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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池州市紀委把談話提醒作為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抓手,積極開展談話提醒活動,抓早抓小,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全年共對9名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54名市直單位、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了經常性提醒警示談話。
加強制度建設,推動談話規范化。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機制,印發《關于在市管領導干部和市屬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中開展經常性提醒警示談話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對談話對象、談話方式和內容、談話程序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實行筆錄式談話,做到約談過程全記錄、約談內容文字留痕。
堅持問題導向,有的放矢開展談話。每次談話前,由相關室收集匯總談話對象所在地方或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不同談話方式,提高談話的針對性和約束力。對沒有發現問題的,對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有關情況進行提醒談話;對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對其進行約談。
重視結果運用,突出談話的實效性。提醒談話對象要在年底前向市紀委提交談話要求落實情況報告;警示談話對象要在15天內向市紀委報送問題整改措施,并在3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報告。談話提醒相關材料歸入干部廉政檔案,既作為干部個人年終考核、評先評優以及所在單位或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據,還將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參考依據。(池州市紀委、市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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