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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寧國市委第十四輪巡察第二巡察組進駐市公安局開展常規巡察工作。在整理信訪舉報材料時,一封舉報信引起了巡察組的注意。舉報人在信中對一張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真實性提出了質疑,并懷疑出具證明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相關紀律,違規提供證明。
“若信訪件反映的情況真實,那么很有可能存在黨員干部或公職人員知紀違紀、知法犯法的情況,這個問題我們一定要嚴肅對待。”第二巡察組組長說道。
舉報信后面附帶的這張無犯罪記錄證明復印件,出具單位系市公安局寧墩派出所,載明南極鄉某村居民凌某無違法犯罪記錄。既然舉報信顯示對該證明的真實性存疑,巡察組便決定從證明的內容入手調查。經公安系統查詢后,巡察組發現,這張證明存在重大問題。凌某身上不僅背負著民事糾紛,而且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而證明中卻載明凌某無違法犯罪記錄,這明顯與事實不符。那么這張證明到底是誰出具的呢?是熟人操作還是權錢交易?帶著這些問題,巡察組一行6人一大早就來到了寧墩派出所。
“你們是否負責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凌某的這張證明是不是你們派出所開具的?具體由誰負責?”在寧墩派出所,巡察組兵分三路,對派出所內勤民警、南極片區民警及輔警三人進行了談話,不放過一絲的蛛絲馬跡。
然而,令巡察組感到意外的是,該三人均否認出具了該證明。而且,通過查找公章使用登記簿,確實也沒有發現寧墩派出所曾為凌某開具過無犯罪記錄證明。
“每次公章使用都按照規定登記了嗎?請把公章拿給我們看一下。”巡察組成員突然靈機一動,對內勤民警說道。
“我們都是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公章使用登記的,上面還有我們領導的簽字。”聞言,內勤民警再次翻開登記簿,向巡察組人員認真解釋。同時還拿出了公章給巡察組人員細致查看,并按要求提供了該派出所開具的另一份無犯罪記錄證明復印件一并交由巡察組帶離。
在當天下午的巡察組務會中,大家紛紛對上午的談話和檢查進行分析總結,試圖尋找問題的突破點,但仍未發現前后矛盾和可疑的地方。難道證明真的不是派出所出具的嗎?
“我覺得證明上的印戳有些不對勁,和我們上午在派出所現場蓋的印戳不像是同一個印章蓋出來……”這時,一直在對比兩個印戳的組員提出了疑惑。巡察組決定,改變工作思路,從印章是否屬實方面下手。通過取印模,比對印章特征點,巡察組發現印章邊緣不連續,印泥痕跡不一致,字體位置也有些許不吻合……初步比對中,這些明顯肉眼可見的不同之處,讓巡察組心里有了底——證明上的這枚印章有很大的問題!
巡察組長立即和市公安局分管領導溝通,認為凌某很有可能為了這張證明而偽造印章,并督促市公安局盡快就此事進行調查。10月20日凌晨,市公安局決定對凌某涉嫌偽造印章案立案偵查。
原來,凌某應聘某文化旅游公司,需要提供一張無犯罪記錄證明。為順利入職,凌某于2019年9月20日通過微信聯系一網上辦證刻章人員,花費600元偽造了“寧國市公安局寧墩派出所”印章。后凌某順利入職,從業至今。目前,凌某已被取保候審,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巡察不僅要傾聽群眾心聲,發現并幫助解決問題,更要實事求是,以嚴謹細致的作風還原事情真相,還當事人清白。”了解清楚事情原委后,巡察組向市公安局黨委就該信訪件進行了說明澄清,并再次來到寧墩派出所向民警予以解釋說明,對該派出所嚴格依規使用公章的行為表示肯定,并叮囑派出所在各方面工作中都要繼續嚴格執行制度,進一步壓縮權力行使的任性空間。(宣城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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