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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日前,銅陵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省衛生廳原黨組成員、紀檢組原組長吳敦武(副廳級)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提起公訴。該案是安徽省開展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以來,省監察委移送審查起訴的第一起案件。
經審查查明:被告人吳敦武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退休離職前后,利用原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
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吳敦武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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