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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檢察院就銅陵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崔玉奇(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提起公訴。
今年58歲的崔玉奇先后擔任安徽省銅陵縣縣長、銅陵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建委主任、市政府秘書長、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銅陵市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等職務。崔玉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并指定六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六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9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崔玉奇利用擔任銅陵縣、銅陵市、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領導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明知國家法律政策禁止向企業返還土地出讓金,仍違規返還兩家企業土地出讓金共計3億余元,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并數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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