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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索來源】
2017年10月,六安市裕安區財務審計組在對蘇埠鎮白圩村財務審計時發現,該村2013年至2016年分四次違規發放干部報酬36980元。對此,該鎮紀委高度重視,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
【情況調查】
經查,2013年以來,該村通過集體商議的形式,經傅圣國簽批,以值班費、電話費補貼等名目,分別于2013年5月30日補發2011年度值班費14000元,2014年3月19日補發2013年度電話費及補貼6980元,2016年1月30日,補發2014年值班補助8400元,2016年2月28日補發2015年值班補助7600元,合計36980元。
【處理情況】
2017年12月13日,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傅圣國黨內警告處分,追繳違紀款36980元,對該村濫發獎金福利的違紀行為在全鎮通報。
【違紀者說】
鎮調查組在找傅圣國談話時,傅圣國說,“我知道,自己違反了廉潔紀律!我原本以為村干部工資低,節假日大家加班也都非常辛苦,作為主要負責人,在物質上給他們發點補助也算是一種激勵措施,現在想想實在是不應該,歸根結底還是我黨紀意識不強,僥幸心理占了上風!”
【執紀者說】
本案中,白圩村違規發放津補貼行為,表面上系為大家謀福利,“補償”工作上的“艱辛”,看似情有可原,但其實質上是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漠視,是典型不收斂不知止行為。糾風之難難在防止反彈,鞏固和拓展作風建設成果,沒有討價還價余地,必須一刻不松、半步不讓,必須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使制度生威、鐵規發力。(裕安區紀委、區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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