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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蕪湖市委各專項巡察組分別向市發改委、安徽蕪湖惠豐糧庫等13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涉糧問題專項巡察情況,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糧食安全領導小組組長賀東及各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糧食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出席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會,并提出整改要求。反饋會前,市委各專項巡察組組長分別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傳達了市委書記單向前在市委書記專題會議上聽取全市涉糧問題專項巡察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1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市委組建6個市委專項巡察組,對全市6個涉糧業務主管監管部門和7個國有糧食企業及其所屬的基層糧庫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專項巡察,發現了被巡察黨組織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履行主管監管職責不力、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有偏差等方面問題。
反饋會指出,被巡察黨組織要切實增強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聚焦糧食安全這個“國之大者”,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的重要論述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關于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作為首要任務,把巡察整改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以巡察整改的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要明確整改責任,剖析問題根源,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時限清單、責任清單,逐條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強化整改落實,確保巡察發現問題真改、實改、徹底改。要堅持舉一反三,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切實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管,健全完善糧食采購、銷售、存儲、監管等各項制度,加快補齊制度漏洞和監督短板,有效解決制約糧食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巡察標本兼治作用。(蕪湖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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