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為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市委巡視巡察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全區巡察工作,近日,宣城市宣州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和《區委巡察組工作規則》(以下簡稱“三個《工作規則》”)。
據悉,三個《工作規則》對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會議制度、組織原則,區委巡察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任務、工作制度、紀律與責任,區委巡察組人員組成與職責分工、工作程序與工作方式、內部管理與工作紀律等均作出明確規定,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擦亮巡察“利劍”的制度保障,為全區巡察機構依紀依規開展巡察、推動政治巡察向縱深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個《工作規則》既是區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推動工作、指導實踐,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加強黨內監督制度建設和制度創新的重要舉措,又是充分貫徹“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要求的重要措施,對推進巡察工作常態化、全覆蓋,促進巡察機構工作規范、高效、有序運行,提高巡察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個工作規則’的制定充分體現了區委對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視,旨在進一步規范區委巡察工作,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確保巡察工作開展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宣州區委巡察辦主要負責人表示。 (宣城市紀委監委)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