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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索來源】
根據宣城市委巡察組移交問題線索,2018年7月,郎溪縣十字鎮紀委成立核查組對新和村村委會主任周詒斌相關問題線索進行調查。
【情況核查】
經查,周詒斌在擔任新和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在扶貧領域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導致該村陳某戶在已有一套新房居住的情況下,于2016年3月申請對其原有舊房實施危房改造,最終享受改造資金4000元;鄒某戶、李少某戶、李西某戶在實際土地已經流轉的情況下,2017年再次申報特色種養獎補,3戶共虛報獎補資金1500元。
【處理情況】
周詒斌身為中共黨員,并且時任新和村村委會主任,在2016年至2017年新和村扶貧領域工作中因審核把關不嚴,造成4戶貧困戶虛報扶貧資金5500元,違反了黨的工作紀律。2018年9月,經十字鎮黨委會議研究,給予周詒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者說】
周詒斌在檢查書中寫道:“作為新和村村委會主任,在扶貧領域工作中審核資料‘不把關’,僅憑包片村干部和當事人的申報資料,就認定符合申報要求,造成扶貧資金的虛報。對此,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甘愿接受組織處理,今后一定汲取教訓,自覺遵守黨規黨紀,同時也要對下屬從嚴管理、及時提醒。”
【執紀者說】
扶貧資金,貴在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本案例虛報的扶貧資金雖然也到了扶貧戶手中,但卻違悖了扶貧資金是用來改善貧困戶居住條件和發展生產的初衷。扶貧資金并不是貧困戶可以獨享的“奶酪”,一定要慎之又慎,真正用到刀刃上,用的方式不對也同樣要問責。(宣城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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