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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天歷元年(1328年),朱元璋出生于鐘離之東鄉(明代泗州盱眙縣太平鄉趙府村,今安徽省明光市明光街道辦事處趙府村)一個貧苦農民家庭,從小放過牛、討過飯、當過小和尚,深切了解老百姓的疾苦。因此朱元璋是歷代帝王中對貪污腐敗最深惡痛絕的一個,向來對貪腐行為嫉惡如仇。在兩千多年中國封建王朝歷史上,大明王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反貪決心最大、力度最強、措施最多、懲罰最嚴,從而在中國反貪歷史畫卷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朱元璋反貪的歷史功績主要表現在以下十個方面:
倡廉防貪。“四菜一湯”,即一餐四樣菜一碗湯,相傳為明太祖朱元璋為整治達官貴人窮奢極欲而首倡。從此,“四菜一湯”的規矩便從宮廷傳到了民間,成了人們待客標準。節儉倡廉反映了朱元璋反貪必先防貪的遠見。
造字禁貪。朱元璋因反貪而發明的大寫數字“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沿用至今。
識空肅貪。為防止欺上瞞下、弄虛作假之風蔓延,朱元璋就發出詔令,嚴厲處罰所有使用空印的人,凡是長官主印者一律處死,凡是牽連到空印案里的佐貳官吏等人,一律杖責一百,發配邊地充軍。
峻法治貪。他頒布的《大明律》,還專設《受贓》一章。之后,又陸續頒布了《大誥》、《大誥續篇》、《大誥三篇》等法律,做到反貪有法可依。為告誡警示官員,朱元璋還把親自制作的千古一絕的《大誥》作為反腐教本,自上而下興起強制性的深入地灌輸反腐理念,將《大誥》內容貫徹到每一個官員和老百姓中間,使其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重刑儆貪。他頒布的律法都得到了有效實施,采用的刑罰手段極為嚴厲,其殘酷程度駭人聽聞。許多貪官受到了凌遲、腰斬、閹割、鉤腸、剁指、斷手、砍腳、挑筋等殘酷刑罰,最駭人的刑罰當屬洪武年間剛頒布實施的“剝皮實草”這一獨創刑罰。
全民捉貪。全民捉貪,就是讓天下沒有貪官污吏的藏身之處。朱元璋在《大誥》中規定,普通百姓可以將貪官污吏“綁縛赴京治罪”。洪武十九年,朱元璋布告天下,在他的王土之上,每一個百姓都可以沖進官府,捉拿他所不滿意的腐敗污吏。
滅親震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朱元璋為要整頓官場秩序,澄清吏治,鞏固大明政權,將私情置之度外,大義滅親,毫不猶豫地將違法犯罪的胞侄朱文正、駙馬歐陽倫賜死。
獎廉戒貪。綜觀朱元璋的整個帝王生涯,一手抓倡廉,一手抓戒貪,是他始終堅持的反貪策略,獎廉戒貪是他一貫的治國理念。
專門反貪。專門反貪,是朱元璋的反貪的重要手段。洪武十五年(公元 1382 年),朱元璋決定設立專門的反貪機構設——御用拱衛司,直屬皇帝,專門負責偵查、緝捕貪官污吏,后逐漸演化為“錦衣衛”,成為明朝宦官專權的工具。為反貪,朱元璋甚至始創特務政治,讓特務們監督朝廷官員。不僅如此,他甚至不惜讓廢人——太監們也參與了反貪。
徹底懲貪。有學者估算,在朱元璋當政的31年中,大約有10萬到15萬貪官人頭落地,為我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殺戮貪官最多的皇帝。當時,全國13個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員很少能夠滿任,大部分中途被殺掉。懲貪務盡是朱元璋反貪一大特色。
明太祖朱元璋目睹元朝官吏的腐敗,懼于農民起義的威力,在明初采取制定酷律、加強教化、整頓吏治、嚴厲查處、強化監督等一系列反貪治贓措施和方法對當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仍有一定的啟示。朱元璋反貪的經驗與教訓在許多方面值得我們吸取與借鑒。
朱元璋當皇帝當到第18個年頭,曾發出如下喟嘆: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布列華夷,豈期擢用之時,并效忠貞,任用俱久,俱系奸貪。朱元璋不明白,為什么自己提拔重用的人,當官久了,都成奸貪之人了。由于封建專制本身的因素,朱元璋所進行的反貪也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歷史局限性。歸根到底,在封建土地私有和封建專制的情況下,要想徹底解決吏治腐敗是不可能的。當代著名學者王曾瑜先生曾指出,中國傳統政治的最大特色便是專制和腐敗,專制必然滋生腐敗,而腐敗又必然依賴專制。從本質上說,封建專制制度是滋生貪污腐敗的最直接的政治根源與社會肌體,因此盡管朱元璋對于懲治貪污和防治腐敗采取了強有力的措施,但是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只能取得部分和階段性的成果,明朝同樣沒有跳出“人亡政息”的歷史周期律。
“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任務依然艱巨繁重,全面從嚴治黨依然任重道遠。必須推進標本兼治,靠加大懲治力度,形成持續震懾,鞏固不敢腐;靠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不能腐;靠堅定理想信念宗旨,選對人用好人,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牢固樹立“四個自信”,強化不想腐,打破歷史周期律的魔咒,通過不懈努力換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明光紀委監委 貢發芹 貢發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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