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為進一步規范實名舉報件反饋工作,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日前,駐省司法廳紀檢組制定出臺《實名舉報件反饋辦法(試行)》,確保群眾舉報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反饋時限從快。在受理舉報后10個工作日內,由受理部門向舉報人作出程序性答復,告知舉報件承辦單位、辦理時限等情況;在舉報件查結后,按照“誰承辦、誰答復”的原則,由承辦人員在15個工作日內負責反饋。舉報人對調查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將做出說明或視情作補充調查后再次反饋。
反饋內容從實。既充分保障舉報人的知情權,及時將舉報問題的受理情況、承辦部門、承辦人、調查處理結果等告知舉報人的同時,又嚴格遵守紀檢工作紀律,不得將被舉報人個人隱私,有關黨政組織研究處理決定的過程,調查取證中的證人證言等情況泄露給舉報人。
反饋流程從嚴。根據實際情況,分別采取當面反饋、電話反饋或其它方式實施反饋。反饋時至少有兩人參加。當面反饋的,舉報人需在《實名信訪舉報件反饋意見表》上簽署本人意見。以電話等其它方式反饋的,由承辦人員作好反饋過程記錄,做到反饋全程留痕。(駐省司法廳紀檢組)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