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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3月9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我區進行了巡視。2018年6月12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向我區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省委第八巡視組對禹會區的巡視,始終突出政治性和政治紀律,是強化巡視工作“利劍”震懾作用、狠抓從嚴治黨的具體部署和生動實踐,是對我區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力促進。省委第八巡視組指出禹會在“六個圍繞、一個加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客觀深刻、切中要害,體現了省委對禹會的重視支持和關心愛護,完全符合禹會實際,為全區各級干部敲響了警鐘。對這些問題,區委誠懇接受、深刻剖析、堅決整改。目前,省委巡視組反饋的47個問題,已完成整改40個,基本完成整改5個,未完成整改2個。巡視整改工作有力地促進了全區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今年上半年,全區完成地區生產總值104.4億元,在全市9個縣區中位居第三,同比增長9.1%,位居全市第一;進出口總額絕對數及增速均位于全市第一;財政收入突破10億元。
巡視整改期間,區紀委運用“四種形態”處理92人次,其中立案35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5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給予“第一種形態”處理67人次,發出監察建議書5份,挽回損失116.9489萬元。巡視組交辦區紀委案件線索3件,已初核了結2件,給予1人誡勉談話,正在初核1件。接到閱處件86件,已辦結64件,正在辦理22件;接到“需要核實的問題”24個,已全部核實完畢。
省委第八巡視組共交辦我區4批次181件信訪交辦件,其中22件因區劃調整等原因不屬我區管理,已交其他責任單位,其他159件在整合相同事項后,共梳理出96件群眾投訴請求,根據信訪信息系統內登記情況統計,其中初信初訪56件,重復信訪40件。目前,已按信訪程序全部辦結,群眾滿意率達60%以上。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區委切實承擔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決心以省委巡視問題整改為契機,在政治高度上突出黨的領導,在政治要求上狠抓黨的建設,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從嚴治黨,以雷厲風行的作風和堅決果斷的措施,從嚴從實、真抓實干推進整改落實,努力把整改過程變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持續轉變作風、推動改革發展的過程。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增強巡視整改政治自覺。巡視反饋后,區委迅速傳達學習、統一思想,區委常委會帶頭落實主體責任,步步深入推進落實。5月12日,召開“五人小組”會和區委常委會會議,通報研究巡視口頭反饋意見,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專題部署,提出了“利用正式反饋前一個月的時間形成即知即改初步成果”的具體要求。5月14日,成立了由區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區委副書記、區長任第一副組長,區委常委任副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6月12日,形成即知即改情況報告向巡視組匯報。6月13日,正式反饋意見后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省委李錦斌書記在“五人小組”會議上的講話精神,要求制定1個巡視整改方案、4個專項整改方案和區內自行開展的8個專項整治方案,明確了“1+4+8”整改落實總體框架。6月29日,召開慶祝建黨97周年黨課報告會,對進一步做好巡視整改工作提出要求。7月5日,召開區委常委會專題審定“1+4+8”整改方案,圍繞反饋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明確了整改原則、整改目標、整改任務、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做到了問題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8月4日下午,區委常委會專題審議省委巡視整改情況報告,要求全區上下以抓好整改的實際行動踐行絕對忠誠、體現責任擔當,以見底見效的整改成果兌現鄭重承諾、交出合格答卷。召開省委巡視整改區委專題民主生活會,區委常委對標巡視反饋問題和意見建議,深入查找存在問題,深刻剖析問題根源,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進一步深化了思想認識,增強了政治自覺,明確了努力方向。8月4日晚及8月5日下午連續召開兩次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會及一次“五人小組”會,集中力量修改審定各類整改工作報告和臺賬資料。8月10日省委巡視辦反饋修改意見后,再次召開“五人小組”會、區委常委會會議及巡視整改調度會,進一步抓差補缺、修改完善。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巡視整改政治責任。區委把巡視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充分發揮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從常委會班子抓起,從常委自身做起,堅持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帶領并督促全區各級堅決整改落實。建立領導機構,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巡視整改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部署、協調推進、督促落實,形成了區委統攬、常委牽頭、逐級分解、層層擔責的整改工作格局。制定整改方案,逐條列出了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時限清單和進度清單,逐項明確了牽頭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時限和目標要求,形成了整改的“路線圖”和落實的“時間表”。建立整改臺賬管理機制,建立巡視整改問題臺賬、問題線索臺賬、意見建議臺賬、專題報告臺賬,定期對賬、辦結銷號。加強上下聯動,區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點案件親自督辦,區委常委按照工作分別負責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七個方面整改工作,堅持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門和分管領域整改,對牽頭負責的整改任務逐項明確措施,督促分管部門落實整改。全區各級對照區委整改方案,上下聯動、深入推進,壓力層層傳遞、責任層層落實、任務層層分解,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實的工作合力。
三是健全完善機制,體現巡視整改政治擔當。區委注重建立各項巡視整改工作機制,確保整改工作“不懸空”“全見底”。實行分類整改,針對反饋意見7個方面存在的47個問題,對能夠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問題立即整改,利用巡視組口頭反饋后正式反饋前的一個月時間,對口頭反饋意見22個問題中的16項進行率先整改,制定出臺規范性文件29個,建立制度7項,并在巡視組赴禹會區反饋意見時向巡視組遞交了口頭反饋意見即知即改情況報告。對于事關全局、牽涉面較廣、短期內難以解決的,通過專項整治,集中突破。對于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涉及體制機制的問題,通過深化改革理順體制、建章立制,從制度層面推動問題解決。加強督查督辦,建立了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調度會和推進會制度,堅持每周推進、每日調度,跟蹤督查,掛牌銷號,全面推進整改工作。已先后召開“五人小組”會議8次,區委常委會會議9次,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會3次、推進會3次、調度會25次,保證巡視整改快速有序推進。對巡視整改成果實行三級審核把關制度,責任單位一把手召開專題會一審簽字上報,分管領導召開聯審會二審簽字上報,區政府區長和副書記召開政府常務會或區長辦公會、專題會三審上報常委會。開展專項整治,在全面整改的基礎上,聚焦巡視反饋問題集中的重點領域,組織實施“責任擔當、社區改革、民生資金管理、選人用人、作風建設、征遷安置、農村三資管理”等8個專項整治。專項整治明確由區委書記、區長親自擔任組長、親自動員部署、親自協調督辦,既促進解決突出問題,又推動面上整改落實。
二、堅持問題導向,注重真抓實干,推動巡視整改見底見效
區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梳理整改任務,逐項明確責任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實。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反腐敗斗爭警示教育不力
(1)針對“政治站位不高,未能從政治上認清周案帶來的巨大負面影響,沒有看清看透其嚴重踐踏黨紀國法和‘兩面人’問題,混同于一般領導干部的貪污腐敗,以致有些黨員干部仍被‘蒙在鼓里’,存在錯誤認知。”的問題。一是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持續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著力提高政治覺悟和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做到“五個純粹”,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巡視反饋以來,區委常委會召開8次會議,學習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精神、省委李錦斌書記在“五人小組”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等內容的議題17項;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開展集中學習研討9次,深入學習討論《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要內容》等;7月21日,組織四大班子黨員領導干部赴渡江戰役總前委孫家圩子舊址紀念館,重溫入黨誓詞,接受革命傳統教育。二是徹底肅清流毒影響。堅決肅清周春雨遺毒遺風遺痕,深挖其違紀腐敗根源和政治毒害,進一步廓清模糊認識、糾正錯誤觀點。區委召開專題研討會,重點圍繞周春雨等典型案例,深刻反思、汲取教訓,8位常委重新撰寫書面研討材料并作重點發言,就“為什么要肅清‘三遺’,肅清哪些‘三遺’,怎樣肅清‘三遺’”等問題深入開展討論,全面查擺、清除周春雨主政時期孳生的錯誤習慣思維、價值取向、作風做派,進一步撕開周春雨偽裝的“面具”,說清周春雨案“五個不一般”的惡劣性質,講透其對蚌埠對禹會政治生態影響的破壞性、對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影響的滯后性。三是全面加強警示教育。結合“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在全區開展為期2個月的警示教育活動,以本區查辦的違法違紀案件,特別是拆遷、民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域的案件為反面教材,編制典型案例匯編3冊、區內違紀違法案件通報3期,各級各部門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廣泛、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2.凈化黨內政治生態不夠
(2)針對“2015年以來,發生的一系列案件嚴重破壞了當地政治生態,對此區委站位不高、認識不清,沒有采取有力措施修復政治生態,以致干事創業氛圍受到較大負面影響。”的問題。一是深刻剖析反面典型。全面梳理2015年以來的區內案件,重點挖掘分析“周、巫、劉”“宋、毛、力”以及馬城、涂山系列案件等典型案例,選取典型案例41起編發警示教育讀本。區委召開專題研討會,圍繞典型案例開展集中研討,并對產生的教訓警示進行深刻學習討論,聯系自身實際進行深刻反思,縣級領導干部撰寫認識體會23篇。二是深入查擺解決問題。區委已召開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巡視反饋意見,深入查擺“六個圍繞、一個加強”問題根源,圍繞典型案例深入批評與自我批評,勇于揭短亮丑,負責任地指出具體問題、提出改進建議56條,本月召開“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警示教育民主生活會。講嚴立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后,將要求各級黨(工)委、黨組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對照典型案例,認真查擺存在問題建立整改清單,細化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員,一項一項落實整改,抓緊修復被破壞、污染的政治生態。三是全面加強“三政”建設。鞏固“加強‘三政’建設,錘煉黨性鑄忠誠”行動成果,嚴格貫徹《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認真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雙重組織生活、黨性分析、談心談話等制度,提高組織生活質量,推動形成嚴肅健康的黨內政治生活。堅持“六破六立”,倡導和弘揚忠誠老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清正廉潔等價值觀,堅決防止和反對宗派主義、圈子文化、碼頭文化,培育正氣充盈的政治文化。巡視整改以來,區委主要負責同志與常委班子成員、分管領導與部門負責人廣泛開展談心談話220人次,各級書記上黨課125場次,對32個黨支部“三會一課”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指導。
3.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走樣
(3)針對“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形勢嚴峻,債務率高,一些征地拆遷、環境整治等項目因資金缺乏,被迫擱置暫緩。為解決資金難題,區委違規在干部中集資、融資,持續增加了金融風險。”的問題。一是努力擴大收入,提高應對風險能力。加強財政收入組織,克服重點企業退市進園、進項稅抵扣額度大以及去年同期一次性查補稅收等不利因素,進一步組織收入調度,上半年我區財政總收入105447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0.36%,完成年初預算的56.3%;7月份財政收入數據預計保持勢頭良好。出臺《禹會區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和《禹會區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妥善做好風險事件應急處置政策儲備。積極爭取土地上市,籌備償債資金,保障各項到期債務及時足額償還,目前正在對8個地塊約273畝土地辦理申請上市手續。二是科學管控支出,有效降低負債水平。根據實際財力合理安排征遷項目,嚴控新開工項目。結合轄區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計劃及征收資金到位情況,對今年征收后無項目落地或目前群眾征收意愿不強烈和征收資金未足額到位的16個項目暫緩實施征收,嚴控新征收項目啟動。三是整合規范融資平臺,嚴格清退違規集資。合理劃撥資產,支持區屬國有公司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
(4)針對“創新發展滯后,重城市建設、輕經濟發展,對打基礎、利長遠關注較少,“老工業區”轉型發展謀劃不足、推進緩慢,招商引資成效不明顯,發展后勁嚴重不足。”的問題。一是堅持規劃先行。正式啟動《蚌埠市西部城市更新及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戰略規劃》編制工作。二是堅持科學發展。制定印發《禹會區實施五大發展行動計劃2018年工作要點》《貫徹實施<禹會區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修訂版)>重要舉措分工方案》,研究通過《關于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三是推動合作共贏。以國家級軍民融合產業基地建設為抓手,積極承接其產業配套項目,推動一批“軍轉民、民參軍”項目實施,加快西部一體化發展。積極對接上海軍民兩用技術研究院、中航工業無線電電子研究所(615所),已與海軍航空大學青島校區、武警士官學校等部隊(院校)簽訂軍民融合人才培養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已與郵儲銀行蚌埠分行簽署軍民融合產業金融服務戰略合作協議,為轄區企業、軍民融合配套產業提供融資保障。四是實施筑巢引鳳。加快推進總投資7.5億元的軍民融合產業園一期標準化廠房項目,新建標準化廠房25萬平方米,目前已完成立項及土地報批手續。盤活存量資產,洽談多個先期租賃廠房生產的項目,上海工馳撫辰專用車輛生產公司等項目已落戶工業園區,綜合利用閑置廠房約80000平方米。五是支持科技創新。搭建研發平臺,支持豐原集團總部和國家級生物材料創新研發中心、中糧生化國家級研發中心和院士工作站建設,支持蚌埠玻璃工業設計研究院建設“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晶菱機床、中實化學等9家企業被認定為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玻璃設計院等19家企業31個項目完成2018年制造強省項目資金申報。六是加快招大引強。今年以來,區領導帶隊赴上海、廣東、深圳、浙江開展招商引資23次,形成招商成果(在談)25個,其中總投資6億元的上海工馳撫辰專用車輛生產項目、總投資4億元的廣州聚達光電柔性觸摸屏項目、總投資10億元的深圳華顯液晶顯示器生產制造項目先后簽約落地。七是優化營商環境。今年以來,已召開政策集中宣講會4場,培訓企業負責人和掛點干部420人次,為新源熱電、建華建材等70余個項目建立了聯絡員制度,并實現掛牌服務,成功推進了鴻路鋼構建設、民豐紡織重組等一批問題解決,通過商標質押、合同動產抵押等方式為天潤化工、中實化學等企業解決貸款約2.5億元。
(5)針對“弄虛作假制造政績,2012年以來,通過制定高額稅收返還比例,吸引區外企業到本區納稅,虛增財政收入,每年造成約4000萬元國家財政資金流失。”的問題。一是全面叫停整改。下發《禹會區關于清理稅收優惠獎勵政策的通知》,全面停止相關稅收獎勵政策的執行,共計清理4個單位關于交通運輸業的優惠政策,涉及單位均遞交了停止兌現交通運輸業各項獎勵扶持政策的材料。二是積極穩定稅源。財政與稅務部門積極配合,深入推進國稅地稅改革,召開禹會區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座談會,理順聯動機制,加強稅源排查和稅收征管,保證稅收應收盡收。三是嚴肅追究責任。責成區財政局時任和現任主要負責人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并對時任區財政局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4.區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足
(6)針對“區委對黨的全面領導認識存在模糊和偏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不到位,工作中習慣大包大攬,一定程度影響了區政府工作開展。”的問題。一是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深入正確理解“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切實轉變思想、糾正偏差、找準定位。區委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切實把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立足點放在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上。進一步理清工作層次,對事關全局、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工作,涉及各個方面和領域,由區委牽頭抓總;對改革、發展、穩定、民生等重大任務,區委提出總體目標要求,各方配合支持,由政府具體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區委定期聽取階段性進展情況匯報,每年定期聽取人大、政府、政協以及法檢兩院黨組工作匯報,協調各方力量共同推進;對面上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門各單位具體實施,確保了各項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展開和落實。二是規范議事決策規則。區委出臺《關于印發<區委書記專題會議議事規則>等四個議事規則的通知》,區政府出臺《關于印發<禹會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的通知》,進一步修訂完善區委全委會、區委常委會、“五人小組會”、書記專題會、政府常務會議事規則,細化明確會議議題范圍,嚴格規范議題收集、報送、確定各項程序,推進議事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目前,區委原固定每周一召開的書記專題會已改為不定期召開,政府增設每周一上午召開區長辦公會,政府日常工作均由區長辦公會研究,巡視整改以來召開書記專題會議3次,較去年同期17次下降82%;“三重一大”事項均按照層級負責原則,從議題提請部門開始逐級進行會議研究后提交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三是嚴格貫徹民主集中制。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共安徽省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各級黨委重大事項決策行為的意見》,區委、區政府但凡重大事項決策,均把調查研究、征求意見、法律咨詢、集體討論決定作為必經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項,都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嚴格按程序、按規則由集體討論決定,并在集體討論時一律實行主要負責人末位表態制度。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5.思想政治建設薄弱
(7)針對“政治理論學習走過場,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存在形式主義,缺乏深入研究,照本宣科多,交流互動少,滿足于任務完成。”的問題。一是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制定《禹會區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做到層層部署動員、層層開展學習培訓,實現十九大精神學習培訓的全覆蓋。利用“十九大”精神宣講團、微宣講團、好人宣講團,開展十九大精神宣講活動23次;舉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十九大精神演講比賽活動1次,宣講座談會2次;利用“禹立潮頭”公眾號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23次。二是加強理論學習制度建設。修訂完善《禹會區中心組學習計劃》《禹會區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制定出臺《禹會區委理論學習聯學和巡聽制度》,增加了“異地研學”“知識測試”“聯學巡聽”“實地考查”等學習方式。截止目前,區委理論中心組共學習8次,開展專題研討3次,觀看警示教育片2次,理論測試1次。31個黨(工)委、黨組全部制定了聯學巡聽活動方案,有計劃的開展聯學巡聽活動。三是堅持以上率下、以學促做。縣級領導干部帶頭學習、以上率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武裝各級干部頭腦,帶動廣大黨員干部學深學透,運用落實到具體工作中。截止目前,縣級領導干部共開講10余次,參加區委中心組理論學習8次,完成調研報告20余篇。
(8)針對“鄉鎮、區直等基層單位學習形式單一,虛于應付,學習效果不明顯。”的問題。一是改進學習方法。加強對鄉鎮社區、區直部門學習指導,制定《禹會區鄉鎮、區直部門理論學習制度》,開展理論學習5次、集中研討1次、實地考察1次。二是豐富載體形式。利用“黨的十九大精神輪訓班”“禹會干部大講堂”“道德講堂”“校長論壇”等載體,開展鄉鎮、社區理論學習培訓,已舉辦全區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輪訓班3期、禹會干部大講堂6期、區級道德講堂活動2次,鄉鎮、社區每季度舉辦道德講堂活動10余次,區教體局舉辦“校長論壇”活動1期。在鄉鎮、社區、事業單位建立一批“新時代傳習所”,加大理論學習、宣講力度和頻率,首批掛牌“新時代傳習所”4個,開展宣講活動6次。三是加強學習督查。制定《禹會區委理論學習督查方案》,完成對基層單位理論學習專項督查。
(9)針對“學做‘兩張皮’問題突出,理論聯系實際學風不濃,運用其解決實際矛盾和問題、推動事業發展不夠,在轉型發展等具體工作中仍然存在走老路問題。”的問題。一是提高思想站位。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持續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認真組織“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和即將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二是加強“知行合一”。把所學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堅持問題導向抓學習,馳而不息抓整改,不斷提升各級干部的政治思想素養和道德情操境界。三是提升學習實效。開展異地研學、實地考察,學習好經驗好做法,區黨政代表團赴滁州考察工業發展和招商引資工作;開展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系列活動,邀請我市部分重點學校召開禹會教育座談會,組織轄區重點企業召開經濟發展座談會;結合柴油機廠老工業區搬遷改造,邀請合肥濱投集團等單位共同研究“蚌埠柴油機廠文創園—珠城記憶”概念設計,真正讓理論學習融入決策、推動發展。
6.黨的宗旨意識淡漠
(10)針對“政績觀有偏差,樂于抓“亮點”、搞“盆景”,統籌謀劃缺乏科學,忽視了長遠發展。”的問題。一是牢固樹立科學的政績觀。不折不扣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確保不變通、不走樣,堅持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抓黨建、全心全意為人民,多做打基礎管長遠的事情,確保經得起人民群眾、實踐和歷史的檢驗。二是明確遠期發展思路。對照全市建設“兩個中心”、實現“兩個全面”目標,以五大發展行動為“指揮棒”,推動禹會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在推動創新發展上,加快完善相關規劃,集中精力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在推動協調發展上,統籌中心城區、馬城新區、特色鄉鎮、美麗鄉村“四位一體”建設,著力構建清晰合理的城鄉發展格局;在推動綠色發展上,保護和開發淮河、天河、涂山“一河、一湖、一山”山水資源,努力把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在推動開放發展上,突出招大引強選優,拓展對外通道,推動開放型經濟形成;在推動共享發展上,持續推進民生工程建設,密織托底的民生“保障網”。三是有序推進全年各項工作。今年以來,全區經濟社會平穩發展,著力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扎實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真正做到了“兩手抓、兩手硬、兩促進”,切實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獲批“國家級新型工業化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以及國家級“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區”榮譽稱號。
(11)針對“社會事業欠賬多,民生領域短板明顯,教育質量下滑嚴重,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和供給能力不足。”的問題。一是加快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完成白衣小學等11所農村學校改薄工作,廟前中學、蒲黃小學等農村改薄持續推進,年內開工建設。淮海小學、朝陽實驗學校(蚌埠七中)等城區學校建設有序啟動,蚌埠二中禹會實驗學校一期已主體完工,新學期可投入使用。加強師資培養,推進實施區級“名校長、名教師、名班主任”三名工程建設。圍繞教學質量提升、提高教師工作積極性、激發教育發展活力,調研推進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二是提高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深入實施“三大革命”,禹會區農村污水專項規劃(2017-2030)即將掛網招標,9個村污水處理項目已掛網招標,開工和竣工改廁近2000戶,農村垃圾整治與清運工作社會化、常態化推進。三是深入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完成第一人民醫院與馬城鎮中心衛生院“醫療聯合體”建設,市中醫醫院和釣魚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聯體建設成功簽約,有效開通了市級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通道。四是豐富精神文化生活。全區39個農家書屋、39個信息共享先鋒黨員活動室、2個農民文化樂園已投入使用,總建筑面積3300余平方米的馬城文化站正在進行基礎施工,今年以來開展送戲下鄉39場,放映電影420場。
(12)針對“拆遷安置滯后,迄今仍有約9900戶未安置,其中超期過渡約5000戶,部分拆遷戶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造成群眾長期上訪,同時也增加了財政負擔。”的問題。一是明確目標分期推進。制定《禹會區推進安置房建設加快安置回遷工作專項整改方案》,安排12個在建(配建)安置房項目,從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分三期實現11520套安置房的交付任務,其中2019年2月份前落實6796套房屋的安置,占9900戶回遷戶需安置房屋的58.99%,2019年年底前落實4724套房屋的安置,全面解決9900戶未安置群眾回遷問題。目前,第一期涉及金偉熙城官邸、濱河西片區12號地塊和喜迎門項目安置工作完成,老貫徐三期及新東王項目6月份前已經啟動安置和預安置工作。二是周密部署加強調度。成立以政府區長為組長的“禹會區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建設工作推進領導小組”,建立安置房建設周調度、月分析工作制度。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召開11次安置房建設專題工作會議,重點調度11個在建安置房項目按照“施工橫道圖”施工計劃落實情況和解決難點問題,對半停工項目及時復工。推進征遷貨幣安置,減少超期過渡問題,年內征遷項目共實現貨幣化安置696戶。三是加大違約企業處罰力度。區建設投資公司嚴格追責問責,按照合同約定,對工期延誤的秦集鎮農民安置小區一期(老貫徐項目一期)的施工單位安徽水利開發有限公司處以351.8萬元的延誤工期處罰。
7.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力
(13)針對“區委缺乏主動落實意識,未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部署工作走形式問題嚴重,2017年區委全委會報告中未提及意識形態工作。”的問題。一是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研究部署落實。認真傳達學習中央、省、市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區委中心組專題學習《習近平網絡強國戰略思想若干重大論述》等意識形態方面的重要論述2次。二是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議程。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區委常委會工作要點》,建立意識形態工作“五納入兩報告”制度,即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建考核、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區內巡察、領導干部考核評價范圍,定期向區委常委會、區委全委會報告工作。5月份以來,區常委會專題研究部署意識形態工作4次。三是加強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研判。制定2018年意識形態工作計劃,開展意識形態分析研判會1次,及時處置研判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3起。四是健全組織保障機制。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區委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將意識形態工作任務細化分解,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14)針對“一些領域形勢嚴峻,問題突出”的問題。一是健全工作機制。建立部門聯動的維穩責任體系,明確各級單位主體在防范工作中的責任,強化區三級管理網絡和兩級責任制的落實,形成了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二是加強陣地建設管理。建立執法隊伍,進行規范化管理。三是加強管控,并實行動態管理。
(15)針對“陣地建設管理乏力,隊伍力量薄弱,多部門聯合抓意識形態工作不力,仍然是宣傳部門‘單打獨斗’,‘大合唱’局面尚未形成。”的問題。一是加強文化陣地建設管理。文化館、圖書館、好人館、檔案館四館項目已啟動裝修設計方案;九個社區均已掛牌成立“基層文化服務中心”;為全區39個農家書屋配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圖書共78套,建成數字農家書屋。對全區文化陣地建設開展了1次全面督查。馬城鎮、長青鄉、涂山風景區試點4個固定農村電影放映點已經建成。二是增強宣傳隊伍力量。各鄉鎮、社區配齊配強宣傳委員。舉辦了宣傳干部培訓班2期,各鄉鎮、社區、涂山風景區對網評員開展培訓10余次。三是健全工作規程。堅持“一盤棋”、打好“組合拳”、形成“大合唱”,區委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理清工作清單,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召開全區意識形態工作形勢分析報告會暨網絡意識形態聯席會議,區直部門、鄉鎮社區共25家單位參加會議并進行書面匯報,區委政法委、區網宣辦、馬城鎮等9家單位做了重點發言,進一步強化履職責任意識。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8.選人用人問題較多
(16)針對“區委選配干部統籌性不夠,樹立重視基層的用人導向不力,使用存在‘小圈子’嫌疑,有些干部調整過于頻繁,有些干部卻長期得不到交流。”的問題。一是6-8月份,調整干部88人次(主要是社區居委會換屆,調整充實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其中女干部43名,40歲以下年輕干部35名。二是7月份,從社區選拔了2名副科級干部到區經信委和區檢察院任職。三是根據《禹會區掛職干部管理暫行辦法》,兌現了11名在鄉鎮社區掛職鍛煉干部每月300元的掛職補貼。四是2018年度第一期綜合素質提升(廈門大學)班從鄉鎮社區調學9名同志參學。五是啟動副科級領導干部任職資格選拔工作,在基層工作每一年加分0.1分。六是選拔產生的優秀年輕干部,主要充實到鄉鎮社區進行掛職鍛煉。七是在《禹會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中明確規定干部選配增加個人自薦內容,在日常干部調配時對空缺的職位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布。八是建立區直部門和鄉鎮社區干部選拔使用“雙向交流”制度,加大區直部門干部到鄉鎮社區交流輪崗鍛煉的比例。7月份從區直機關選派了6名同志到社區任職,從社區選派了2名到區直機關任職。九是加強社區領導班子建設,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由60人增加到77人,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由27人增加到32人。十是配齊配強鄉鎮領導班子,對2個鄉鎮的5名同志啟動了提拔使用程序,同時啟動了從機關選拔1個同志去鄉鎮任職的程序。十一是對2名任現職滿十年的干部啟動了調整交流程序。
(17)針對“選拔任用干部過程中存在不規范,回避制度落實不夠到位,考察存在‘趕會’現象,如公示期未滿即上會研究。”的問題。一是組織全體組工干部專題學習《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強化貫徹《條例》意識,提高落實《條例》能力。二是制定《禹會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明確要求“保證充足的考察時間,干部考察自發布考察預告到研究提出初步建議人選,時間不少于一周;考察預告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考察期不少于一周;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從發布公告次日計算”。三是在7月份組織的年度考核中,提前制定考核方案,明確工作流程,組織考核前培訓,對57個區管領導班子和221名區管干部進行了嚴格的年度考核,并形成的詳細的考核報告和明確的干部調配建議。四是嚴格回避制度,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中明確“考察工作實行回避制度。考察組成員回避對象和范圍包括:與考察對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人員。考察組成員應當主動報告需要回避的關系。”“區委常委會討論干部任免,與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五是6月份以來區委組織部部務會在兩次研究干部時都依照規定實行了回避制度。
(18)針對“少數干部一邊違法違紀被查處,一邊不斷得到提拔重用,存在‘帶病上崗’”的問題。一是調整禹會區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成員,修訂并嚴格落實《禹會區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意見》,召開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統籌研究干部監督工作。二是修訂并落實《關于對全區科級以上在職黨員干部實行單位黨組織和社區黨組織“雙重”管理的意見》,拓寬干部監督渠道。三是在社區居委會換屆期間,組織17個區直單位和部門對67名考察對象人選進行了全面審查,并根據審查情況取消了2名候選人考察對象人選資格,堅決防止干部“帶病”上崗。四是制定《禹會區區管干部因私出國(境)審批管理辦法(試行)》,對79名區管干部的護照(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實行了統一管理。2018年上半年,對9名干部因私出國(境)進行了政審。五是6月份以來,對18名干部進行了不同程度的組織處理。
9.基層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19)針對“區委落實黨建工作重布置、輕檢查,虛化問題較重,2015年以來,對黨建考核排名靠后的秀水社區等單位,僅進行了差別排名和通報,沒有開展相應的責任追究,問責‘雷聲大雨點小’。”的問題。一是修訂實施《禹會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考核辦法》。二是實行黨建工作季督查、季匯報、季推進,健全完善黨建工作推進機制。2018年已開展第一季度黨建工作督查,通報督查情況。二、三、四季度督查工作將按期進行。區委常委會每季度專題研究黨建工作情況,已聽取一季度黨建工作開展情況。三是已對2015年以來,年度黨建工作考核末位的秀水社區黨工委書記、迎淮社區黨工委書記進行約談。四是根據黨建考核辦法,對季度考核處于末位的黨組織實行表態發言并由區委組織部主要負責人對其約談,對連續兩次季度考核處于末位的實行書記約談,對年度考核處于末位的取消班子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年度綜合考核評先評優資格。
(20)針對“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突出,區政府班子成員2016年以來落實雙重組織生活普遍不到位,‘四大辦’、紀組宣等單位黨建工作存在‘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嚴格等問題。”的問題。一是出臺《禹會區基層黨支部提升工作的通知》,明確機關支部提升標準。二是在5月25日和6月1日舉辦兩期區機關支部組織生活制度專題培訓。三是制定《政府系統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五個定期”規定》,從制度上落實好區領導帶頭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四是將機關支部建設列入全區季度督查重點,擴大抽查覆蓋面;對發現的問題,開出問題清單,責成機關工委具體督辦,有關支部限期整改。五是在7月25日至31日對全區機關黨組織落實“三會一課”情況進行集中督查,現場發放32份整改通知單,并對督查結果進行通報。六是在8月初通過抽查的方式對督查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對督查排名末位、整改成效不明顯的民政支部書記進行約談。
(21)針對“基層發展黨員明碼標價,馬城鎮駐揚州黨支部發展黨員不以《黨章》為標準,而用金錢來衡量,把組織陣地變成了斂財平臺。2010年成立以來,該支部共發展黨員8名,收取費用1.9萬元。”的問題。一是對2人立案審查,給予原馬城鎮黨委委員蘇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馬城鎮駐揚州支部副書記路某黨內警告處分。二是編制下發《關于一起違規發展黨員典型案例的通報》。三是調整基層黨組織“小郎中”培訓計劃,將黨員發展培訓列入培訓課程。在機關黨務干部培訓、大慶社區黨務干部培訓班,已作專題培訓。四是把黨員發展工作納入季度督查和區巡察工作之中,保證黨員發展質量。五是督促事發地馬城鎮黨委規范該鎮黨員發展工作。目前,馬城鎮已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展黨員工作的實施意見》,對黨員發展實行審查關口前置、過程管控,把握發展黨員關鍵環節。六是啟動全區開展黨員發展問題集中整治月活動。特別是對2015年以來農村新發展的黨員進行全面檢查,對涉及違法違紀問題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2)針對“基層干部隊伍結構不優,村干部年齡老化問題嚴重,后備干部培養不足,多數村‘兩委’存在無人可選、無人可用問題。”的問題。一是制定出臺《禹會區加強村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二是已建立村“兩委”后備干部庫,對后備干部實行動態管理。三是結合村“兩委”換屆工作,配齊配強村“兩委”班子。目前已順利完成36個村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四是從村“兩委”換屆差額候選人選拔部分優秀的同志作為后備干部進行鍛煉培養。
10.探索社區改革措施不力
(23)針對“社區體制改革缺乏科學論證,大社區建設矛盾問題多發,弊端逐漸凸顯。如社區機制運轉不暢,機構混編混崗問題突出,行政化色彩濃厚,日常履職缺乏依據,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基層組織建設等政策舉措難以有效落實。社區服務能力下降,工作重心多為‘對上’,‘對下’服務群眾能力明顯弱化,拉遠了社區與群眾間距離。”的問題。一是開展調研走訪。廣泛征求社區干部意見建議,實事求是查找社區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研判基層社區實際情況,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邀請市領導帶隊,開展外出考察活動、學習借鑒成功經驗。二是制定建議方案。研究制定《社區管理體制改革整改方案(建議稿)》,進一步明確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和主要內容,最大限度地反映社區干部意愿,解決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存在的突出問題。三是加強溝通請示。強化上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最大限度爭取上級在管理體制、崗位職責、人員編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11.主動擔當作為意識減弱
(24)針對“區委營造積極干事創業氛圍不濃,全區各級干部普遍存在工作熱情減退、不愿主動作為問題,缺乏攻堅克難的勇氣。區黨政班子成員以上率下、主動擔當作為不夠,一些鄉鎮、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工作推諉、執行力不強,有的普通黨員干部懶政怠政、被動應付。”的問題。一是鼓勵倡導擔當作為。認真貫徹實施中央、安徽省《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制定出臺禹會區《意見》,通過典型示范、崗位激勵、組織關愛、執行職務職級并行制度等措施,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鼓勵黨員干部大膽作為,競相作為。健全完善區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對工作不在狀態、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給予談話提醒、誡勉談話、調整崗位、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或免職等組織處理。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制定出臺《禹會區鼓勵改革創新激勵干事創業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強化正向激勵,改變過去不敢為、不想為、不能為的錯誤思想;在黨紀國法的實施范圍內,對確實存在的過錯和失誤進行糾正和整改,“容”“糾”并重,為改革創新者“撐腰”,為干事創業者“護航”,激勵黨員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二是大力整治“庸懶散奢”。制定《禹會區作風建設專項整治方案》,開展“庸懶散奢”專項整治。出臺《禹會區從嚴管理干部治理庸懶散奢行為問責辦法(試行)》,通過自查自糾、重點督查、追責問責、建章立制,著力懲治庸懶散奢問題。各級黨組織通過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等形式,深入學習黨內法規、習近平總書記有關加強作風建設方面的重要論述、省市區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的實施細則》、《關于全市黨員干部帶頭開展移風易俗弘揚時代新風的指導意見》,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撰寫心得體會200余篇、簽署《黨政干部抵制糾正“庸懶散奢”行為承諾書》1500余份。三是嚴肅追究問責處理。加強效能建設明察暗訪,上半年開展明察暗訪16次,印發效能督查通報6期,共有10人因效能問題被問責,并針對巡視發現長青鄉衛生院和釣魚臺街道平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在崗情況較差問題,對兩家單位開展專項調查,指導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給予兩個單位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省委巡視以來,全區查處失職瀆職案件27件,其中:鄉科級干部8件、一般干部2件、其他人員19件。
12.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
(25)針對“持續有力正風肅紀不夠,部分黨員干部我行我素、頂風違紀,依然違規收受購物卡,特別是2015年以來,一些干部仍不收手、照常‘笑納’。”的問題。一是加大審查調查力度,對本區內違紀行為人開展審查調查。已查處9人,立案1人,給予2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區經信委負責人辭去區黨委委員,給予6人誡勉談話。二是把違規收受購物卡等腐敗行為作為重要內容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專題警示教育。召開專題警示教育動員會,已組織集中研討,深刻對照檢查。把違規收受購物卡典型案例編入《禹會區巡視整改警示教育讀本》發至鄉鎮一級組織學習。三是在全區開展深化作風建設專項整治活動,開展針對“庸懶散奢”專項整治工作。制定《禹會區巡視整改深化作風建設專項整治方案》,部署學習、撰寫心得體會,并組織各單位工作人員主動簽署《黨政干部抵制糾正“庸懶散奢”行為承諾書》。作風建設專項整治活動開展以來,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等問題7個,給予黨內嚴重警告5人、黨內警告1人、誡勉談話7人、警示約談2人、記過處分1人。
(26)針對“執行規定存在造假,區商務外事局在公務招待中,虛增來人數量,掩蓋超標準接待問題。”的問題。一是組織開展調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給予區商務外事局主要負責人警示談話。二是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問題發生的根源,深入學習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各鄉鎮社區、區直部門開展公務接待問題自查,區紀委結合巡察工作開展專項檢查,結合目前開展的本年度第二輪巡察工作,將公務接待問題作為重要檢查內容。三是出臺《禹會區招商引資接待用餐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規范招商接待工作,執行對口接待制度。對招商項目根據項目的產業類別,分別由各相關的部門進行對接招待,并嚴格規范招商招待標準及流程。
(27)針對“惠民資金發放審核不嚴、管理混亂,虛報冒領各類補貼問題普遍,如2015年以來,全區涉及虛報冒領215人,金額37.82萬元。”的問題。一是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及單位。立案查處4人,給予2人黨內警告,1人黨內嚴重警告,14人誡勉談話,批評教育2人,警示談話11人,向民政局發出監察建議1份。把我區查處的惠民領域典型案例5起編入《禹會區巡視整改警示教育讀本》,加強警示教育。二是對鄉鎮、社區、涂山風景區開展全面審計督查工作,主要督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等資金發放和檔案管理工作,逐戶核查,定期公示糾偏糾錯,懲處惡意行為。對違規發放的惠民資金已追回360人,共計48.765萬元。三是組織民政系統工作人員開展學習黨紀黨規和警示教育2次,60余人參加,運用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加強警示教育。四是出臺《禹會區民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暫行)》《禹會區基層民政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關于建立禹會區社會救助監督檢查工作機制通知》,完善動態管理,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
13.化解群眾信訪訴求不力
(28)針對“針對全區信訪突出問題,區委認識不足、措施不力,對待纏訪鬧訪,不敢、不會依法依規處置,多是委曲求全、能糊則糊,通過幫辦低保、提供資金救助、申請廉租房等方式遷就解決,有的直接是花錢消災,產生“破窗效應”,一定程度加重了非法越級訪問題。”的問題。一是全面開展信訪專項整治活動,調整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人員組成,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形成合力。實行專題調度,開展領導干部開門接訪、帶案下訪活動,截止目前,區委常委會專題研究信訪工作4次,區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信訪工作6次,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調度會12次。今年,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接訪25次,接待來訪群眾百余人次;其他縣級干部接訪120余次,接待來訪群眾近2000人次。二是開展進京赴省訪、重復信訪、信訪四重問題治理活動。出臺《2018年禹會區信訪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加大對基礎業務規范化的考核力度,從6月、7月信訪業務規范化月考核情況看,全區信訪事項按期辦結率100%,及時受理率99%,群眾滿意率100%,參評率73%,網上信訪占比60%,手機、微信信訪占比18%,領導信箱占比14%,各項比率均超過全市平均水平,責任單位辦理信訪事項一次性審核通過率超過90%,基層信訪業務水平較去年有明顯提高。三是出臺《禹會區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規則》《禹會區信訪事項規范辦理流程》等制度性文件,為責任單位提供從群眾來訪接待、來信登記、網上投訴建議到轉交辦、答復、復查等信訪工作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不斷提高信訪基礎業務規范化水平。四是區綜治中心已整合公安天網799個、地網160個、藍天衛士24個、矛調督查視頻48個和社會面視頻資源3000個共4031個視頻資源。五是區委政法委牽頭制定了《禹會區規范信訪行為的實施意見(試行)》文件,并組織實施。六是制定《禹會區信訪救助資金使用管理規定》,嚴把每一筆救助資金支出,確保資金使用程序規范、切實解決信訪人生活困難,杜絕問題發生,目前全區暫未使用信訪救助資金。
(29)針對“區委對信訪中失職問題追責問責缺位,分級負責制落實不力,問責多是對具體包保干部,未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問責,以致一些干部不敢、不愿深入其中,能推則推、盡量回避,包保機制運行不暢、效果不佳。”的問題。一是制定下發《禹會區信訪工作八條規定》。二是制定《禹會區信訪事項三級包保責任制》,對排查發現的信訪矛盾隱患,落實區、鄉鎮社區、村及聯工委三級領導包保。對全區54件“四重”信訪矛盾及信訪突出問題逐案落實三級包保,將責任落實到人。三是7月初,區信訪局按照《2018年禹會區信訪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對12個鄉鎮、社區進行了月考核,據統計,全區進京越級訪量下降65%,未發生赴省集體訪,基礎業務規范化水平較年初有一定提高,區內形勢總體平穩。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14.執紀審查寬松軟
(30)針對“2015年6月,區紀委在處置一封信訪舉報件中,對涉及市管干部的相關問題線索未報上級紀委,只對兩名區直單位負責人問題線索進行登記核查。”的問題。一是2017年10月市紀委已對涉及問題線索核查完畢,區紀委對未能及時上報問題線索的時任責任人進行警示約談。二是制定落實《線索排查分析、跟蹤督辦制度》。三是定期召開問題線索排查會分析會、跟蹤督辦會,認真分析研判線索,跟蹤督辦線索辦理情況,明確線索處置時間、方式、意見,加快線索的排查、處置。巡視以來,已召開3次問題線索排查會,定期召開會議跟蹤督辦問題線索。四是案件監督管理室每月對案件線索進行排查、統計,把線索辦理情況錄入案管系統。
(31)針對“2016年7月,區紀委收到一封舉報件,直至2017年12月才予以初核,歷時近一年半。”的問題。一是已對2人立案審查,給予原馬城鎮黨委委員蘇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馬城鎮駐揚州支部副書記路某黨內警告處分。二是持續加大執紀審查力度。今年以來,共接收信訪舉報71件,處置問題線索65條,同比上升47.7%;初核了結33件,立案30件,同比上升50%,結案26件,處分24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
15.監督問責壓而不緊、落而不實
(32)針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措施不力,2016年以來,區紀委對12名單位班子成員進行了誡勉、函詢,僅有1名干部在民主生活會上作了情況說明。”的問題。一是區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研究制定《巡視(巡察)、談話函詢等情況在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上作出說明的規定》,常態化規范落實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相關要求。二是“講嚴立”專題民主生活會前,對市管干部區紀委主動向市紀委詢問需要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的人員名單,同時區紀委案管部門認真梳理需要在“講嚴立”專題民主生活會上說明情況的區管干部人員名單提供給相關黨(工)委、黨組,并督促按照本規定執行。三是在召開民主生活會之前,區委組織部聯合區紀委制定下發關于開好民主生活會的通知,明確學習研討、征求意見、談心談話、對照檢查等重點環節的工作要求,并對黨(工)委班子和主要負責同志的對照檢查材料進行審核,確保基層黨(工)委民主生活會的質量。四是在各黨(工)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召開后,區紀委和區委組織部將對召開情況進行督查,對于巡視巡察整改和組織約談情況未說明或說明不透徹、不深刻的將嚴格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33)針對“‘好人主義’盛行,對失職失責行為嚴肅問責不夠,如針對2016年發生的涂山風景區拆遷領域窩案問題,區紀委未對風景區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開展問責,也未能舉一反三,在有拆遷任務的地方進行梳理排查和開展針對性警示教育。”的問題。一是對涂山風景區開展“一案雙查”,涂山風景區黨工委已向區委作檢討。對涂山風景區黨風廉政建設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對時任涂山風景區分管領導警示約談。二是結合“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活動,組織集中研討,深刻對照檢查,印發《關于涂山風景區征遷領域系列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至各鄉鎮、社區及區直部門。三是涂山風景區在黨工委擴大會和區村干部工作例會上通報征遷、換屆等違規違紀的典型案例,并對近年來開展的征遷檔案進行梳理,對不規范的已經進行完善,制定了《關于印發<涂山風景區黨風廉政建設“一案雙查”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四是下發《關于開展轄區拆遷領域存在問題自查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轄區拆遷項目檔案工作專項督查的通知》,各責任單位開展自查、督查。五是征遷工作糾偏糾錯辦公室就六公里花苑三期安置已糾錯12戶。六是審計部門對轄區完成跟蹤審計的征收項目進行抽樣檢查。七是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征遷工作的實施意見》,構建長效機制,杜絕同類問題發生。
16.深化紀檢體制改革不夠扎實深入
(34)針對“區委巡察工作推進遲緩,截至2018年5月,只對16家單位開展了巡察,占全覆蓋巡察任務的18.6%,嚴重低于序時進度。”的問題。一是推進紀委監委派駐全覆蓋,已落實紀委監委兩個綜合派駐、兩個單獨派駐任務,涂山風景區和各社區也均落實派駐任務,實現紀委監委派駐全覆蓋。二是制定《中共蚌埠市禹會區委巡察工作規劃(2016-2020年)》《三屆禹會區委巡察全覆蓋方案》《中共禹會區委2018年度巡察工作要點》,合理規劃本屆區委內巡察工作,覆蓋86家單位。三是加快巡察速度,今年年底完成三輪巡察,本年度第二輪巡察于7月23日啟動,覆蓋區教體局、蚌埠師范第二附屬小學、蚌埠市朝陽路第三小學等十家單位。區全覆蓋巡察任務占比較之前提高12%,今年底全覆蓋巡察任務占比可提高至44%,預計2020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本屆巡察全覆蓋任務。
(六)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方面
17.主體責任嚴重缺失
(35)針對“區委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有力,抓經濟工作“加速度”,抓從嚴治黨“松油門”,多以紀委監督責任代替主體責任。”的問題。一是嚴格落實《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準確把握“兩個責任”的基本內涵和具體內容,切實理清“兩個責任”邊界。5月份以來,區委常委會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7次,并聽取關于2017年度全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情況的匯報。二是進一步實化細化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區委主要領導帶頭對班子成員、各鄉鎮(社區)、區直各部門黨政一把手進行談心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等,班子成員抓好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全覆蓋。三是推動主體責任壓力逐級傳導,區委年初明確鄉鎮社區、區直部門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各黨委(組)每年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一步增強主體意識、主抓意識、主動意識。四是反腐執紀動真碰硬。針對村霸惡勢力、礦山資源管理、工程建設、征地拆遷等重點領域,開展重點問題線索大排查,強力打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對涉嫌公安機關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已通過市紀委案管部門按程序移交公安機關,對在拆遷控違、危房改造、惠民補助、農村“三資”等領域出現的涉案人員進行追責。結合基層換屆,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著力化解長期存在的潛在風險、重點問題。
(36)針對“抓‘關鍵少數’不到位,領導干部紀律規矩意識不強,身體力行、以上率下不夠。”的問題。一是加強學習引導,組織在職縣級干部、鄉鎮社區黨(工)委書記、部分區直機關單位負責人共39人赴蚌埠監獄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活動,聽取2名職務犯罪服刑人員的現身說法。組織各級黨(工)委、黨組、支部書記講黨課125場次。二是突出監督重點,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強化“一把手”責任擔當,落實主體責任,做到“四帶頭”:即帶頭遵守工作紀律、帶頭不收送禮金、帶頭不插手工程建設、帶頭抵制用人不正之風。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把黨內監督落到實處。三是突出主責意識,強化第一責任,區委主要領導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在決策部署、干部交流、征地拆遷、項目建設等重大事項方面,始終把廉潔從政、廉潔自律作為一項鐵的紀律要求經常強調、經常要求。
(37)針對“主動履責意識薄弱,對馬城鎮和涂山風景區兩地長期存在的問題,區委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主動監督管理乏力,以致‘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最后開始‘算總賬’。”的問題。一是壓實鄉鎮社區、區直部門黨風廉政建設黨(工)委主體責任,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制度,通報2017年度考核結果,將考核結果與目標考核掛鉤,從2016年起分值由原來的2分提升到5分,對考核末位的馬城鎮、區農林水委主要負責人進行警示約談。二是提高運用“四種形態”能力,有效發揮第一種形態無病早防、小病早治、防微杜漸的預防功能,強化教育、提醒、警示效果。堅持抓早抓小,對黨員干部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及時約談函詢誡勉,懲前毖后、治病救人。2018年3月份以來第一種形態處理67人次,第二種形態處理17人次,第三種形態處理4人次,第四種形態處理4人次。三是從嚴督查考核,修訂《禹會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考核辦法》,下發了第二季度黨建工作督查清單,進一步壓實黨建工作責任。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對2015年以來考核排名靠后的基層黨組織書記進行約談。
18.醫療衛生領域問題突出
(38)針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不力,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依然薄弱,基層衛生院醫療服務水平難以滿足群眾需求,‘看病難’問題依然突出。”的問題。一是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占地50畝、總建筑面積27460平方米,計劃總投資1.1億元的禹會區人民醫院工程建設持續推進,長青鄉衛生院新院已整體竣工。二是進一步提高基層醫務人員積極性。制定下發《關于印發禹會區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提高基層醫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三是建立醫療聯合體。建立第一人民醫院與馬城鎮中心衛生院、第四人民醫院與喜迎門社區服務中心“醫療聯合體”,建立釣魚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蚌埠市中醫院“中醫醫療聯合體”,探索建立醫聯體運行機制,開通了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渠道,實現優質醫療資源共享。四是以市級民政園醫養結合建設項目為載體,引進一家省級高水平的醫療機構,打造我區皖北醫養高地。
(39)針對“醫療衛生領域日常監管不力,廉政風險漏洞大,特別是資金撥付使用違規問題多發,如區衛計委撥付市婦幼保健院2013年至2015年婚前體檢費98.69萬元,電話核實其中30名人員,不相符率達43%。長青鄉衛生院2015年至2017年共支出費用548.6萬元,所有報銷票據均無經手人、證明人,只有院負責人程某一人簽字。”的問題。一是2018年7月2日函告市衛計委,協調其認真核查并反饋結果。市衛計委已責令市婦幼保健院退回“婚前體檢服務不相符”的43%人員體檢經費(共計42.4367萬元)。二是區紀委聯合區審計局已對長青鄉衛生院從2015年至2017年所有賬目逐一調查核實,并對衛生院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三是舉一反三,制定《禹會區衛計委資金檢查方案》,對轄區各公立醫療單位財務支出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共發現13個問題,已以清單形式反饋給各單位并限期整改。四是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健全婚前體檢經費撥付審核制度,加大監管力度。五是配齊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財務人員,召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人員培訓會,督促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財務支出事項事前報告、采購、報銷等制度。六是制定《關于印發區衛生計生委資金管理制度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的通知》,規范財務審批制度,財務支出事項事前報告、采購、報銷等相關程序,對大額撥付資金前進行嚴格審核抽查。
19.部分領域監管不力、問題多發
(40)針對“公安系統腐敗滋生,有的公安民警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少數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或直接參與非法行業謀取利益,如在公園和個別派出所附近,多家店面明目張膽搞涉黃服務,影響惡劣。”的問題。一是加強政法系統管理。狠抓政法機關特別是公安分局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區委政法委制定出臺了《貫徹落實市委關于新形勢下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和政法機關黨組織向黨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對政法機關思想整治建設、履職能力建設、紀律作風建設和職業保障體系等方面都作了詳細要求。公安分局黨委舉一反三,制定出臺并實施《禹會分局紀檢監察系統開展執法領域“查貪腐糾四風促規范”專項活動》及《禹會分局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明紀律作風專項排查整改活動工作方案》,開展《警鐘長鳴》警示教育手冊學習討論活動,進一步提高廣大民警(輔警)的法紀意識和底線意識。組織開展警務輔助人員警示教育培訓班、警務輔助人員基本法律政策培訓班,培育嚴守紀律意識,全面提升輔警素質能力。加強教育管理,制定《蚌埠市公安局禹會分局集體議案制度(試行)》《禹會分局短板項目問責辦法》《禹會分局現場執法視音頻工作八項紀律》《禹會分局行政案件三周報備制》,防止民警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吃拿卡要情況的發生。二是嚴肅整頓“黃賭”違法現象。開展打擊“黃賭”違法犯罪攻堅戰,開展專項行動以來,公安機關共出動警車53車次,民警65人次,每日不定時對轄區涉及黃賭的重點地區進行全面摸排,對足療、洗浴等重點場所進行巡查整治,對轄區內可能涉黃的場所組織巡查138次,均未發現有涉黃情況。經過公安機關的堅持巡邏、檢查,張公山公園附近沿街6家可能涉黃的足浴按摩場所,已全部停業關門,目前已連續兩月保持涉黃零警情。
(41)針對“基層腐敗易發多發,一些鄉村干部把拆遷控違、危房改造、惠民補助等作為斂財平臺,有的直接截留冒領補助金,有的借審批優親厚友、尋租謀私,有的在征地拆遷中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問題。一是加強對相關線索的核查力度,對在拆遷控違、危房改造、惠民補助等領域出現的涉案人員進行追責,并對典型案件進行警示教育,通報曝光。拆遷控違方面問責7人,其中,開除黨籍4人,黨內嚴重警告2人,撤銷職務、降為科員1人;危房改造方面給予1人黨內嚴重警告;民生領域方面問責31人,其中黨內警告2人,黨內嚴重警告1人,誡勉談話14人,批評教育2人,警示談話11人。二是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醫療衛生系統和民政系統民生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征地拆遷領域工作開展糾偏糾錯,抽查9家單位,5個資金使用項目,發現了13個問題,要求相關單位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出臺《禹會區民生資金管理監督檢查辦法》《禹會區民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暫行)》等文件,加強對民政發放各類資金的監管,確保民生兜底保障資金管理的精細化。加大民生資金發放信息公開力度,下發《禹會區民政資金發放公開公示的通知》,在所有鄉鎮、社區公開公示欄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督。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征遷工作的實施意見》,所有征收項目啟動征收前調查摸底數據公示表、征收補償方案及征收公告通過報紙、區政府網站公示,廣泛接受群眾、媒體和各行各業的監督,確保征收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出臺《關于印發區衛生計生委資金管理制度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全區醫療衛生機構嚴格執行。
(42)針對“村級資金管理混亂、使用漏洞大,有的村長期違規使用大額現金,白條支付工程款;有的虛列支出,套取資金;有的違規購買掛歷、服裝等。”的問題。一是成立由區農林水利委、區審計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組成的村級財務專項檢查工作組,對三個鄉鎮、風景區開展村級財務專項檢查。二是加強對鄉鎮審計項目及審計專項調查向村級財務的延伸,監督各職能部門對村級財務的管理,規范村級財務收支行為,杜絕白條報銷、坐收坐支現象。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全區36個村開展清產核資和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共發現三大類問題,相關問題線索已移交鄉鎮紀(工)委進行處理。三是結合村兩委換屆,聘請第三方審計機構對村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已經全部完成,審計報告已公示,同時對查出的問題以清單形式反饋給長青鄉、馬城鎮、涂山風景區,并將5條有關線索移交鄉鎮、涂山風景區紀(工)委處理。四是加強對相關線索的核查力度,對在村級資金使用管理領域出現的涉案人員進行追責。分別對長青鄉、錦繡社區、大慶社區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追回資金共計24.1055萬元。五是修訂《禹會區“三資”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印發《禹會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將村級財務督查檢查工作列入常態化、制度化管理。制定全區2018年農村“三資”業務培訓暨財務檢查工作計劃,一年培訓2次,每月對財務情況抽查1次,半年全覆蓋檢查1次,將時間節點和培訓內容明細具體化。六是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組織開展鄉鎮“三資”代理中心人員培訓2次,村干部和會計人員培訓1次,累計培訓200多人次,進一步提高鄉鎮、村級財務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素質。
(43)針對“在創城工作中,一些改造項目以加快進度名義,普遍存在違規簡化程序問題。”的問題。一是對2015年至2017年創城期間工程類項目招標程序進行全面自查梳理。二是針對檢查中發現主觀故意違反招投標規定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對社區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三是進一步完善制度,出臺《關于進一步明確規范禹會區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更新擴大區級采購庫中企業數量,滿足實際工作需要。
(七)落實上一輪中央巡視整改情況“回頭看”和上輪省委巡視整改方面
20.落實上一輪中央巡視整改情況“回頭看”存在不足
(44)針對“整改存在薄弱環節,未能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一些共性問題整改不徹底,存在做表面文章現象,甚至存在邊整邊犯等問題。”的問題。一是制定《貫徹省委、市委部署在全區開展以“查漏洞、抓反彈、補短板”為主要內容的中央巡視整改情況“回頭看”自查督查工作方案》,已開展全面自查,各單位提交了自查報告,通過自查,將發現的2個問題再次制定臺賬,督促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經完成。二是增強臺賬意識,加強臺賬管理,及時建賬、對賬。截至目前,已建立中央巡視組對安徽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禹會區自查整改臺賬,細化采取44項措施具體抓好整改工作。同時,針對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問題,按任務清晰、時間明確、措施得當的要求進行任務分解,并建立了臺賬,確保整改問題時間到,任務清,對賬銷號,清零見底。
21.落實上輪省委巡視整改不力
(45)針對“部分問題未予整改。整改存在選擇性,問題清單中仍有3項未整改。如關于會議長會議多問題,區委把其作為工作繁忙、推進力度大的象征,不僅未予整改,還變本加厲、愈演愈烈。”的問題。針對“會長會多問題”,嚴格控制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區性會議,壓縮會議數量和規模。區委主要領導帶頭開短會、開現場會、開合并會,帶頭親赴項目現場、建筑工地等實地調研,一線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整改以來,以區委或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大型會議6次,合并召開大型會議2次,沒有召開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區委常委會會議平均縮短時長約50%。針對“審計局履行監督職能缺位,經濟責任審計不到位”,加強制度建設,制定《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 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及《禹會區區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分類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調整禹會區經濟責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明確責任分工,制定《關于推進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全覆蓋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禹會區審計整改工作暫行辦法》,2018年對部分區直部門、鄉鎮社區開展預算執行審計、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并將村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中的5個問題線索移交鄉鎮紀委處理。通過招標方式,建立協審庫,實現以審計機關為主導、主管部門自審為基礎、社會審計為補充的審計全覆蓋工作機制。針對“紀律執行不到位”,制定完善《線索排查分析、跟蹤督辦制度》。定期召開線索排查分析、跟蹤督辦會,認真分析研判線索,跟蹤督辦線索辦理情況;明確線索處置時間、方式、意見;加快線索的排查、處置。省委巡視以來,已召開3次問題線索排查會。案件監督管理室每月對案件線索進行排查、統計,把線索辦理情況錄入案管系統。
(46)針對“整改虛于應付。整改走形式問題突出,問題清單中有7項整改不徹底不到位,如關于領導干部瞞報漏報個人有關事項問題,區委報告在2016年1月前整改到位,但在2016年和2017年,仍有9名部門負責人被市委組織部核查出存在瞞報漏報問題。”的問題。針對“黃蘇段崩岸應急治理”,及時組織開展了該工程結算審計,審計單位在區政府公開招標選定,最終按照結算審計支付工程款,區農林水委主要負責人因把關審核不嚴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加強制度建設,印發了《禹會區水利應急工程管理辦法(試行)》。針對“禹發公司越權轉讓宋灘村土地”,修訂完善《禹會區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農業規模經營獎補辦法》,明確指出:“嚴格落實土地流轉主體(大戶或者企業)直接與農戶或農戶委托村委會簽訂協議,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國土部門已對違規用地單位作出處罰。針對“有的單位財務管理混亂,出現票據丟失、混用現象”,對7個單位進行票據管理抽查,登記票據使用、繳銷情況,同時加強培訓票據管理,明確專人負責票據的領購、發放、繳銷登記工作,堵住票據管理漏洞,未發現新票據丟失現象。針對“討論干部不回避,區委常委會和區委組織部部務會均存在此現象”,規范干部選拔任用討論決定環節,制訂出臺《禹會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簡明操作規程》,明確干部動議、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環節的操作規范。8月份組織區委組織部部務會成員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針對巡視組反饋的2次會議記錄均未反映落實回避制度,區委已對負有一定責任的同志提出批評。針對“混編混崗現象普遍。事業編制人員在公務員領導崗位任職較多,近兩年遴選的公務員和調動人員普遍沒轉關系,助推了混編混崗”,逐步完成混編混崗消化工作,上輪巡視后,通過采取調離、到事業單位任職、免職等方式,事業編制人員在公務員領導崗位任職的情況已全部消化完畢。針對“區直部門近兩年遴選的公務員和調動人員普遍沒轉關系,助推了混編混崗”問題。區委將嚴格落實干部調整預審制度,根據我區編制實際空缺情況,逐步消化挪用編制的問題。目前已完成7人的編制調整。針對“超職數配備干部仍有發生。區直單位領導職數由編辦實行總數控制,沒有按照區直單位應配領導職數配備干部,造成部分區直單位超職數配備現象”,認真開展超職數配備干部清理工作,一是8月份組織相關人員對《黨組工作條例》等政策文件進行學習,增強規矩意識。二是將結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重新修訂區直部門“三定”方案,明確各部門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嚴格按核定的人員編制和職數配備人員,目前已全部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三是嚴格執行《黨組工作條例》,按照規定配備黨組成員。干部配備嚴格按照編制和職數情況執行。針對“巡視抽查了36名領導干部(班子成員24名,部門12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發現有9人(班子成員4人,部門領導5人)少報1套或1套以上房產信息,2人未填報持有的相關因私出入境證件情況,3人未填報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一是轉發《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結果處理辦法》相關文件,進一步加強了科級以上干部有關政策的學習。二是在開展2018年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中,強化責任意識,端正填報態度,確保規范填報。三是7月份召開干部聯席會議制度,積極研究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流程。按照《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結果處理辦法》,嚴格落實對虛報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干部的懲處。
(47)針對“整改舉一反三不夠。整改就事論事,對一些明顯漏洞和薄弱環節未能建章立制、長效整治,問題清單中有14項整改成效不明顯,一些問題依然突出。如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督查考核不夠實問題,本輪巡視發現區委沒有形成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更未進行任何形式通報和問責。”的問題。針對“警示教育效果不夠好”,2018年以來,區檢察院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社區、進學校等活動6次,檢察開放日活動1次,解答群眾法律問題、向社會各界普及法律知識和檢察機關職能,切實落實好檢察機關普法責任;同時成立職務犯罪檢察辦案團隊,截止目前受理了區監察委員會移送審查起訴的1起職務犯罪案件。區法院在全院開展警示教育活動3次。制定并嚴格執行《“五訪問、五必談”制度暫行辦法》。區檢察院組織全院干警參加各類集中培訓、專題講座、專題警示教育等活動220余人次。針對“反腐敗協調工作機制還不夠完善”,切實做到與紀檢、組織人事等相關部門協作配合,推進反腐敗工作。根據區紀檢部門要求,積極參加區紀委牽頭召開的聯席會議,切實履行法院、檢察機關各自在反腐敗協調機制中的工作職責。針對“無依據列支費用”,區紀委退回項目組2萬元辦案費、區建投公司退回購車款27萬元。對各項目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面自查,發現某項目組支付區政法委辦案經費1萬元、區政協辦公經費0.8萬元,現已全部退回。針對“共查處非法占地案件13起,涉及非法用地808.13畝”,對于13起違法用地情況已完成整改,長青鄉農民建房3宗,屬違法用地,已責令拆除。長青鄉設施農業等10宗,已完善合法用地手續。針對“征遷項目不能及時安置,群眾生活受到影響,同時也加重財政負擔”,制定《禹會區推進安置房建設加快安置回遷工作專項整改方案》,確保安置項目按照施工計劃竣工交付,結合我區安置房建設項目情況,剩余9900戶未安置戶計劃在2019年底全部安置回遷,三期合計計劃建成交付安置房約11520套。針對“部分區領導和區直機關違規占用企業車輛和司法車輛”,再次進行全面摸排,個別單位違規占用車輛已歸還,目前全區無違規占用和超標使用車輛。針對“鄉鎮社區和部分行政執法車輛共計40部未實行編制管理”,根據市公車改革會議精神,目前我區鄉鎮嚴格按標準配備公車,社區車輛已全部收回按規定處置,根據要求對車輛和駕駛員管理進行了建章立制。針對“八項規定后,部分單位接待費不降反升”,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的支出,嚴格按照公務接待標準,厲行節約、嚴格控制鋪張浪費,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力爭公務接待費有所降低。針對“核查舉報不深入。對相關問題反映沒有深究細查”,完善領導干部違規違紀舉報核查機制,市紀委已對參與調查的2位同志予以組織處理和黨紀處分,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認真貫徹省委組織部《關于選人用人問題查核工作暫行辦法》(組通字〔2011〕45號)文件精神,對收到的反映干部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要全面進行核查。對個別干部在受處分期間仍然繼續違紀的,依據黨紀國法從嚴從重處理。針對領導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問題,充分運用好提醒函詢誡勉等方式,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舉措、推動深度融合、強化跟蹤管理,最大限度地發揮提醒函詢誡勉制度的剛性約束作用,有效加強新時期黨的政治建設,激勵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針對“干部日常管理不嚴格,有的干部在受處分期間仍然繼續違紀,有的干部長期‘吃空餉’”,對個別干部在受處分期間仍然繼續違紀的,依據黨紀國法從嚴從重處理,貫徹《禹會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請銷假管理辦法(暫行)》,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強化落實,責任到人,對曠工人員限期由該工作人員所在單位、部門與曠工人員聯系約談。針對“黨風廉政建設部署督查考核工作不夠實”,增加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在目標考核和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權重。落實好區委、區政府各項黨風廉政專題會議制度;定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做到有議題、有部署;做好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分解。嚴格執行《禹會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考核實施辦法(試行)》、《禹會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述廉述責和接受評議實施辦法(試行)》,完善考核內容、方式,突出抓好實地查看、述廉述責、民主評議、個別談話等環節,強化結果運用。針對“落實‘一崗雙責’不夠嚴”,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各單位目標管理,結合各單位中心任務,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2018年將教育部門作為巡察對象,重點關注,目前已對區教育和體育局、蚌埠師范第二附屬小學等10家單位進行巡察。針對“警示教育效果不夠好”,嚴格按照《關于處分決定宣布執行工作的暫行辦法》中規定的一系列程序,加強對受處分人在一定范圍內的通報,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在本區自辦案件中選擇一些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例進行整理編輯,并開展典型案例教育。區檢察院利用轄區內2個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流動基地,每年組織2次以上活動。針對“聚焦‘主業’不夠”,已退出諸如包保創城工作之類的與主責主業無關的議事協調機構10個,繼續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9個。4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已全部到位,履行紀檢監察職責。根據情況,適時協調社區紀工委書記參與辦案。
三、保持政治定力,強化持續整改,以釘釘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經過兩個月的集中攻堅、扎實整改,我們聚焦“六個圍繞、一個加強”,解決整治了一批重點問題,問責查處了一批違紀干部,探索建立了一批制度機制,整改落實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全區各項工作抓緊有序推進。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巡視整改工作成效還只是初步的、階段性的,距離省委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區委將堅持政治態度不變、整改標準不降、措施力度不減,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全面持續抓好整改落實工作,確保問題整改見底到位。
(一)堅持以上率下,嚴格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對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的組織領導,強化指導、嚴格監督,以嚴的標準、實的作風統籌推進整改落實工作。抓住“關鍵少數”,堅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則,把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壓實,督促區委常委真抓真管、真管真嚴。督促各級黨組織始終擔負起整改事項的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履行好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把整改責任壓實到崗、傳導到人,以嚴格的責任到位推動整改落實到位。
(二)堅持持續發力,毫不松懈地推進后續整改。目前,還有大量的中長期整改事項需要繼續推進。我們將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務書、路線圖和時間表,堅持目標任務不變、標準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減,扎扎實實地做好后續整改。對未完成的整改任務,對照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要求,持續跟蹤督辦,定期了解進度,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對整改效果不好的,幫助分析原因、改進方法,確保整改取得實效。
(三)堅持舉一反三,深入推進相關領域整改。堅持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深入查找和及時解決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增強全區全面從嚴治黨的整體成效。結合巡視整改落實工作,梳理完善現有制度,對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長期堅持;對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問題的,逐一加以改進、完善和優化。強化制度執行力,用嚴明的制度、嚴格的執行、嚴密的監督,及時糾正、嚴肅處理違反制度機制的行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堅持深化成果,統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堅持整改落實與推動發展緊密結合,區委將把整改工作同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委決策部署緊密結合起來,同建設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緊密結合起來,切實把整改成果轉化為全區上下改進作風、推動發展的強大動力,大力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努力開創新時代禹會經濟社會發展新局面。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52-4950289;郵政信箱:蚌埠市禹會區涂山路429號;郵編:233000;電子郵箱:yhqxcb495028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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