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均衡配置城鄉教師資源。加大貧困地區教師特崗計劃實施力度,深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和對口幫扶工作,國培省培計劃、公費師范生培養、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點支持貧困地區。鼓勵通過公益捐贈等方式,設立貧困地區優秀教師獎勵基金,用于激勵長期扎根基層的優秀鄉村教師。健全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資助政策體系,實現應補盡補,確保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全覆蓋。繼續實施“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政策,鼓勵更多貧困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努力實現應學盡學、應補盡補。
(六)著力實施健康扶貧工程
堅持保基本、兜底線原則,全面落實貧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補充”綜合醫保政策。優化完善“351”“180”政策,加大對貧困人口重大疾病政府兜底保障力度,有效防止因病致貧、返貧。落實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扶貧醫療救助。全面落實先診療后付費和“一站式”結算要求,規范貧困人口醫藥費用結算程序,強化綜合醫保資金保障,加大分類救治力度,全面落實定點就診、分級診療、臨床路徑管理和按病種收(付)費,加強對診療行為的有效監管,嚴格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開展和規范家庭醫生(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落實簽約服務政策,實現貧困人口簽約服務全覆蓋。為行動不便貧困慢性病患者開展送藥上門服務,推廣貧困人口常見慢性病用藥“長處方”,加強村衛生室藥品配送管理,方便貧困人口取藥報銷。加強對貧困地區慢性病、常見病的防治,開展專項行動,優先為婦幼、老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開展健康服務和慢性病規范管理。開展地方病和重大傳染病攻堅行動,實施預防、篩查、治療、康復、管理的全過程綜合防治,降低因病致貧返貧風險。優先在貧困地區實施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檢查和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實施貧困地區健康促進三年行動計劃。在貧困地區加快推進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確保每個貧困縣建好1-2所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院),每個鄉鎮建1所標準化的鄉鎮衛生院,每個行政村有1個標準化衛生室。深入實施三級醫院對口幫扶貧困縣縣級醫院工作,積極發展智慧醫療,為貧困縣醫院配置遠程醫療設施設備,全面建成三級醫院與縣級醫院互聯互通的遠程醫療服務網絡。貧困地區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設立1個全科醫生特崗。實施免費培養農村高職(專科)醫學生,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后,補充到貧困地區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貧困地區可在現有編制總量內直接面向人才市場選拔錄用醫技人員,選拔錄用時優先考慮當地醫療衛生事業緊缺人才。全面實施貧困地區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構建三級聯動的醫療服務和健康管理平臺,為貧困群眾提供基本健康服務。將脫貧攻堅與落實生育政策緊密結合,倡導優生優育,利用基層計劃生育服務力量,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宣傳教育。在貧困地區積極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培養群眾健康生活方式。
(七)著力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
根據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的原則,結合我省實際,探索制定簡便易行的危房鑒定程序,規范對象認定程序,建立危房臺賬并實施精準管理,改造一戶、銷檔一戶,確保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任務。明確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保證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因地制宜推廣農房加固改造,開展農房加固改造示范,加強農房風貌管控,鼓勵通過閑置農房置換或長期租賃等方式,兜底解決特殊貧困群體基本住房安全問題。落實各級補助資金,完善分類分級補助標準。加強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支付給農戶的資金要及時足額直接撥付到戶。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
(八)著力實施綜合保障性扶貧工程
統籌各類保障措施,建立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為主體,以社會幫扶、社工助力為輔助的綜合保障體系,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由縣級政府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繼續實施社會服務兜底工程,加快建設為老年人、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設施。鼓勵各地通過互助養老、設立孝善基金等途徑,創新家庭養老方式。加快建立貧困家庭“三留守”關愛服務體系,落實家庭贍養、監護照料法定義務,探索建立信息臺賬和定期探訪制度。完善農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對象認定方法,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納入低保范圍。探索開展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養護理模式,切實解決其長期照護困難。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返貧人口納入救助范圍。
(九)著力實施貧困殘疾人脫貧工程
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納入農村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擴大政策覆蓋面。深入實施“福康工程”等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項目,優先為貧困家庭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和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對16周歲以上有長期照料護理需求的貧困重度殘疾人,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不符合救助供養條件的,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設立公益崗位、集中托養等多種方式,為貧困重度殘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間照料、鄰里照護服務。逐步推進農村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通過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著力解決貧困家庭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問題,加快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加大對貧困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確保每一名貧困家庭殘疾兒童少年都能獲得教育資助。資產收益扶貧項目要優先安排貧困殘疾人家庭,適當提高資產收益配置比例。加大貧困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工作實施力度。
(十)著力實施扶貧扶志工程
加強教育引導,開展扶志教育等精神扶貧活動,創辦脫貧攻堅“農民夜校”“講習所”“微講堂”等,加強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揚自尊、自愛、自強精神。防止政策養懶漢、助長不勞而獲和“等靠要”等不良習氣。加大以工代賑實施力度,動員更多貧困群眾投工投勞。推廣以表現換積分、以積分換物品的“愛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幫扶做法,實現社會愛心捐贈與貧困群眾個性化需求的精準對接。鼓勵各地總結推廣脫貧典型,宣傳表彰自強不息、自力更生脫貧致富的先進事跡和先進典型,用身邊人身邊事示范帶動貧困群眾,引導貧困群眾愿脫貧、能脫貧、敢脫貧、會脫貧。大力開展移風易俗活動,選樹一批文明村鎮和星級文明戶,推廣“星級評比”“孝德榜”等做法,引導貧困村修訂完善村規民約,發揮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等群眾組織作用,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教育引導貧困群眾弘揚傳統美德、樹立文明新風。加強對高額彩禮、薄養厚葬、子女不贍養老人等問題的專項治理。深入推進文化扶貧工作,提升貧困群眾的公共文化服務獲得感。把扶貧領域誠信納入信用監管體系,將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加強禁毒脫貧工作。
五、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提升
(一)大力推進交通扶貧行動
在貧困地區加快建成外通內聯、通村暢鄉、客車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運輸網絡,推進貧困地區“四好農村路”建設,實施貧困地區農村公路擴面延伸、路長制、養護水平提升、農村運輸通達等工程。到2020年,實現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具備條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車,基本完成鄉道及以上行政等級公路安全隱患治理。改造建設一批貧困鄉村旅游路、產業路、資源路,優先改善自然人文、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風情小鎮等旅游景點景區交通設施。加快推進農村客運站點網絡建設,創新農村客運發展模式,進一步擴大農村客運覆蓋范圍。加快貧困地區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推進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及橋梁新改建。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加大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用于貧困地區農村公路養護力度。推進國家鐵路網、國家高速公路網連接貧困地區項目建設,加快貧困地區普通國省道改造和支線機場、通用機場、內河航道建設。
(二)大力推進水利扶貧行動
加快貧困地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著力完善區域防洪減災體系,提高貧困地區水利基礎設施防災減災能力。加快實施貧困地區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落實工程建設和管護責任,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因地制宜加強供水工程建設與改造,顯著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和水質達標率,到2018年底全面解決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加快貧困地區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實現灌溉水源、灌排骨干工程與田間工程協調配套。切實加強貧困地區防洪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繼續推進貧困地區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工程。加快推進行蓄洪區調整和建設重點工程,爭取早日建成并發揮效益。
(三)大力推進電力扶貧行動
結合國家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進一步加大貧困地區農村電網改造投資,加強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貧困地區電力普遍服務監測評價體系,引導電網企業做好貧困地區農村電力建設管理和供電服務,實現供電能力、供電質量和供電可靠性明顯提升。加快貧困地區變電站(變壓器)增容布點,持續推進網架結構優化,優先保障光伏扶貧項目安全可靠及時并網。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四)大力推進網絡扶貧行動
統籌推進網絡覆蓋、農村電商、網絡扶智、信息服務、網絡公益5大工程向縱深發展,創新“互聯網+”扶貧模式。實施電商扶貧,扎實推進貧困地區農村電商全覆蓋鞏固提升。繼續實施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支持大型電商企業和電商強縣對口幫扶貧困縣,推進電商扶貧網絡頻道建設。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引導基礎電信企業加大投資力度,實現貧困村寬帶網絡全覆蓋。鼓勵基礎電信企業針對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推出資費優惠舉措,促進寬帶網絡廣泛使用,鼓勵企業開發有助精準脫貧的移動應用軟件、智能終端。積極推動貧困地區農村電商、遠程醫療、遠程教育等網絡應用。
(五)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
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圍繞“硬化、亮化、綠化、凈化、美化”標準,因地制宜確定貧困地區村莊人居環境整治目標,積極推進廁所垃圾污水專項整治“三大革命”。結合各地實際普及不同類型的衛生廁所,同步開展廁所糞污治理;開展貧困地區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行動,探索建立村莊保潔制度;逐步開展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問題,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著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加快推進通村組道路和生產路建設,解決村內道路泥濘、村民出行和生產不便等問題。開展貧困地區農村破舊、廢棄房屋綜合整治。
(六)大力推進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提升行動
全面加強基層基本公共服務功能建設,著力提升基層基本公共服務配置水平,確保到2020年貧困地區基層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強化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教育,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實施學前教育第三期行動計劃,推進學前教育資源向行政村延伸,嚴格實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方案。強化貧困地區基本醫療衛生建設,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強化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文化體育功能建設,完善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網絡,不斷增強文化體育惠民供給能力。加快構建覆蓋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做好農村貧困人口就業工作,擴大就業容量,提高就業質量。健全貧困地區基本社會保險制度,完善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升社會保障能力。抓好基層基本社會服務、住房保障和殘疾人服務等各項服務體系建設。
六、強化脫貧攻堅支撐保障
(一)強化財政投入保障力度
堅持增加政府扶貧投入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的投入保障機制,支持貧困地區圍繞現行脫貧目標,盡快補齊脫貧攻堅短板。健全省市縣三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穩定增長機制,落實省級按照當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貧困縣及所在設區市按照當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其他有脫貧任務的市、縣(市、區)按照當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專項扶貧資金預算。市縣兩級政府清理收回的財政存量資金,對其中可統籌使用部分,確保50%以上比例用于脫貧攻堅。省級分配市縣兩級的新增地方債,優先用于脫貧攻堅。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扶貧投入。加大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教育、醫療保障等轉移支付支持力度。規范扶貧領域融資,增強扶貧投入能力,疏堵并舉防范化解扶貧領域融資風險。進一步加強資金整合,賦予貧困縣更充分的資源配置權,確保整合資金圍繞脫貧攻堅項目精準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在進一步推進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在省、市、縣等層級分類有序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著力完善財政涉農資金和其他部門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建設資金向扶貧開發傾斜支持機制,促進各類涉農資金聚焦脫貧攻堅。全面加強各類扶貧資金項目績效管理,落實資金使用者的績效主體責任,明確績效目標,加強執行監控,強化評價結果運用,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強扶貧資金項目常態化監管,強化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確保扶貧資金尤其是到戶到人的資金落到實處。
(二)強化金融扶貧支持力度
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和扶貧產業項目、貧困村提升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加強金融與財稅政策的配合,有效整合各類財政扶貧資金,發揮再貸款、再貼現、差異化監管等政策的激勵作用。加強扶貧再貸款使用管理,引導金融機構合理合規增加對帶動貧困戶就業的企業和貧困戶生產經營的信貸投放。加強金融精準扶貧服務。創新產業扶貧信貸產品和模式,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產業發展與帶動貧困戶脫貧的掛鉤機制和扶持政策。規范扶貧小額信貸發放,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辦理無還本續貸業務,對確因非主觀因素不能到期償還貸款的貧困戶可協助其辦理貸款展期業務。加強扶貧信貸風險防范,支持貧困地區金融服務站建設,推廣電子支付方式,逐步實現基礎金融服務不出村。支持貧困地區開展特色農業險種,開展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業務,探索發展價格保險、產值保險、“保險+期貨”等新型險種。擴大貧困地區涉農保險保障范圍,開發物流倉儲、設施農業、“互聯網+”等險種。鼓勵上市公司、證券公司等市場主體依法依規設立或參與市場化運作的貧困地區產業投資基金和扶貧公益基金。貧困地區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發行公司債券等按規定實行“綠色通道”政策。
(三)強化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支持貧困地區編制村級土地利用規劃,挖掘土地優化利用脫貧的潛力。貧困地區建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條件的,按程序及時審查報批。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調劑計劃、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計劃向貧困地區傾斜。貧困地區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節余指標,允許在省內調劑使用。專項安排國家級、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保障旅游扶貧、光伏扶貧項目用地。優先安排貧困地區土地整治項目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指導和督促貧困地區完善縣級土地整治規劃。
(四)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力度
深入實施貧困地區人才支持計劃,擴大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選派培養規模。貧困地區在縣鄉公務員考試錄用中,從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員中定向招錄公務員,從貧困地區優秀村干部中招錄鄉鎮公務員。動員全社會科技力量投入脫貧攻堅主戰場,開展科技精準幫扶行動。以縣為單位建立產業扶貧技術專家組,各類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組建產業扶貧技術團隊,重點為貧困村、貧困戶提供技術服務。加大科技創新資金對科技扶貧的支持,支持有條件的貧困縣建設農業科技園和星創天地等載體,展示和推廣農業先進科技成果。在貧困地區全面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劃,從農村鄉土專家、種養能手等一線服務人員招聘一批特聘農技員,由縣級政府聘為貧困村科技扶貧帶頭人,有針對性地開展專家服務基層活動。加強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培養,提升創業項目帶貧減貧效果。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建立科技特派員與貧困村結對服務關系,實現科技特派員對貧困村科技服務和創業帶動全覆蓋。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在人才智力扶貧上的優勢和作用。創新扶貧理念,提高科技人員服務和管理水平,鼓勵開展創業式扶貧。
七、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
(一)深入開展定點扶貧工作
進一步健全“單位幫扶、干部駐村、整村包保”制度,落實定點扶貧工作責任,把定點扶貧村脫貧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重點,加強工作力量,出臺具體幫扶措施。定點扶貧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研究幫扶工作。強化定點扶貧牽頭單位責任。加強對定點扶貧村脫貧攻堅工作指導,督促落實脫貧主體責任。把定點扶貧村作為轉變作風、調查研究、培養干部的基地,總結定點扶貧村脫貧經驗,完善本部門扶貧政策,推動脫貧攻堅工作。選派優秀中青年干部、后備干部到貧困地區掛職和駐村幫扶,落實艱苦地區掛職干部生活補助政策。開展省直單位定點扶貧考核工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問責機制,壓實幫扶單位責任,推動幫扶工作到村到戶。指導市、縣(市、區)做好定點扶貧工作,推動定點扶貧工作重心下沉,實現精準幫扶。加強軍地脫貧攻堅工作協調,駐皖部隊要積極承擔幫扶任務,參與扶貧行動,廣泛開展扶貧濟困活動。對接做好“八一愛民學校”援建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結對助學活動。組織軍隊系統醫院對口幫扶貧困縣縣級醫院,深入貧困村送醫送藥、巡診治病。幫助革命老區加強紅色資源開發,挖掘和豐富紅色歷史文化,培育壯大紅色旅游產業,帶動貧困人口脫貧。幫助培育退役軍人和民兵預備役人員脫貧致富帶頭人。
(二)深入推進縣域結對幫扶
把資金支持、產業合作、人才支援、勞務協作、社會參與等作為幫扶工作重點,深化縣域結對幫扶協作,推進攜手奔小康行動,并向貧困村延伸。強化縣域結對幫扶責任壓實,加強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和督導檢查,建立扶貧協作臺賬制度,每年對賬考核。優化結對幫扶關系,實化細化縣之間、鄉鎮之間、行政村之間結對幫扶措施。突出產業幫扶,鼓勵合作建設承接產業轉移的基地,引導企業精準結對幫扶。支持被幫扶縣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特色產業基地,培育一批帶動貧困戶發展產業的合作組織和龍頭企業,引進一批能夠提供更多就業崗位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文化旅游企業等,促進產業發展帶動脫貧。突出勞務協作,有組織地開展人崗對接,建立和完善勞務輸出精準對接機制,提高勞務輸出脫貧的組織化程度,提高協作規模和質量。突出人才支援,加大力度推進干部雙向掛職、人才雙向交流、兩地培訓和委托培養等,提高干部人才支持和培養的精準性。強化資金支持和產業合作,幫扶縣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萬元的專項資金支持被幫扶縣脫貧攻堅,并通過投資辦廠、購買產品、勞務合作等多種形式帶動被幫扶縣脫貧攻堅。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縣域結對扶貧協作資金精準使用。
(三)深入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
廣泛動員企業、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參與脫貧攻堅。落實國有企業精準幫扶責任,通過發展產業、對接市場、安置就業等多種方式幫助貧困戶脫貧。深入推進“千企幫千村”精準扶貧行動,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公益扶貧,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設立扶貧開發投資基金等方式參與脫貧攻堅,帶動貧困農戶增收。持續開展“光彩行”活動,提高精準扶貧成效。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加快建立社會組織幫扶項目與貧困地區需求信息對接機制,確保貧困人口發展需求與社會幫扶有效對接,引導社會扶貧重心下移。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計劃”、“服務機構牽手計劃”、“教育對口扶貧計劃”,為貧困人口提供生計發展、能力提升、心理支持等專業服務。加強對社會組織扶貧的引導和管理,優化環境、整合力量、創新方式,提高扶貧效能。完善社會扶貧激勵機制,落實社會扶貧資金所得稅稅前扣除等支持政策。加快中國社會扶貧網(安徽省)規范運行和平臺推廣,組織信息發布,推動需求對接。深入開展“10·17”扶貧日活動,引導社會各界認領項目、認捐款物,形成全社會關注扶貧、參與扶貧、支持扶貧的濃厚氛圍。
(四)深入開展扶貧志愿服務活動
充分發揮各類志愿服務組織作用,動員組織各類志愿服務團隊、社會各界愛心人士開展扶貧志愿服務。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系列行動計劃,支持引導專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力量積極參與精準扶貧。推進扶貧志愿服務制度化,建立扶貧志愿服務人員庫,鼓勵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組建常態化、專業化服務團隊。制定落實扶貧志愿服務支持政策。鼓勵支持青年學生、專業技術人才、退休人員、優秀退役軍人和社會各界人士到貧困地區開展扶貧志愿者行動,組織和支持各類志愿者參與貧困識別、扶貧調研、助教支醫、文化下鄉、科技推廣、創業引領等扶貧活動。
八、夯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礎性工作
(一)全面強化扶貧信息的精準和共享
進一步加強建檔立卡工作,提高精準識別質量,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做到“脫貧即出、返貧即入”,杜絕“兩該兩不該”現象。剔除不符合條件的人口,及時納入符合條件但遺漏在外的貧困人口和返貧人口,做到應扶盡扶。完善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通過端口對接、數據交換等方式,加快推進戶籍、教育、健康、就業、社會保險、住房、銀行、農村低保、殘疾人等信息與貧困人口建檔立卡信息有效對接。完善貧困人口統計監測體系,為脫貧攻堅提供科學依據。配合做好貧困人口建檔立卡數據和農村貧困統計監測數據銜接工作。強化扶貧開發大數據平臺共享使用,拓展扶貧數據系統服務功能,為脫貧攻堅決策和工作指導等提供可靠手段和有力支撐。建立脫貧成效鞏固提升監測機制,對脫貧戶實施跟蹤和動態監測,及時了解其生產生活情況。按照國家信息安全標準構建扶貧開發信息安全防護體系,確保系統和數據安全。開展建檔立卡專項評估檢查。
(二)全面完善貧困退出機制
嚴格執行貧困退出標準和程序,規范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退出組織實施工作。完善全省扶貧工作考核評估指標和貧困縣驗收指標,對超出“兩不愁、三保障”標準的指標,予以剔除或不作為硬性指標,取消行業部門與扶貧無關的搭車任務。完善貧困縣退出程序,改進貧困縣退出專項評估檢查,因地制宜制定符合貧困地區實際的檢查方案,確保貧困縣退出質量。脫貧攻堅期內扶貧政策保持穩定,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退出后,相關政策保持一段時間。
(三)全面配合做好國家脫貧攻堅普查
2020年至2021年年初,國務院將統一部署對脫貧摘帽縣開展一次普查,全面了解貧困人口脫貧實現情況,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重點圍繞脫貧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調查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獲得幫扶情況、貧困人口參與脫貧攻堅項目情況等。
九、加強和改善黨對脫貧攻堅工作的領導
(一)進一步強化脫貧攻堅責任落實
嚴格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工作到村、幫扶到戶的工作機制。省負總責,重在把黨中央大政方針轉化為實施方案,加強指導和督導,促進工作落實;市縣抓落實,重在從當地實際出發推動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工作到村,重在對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實行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退出;幫扶到戶,重在幫助貧困戶實施扶貧項目,發揮增收效益,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增強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層層傳導壓力,建立落實臺賬,壓實脫貧責任,加大問責問效力度。健全脫貧攻堅工作機制,省委、省政府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1次脫貧攻堅工作,貧困縣黨委和政府每月至少專題研究1次脫貧攻堅工作。貧困縣黨政正職每個月至少要有5個工作日用于扶貧,任務重的要用更多時間開展扶貧工作。實施五級書記遍訪貧困對象推進鄉村振興行動,省委書記遍訪貧困縣,市委書記遍訪脫貧攻堅任務重的鄉鎮,縣(市、區)黨委書記遍訪貧困村,鄉鎮黨委書記和村黨組織書記遍訪貧困戶。以遍訪貧困對象行動帶頭轉變作風,接地氣、查實情,了解貧困群體實際需求,掌握第一手資料,發現突出矛盾、解決突出問題。
(二)進一步壓實省直部門扶貧責任
省直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脫貧攻堅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舉措,實化細化三年行動方案,并抓好組織實施工作。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分解落實各市、縣(市、區)脫貧目標任務,實化細化脫貧具體舉措,分解到年、落實到人。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本部門本單位脫貧攻堅工作情況。脫貧攻堅期內,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以及部門扶貧干部、定點扶貧干部按政策規定保持穩定,不能勝任的要及時調整。
(三)進一步完善脫貧攻堅考核監督評估機制
完善扶貧督查巡查、考核評估工作,實施經常性的督查巡查和最嚴格的考核評估制度,建立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時工作情況相結合的考核機制。改進對市縣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第三方評估方式,縮小范圍,簡化程序,精簡內容,重點評估“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提高考核評估質量和水平。改進省市兩級對縣及縣以下脫貧攻堅工作考核方式,每年原則上不超過2次,加強對縣委書記的工作考核,注重發揮考核的正向激勵作用。未經省里批準,市級以下不得開展第三方評估。改進約談市縣負責同志的方式,開展常態化約談,隨時發現問題隨時約談。建立健全專業化、常態化的隨機暗訪監督機制。建好用活12317扶貧監督舉報平臺,暢通群眾涉貧咨詢、申訴或舉報渠道。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扶貧等部門按照職能開展監督工作。充分發揮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監督作用。
(四)進一步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
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促鄉村振興“一抓雙促”農村基層黨建工程,全面強化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切實提升貧困村黨組織的組織力。防止封建家族勢力、地方黑惡勢力、違法違規宗教活動侵蝕基層政權,干擾破壞村務。大力整頓貧困村軟弱渙散黨組織,以縣為單位組織摸排,逐村分析研判,堅決撤換不勝任、不合格、不盡職的村黨組織書記。重點從外出務工經商創業人員、大學生村官、優秀退役士兵、本村致富能手中選配,本村沒有合適人員的,從縣鄉機關公職人員中派任。建立健全回引本土大學生、高校培養培訓、縣鄉統籌招聘機制,為每個貧困村儲備1-2名后備干部。加大在貧困村青年農民、外出務工青年、退役士兵中發展黨員力度。支持黨員創辦領辦脫貧致富項目,完善貧困村黨員結對幫扶機制。全面落實貧困村“兩委”聯席會議、“四議兩公開”和村務監督等工作制度。派強用好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從縣以上黨政機關選派過硬的優秀干部參加駐村幫扶,加強考核和工作指導,對不適應的及時召回調整,派出單位要嚴格落實項目、資金、責任捆綁要求,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強化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落實,將抓黨建促脫貧攻堅情況作為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點內容。對不夠重視貧困村黨組織建設、措施不力的地方,上級黨組織要及時約談提醒相關責任人,后果嚴重的要問責追責。
(五)進一步打造過硬的脫貧攻堅干部隊伍
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制,保持貧困縣黨政正職穩定,確需調整的,必須符合中央規定,對于不能勝任的及時撤換,對于弄虛作假的堅決問責。分級分類開展扶貧干部培訓,確保貧困縣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和扶貧系統干部輪訓一遍。對縣級以上領導干部,重點通過培訓提高思想認識,引導樹立正確政績觀,掌握精準脫貧方法論,提升研究攻堅問題、解決攻堅難題能力。對基層干部,重點通過采取案例教學、現場教學等實戰培訓方法,提高實戰能力,增強精準扶貧工作本領。加大對貧困村干部培訓力度,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一次,突出需求導向和實戰化訓練,著重提高落實黨的扶貧政策、團結帶領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本領。加強對扶貧掛職干部跟蹤管理和具體指導,采取“掛包結合”等方式落實保障支持措施,激勵干部人在心在、履職盡責。強化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打造一支懂農村、會扶貧、作風硬的駐村干部隊伍。加強對脫貧一線干部的關愛激勵,注重在脫貧攻堅一線考察識別干部,對如期完成任務且表現突出的貧困縣黨政正職應予以重用,在脫貧攻堅中工作出色、表現優秀的扶貧干部、基層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對奮戰在脫貧攻堅一線的縣鄉干部落實好津補貼、周轉房等政策,改善工作條件。對在脫貧攻堅中因公犧牲的干部和基層黨員的家屬及時給予撫恤,長期幫扶慰問。全面落實貧困村干部報酬待遇和正常離任村干部生活補貼。
(六)進一步營造脫貧攻堅良好輿論氛圍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宣傳脫貧攻堅典型經驗,宣傳脫貧攻堅取得的重大成就,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注入強大精神動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網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全面、立體、生動地向社會講好脫貧攻堅安徽故事。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挖掘扶貧領域的代表人物、典型事例,選樹脫貧攻堅先進典型。做好全國脫貧攻堅獎、全國脫貧攻堅模范和全國脫貧攻堅組織創新獎的推薦工作。推出一批具有安徽地方特色、反映扶貧脫貧感人事跡的優秀文藝作品,加大扶貧題材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不斷創新宣傳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脫貧攻堅的政策和典型,切實增強宣傳實效。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積極向上、自力更生、脫貧致富的良好氛圍。
(七)進一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把作風建設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集中力量解決“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工作作風不扎實、考核評估不嚴不實等突出問題,確保取得明顯成效。改進脫貧攻堅調研方式,深入基層、聯系群眾,多層次、多方位、多渠道調查了解實際情況,注重發現并解決問題,力戒“走過場”。注重工作實效,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減少村級填表報數,精簡會議文件,讓基層干部把精力放在辦實事上。嚴格扶貧資金審計,加強扶貧事務公開。嚴肅查處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占掠奪等行為。依紀依法堅決查處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弄虛作假問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職責不落實問題,堅決糾正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開展扶貧領域巡視巡察,推進貧困縣巡視和貧困村巡察全覆蓋,深入整改巡視巡察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加強警示教育,集中曝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典型案例,形成長震懾、常警醒。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完善防范問題發生和反彈的長效機制。
(八)進一步防范脫貧攻堅各類風險
防范產業扶貧市場風險,防止產業項目因盲目跟風、一刀切造成損失,對扶貧主導產業面臨的技術和市場等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防范和處置風險的應對措施。防范扶貧小額信貸還貸風險,糾正戶貸企用、冒名借款、違規用款等問題。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止地方政府以脫貧攻堅名義盲目舉債,防止金融機構借支持脫貧攻堅名義違法違規提供融資,堅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
(九)進一步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統籌銜接
脫貧攻堅期內,貧困地區鄉村振興主要任務是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相關支持政策優先向貧困地區傾斜,補齊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短板,以鄉村振興鞏固脫貧成果。抓緊研究制定2020年后減貧方案,已脫貧的地方積極探索“三年后”的脫貧成果鞏固提升與鄉村振興統籌推進的路子。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脫貧攻堅,研究推進扶貧開發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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