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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銅陵市銅官區出臺《關于選調優秀干部和后備干部到區委巡察機構掛職鍛煉的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強區委巡察干部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巡視巡察工作培養鍛煉干部的“練兵場”作用。
明確抽調程序。《辦法》明確,根據巡察工作需要,每年選調4名相關干部到區委巡察機構掛職鍛煉掛職,鍛煉時間原則上為半年左右。區委巡察辦會同區委組織部,在有關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推薦的基礎上,優先從40周歲以下副科級干部、35周歲以下優秀年輕同志中研究確定掛職干部人選,且明確提出40周歲以下的干部提拔后必須到巡察機構掛職鍛煉。
強化抽調管理。《辦法》指出,干部掛職鍛煉期間,按照有關規定轉移黨組織關系。掛職干部由區委巡察機構和派出單位共同管理,以區委巡察機構為主,派出單位配合。區委巡察機構強化巡察干部管理,做到“四嚴一加強”,即對掛職干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加強巡察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
堅持嚴管厚愛。《辦法》要求,掛職期滿時,掛職干部應寫出書面總結,區委巡察機構對掛職干部表現情況做出鑒定。區委組織部會同派出單位對干部進行考核,考核材料存入干部檔案。堅持掛職鍛煉與培養使用相結合,掛職期間表現優秀的干部向區委推薦選用。(銅陵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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