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日前,經黃山市監察委員會、中共徽州區委批準,徽州區紀委監委對黃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莊祖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莊祖飛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發放福利和公款送禮,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對其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群眾紀律;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莊祖飛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黨性原則,紀法底線失守,私欲膨脹、膽大妄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知敬畏,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徽州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徽州區委批準,決定給予莊祖飛開除黨籍處分,由徽州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黃山市紀委監委)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