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近日,為進一步強化十一屆區委第四輪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規范巡察整改情況報告,銅陵市郊區區委巡察辦下發《關于十一屆區委第四輪巡察整改情況報送及公開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整改工作再提新要求,確保管黨治黨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一是壓實責任。要求被巡察單位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自覺接受巡察監督,自覺扛起主體責任,真認賬、真反思、真整改。黨組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直接抓、抓具體、抓到底,決不能把層層傳導壓力變成層層推卸責任。
二是咬住認真。對照“問題清單”,要求被巡察單位要把每個問題都當作“必答題”,統籌研究、逐條剖析,責任到人、明確時限,不回避問題、敷衍塞責,并自簽收區委巡察組反饋意見之日起,兩個月內必須向區委巡察辦報送整改情況。對領導干部職位有調整的,堅持責任不“翻篇”,堅決杜絕“新官不理舊賬”,讓老問題“擊鼓傳花”的情況。
三是講求方法。堅持全面整改和重點整改相結合,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對巡察組指出的重點問題,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被巡察單位要雷厲風行、立行立改,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堅持當下“改”和長遠“立”相結合,舉一反三,推動改革,完善制度,發揮巡察工作標本兼治戰略作用。(銅陵市紀委監委)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