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一、宣城市宣州區洪林鎮原黨委委員張治河(分管國土資源)、國土所所長周元勝因轄區內非法采挖土石問題被問責。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洪林鎮轄區內11戶村民擅自在山場非法采挖土石,導致山體地貌被破壞;2015年10月,洪林鎮在實施地質災害點治理項目過程中,未按治理方案嚴格施工,超范圍采挖土石達2萬立方米。張治河、周元勝履職不力、監管不到位,對發生上述問題負有責任,2018年7月,兩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郎溪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原局長王長青因轄區內水污染問題被問責。2015年以來,郎溪縣人民醫院直接將洗衣污水排入醫院西邊河溝,“黑臭水體”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王長青作為時任郎溪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局長,未能正確履行職責,日常監管不力,對上述問題負領導責任。2018年8月,王長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寧國市林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毅芳因轄區內生態環境破壞問題被問責。2016年8月至9月,寧國市政府相繼出臺三份關于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方面的文件,規定禁止毀林開荒種植白茶。周毅芳作為寧國市林業局分管林業站和造林綠化工作的副局長,未正確履行職責,工作中疏于監管,造成該市梅林鎮、霞西鎮、中溪鎮、寧墩鎮轄區內在文件出臺后毀林開墾山場種植白茶共計4197畝,水土流失、水源污染等隱患增加,生態環境遭到一定程度破壞。2018年3月,周毅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宣城市紀委監委)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