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經黨中央批準,根據黨章黨規和憲法、監察法有關規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統一設立派駐機構,名稱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派駐紀檢監察組……”6月20日,一則標題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統一設立派駐機構”的消息迅速登上各大門戶網站的顯要位置。
這則消息正文雖然僅130字,但內涵豐富,透露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最新進展。派駐機構怎么改、規范名稱是什么,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關系如何理解,怎么履行好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這一系列問題,不難從這則消息中找到答案。
落實黨章、監察法要求的具體舉措
消息第一句話介紹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統一設立派駐機構的規范名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派駐紀檢監察組”,取代了此前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派駐紀檢組”。這不僅是字面上的變化,更是有著豐富的內涵。
這是落實黨章和監察法規定的必然要求。黨章明確規定,“黨的中央和地方紀律檢查委員會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同時,監察法從國家法律層面規定,“各級監察委員會可以向本級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和單位以及所管轄的行政區域、國有企業等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在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設立派駐紀檢監察組,實現派駐機構全覆蓋,正是落實黨章和監察法要求的具體體現。
這是堅持穩中求進、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穩步推進。2014年12月,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確定了派駐機構改革的路線圖。2015年1月,中央紀委在中辦等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7家派駐機構,邁出了派駐全覆蓋的重要一步。2016年初,《關于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出臺,把黨內監督真正覆蓋到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黨內監督實現了全覆蓋,國家監督同樣需要實現全覆蓋。如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統一設立派駐紀檢監察組,進一步健全了國家監督體系。
這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邁出的重要一步。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中樞,地位重要,加強派駐機構建設,首先就要抓住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這個關鍵。此前,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國家、省、市、縣監委陸續組建完畢,并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由各級監委派駐或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統一設立派駐紀檢監察組,有力推動了對中央和國家機關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明確派駐紀檢監察組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在部門的關系
理順工作關系,形成各有關方面分工明確、協調順暢的工作機制,是加強派駐機構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把握派駐機構與派出機關的關系,核心就是正確理解兩個字:“派”和“駐”。“派”,就是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出去,自然就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負責;“駐”,就是駐在中央一級的黨和國家機關。
由此,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性質就非常明確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派駐紀檢監察組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后者對前者負責,受派出機關直接領導。根據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十一條和監察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等規定,派出機關可以聽取派駐機構工作匯報,加強業務管理和干部管理。派駐機構根據派出機關授權開展相關工作,重要問題應當向派出機關請示報告。
而派駐機構和中央國家機關之間,則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黨章第四十五條規定了黨的紀律檢查組的工作“必須受到該機關黨的領導組織的支持”。一方面,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另一方面,派駐紀檢監察組要依據黨章和監察法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派出機關授權,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督促駐在部門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等,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用好“兩把尺子” 履行好兩項職責
定位準才能責任清。派駐紀檢監察組只有找準職能定位,才能切實履行好自身職責,這是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寶貴經驗。《關于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的一項重要變化就是,按照紀檢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對派駐機構職能進行了重新定位。派駐機構由中央紀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依據黨章對紀律檢查工作的規定,圍繞監督執紀問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職能。
伴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新設立的派駐紀檢監察組增加了監察職責。根據監察法第十一條對監委的職責定位,派駐機構的監察職責概括起來就是:監督、調查、處置。
“這不僅是增加‘監察’兩個字,而且意味著職責任務的重大變化,由監督黨員干部轉變為監督全體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意味著工作性質的重大變化,由執紀機構轉變為執紀執法機構;意味著工作職責的重大變化,同時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公安部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表示,“具體到駐公安部紀檢監察組,就是要充分行使好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授權職能,堅定履行‘兩個維護’政治責任,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治警。”
派駐紀檢監察組同時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就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把監督作為第一職責,精準發現問題,精準處置問題,運用“四種形態”,切實把監察監督做深做細做實。
“派駐機構聚焦這些主業主責,必將更好代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揮重要的監督‘探頭’作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察監督,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全覆蓋。”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 程威)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