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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近日,無為縣推出政商交往“雙面清單”,積極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2017,該縣已組織開展政商交往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對近期查處的政商交往違紀違規典型案例嚴肅通報,并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開曝光,釋放違紀必糾強烈信號。此次研究制定《關于推進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無為縣政商關系新生態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旨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分別建立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從制度上保證了有效措施的執行,促進政商關系健康互動。
《辦法》明確優化發展環境、暢通政商交往渠道、規范政商交往行為、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培育親清政商文化等5大目標,并細化為16大項33小項具體任務,逐項明確牽頭和責任單位。
《辦法》要求繼續深入推進卓有成效的好經驗、好做法,如“互聯網+政務服務”、“親切服務”等,著力解決基層反映的“強化涉企政策落地”等突出問題,統籌推進創優“四最”營商環境、“最多跑一次”等工作。《辦法》體現新精神、新動向,明確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改進執法辦案方式,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大力推進企業誠信評價體系建設,建立政府重大經濟決策向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問計求策機制等。
《規范》共三章八條,緊密結合執紀審查、巡視巡察實際,明確列舉政商交往違規違紀問題具體表現,突出黨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不準接受”的同時強調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負責人“不準提供”,對以“象征性收費”、“違規出借”等方式變相輸送利益行為明確禁止,形成“十二個不準”和“十個不得”行為規范。
《辦法》是行動“正面清單”,促進構建新型政商關系制度體系,《規范》是行為“負面清單”,嚴明政商交往紀律要求,主旨鮮明且互為補充,為規范政商交往提供較全面的制度參照依據。(蕪湖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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