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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六安市委批準,六安市紀委監委對裕安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童曉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童曉春違反政治紀律,與涉案人員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旅游安排等,利用職權和影響為親屬招攬業務,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童曉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和商人親清不分,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對受賄行為心存僥幸,收退反復,企圖蒙混過關。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六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六安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童曉春開除黨籍處分,由六安市監委給予童曉春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六安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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