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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11月1日至11月29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我縣進行了巡視。2018年2月10日,省委巡視組向我縣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一)深化思想認識,增強整改自覺。2月10日,省委巡視反饋后,縣委常委會第一時間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帶頭對照檢查,帶頭剖析原因,帶頭整改落實。2月12日和13日分別召開縣委常委擴大會議和全縣巡視整改工作動員會,深入學習貫徹省委書記李錦斌在省委“五人小組”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省委巡視整改要求,進一步強化“四個意識”,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對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聚焦到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上來,做到高度重視、虛心接受,深刻反思、舉一反三,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強烈的擔當意識,堅決主動落實整改。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成立省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擔任組長,切實加強縣委對整改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制定《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對巡視反饋的三個方面23條問題,逐條逐項細化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及整改時限。各責任單位第一時間召開動員部署會,認真對照檢查,落實整改責任,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全體黨員干部凝心聚力抓整改的濃厚氛圍。
(三)突出問題導向,健全長效機制。嚴格按照“六制五清四問四不放過”的要求,既拿出當前“改”的辦法,又推出長久“立”的機制,對一些重點問題先剎車、后完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解決具體問題的同時開展專項治理,深挖問題根源,在健全完善規章制度的同時著力立規矩、建機制、重長效。巡視整改以來,縣委在全面加強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從嚴治黨三個方面,共制定和修訂制度30余項。
(四)強化調度督查,確保落地見效。成立省委巡視整改工作督查組,建立“縣委領導每半月一督查一調度,牽頭單位每半月一匯總一上報”整改工作機制,確保各項整改任務按照時間節點,有力有序推進。巡視反饋以來,共開展巡視整改專項督查3次。由縣委常委,縣人大黨組、政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黨員副縣長分別帶隊,成立17個考核組,高標準、嚴要求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管理考核,推動“兩個責任”進一步壓實。
二、聚焦突出問題,逐條逐項推進整改任務落實
嚴格對照反饋意見中指出的三個方面23條問題,逐條梳理分析,分類施策,共研究制定整改措施89條。目前,已完成問題整改8條,基本完成15條。
(一)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方面的問題
1、“四個意識”不夠強
(1)針對“學習領會中央精神不深入”問題
一是制定出臺《中共歙縣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18年度學習計劃》,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學習制度,促進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化、規范化。省委巡視以來,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5天5次,集中研討1次。二是將鄉鎮和縣直單位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情況納入年度黨建和意識形態責任制工作目標考核內容,納入主要負責人年度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2017年度理論學習情況考核已完成。三是創新理論學習形式,綜合運用調查研究、專題學習、觀看錄像、集中研討、舉辦報告會和研討會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多樣化的學習活動。巡視整改以來,組織全縣黨員領導干部開展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十九大精神理論知識測試活動??h委縣政府有關負責同志圍繞“五大一新”目標要求,結合縣委中心工作和分管工作,扎實開展大調研。四是組織開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新安江實踐和改革開放40周年”理論征文活動,進一步強化全縣黨員領導干部的理論學習自覺。
(2)針對“少數黨員領導干部政治意識淡薄”問題
一是將強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縣委全會上進行強調,并納入2018年縣委常委會工作要點進行安排部署;將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納入2018年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并組織學習;將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2018年1-2月全縣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自我剖析的主要內容。二是對1名違反政治紀律的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給予黨紀處分,其在單位民主生活會上進行了自我批評。三是將強化政治意識和政治規矩作為意識形態工作的重點。在縣紀委十四屆三次全會上,選取4家單位在會上就意識形態工作進行述責述廉,接受縣紀委委員和縣“兩員”質詢評議。四是將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縣委第四輪巡察重要內容。
(3)針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問題
一是定期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集中傳達學習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并要求縣委班子成員深入鄉鎮和項目一線,開展工作調研和督查,幫助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省委巡視以來,縣委共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10次,研究提出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各類貫徹意見、實施方案、下步工作意見11個,協調解決環保督察整改、脫貧攻堅工作等方面問題16項。二是落實《歙縣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及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方案》,加大對中央及省環保督察移交問題線索的督查問責力度。制定《歙縣循環經濟園區鼎元污水廠掛牌督辦(復函)整改實施方案》和《循環園區解決廢氣擾民問題工作方案》,園區10戶重點企業廢氣設施改造完成,6戶投入使用;污水源頭自動連鎖管控設施完成建設并投入使用;污水廠廢氣處理設施已完成新系統建設和舊系統改造,在線數據均在排放標準范圍之內。全面完成2017年禁養區內64個畜禽規模養殖場(戶)關停搬遷任務,中央環保督察交辦桂林大牛山信訪件辦結,正在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三是印制《歙縣脫貧攻堅配套文件匯編》,分發各級領導學習,制定出臺《歙縣脫貧攻堅工作責任追究辦法》《歙縣精準到戶產業項目實施意見》,相繼開展脫貧攻堅政策應知應會測試、“冬日暖陽‘十個一’真情幫扶助脫貧”和貧困戶基礎信息“大排查”,貧困戶底子進一步摸清,因戶施策進一步落實。四是對循環園區污水處理廠負責人進行2次約談;對縣國土局分管地礦工作的副局長、桂林鎮分管國土城建工作的副鎮長、縣國土局監察大隊長、桂林鎮國土所長等4人給予組織處理,并予以通報;對2名環保領域非煤礦山破壞生態的黨員業主給予黨紀處分;對落實扶貧攻堅工作不扎實的金川鄉等8個鄉鎮下發文件全縣通報,對在扶貧攻堅領域工作落實不力的7名鄉鎮領導干部和1名縣直單位幫扶領導進行問責,其中誡勉談話2人,會議通報6人,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2、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
(4)針對“縣委在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上與新發展理念‘對標’不夠緊,對歙縣發展定位不夠精準,目標思路不夠清晰,工作措施不夠得力”問題。
一是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省委巡視以來,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已開展集中學習5天5次,其中集中研討1次。二是立足歙縣實際,制定出臺《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化新歙縣的決定》,進一步明確從現在到本世紀中葉歙縣“三個同步”的具體目標和實現路徑;制定出臺《歙縣實施五大發展行動計劃方案(修訂版)》,圍繞實施科技興縣、人才強縣、鄉村振興等七大戰略,細化分解51項推進工程,排定2018年度總投資421.9億元的重點項目188個。三是堅持縣委深改組會議常態化,嚴格執行“三察三單”和“雙查雙督”制度。省委巡視以來,召開縣委深改組會議2次,聽取研究改革事項9項,審議通過改革文件5個,研究解決改革推進中的問題10余個,5項重點改革事項專項督查全面完成。
(5)針對“縣委抓層層落實責任不到位”問題
一是強化責任擔當,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做到重點工作親自部署、重大事項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問題親自督辦,充分發揮“頭雁效應”,確保縣委、縣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層層落實落細。2017年下半年以來,縣委書記先后與42名縣直單位和鄉鎮“一把手”進行談心談話,壓實工作責任;縣政府負責同志主持召開專題會、調度會、現場會、匯報會40余次,及時協調解決項目用地、資金調度、企業發展等實際問題。二是細化年度任務分解。2017年11月份以來,共排定《縣委主要工作安排》5期100余項工作;制定出臺《關于對2018年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責任分解的通知》,將163項重點工作細化分解到全縣50個縣直牽頭部門和28個鄉鎮。三是完成2017年度綜合考核,進一步提高考核結果運用水平,提高各鄉鎮、各部門主動擔當、認真履職意識。四是嚴格執行《關于印發縣政府全體會議、黨組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專題會議制度的通知》,2017年11月—2018年4月,縣長辦公會議題數量同比減少21.7%。
3、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不到位
(6)針對“縣委對理想信念和黨性教育抓得不嚴,管人管事管思想結合不夠”問題
一是開展十九大精神“六團六進”基層宣講和集中輪訓活動,組建6支宣講團,開展基層宣講300余場次,受眾5萬余人;舉辦黨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輪訓班3期,完成756名科級黨員領導干部的輪訓和8500余名在職黨員干部理論知識測試。二是深入挖掘徽州文化廉潔元素和時代價值,完成徽州古城黨性教育基地申報工作,設置編排陶行知紀念館、徽州府衙、西街一號案例教學課程,為黨員干部接受黨性教育提供直觀生動的課堂。三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提高“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質量。全面完成鄉鎮和縣直單位領導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1311個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四是制定出臺《關于在干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性教育的意見》,將黨性教育貫穿于干部教育培訓全過程,補足黨員干部理想信念之“鈣”。五是開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明察暗訪2次,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全縣通報。
(7)略
(二)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方面的問題
4、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8)針對“縣委存在就黨建抓黨建,與中心工作結合不緊密的現象”問題
一是召開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學習王岐山同志《巡視是黨內監督戰略性制度安排 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監督優勢》中“沒有離開業務的政治,更沒有離開政治的業務”的理念,推動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堅持每年研究部署黨建工作不少于4次,做到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將推動基層黨建與中心工作融合發展納入2018年黨建工作要點,堅持開展“互比互學、互評互幫”黨建季度查。三是開展十佳“主題黨日”創意案例征集評選活動,突出黨建與中心工作深度融合,選派優秀黨員干部參與征地拆遷、棚戶區改造、信訪維穩、重點工程建設等中心工作。扎實開展“萬名黨員干部幫萬戶”行動,完成45名第七批選派幫扶干部輪換工作。選派267名黨員干部參與棚戶區改造,選派126名黨員干部參與城市公交體制改革。四是召開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會議,創新黨建述職評議方式,選取了在季度督查中發現問題較多的10個鄉鎮的黨委書記就針對的問題“怎么看、怎么辦”進行口頭述職,重點講問題、分析原因,確保黨建述職評議會議質量。五是在2017年度綜合考核工作中實行黨建和經濟發展考核雙50分制,3月底完成了對各單位的年度綜合考核。推行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工作專項評估制度,評估結果將作為其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9)針對“基層黨建責任壓而不實,部分鄉鎮黨委抓黨建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方式欠妥。還有機關黨建大多依賴機關工委,存在‘燈下黑’現象”問題
一是開展縣委常委基層黨建工作調研月活動,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查,督促整改落實。將黨建工作納入縣委巡察重要內容,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二是舉辦全縣黨政正職領導力提升培訓班,針對基層黨建、鄉村振興等課題,對全縣130名黨政正職領導干部開展提升培訓。制定出臺《關于選派黨建指導員入村指導工作的通知》,明確黨建指導員工作職責,確保了每個村有1名黨建指導員。三是制定落實2018年全縣基層黨建工作“五個清單”,采取不打招呼、隨機抽查、現場檢查等方式加強日常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造假”“補課”和應付檢查等問題,在全縣通報并在黨建考核中予以扣分。四是每年聽取一次機關黨建工作專題匯報,開展機關黨建季度查和機關黨建“燈下黑”“寬松軟”專項治理,推動機關黨建走在前、作表率。將機關黨建工作與農村黨建一起納入基層黨建工作季度查,采取隨機抽查方式到點督查。2018年2月26日—3月12日,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縣直機關工委聯合成立5個督查組,采取個別談話、查看資料、實地核實等方式,對63家縣直單位機關黨建工作開展全覆蓋督查,共查找出“三會一課”等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主題黨日”制度執行不到位、組織生活會不規范等共性問題384條次、個性問題42條次,逐一開出問題清單反饋至各單位,并實行整改進度月報制,督促抓好整改落實。同時,責令機關黨建問題突出的8家縣直單位進行專項整改匯報。目前,已整改完成問題306條次,落實整改措施586條次。通過日常檢查和重點督查,縣直各單位抓機關黨建的意識顯著增強,“三會一課”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實,黨內政治生活質量得到有效提升,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得到有效整治。
(10)針對“黨組會議制度執行不嚴格”問題
一是認真抓好《黨組工作條例》學習培訓,對59個縣直單位黨組會議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對督查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落實。二是責令縣人大黨組召開專題會議,對黨組會議制度執行不嚴格問題進行反思和檢討。2018年2月,縣人大黨組召開專題會議對黨組會議制度執行不嚴格問題進行了反思和檢討,并向縣委呈報了檢查報告;已修訂完善《縣人大常委會黨組議事規則》《縣人大常委會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縣人大黨組“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三是要求縣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黨組嚴格執行黨組會議制度,每年向縣委匯報黨組會議執行情況。2018年1月,縣委常委會聽取了縣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縣政協黨組制定了黨組學習制度。
(11)針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不力”問題
一是加大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頓力度,按照5%的比例進行倒排,確定杞梓里鎮竹溪村、桂林鎮潭石村、長陔鄉韶坑村、上豐鄉豐源村、森村鄉黃備村、許村鎮許村村、金川鄉伏黃村、紹濂鄉和平村、小川鄉小川村9個整頓重點村,實行“一村一策”整頓;7個黨組織書記空缺的村已全部配齊書記。如溪頭鎮黨委及時成立西坡村整改工作組,先后選派2名鄉鎮干部任村黨總支書記,安排村級后備干部參與村級事務。二是提前做好村級換屆準備工作,下發了《關于做好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前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對換屆調查摸底和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頓進行全面安排部署。三是拓寬村黨組織書記選任渠道,探索優秀村黨組織書記跨村任職,鼓勵支持優秀回村鄉賢到村任職,選派優秀機關干部到村書記空缺村任職,配齊配強村黨組織書記。四是從嚴管理村干部,出臺《加強村級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關于印發全縣村級后備干部負面清單的通知》,厘清15條負面清單,優化村干部后備資源。
5、政治生態還不夠良好
(12)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問題
一是組織縣委班子成員和全縣黨員領導干部深入學習《黨章》《準則》《條例》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提高對政治生活重要性、嚴肅性的認識。2018年1月23日,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學習研討會,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并開展交流研討。二是嚴格遵照執行《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高質量召開縣委常委會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會上,縣委書記代表縣委常委會班子作對照檢查,進行自我剖析和批評,查找出自身存在問題12個,縣委常委會班子成員之間相互提出批評意見58條,各常委開展談心談話60次;縣人大、政府、政協黨組按規定召開黨組班子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開展自我批評和相互批評,分別提出批評意見30條、32條、33條。三是制定下發《關于開好2017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關于組織召開2017年度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的通知》,加強對縣人大、政府、政協黨組班子及各鄉鎮黨委、縣直局以上單位黨組織民主生活會的指導督查,提高其民主生活會質量。
(13)針對“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問題
一是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中共歙縣縣委工作規則》、“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度,省委巡視以來,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10次,討論研究環保督察整改、重點項目建設、干部人事安排等“三重一大”議題70個。二是嚴格執行《向縣委請示報告制度》,建立健全縣政府重大事項、重大問題向縣委報告制度。省委巡視以來,縣政府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議題8個,縣政府黨組向縣委常委會匯報工作2次。三是將“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強化決策監督和檢查。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明確“三重一大”工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對“三重一大”事項進行細化界定,明確具體內容、具體標準和分級授權的具體事項;完成2017年度“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工作;在12個單位試行電子監管平臺,實行痕跡管理電子化,對“三重一大”決策事項進行全程監管。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不到位的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給予政紀處分,并全縣通報。
(14)針對“對干部教育管理不夠嚴格”問題
一是對改非干部不上班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對改非干部到崗履職情況開展專項督查。2月至4月,集中開展改非干部不上班問題專項整治行動;2018年春節前,由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長期不上班的改非干部進行逐一談話,要求春節后立即到崗到位;將改非干部日常管理問題作為3月份正風肅紀“一月一主題”督查內容,目前全縣改非干部已全部到崗到位。二是全面摸排全縣改非干部現狀,建立改非干部基礎信息臺賬,進行動態管理。三是完善改非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改任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改非干部教育管理,明確單位管理職責,對監管失責的單位及主要領導進行問責追責。四是搭建改非干部干事平臺。目前,全縣有9名改非干部到派出所任輔警,25名改非干部到非公企業任黨建指導員。
6、干部選拔任用指導督查不到位
(15)針對“部分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存在程序缺位或不到位的情況”問題
一是對目前已發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存在程序缺位或不到位的縣國土局、縣司法局進行全縣通報,責令縣國土局、縣司法局黨組對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范問題立行立改,并制定《歙縣國土資源系統中層干部選拔任用操作規程》《歙縣司法局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實施辦法》;要求各地各單位認真對照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開展自查自糾。二是建立中層干部任用預審制度,制定出臺《歙縣機關事業單位中層干部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三是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中層干部選任流程等業務培訓,結合醫療衛生和脫貧攻堅兩個領域專項巡察,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督查,對檢查督查中發現的中層干部選任程序缺位、不到位的問題,對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追責,確保選任工作規范到位。2018年4月,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存在程序缺位問題的縣司法局黨組主要負責人、縣國土局時任紀檢組長進行誡勉談話。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問題
7、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不夠有力
(16)針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
一是省委巡視以來,縣委常委會聽取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匯報9次。編印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日志簿,人手一冊??h委主要領導在縣紀委十四屆三次全會上對全面從嚴治黨作出部署、提出要求,10個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述責述廉并接受評議。二是完成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對考核后五位的鄉鎮和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三是加大對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警示教育和通報曝光力度,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對查處的1起岔口鎮國土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和6起黨員干部酒駕、賭博問題典型案例分別下發文件在全縣通報曝光;定期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專項督查,2017年12月—2018年3月,對違規設立“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公款接待、違規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送禮品、超標配置辦公用房等違反八項規定問題進行檢查和整治6次;督促職能部門對群眾反映較多的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及時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2017年12月,對岔口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小川鄉3名黨政主要領導、縣交管大隊大阜中隊負責人、2名縣交管大隊負責人進行問責,并全縣通報,縣委縣政府聯系領導和縣紀檢、組織部門負責人到上述單位宣布處分決定。四是進一步配齊“一辦三組”領導班子和工作人員,明確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2017年共開展3輪巡察,完成4個鄉鎮、18個縣直單位的巡察工作,發現問題324個,發現黨員領導干部問題線索49條,立案9人。五是加大支持縣紀委“三轉”力度,制定下發《關于對縣紀委監委機關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調整的通知》,完成對新參與的19個議事機構退出;下發《關于切實規范全縣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負責人工作分工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對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原參與分工的情況進行自查自糾,目前已整改到位。
(17)針對“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
一是切實加強制度執行力,不斷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制定出臺《關于在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開展“體制機制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扎實推進紀檢監察機構改革。二是完善基層紀檢監察機構考核管理,制定下發《關于2017年度基層紀檢監察工作考核結果的通報》《關于2017年度全縣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執紀審查工作考評結果的通報》,表揚先進并對后進進行提醒談話或責令整改。2018年3月,根據2017年度基層紀檢監察工作考核結果,崗位調整2人,年度考核不定等次1人,提醒談話4人。2018年1—3月,鄉鎮紀委和縣直紀檢組自辦案件5件。三是充分發揮縣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召開2018年第一次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進一步強調問題線索移送工作和執紀審查配合工作。四是推進巡察全覆蓋,加大巡察力度,開展“1+N”專項整治,及時查處問題線索。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共處置縣委巡察移送線索5條,立案5人,行政撤職1人,誡勉談話1人。五是牢固樹立“有問題發現不了就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不查處就是瀆職”的理念,對基層紀檢組織存在有案不報、特別是壓案不查的堅決追責。六是準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干部日常管理和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2018年1—3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98人,第一種形態占65.3%、第二種形態占26.5%、第三種形態占7.1%、第四種形態占1%。2017年12月,對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岔口鎮紀委書記給予黨紀處分并免去紀委書記;對多年來既未辦一起案件也未報告一條問題線索的派駐紀檢組長進行嚴肅問責,其中對3個縣直單位的紀檢組長予以崗位調整;結合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將對2個縣直單位的紀檢組長予以崗位調整。
8、違反廉潔紀律現象存在
(18)針對“建設工程、行政執法、涉農資金管理領域違紀違法突出”問題
一是2018年3月,在縣林業局、安監局、國土局、水利局、住建委、移委、扶貧辦、縣公管局等8家單位分別組織開展退耕還林突出問題、安全生產廉政執法、土地整治項目、小型水利項目建設情況“回頭看”、規范城鄉規劃管理、第二批避險解困試點工作、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小型項目招投標等專項整治活動。目前,縣安監局已完成整治任務,7名執法人員簽訂了安全生產廉政執法承諾書;縣國土局梳理了4個方面14個問題,制定了土地整治項目廉政風險防控規定;縣移委已將第二批避險解困指標落實到街口鎮145個移民;縣林業局已對不在退耕還林規劃范圍內的小川鄉八畝坦組退耕還林項目補助問題進行了整改;縣水利局已對岔口鎮文山村、周家村、湖嶺村,三陽鎮高峰村4個村的水利項目實施不規范問題進行整改。2018年2月,開展民政救災救濟款物、冬令款安排使用等情況專項檢查;2018年3—4月,對28個鄉鎮、30個村的月度扶貧工作進行抽查暗訪。二是完善并嚴格執行制度規定,制定出臺《縣財政監督檢查年度計劃》《歙縣實施土地整治項目廉政風險防控規定》《歙縣住建委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規范細化工程項目招投標、涉農資金管理程序和責任,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三是加強對涉農資金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制定2018年度審計計劃,就村級項目建設、征地拆遷、惠民政策落實、三資管理等方面,對7個單位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目前審計工作正在進行中。四是加大問責力度,成立5個紀檢監察室,對問題線索緊盯不放并“一案雙查”。 2017年12月,嚴肅查處了縣交管大隊大阜中隊2名民警違規執法的問題,給予黨政紀處分并調離交管隊伍,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縣交管大隊大阜中隊負責人和2名縣交管大隊負責人進行問責。
(19)針對“十八大以后仍有少數領導干部不收手、不收斂”問題
一是認真核查省委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在項目建設、工程招投標、民生資金使用等方面腐敗問題。二是加大通報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編印《重遏制 強高壓 長震懾—2017》警示教育讀本,運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全縣黨員干部,切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三是制定出臺《關于運用黨內組織生活鞏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成效的實施意見》《歙縣宣布黨政紀處分決定暫行辦法》和《歙縣受處分黨員干部教育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受處分黨員干部“三會一書一方案”警示教育新模式,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2017年12月,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工作紀律等問題的岔口鎮黨委主要負責人給予黨紀處分。
(20)針對“村兩委主要干部違紀突出”問題
一是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通報曝光查處的黨員干部酒駕、賭博問題典型案例6起;結合“三票評議”,村“兩委”干部在村民代表大會和黨員大會上進行述職,并進行“雙向承諾”;每月10日定期開展“主題黨日活動”,強化農村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發放紀律檢查建議書,督促溪頭鎮就該鎮近年來3名村“兩委”主要負責人違紀問題典型案例,開展一次專題警示教育活動。二是繼續深化正確用人導向,在縣紀委十四屆三次全會上對嚴肅村級換屆紀律提出要求。三是嚴格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和監委工作制度,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季度督查的通知》《2018年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督查實施方案》等文件。四是督促縣農業、民政、財政等部門加強對村務公開、農村“三資”監督檢查。2018年3月,對8個鄉鎮8個村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低?!皟炗H厚友”問題進行了抽查;擬定《歙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擬于2018年5月開展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活動;在2017年度黨風廉政考核中,對村級“四議兩公開”“三資”管理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五是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六是建立小微權力制約機制,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小微權力”監督制約工作的通知》,制定出臺《全縣村居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完成19個鄉鎮105個行政村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2017年處置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問題線索72件,立案查處7人。2018年1—3月,查結扶貧領域問題線索11件,給予取消預備黨員資格1人,誡勉談話6人,提醒談話并會議通報4人,退繳2.8萬元;2018年3月,對12個鄉鎮未及時報送2017年第四季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資料問題進行了通報,責令整改;2017年12月,對酒駕問題的坑口鄉金龍潭村村委會主任給予警告處分;2018年1月,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的小川鄉小川村黨總支書記給予警告處分。
9、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
(21)針對“領導干部深入群眾、為民服務做得不夠”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縣級領導每年基層調研走訪不少于60天,住村不少于5天,走訪群眾不少于30戶的要求。2017年,縣級領導班子累計調研1563次,調研天數1436天。開門接訪受理信訪件503件,辦結454件。二是加大農村地區特別是偏遠地區投入力度。2018年安排實施重點交通項目12個,計劃投資13.8億元。其中,農村道路暢通工程投資9500萬元,實施46個子項目168公里,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投資625萬元,實施25公里;新安江大橋及接線工程已開工建設。三是擬定《歙縣2018——2020年養老服務業產業規劃》,初步規劃建立縣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1個、鄉鎮養老服務中心15個、社區養老服務站54個。四是制定了2018年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計劃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系鄉鎮工作制度,為全縣4423名留守兒童建立了信息臺賬,在全縣28個鄉鎮建立關愛保護留守兒童工作隊伍,配備兒童保護督導員28名、兒童保護專干192名。印發《致家長和受委托監護人的一封信》5000份,籌集資金8萬元,對100余名貧困留守兒童進行資助,對離異、貧困、疾病等家庭的留守兒童進行慰問。
(22)針對“干部隊伍中工作散漫、精神懈怠現象存在”問題
一是持續加強作風建設。完成2017年度百名窗口崗位負責人、基層站所負責人和機關作風效能評議,對2017年度效能評議后位的38名基層站所負責人進行約談,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2名評議為不滿意的窗口崗位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給予誡勉談話1人、行政撤職1人。二是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和效能建設明察暗訪,將“集中督查機關作風和工作紀律”“集中督查執法、公共服務等窗口行業或領域違規違紀違法問題”作為2018年3、4月份正風肅紀“一月一主題”開展督查。2018年2—3月,對28個鄉鎮和59個縣直單位開展了機關作風和工作紀律專項督查,對28個縣直單位和6個鄉鎮開展了機關作風和效能暗訪。2017年以來,共查處違反機關作風和效能問題18起,處理18人,通報批評2人、誡勉談話11人、提醒談話5人,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同時,將違反作風和效能受處理情況與年度考核、公務員獎金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掛鉤。三是密切關注“四風”問題的新表現、新動向,及時將“禁止借吃‘殺豬飯’名義變相違規接受吃請”“違規接受宴請和收送紅包禮品”作為2018年1、2月份正風肅紀“一月一主題”開展督查。
(23)針對“少數單位違規設立‘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公款接待、違規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送禮品、超標配置辦公用房等現象依然存在”問題
一是2017年12月以來,先后對違規收送禮品、超標配置辦公用房、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設立“小金庫”、違規公款接待等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和整治6次。完成全縣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自查整改工作,縣地稅局、信訪局、縣直機關工委等單位已自行對本部門超標辦公用房進行了整改。檢查和整治中未發現“小金庫”問題。二是充分發揮巡察作用,將違規設立“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納入縣委第四輪巡察、醫療衛生和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內容。三是加強中央八項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督查。2018年春節期間,先后對部分鄉鎮和縣直單位的公車管理、公務接待、津補貼發放等方面開展實地督查。2017年12月,對因違規設立“小金庫”的小川鄉2名黨政領導、2名中層干部給予黨紀處分,給予小川鄉黨委書記誡勉談話;2018年2月,對因違規公款購買贈送土特產、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公款接待、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等問題負有責任的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
三、保持政治定力,不斷壓茬拓展巡視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們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嚴格按照省委要求,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開展“回頭看”,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對省委巡視組提供的具體線索,堅決查清查實絕不遺漏;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任務,常抓不懈、久久為功,堅定不移地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以發展成果檢驗巡視整改成效。
一是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持續抓好大學習、組織大宣講、實施大培訓、開展大調研、推進大落實,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五個純粹”,更加堅定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壓緊壓實“兩個責任”, 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化“兩個責任”痕跡管理,抓好述職述責等責任機制落實,推動各級黨組織書記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落實“一崗雙責”,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支持紀檢監察組織履行監督責任,認真落實“一案雙查”,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干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深化政治巡察,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查各類違紀違法案件,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開展以“查問題、出硬招、改徹底”為重點的作風建設大排查,持續加強作風建設。認真貫徹好干部標準,加大干部交流輪崗、掛職鍛煉工作力度,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干部隊伍。全面推進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抓好村“兩委”換屆工作,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三是鞏固深化巡視整改成果,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證。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把落實整改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兩會”精神結合起來,堅定地以新發展理念統領發展全局,著力破解工作中的難點和深層次矛盾。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的攻堅戰,下大力氣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把制度建設作為一項長期的、基礎性工作常抓不懈,推動形成依靠制度管權管人管事的長效機制,確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59-6512034;郵政信箱:歙縣紫陽路18號中共歙縣縣委辦公室;郵政編碼:245200;電子郵箱: hssxxwd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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