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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線索】
根據縣委巡察移交問題線索,2018年6月,霍山縣紀委監委對縣醫院工會相關問題線索進行核查,發現縣醫院工會存在用工會經費違規發放津補貼、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招待費問題。
【審查情況】
經審查,2014年1月,縣醫院通過工會賬戶以發放醫院總值班加班補助的名義,向縣醫院院領導及相關科室負責人發放補貼共計23500元。同年,縣醫院為解決病患家屬上訪等群體性事件中產生的招待費,違規從縣醫院工會賬戶支付相關費用。
【處理情況】
2018年6月,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因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基層工會收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決定給予縣醫院原工會主席王某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者說】
“我現在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工會經費應該是為工會工作和職工服務的,取之于職工,理應用之于職工,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使用,不能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更不能從工會經費中亂發津補貼。我作為工會主席,對此負有一定的責任,自愿接受組織的處分。”在組織審查期間,王某如實說到。
【執紀者說】
工會經費是工會依法取得并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在其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遵紀守法和服務職工的原則,堅持經費收支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內部監管,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以保障工會組織服務職工的能力,發揮工會聯系群眾的紐帶作用。違規將工會經費挪作他用,即使是用于公務事項,但與工會活動無關,仍然要受到紀律的嚴懲。(六安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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