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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光市張八嶺鎮關山村黨總支書記焦明付脫貧攻堅整改落實不力問題。2017年12月,省第三方評估組發現貧困戶王某某居住在危房內,認定為住房不安全。在問題整改時,該村黨總支書記及幫扶責任人焦明付重視程度不夠,整改落實不力,導致省復核時該戶仍然住在危房中,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焦明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滁州市瑯琊區揚子街道高郢村黨總支副書記蔡祥斌等人優親厚友問題。2011年至2015年,蔡祥斌利用工作上便利,違規為其母詹某某辦理農村低保,致使詹某某獲得低保金計12017元。此外,調查中發現該村黨總支委員倪培山在辦理低保中也存在優親厚友問題。2018年6月,蔡祥斌、倪培山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領取的低保金已全部退繳。(滁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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