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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某鄉鎮的4個村的時任‘一把手’違規決策研究發放巡湖補助,違反廉潔紀律,侵害群眾利益,5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近日,淮南市大通區委巡察機構公開通報曝光巡察發現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亮劍“蠅貪蟻腐”,以巡察助力集中整治取得實效。
該區委巡察組在對某鄉鎮黨委及所轄村黨組織開展巡察時,通過查閱村“兩委”會議記錄,發現該鄉鎮4個村涉及5名村“一把手”組織研究發放高塘湖巡湖補助款項。
“李組長,您看這幾份會議記錄,都是研究發放高塘湖巡湖補助款項,這可是村干部本來就應該承擔的巡湖職責。”組員小王向組長匯報到。
接到匯報后,組長立即召開組務會專題研究,決定從違規發放巡湖補助入手,查找問題線索。巡察組安排兩隊人員,一隊查閱違規發放巡湖補助的4個村的會計憑證,經梳理統計發現4個村共給時任村干部發放高塘湖巡湖補助6萬余元。另外一隊,由巡察組副組長帶隊調閱有關巡湖文件和制度,證實村干部承擔的巡湖職責。
巡察過程中,深化巡紀貫通協調,持續加強與該區紀委監委資源共享、信息互通、監督協作,確保巡察發現問題線索事實清楚、定性準確。經研判,巡湖是村干部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上級撥付的經費主要用于高塘湖專項整治工作,無文件規定可以向村干部發放巡湖補助,因此為村干部發放巡湖補助的行為涉嫌侵占村集體資金,是基層的“微腐敗”,是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于是,巡察組將該5名村“一把手”作為線索及時移交區紀委監委嚴查快處,巡察辦定期跟蹤移交線索辦理情況。經審查,給予5名村“一把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追回違規發放資金,繳入村集體賬戶,保護了村民利益。
“我們將立足巡察機構職責,堅守政治巡察定位,依托每輪巡察任務安排,統籌運用專項巡察、機動巡察和巡察整改‘回頭看’等,切實發現一批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有力的巡察成果助推集中整治走深走實。”該區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淮南市紀委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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