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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五河縣法院對五河縣衛計委醫政科原科長鐘蘭喜犯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鐘蘭喜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3萬元,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該案是我省首例由監委向司法機關移送處理的案件。
鐘蘭喜現年53歲,2006年9月至2010年5月任五河縣衛生局法規股副股長,2010年6月至2013年7月任五河縣衛生局行政審批科科長,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任五河縣紅十字會辦公室主任,2014年2月至案發時任五河縣衛計委醫政科科長。
經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鐘蘭喜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收受禮金、禮品、購物卡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價值人民幣11.24萬元,為他人在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鄉村醫生資格證》以及減免處罰等方面非法謀取利益。
法院認為,鐘蘭喜身為國家工作人員,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監督管理對象或下屬單位人員財物共計11.24萬元,為他人或許可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了受賄罪。鑒于被告人認罪態度好,全部退贓,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故作如上判決。
宣判后,鐘蘭喜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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