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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滁州市機動車輛檢測站黨支部書記徐建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6年5月及2017年3月,徐建明兩次使用單位公車辦私事,并報銷了相關過路費用。徐建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用車費用被收繳。
二、滁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內分泌科主任曹會波違反群眾紀律問題。2018年4月,曹會波在組織召開滁州市中醫藥學會內分泌(糖尿病)專業委員會第二次學術會議期間,違規向有關企業攤派會議費用1.85萬元。曹會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攤派費用已退回給有關企業。
三、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張春山違反政治紀律問題。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市委第五巡察回訪組對市衛計委黨組巡察整改情況進行回訪檢查。期間,張春山擅自編造虛假文件應付回訪檢查,干擾巡察工作。張春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滁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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