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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我縣進行了巡視。2018年2月8日,省委巡視組向我縣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深化認識
一是把巡視整改作為擁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政治檢驗。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把認真抓好巡視整改作為旗幟鮮明講政治、自覺踐行“四個意識”、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具體表現,作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具體行動,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務,要求全縣各級領導干部深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工作的要求上來,切實增強抓好巡視整改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為推動巡視整改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是把巡視整改作為修復霍山政治生態的實際行動。省委巡視組來我縣開展巡視工作,是省委對霍山各項工作的一次“全面檢閱”,是對霍山干部的一次“健康體檢”,是對我縣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有力促進。省委巡視組在反饋意見中提到了我縣“政治生態修復不夠全面深入”,我們深刻認識到,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堅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切實做到以問題整改整飭黨風,以問題整改凈化社風,以問題整改贏得民心。
三是把巡視整改作為推動霍山改革發展的重要保障。我們堅決把省委巡視組來霍山巡視作為一次檢驗工作成效的難得機遇,把巡視整改作為推動霍山改革發展的有力抓手。我們牢牢把握這一難得機遇,在謀劃布局2018年工作時,將省委巡視組提出的意見要求寫進縣委全會工作報告,把抓好巡視整改與推動改革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充分運用巡視成果加強和改進各項工作,切實把反饋的意見和嚴格要求轉化為改進工作的強大動力、解決問題的有效對策、推進發展的實際行動,奮力爭當全市全省綠色發展排頭兵,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貢獻霍山力量。
二、精心組織,精細落實
一是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巡視整改在縣委的領導下進行,成立以縣委書記任組長的縣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組,切實加強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領導,確保整改工作扎實推進,取得實效。領導組下設“一辦四組”(即縣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和縣委巡察工作專項整改小組、專項巡視縣紀委整改小組、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整改小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專項整改小組),統籌推進全縣巡視整改工作。縣委書記牽頭主持制定巡視整改方案,通過“兩上兩下”,反復討論研究,報省委巡視辦、省委第六巡視組同意后,印發《關于省委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并召開全縣巡視整改動員大會,全面打響巡視整改攻堅戰。
二是班子先行,以上率下。縣委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在收到省委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當天,立即召開會議進行傳達貫徹。縣四個班子負責同志率先垂范,帶頭整改。縣委書記擔任12項問題的整改責任領導,其他問題的整改由縣委常委及縣級負責同志擔任責任人。4月3日和19日,縣委書記分別對監管責任落實不力的12家責任單位、97名干部和負有領導責任的4名縣領導進行了約談。4月4日—7日,縣委常委會和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黨組相繼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巡視反饋問題和陳俊案件影響,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全縣90個鄉科級領導班子同步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凡涉及陳俊案件的人員都作了認真剖析、深刻檢討,進一步嚴肅了黨內政治生活,深化了案件警示效果。
三是對標問題,細化方案。《巡視整改方案》對巡視反饋的10類30項問題,落實13名責任領導、6個牽頭單位和46個責任單位;制定155條整改措施,要求70%的任務在2個月內整改到位,30%的任務在2個月內取得實質性效果,切實做到巡視反饋意見件件有回應、有措施,問題整改個個有目標、有深度。
四是強化調度,確保效果。縣委緊盯巡視整改工作推進情況,不斷強化工作統籌調度。建立全程掛單整改制、領導小組調度制、牽頭領導周調度制、周報告制、逐一銷號制等五項制度。整改期間,共召開6次縣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整改工作、4次領導組會議調度整改進度、6次專題會議推進整改工作。派出2個督查組2次對32個重點單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面對面調度,對15家單位面上整改進行點對點指導,全縣巡視整改上下一心、步調一致。截至4月19日,省委巡視反饋的30項問題,已完成整改23項,基本完成整改1項,正在有序推進6項;追責問責36例,涉及17個責任單位、21名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挽回經濟損失5053.86萬元。省委巡視移交的12條問題線索,已全部進行處置,其中:按規定上報市紀委監委1件,立案審查5件9人,初核了結6件。
三、聚焦重點,聚力攻堅
一是突出重點。針對省委書記李錦斌在省委“五人小組”會議聽取巡視情況綜合匯報時指出的兩個方面突出問題,由縣委書記擔任責任領導,組成專班,集中攻堅。關于“化解金融風險不夠有力”問題,重點抓好縣嘉利達擔保公司代償款清收工作,在常態化依法清收的基礎上,成立組織,開展集中清收專項行動,目前動員大會已經召開,專項行動全面啟動,已實現清收3782.91萬元,確保全年完成8000萬元清收任務。關于“執行中央有關干部政策不堅決,至今仍延續‘一刀切’做法”問題,已立行立改,停止執行“領導干部到齡退出領導崗位”的相關做法,在今年的干部調整中,對已達到原先改非年齡規定的同志沒有改任非領導職務,繼續在原崗位任職。
二是自查自糾。對巡視反饋的黨組工作“三無兩缺”、黨員發展不規范、機關支部改選不合規、公務接待違規較多等問題在全縣范圍內進行了自查自糾;對改非干部上班不正常、在外兼職取酬、非公黨建空心化等問題進行了全面摸排、強力整治;對有的干部違反政治紀律、政商關系異常、涉農專項資金管理等問題開展專項行動,找準癥結,督促糾正。同時列出14項面上問題,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認真對照檢查,逐一抓好整改。
三是舉一反三。針對案件后續處理警示力不強、有些不良風氣仍然存在等問題,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以觀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參觀一次警示教育基地、上一堂廉政黨課、開展一次專題討論、召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為主要內容的“五個一”警示教育活動,以縣委原書記陳俊、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局長許衛東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為反面教材,教育全縣黨員干部鑒“反”自省,促進思想政治上的警醒警覺警戒。
四是建章立制。堅持問題出現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著力從個性問題中找出共性問題,從“面”上問題挖掘“根”上的原因,充分發揮制度治本作用。整改期間,共建立制度48項,修訂完善9項,著力扎緊制度籠子,推動黨的建設規范化、制度化。
四、直面問題,全面整改
(一)堅持黨的領導方面的問題
1.政治生態修復不夠全面深入
(1)案件后續處理警示力不強。陳俊案涉及的黨員干部,有的涉案金額較大卻處分較輕,有些情節較重卻未受處分,僅作誡勉談話了結。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對涉及陳俊案件人員有關問題線索進行分類處置。對已給予紀律處分、且無新的問題線索的16名黨員干部,不再另行處理;對給予誡勉談話處理、目前又涉及其他新的問題線索的10名科級領導干部,予以并案處理;目前無新的問題線索、但對本人違紀問題在之前民主生活會上未作出說明、省委巡視談話期間未主動談出的24名科級領導干部,給予誡勉談話處理,責令其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二是對照陳俊、許衛東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在全縣范圍內扎實開展“五個一”專題警示教育活動(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參觀一次警示教育基地、上一堂廉政黨課、開展一次專題討論、召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刻反思問題根源,堅決肅清陳俊案件后續影響。凡涉及陳俊案件的人員都在民主生活會上作了認真剖析、深刻檢討。三是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對黨員干部進行誡勉談話有關要求的通知》,規范誡勉談話程序。
(2)有些不良風氣仍然存在。陳俊被查處后,縣委開展了專項整治,但不少干部仍不引以為戒。有些頂風大操大辦,2016年以來有多名科級干部為此受到處理,巡視期間仍有不少反映。有些無視飲酒禁令,特別是酒桌辦公專項整治期間仍出現多起公款違規飲酒問題。有些違規兼職取酬,巡視中根據群眾反映查實3名科級干部兼職取酬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對群眾反映的3名科級干部兼職取酬等頂風違紀行為予以及時查處,通報曝光。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全縣93家單位開展了“一把手”講廉政黨課、參觀警示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動,引導黨員干部以案為戒,筑牢思想防線。三是結合全省以“查問題、出硬招、改徹底”為重點的作風建設大排查,對2個鄉鎮、10個縣直單位開展“酒桌辦公”、公款送禮等突出問題專項監督檢查,發現4家單位4個方面問題,并要求相關單位進行了整改。四是出臺《中共霍山縣委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實施細則》《關于規范全縣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從制度層面對黨員干部進一步予以約束和規范。
(3)凈化修復機制尚未形成。縣委沒有針對突出問題專題分析,沒有從政治文化、政治生態、政治生活上查找原因,也沒有舉一反三、建章立制。有些干部屢處不改、邊整邊犯,如有的縣直單位負責人2015年受處分后于2017年再次違紀,有的村書記、主任近兩年內連續三次違紀受到處分。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對2013年1月以來32名連續受處分的人員進行分類處理,其中涉及的18名機關干部,已全部處理到位;涉及的14名村干部,明確在即將開展的村“兩委”換屆中不予提名。二是建立紀律處分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溝通干部違規違紀和違法情況,確保處分執行到位。三是修訂《關于對受紀律處分黨員干部加強教育關懷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的辦法》,在全縣黨員干部中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四德”建設示范引領工程和家風建設活動。已著手拍攝3部“南岳清風”系列警示教育微電影,強化宣傳教育引導,著力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2.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淡薄
(4)有的干部違反政治紀律。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對4名當事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二是對縣公安局黨委予以問責,對縣公安局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實行“一票否決”。三是以縣公安局為重點,在全縣政法系統開展“規范執法行為、嚴守紀律規矩”專項教育整治活動,全縣800余名政法干警參加活動,舉辦各類教育活動45場次,撰寫心得體會667篇。四是出臺《霍山縣公安局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之刑事偵查措施的規定》《霍山縣公安局關于辦理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案件的規定》等8個文件,完善刑事偵查手段、刑事強制措施和執法流程,加強內控管理。
(5)違規欺騙組織假處分。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縣委書記對履職不力的分管縣領導進行約談,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二是對縣國土局黨組予以問責,對縣國土局黨組書記和黨組副書記、局長誡勉談話。對縣紀委時任分管副書記和縣委組織部分管副部長予以問責,通報批評。三是責令縣紀委、監委立即召開執紀審查寬松軟問題專題反思會,教育全縣紀檢監察干部深刻汲取教訓,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四是在國土資源系統開展“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專題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執法水平,規范行政處罰程序。五是已將17人處分決定書存入個人檔案。
(6)執行中央有關干部政策不堅決。2010年,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關于防止縣鄉領導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的意見》,明確要求各地廢止“年齡切線”政策,但霍山縣至今仍延續“一刀切”做法。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出臺《關于停止領導干部任職年齡“一刀切”的意見》,要求立即停止“一刀切”做法,加強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在今年以來干部調整中,嚴格執行中組部《關于防止縣鄉領導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的意見》,未按慣例對達到改非年齡的同志改任非領導職務,繼續在原崗位任職。二是對全縣58名已改非的領導干部進行全面摸底,目前有4名選派擔任非公黨建指導員,3名擔任扶貧工作隊長,29名在單位正常上班,17名已退休,5名因身體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要求其履行有關手續。三是出臺《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進一步強化和規范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逐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科學有效管理機制。四是對干部工作全面查擺、梳理、規范,制定出臺6個規范性文件,解決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19個,促進干部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
3.黨委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
(7)統攬協調機制不夠完善。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黨組長期“三無兩缺”(無議事規則、無工作要點、無工作總結,對縣委的一些重要會議精神缺學習貫徹,對一些“三重一大”事項缺專題研究)。抽查發現,縣林業局、旅游局、住建局等縣直單位沒有制定黨組議事規則,且以行政會代替黨組會,縣國土局黨組長期由局長主持黨組會。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責令限期整改。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黨組立即制定了議事規則,及時上報了2017年黨組工作總結和2018年黨組工作要點,對縣委的重要會議精神第一時間學習貫徹,對“三重一大”事項專題研究。縣林業局、縣旅游局、縣住建局、縣國土局對反饋問題進行了堅決整改。二是在全縣51個單位黨組(黨委)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共自查2017年度無議事規則 31例,無工作要點 29 例,以行政會代替黨組會8例,局長主持黨組會1例,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嚴格執行《中共霍山縣委工作規則》,充分發揮縣委領導核心作用。3月8日,縣委常委會專題聽取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黨組及縣法院、縣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縣委書記逐一進行點評,并對各黨組履職盡責提出了具體要求。印發《關于切實做好向縣委報告全面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共收到報告81份。四是《縣委黨建領導小組2018年工作要點》明確要求,將黨組(黨委)工作作為黨建考核和黨組(黨委)書記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8)化解金融風險不夠有力。縣嘉利達擔保公司2011年就出現嚴重代償風險問題,上屆縣委、縣政府未認真處理,造成財政資金損失風險。縣委新的領導班子在化解政府債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2017年財政收入也有所好轉,但政府債務余額仍然較大。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扎實開展集中清收嘉利達代償款借款專項行動。在常態化依法清收的基礎上,成立以縣委書記任第一組長、縣長任組長的集中清收工作領導組,4月4日召開集中清收動員大會,目前已實現清收3782.91萬元。二是縣委書記對履職不力的分管縣領導進行約談,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三是對縣金融局局長和縣財政局局長予以問責,通報批評。霍山嘉利達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戚如喬因受賄罪,已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調離原工作單位。四是多方籌措資金償還債務,土地、礦產出讓收入除提取五項資金外全部用于償還政府債務。五是對不能置換的債務,2018年預算安排償債準備金3884.64萬元、利息支出500萬元、政府責任支出6300萬元,償債準備金隨我縣綜合財力增長逐年增加。同時,出臺《霍山縣礦產公司利潤分配管理辦法》,規定砂石運營公司經營利潤50%用于償還債務。出臺《霍山縣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和《霍山縣公立醫院償債準備金制度》,規定醫療收入和其他各類財政補助收入按一定的比例計提償債專項資金,專門用于償還到期債務。六是清理系統內債務304筆,其中一類債務31筆計2215.72萬元;二、三類債務中已償還人民幣16284.4萬元、韓元11785.45萬元、美元748517.4元。七是及時調整S332佛子嶺至漫水河公路、東部省道路網、S333雙太路三個項目的運營年限,對東部省道路網、S332佛子嶺至漫水河公路、S333雙太路、高橋灣園區基礎設施(一期)、大別山主峰旅游區5A創建5個項目引入支付系數,及時退庫S244諸佛庵至楊泗嶺公路建設PPP項目。
(9)落實綠色發展有欠賬。霍山位于大別山國家生態功能區核心區域,是合肥等城市的“大水缸”,但縣委處理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的矛盾仍有欠缺。東淠河生態濕地項目為全縣治污重點工程,但至今未實施。76家石料加工企業雖已強令關閉,但生態環境還未修復,盜采砂石現象依然存在。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縣工業污水處理廠已建成并交付第三方管理,4月底將正式投入使用。高橋灣產業園工業污水連接管網建設工程、衡山工業園工業污水連接管網建設工程正在編制設計,將于今年8月底前完工。二是東淠河生態濕地項目,縣委書記對履職不力的分管縣領導進行約談,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對縣環保局時任局長和縣環保局副局長、生態辦主任予以問責,通報批評。該項目一期工程已經啟動建設,將于今年8月前完成,二期工程將于年底前完成。三是對76家石材石料開采加工企業和場所生態環境開展恢復治理工作,截至目前,67家全面開展,其中30家完成治理待驗收;9家有采礦許可證的企業待編制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工程設計書》通過專家評審后,1個月內完成恢復治理。四是組建縣石料開采秩序聯合執法巡查大隊,對全縣石料開采秩序進行日常巡查和依法打擊;成立縣水務警務室,對盜采易發地點實行24小時駐守。目前,2座移動式執法崗亭正在施工建設。
(10)意識形態履責不到位。縣委重視不夠,弘揚紅色文化不夠。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嚴格落實《霍山縣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貫徹意見》,今年以來,縣委常委會3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召開縣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出臺《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目標責任制督查細則(試行)》等3個文件,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干部考核檢查的范圍。二是印發《關于加強全縣新媒體平臺管理的通知》等3個文件,加強新媒體平臺管理。三是深入挖掘、整理、宣傳紅色資源,組織開展紅色霍山宣講、紅色家風故事會等活動,拍攝2部紅色微電影,征編出版(再版)5本紅色書籍,推出4條紅色旅游精品線路。制定出臺《霍山縣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管理辦法》,完善安徽省紅色區域中心紀念園基礎設施建設,啟動《霍山紅色旅游發展總體規劃》編制工作。
(二)加強黨的建設方面的問題
4.黨建工作責任制落而不實
(11)縣委抓黨建意識不夠強。縣委2016年組織現場觀摩69個項目無一黨建,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未制定工作規則和會議制度,近兩年黨建工作要點均遲至5月份才下發。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壓實縣委主體責任,整改期間縣委常委會5次專題研究黨建工作。二是出臺《中共霍山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明確機構職責、會議制度等內容,領導小組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三是于4月3日印發《中共霍山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2018年工作要點》,繼續實施黨建工作項目化,2018年重點實施10個黨建項目,選擇典型進行觀摩。四是進一步完善《2018年度鄉鎮綜合目標考評和縣直單位目標績效考核方案》,提高黨建考核分值,強化黨建考核結果運用。
(12)部門主抓黨建不盡責。縣委組織部和縣直工委對2016年“機關黨建責任推進年”活動有部署未開展,縣委宣傳部2017年度思想文化工作有任務無要求,縣委統戰部2017年度工作要點有目標無措施。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全面開展黨建工作三級述職評議,16個鄉鎮黨委、4個工委向縣委述職,8個系統黨委向縣直工委述職,69個縣直機關黨組織向系統黨委述職。二是將2018年確定為“機關黨建提升年”,出臺《機關黨支部制度建設十項規范》,全面推進機關黨建規范化建設。三是制定印發《2018年全縣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點》,開展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大調研活動,共撰寫調研報告19篇。四是制定印發《2018年度全縣統一戰線工作要點》,按月排出重點任務,分別制定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
(13)基層黨建問題多。農村黨員發展不規范,機關支部改選不合規,非公黨建空心化。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對大化坪鎮黨委組織委員、人武部長予以誡勉談話處理,取消大化坪鎮黨委2017年度黨建工作評先評優資格。大化坪鎮黨委及其組織委員已做出深刻檢查,取消當事人預備黨員資格。二是責令縣政府辦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對支部委員進行重新改選,對縣政府辦黨支部負責人進行約談。77家縣直單位黨組織對換屆(改選)選舉開展了自查自糾。三是對全縣2014年以來發展黨員開展“回頭看”,27個基層黨(工)委全面開展自查,共梳理92條問題,提出整改措施81條。召開全縣發展黨員工作培訓班,對全縣500多名縣鄉村黨務干部進行專題培訓。四是對189個非公企業黨組織和50個社會組織黨組織進行全面摸排,根據實際情況優化黨組織設置。五是對縣委選派的黨建指導員進行全面梳理,因到齡退休召回3名,重新選派4名。召開黨建指導員年度述職暨培訓會,開展了業務培訓、現場教學和廉政警示教育,進一步壓實黨建責任,嚴明紀律要求。
5.黨內政治生活不嚴格
(14)黨內政治生活不嚴格。有的組織生活不嚴肅。有的中心組理論學習虛化。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縣委帶頭立行立改,4月4日,召開縣委常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按照《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要求,緊密結合巡視反饋意見和陳俊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二是印發《關于開好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嚴格規范民主生活會程序和步驟,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黨組和全縣90個單位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所有涉及陳俊案件的人員都作了認真剖析、深刻檢討。三是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黨組分別制定理論中心組學習規則(計劃),定期開展學習。四是印發通知,由縣委宣傳部牽頭,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從7個方面對全縣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進行檢查。
6.干部隊伍建設有短板
(15)選人用人程序不夠嚴格。征求意見時機不當,研究干部有時不合規,請示報告有時不嚴格,任職方式有時不規范。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縣委書記對履職不力的主管縣領導進行約談,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二是對縣委組織部分管副部長予以問責,通報批評。三是出臺《霍山縣縣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對民主推薦、考察、征求意見、提請會議研究等程序規定和時間要求予以明確。將征求紀委意見調整至推薦結束后、干部考察前進行。四是立行立改,今年以來縣委常委會研究的3批次干部,均符合省委組織部相關規定;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案上報市委組織部進行了預審,對相關職位的干部任用全部進行了事前報告,征得同意后才進行。五是出臺《霍山縣干部掛職鍛煉工作暫行規定》,加強對掛任干部的管理。
(16)交流輪崗力度不大。同一崗位任職超5年的科級干部有239名,其中10年以上41名。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對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職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已對同一崗位任職10年以上的3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交流任職;對同一崗位任職10年以上的41名科級干部,排出時間表,2018年9月底前調整到位;對同一崗位任職5年以上的239名科級干部有計劃進行交流。二是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2018年度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輪崗全覆蓋工作的通知》,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詳細安排。
(17)干部管理不規范。全縣超配領導干部14名,混崗配備5名。領導干部日常管理缺失,有些改非退二線干部管理比較松散。縣直機關借用下屬單位人員較多。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出臺《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對58名已改非的領導干部進行全面摸底,目前有4名選派擔任非公黨建指導員,3名擔任扶貧工作隊長,29名在單位正常上班,17名已退休,5名因身體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要求其履行有關手續。3名兼職取酬的已由縣紀委處理到位。二是對全縣領導職數進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制作出詳細的職位配備表,對超配的14名干部2018年9月底前消化到位。三是對5名混崗干部,2018年9月底前消化到位。四是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借調、公(遴)選、調動的意見》,規范人員借用管理,要求原借用人員一律于2018年6月底前返崗工作。
(三)全面從嚴治黨不力
7.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
(18)黨風廉政考核走過場。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召開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暨懲治和預防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及時調整領導小組成員。二是對縣衛計委、縣公安局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實行“一票否決”;對落兒嶺鎮黨委、鎮紀委和縣旅游局黨組予以問責,進行通報批評,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組織處理。三是修訂《霍山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優化考評體系,嚴肅考核紀律,嚴格落實考核組長負責制。
(19)對巡察和紀檢工作保障不到位。縣巡察辦、巡察組至今未配專職人員,本屆縣委任期已過三分之一,但巡察任務僅完成十分之一。紀檢隊伍存在“兩少”現象,即人員編制少(每個鄉鎮、園區僅1個編制,12個紀檢組僅7個編制),專職人員少(鄉鎮紀委僅有紀委書記1人專職)。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及時調整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配齊縣委巡察辦和縣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組工作人員,更新縣委巡察組長庫、巡察人才庫。二是出臺《關于加強縣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成立6個綜合派駐機構、3個單獨派駐機構和1個縣直機關紀工委,人員已初步配備到位。在16個鄉鎮行政編制總量內各明確3名紀檢監察編制,在2個園區行政編制中核定紀檢編制2名,實行單列。縣紀委根據縣編委核定的編制數,按照紀檢監察干部任職條件和相關規定,已對各鄉鎮(園區)紀(工)委副書記、專職紀檢監察干部52名擬任人選進行了批復。三是出臺《中共霍山縣委巡察工作辦法》,印發《中共霍山縣委2018年度巡察工作要點》。建立巡察工作情況、巡察交辦問題等4個臺賬。四是加大巡察力度,今年上半年配合市委完成對剩余28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脫貧攻堅專項巡察,下半年完成3輪常規巡察。嚴格執行縣委《2017—2022巡察工作規劃》,確保實現十四屆縣委巡察工作全覆蓋。五是嚴格責任追究。對落兒嶺鎮黨委、縣旅游局黨組落實巡察整改任務不力予以嚴肅問責,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
(20)發揮審計監督作用不夠。經濟責任審計力度不大,部分財政投入巨大的單位多年未審計。運用審計成果也不到位,如2013—2014年審出縣環保局、太陽鄉、縣茶業辦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問題,至今未督促整改。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縣委書記對履職不力的分管縣領導同志進行約談,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二是對縣審計局時任局長和分管副局長予以問責,通報批評。三是出臺《霍山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劃(2017—2021年)》,用五年時間完成70個單位審計項目,實現審計全覆蓋。2017年,已完成15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2018年計劃安排13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目前,正組織對縣教育局、落兒嶺鎮等10個單位實施審計。四是已對縣城投公司、高橋灣現代產業園、衡山工業園(霍山縣衡鑫投資責任有限公司、衡山城鄉建設有限公司)、落兒嶺產業園(霍山縣宏圖投資建設有限公司)下達審計通知書,正在實施審計。五是縣環保局、太陽鄉、縣茶繭辦已將擠占挪用的專項資金全部歸還原渠道。
8.紀委監督責任壓得不實
(21)執紀審查寬松軟。有的線索查處不及時,有的違紀案件不處理,有的重要線索不上報,有的問題處分偏輕。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對縣紀委時任分管副書記和時任主管常委予以問責,通報批評。責令縣紀委監委深刻反思。召開執紀審查寬松軟問題專題反思會,舉一反三,查擺問題根源,深挖癥結原因。二是分別給予4名責任領導黨紀政紀處分。三是對涉及黑石渡“小金庫”案件中問題線索已按規定進行處置。四是出臺《霍山縣紀委監委機關執紀監督監察工作暫行辦法》和《霍山縣紀委監委機關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范》,切實規范執紀審查、監督調查行為。五是嚴格執行報告備案制度。六是對全縣所有鄉鎮(園區)紀(工)委開展案件質量專項檢查,反饋問題122條,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2)問責追究不到位。縣教育系統2015年以來發生違規違紀案件31件(其中4名負責人被判刑),縣衛生系統僅2017年就有15人被查處,縣紀委未對教育衛生主管部門負責人進行問責。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召開執紀審查寬松軟問題專題反思會,堅決做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二是對教育、衛生系統等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單位黨組及其主要負責同志予以問責,對縣衛計委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實行“一票否決”。三是舉一反三抓整治,縣教育局、縣衛計委等單位分別在系統內開展了專項集中整治活動。
(23)典型案件曝光少。2017年1至10月,全縣共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案件122人次,通報曝光僅20人次;近年來查處的91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案件,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僅29起。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大通報曝光力度,今年以來已通報6批次典型案件,分別是:2018年1月30日通報扶貧領域違紀問題2起,2月22日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起,3月2日通報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起,3月5日通報黨政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取酬問題3起,3月27日通報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予以問責的典型案例2起,4月13日通報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2起。二是拓展通報曝光渠道,堅決做到點名道姓曝光。對近期查處的7起典型案件不僅黨內發文通報,還在縣紀委網站公開曝光;對3名科級干部兼職取酬等頂風違紀行為在縣紀委網站、“南岳清風”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媒體渠道通報曝光。三是對涉及典型案例的6家單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責令其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
9.領導干部廉潔風險問題突出
(24)政商交往存在廉潔風險。經了解,縣城投公司、縣經濟開發區向企業出借或代償財政資金逾期不還現象嚴重。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縣委書記對履職不力的分管縣領導進行約談,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二是對縣城投公司時任負責人、現任負責人以及縣經濟開發區負責人予以問責,通報批評。縣財政局原局長、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兼安園公司原董事長、原總經理翟恩恕因受賄罪,已被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將縣城投公司、安園公司列入2018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目前已對縣城投公司開展審計。四是立即停止為企業提供統借統還貸款、借款以及出借財政資金和擔保代償款。五是從縣法院、縣經信委、縣金融局、縣城投公司等單位抽調專人成立清收工作組,組織開展集中清收。截至目前,送達《催款通知書》45份,簽訂《分期還款保證書》10份,利用法院強制執行等手段進行追償案件14件,提起民事訴訟案件13件,向法院申請裁定流拍(股權)資產抵債160萬元。六是出臺《中共霍山縣人民政府黨組“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等3個文件,進一步規范決策程序,明確政府支持企業發展相關制度和措施。
(25)個別工程涉嫌權錢交易。巡視問卷反映工程建設領域存在問題的有87票,占比49.2%。經了解,有的建設公司屢屢中標縣內工程項目。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及時出臺《霍山縣政府投資建設工程變更管理實施細則》《霍山縣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強化源頭治理。二是對十八大以來開工、在建和完工的市政項目逐一核查。三是開展自查自糾,全縣領導干部如實填寫《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問題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在縣紀委網站公布舉報電話和來信來訪地址。四是強化審計監管,4月底前完成對政府審計項目質量考核工作。同時在預算執行審計中,將被審計單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列為重要審計事項。五是查處圍標政府工程案件1例。
(26)徽砼公司盜采案涉嫌領導干部瀆職。巡視期間,巡視組根據群眾舉報暗訪了盜采現場并將相關材料移送縣委。縣有關部門初查發現徽砼公司負責人長期盜采石料且涉案金額巨大,造成國有礦產資源重大損失,相關領導干部涉嫌瀆職,且存在廉潔隱患。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立即從嚴查處,2017年12月6日依法對安徽徽砼特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礦問題立案偵查,并對犯罪嫌疑人執行刑事拘留。2018年1月10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2018年3月23日,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起訴。對徽砼公司盜采石料進行封存,依法處置。二是分別對4名相關責任人員履職不力問題予以立案審查。三是注重舉一反三,對全縣16個鄉鎮、2個園區開展專項稽查、巡查,尤其是對76家石料廠進行了重點巡查。四是嚴明監管職責,責成縣國土、砂管、公安等部門加強監管,履職盡責。
10.“八項規定”精神落實不力
(27)文山會海問題突出。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印發《關于進一步精簡規范文件和會議的通知》,對發文辦會實行統一管理、嚴格把關。今年1—3月,以縣委、縣政府及辦公室名義發文 177 件,比去年同期 197 件下降 10.2 %。在縣會議中心召開各類會議 44 場,比去年同期 73 場下降39.7 %。3月9日召開的縣委工作會議,將原來的組織、宣傳、政法、統戰等4個會議合并召開。
(28)經濟數據存在水分。2016年、2017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報產值均存在較大水分。招商引資也存在質量不高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強培訓,強化檢查。2月27日,組織各鄉鎮和規模工業企業統計人員培訓。3月12日—25日,對部分規模工業企業今年1—2月份產值數據進行全面檢查。二是對已列入解鎖修訂數據的10家企業和新入規的11家企業均按照實際情況上報產值,未解鎖的106家企業按照實際增速在2017年基數的基礎上上報產值。三是建立健全招商工作機制,對新引進項目堅持落地評審機制,目前已召開一次招商項目落地評審聯席會議;對重點在建項目做到一個項目、一個責任領導、一個主抓班子、一抓到底;對停產企業通過整體出讓、股份合作、租賃承包、破產重組、收回儲備等“五個一批”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外招商。
(29)公款購禮禁而未絕。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縣委書記對履職不力的分管縣領導和縣國土局領導班子進行約談,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二是對縣國土局黨組予以問責,并對縣國土局黨組書記和黨組副書記、局長誡勉談話;對縣招商局局長予以問責,通報批評;對縣招商局京津分局有關問題線索進行核查,立案審查1人。三是要求各鄉鎮(園區)、縣直各單位對公款送禮等突出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共有155個單位(含二級單位)上報了自查材料,對自查發現的賬務處理和報賬手續不規范等問題進行了整改。四是成立兩個督查組,隨機抽取12家單位開展了專項監督檢查。
(30)公務接待違規較多。2016年有44家單位公務接待超預算,2017年1—10月仍有18家超預算。有的單位2016年3月公款吃喝,以接待單位來人名義報銷;有的以免收相關費用抵扣餐費。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立即核查問題線索。對8名相關責任人予以誡勉談話處理,對2名相關責任人立案審查。二是在全縣開展了2016—2017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自查自糾工作。三是出臺《霍山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細則》,進一步明確界定接待范圍、程序、標準,規范公務接待行為。將公務接待支出情況列入財政監督檢查、審計和巡察監督“三公經費”范疇。
五、強化擔當,持之以恒
抓好巡視整改工作,既是政治任務,更是政治責任。下一步,縣委將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嚴格按照省委李錦斌書記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以強烈的擔當、嚴肅的態度、嚴實的措施、嚴明的紀律,持之以恒、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強化政治擔當。切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和主體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擺上突出位置,進一步壓實責任,增強整改自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走向嚴緊硬。
二是強化整改落實。堅持分類指導,一案一策,對已整改完成的問題建章立制,做到長期堅持、堵塞漏洞、防止反彈;對基本完成的問題緊盯不放,做到力度不減、標準不降、節奏不停;對未完成的問題鍥而不舍,做到集中力量、重點攻堅、強力推進。
三是強化成果轉化。把抓好巡視整改與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結合起來,與推動改革發展穩定結合起來,做好統籌文章,用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來檢驗巡視整改工作成效,讓干部群眾看到新氣象、新變化、新面貌,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貢獻霍山力量。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64—5225193;郵政信箱:六安市霍山縣行政中心9樓縣委巡視整改工作辦公室;郵編:237200;電子信箱:hsxwz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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