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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今年3月7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我縣進行了巡視。6月14日,巡視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以高度政治責任感抓好整改工作
我縣堅持把抓好巡視整改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的重大政治任務,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全力以赴抓好落實,有力促進了各項整改工作的高效有序開展。
(一)思想高度重視。縣委深入學習十八屆六中全會對全面從嚴治黨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精神,準確把握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堅決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來,統一到省委巡視組對蕭縣的整改意見和任務要求上來。定于8月中旬組織領導干部 到宿州市第三監獄開展警示教育活動。8月10日,縣委常委會利用一整天時間,召開落實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專題民主生活會。
(二)加強組織領導。6月14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在我縣召開巡視意見反饋會后,我縣立即成立由縣委書記任組長,副書記任副組長,縣四套班子相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辦,統籌負責整改工作的聯絡協調。為高效推進巡視整改工作,領導組下設扶貧問題、“四風”問題、招投標及國土問題等7個專項整改領導小組。
(三)精心制定方案。整改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對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意見逐一進行細化分解,制定《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三項清單”一覽表》。 6月23日,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就巡視整改方案進行了審定,并以蕭秘〔2017〕34號文件下發。
(四)層層強化責任。對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的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和脫貧攻堅四個方面問題逐一梳理,依據工作分工直接認領到縣委常委班子相關牽頭領導,明確相關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為落實整改任務的直接責任人,確保整改責任認領到人、認領到單位。各責任單位都相應成立巡視整改工作班子,科學制定整改方案,層層明確責任、分解任務、傳導壓力。
(五)專題聽取匯報。縣委多次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省委第八巡視組巡視蕭縣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專題匯報會,專題聽取各專項整改領導小組組長關于扶貧、“四風”及紀委、招投標及國土、組織、教育等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匯報,指出整改工作存在的問題不足,并對下步工作提出意見建議。特別重視巡視整改工作中的教育和招投標問題,完成實驗、鵬程兩所民辦學校初中部改制工作;對2013年以來的招投標項目逐一審查,由紀監、審計等部門介入,并制定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
二、精準發力、注重實效,以“釘釘子”精神落實整改任務
省委第八巡視組對我縣反饋的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和脫貧攻堅四個方面存在的問題,共計17類44項,目前已完成35項、基本完成7項、未完成2項。具體完成情況匯報如下:
(一)黨的領導方面的問題
1.在執行政治紀律不嚴肅方面的問題整改。(1)嚴格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增強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責任意識。嚴肅查處不守紀律、不講規矩行為。(2)針對“未按要求向巡視組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問題,縣國土局已整改到位,且從2017年第二期縣土委會開始,安排全程錄音,并專人負責會議記錄。縣政府辦已嚴格區分縣長碰頭會和縣長辦公會,凡縣長辦公會皆形成會議紀要且全程錄音。針對“隱瞞不報,向巡視組提供虛假情況”問題,已對該責任人作出留黨察看一年,降為科員處理。
2.在統籌“五位一體”布局不到位方面的問題整改。
(1)圍繞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抓黨建,進一步增強縣委總攬全局、統籌協調意識,充分加強社會建設指導力度,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能力進一步提升。(2)針對“教育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成立規范辦學行為專項治理小組,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意見》《蕭縣城區部分學校辦學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解決民辦學校改制問題。規范招生行為,省示范高中錄取指標80%定向分配到農村初中,增強公辦高中招生活力。加大公辦學校投入力度,提高公辦學校辦學水平。教師評聘指標向農村教師傾斜,增加教師編制。嚴禁公辦高中新增債務,取消調控資金,目前爭取“支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實施普通高中改造計劃資金”410萬元,通過政府融資、增加財政投入等方式償還高中債務。
3.在上一輪巡視整改不徹底方面的問題整改。開展“回頭看”活動,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改成果。一是民主集中制方面,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在討論和決定重大事項時進行充分醞釀和討論,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見建議,確保決策事項更加符合客觀實際和群眾意愿。二是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制發《蕭縣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全縣共排查廉政風險點11248個,制定防控措施12013條。上輪巡視整改以來,共立案結案1277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406人,涉及鄉科級干部142人,其中52名黨員干部涉嫌違法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三是作風建設方面,持續改進黨風政風民風,開展“點燃激情、提升效能”專項活動。查處黨員干部帶頭大操大辦24件,黨政紀處分26人。四是干部隊伍建設方面,出臺《蕭縣科級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辦法》《蕭縣2016年股級干部交流工作實施方案》,分期分批推進干部輪崗交流,調整優化領導班子結構。
(二)黨的建設方面的問題
4.在基層黨建存在薄弱環節方面的問題整改。(1)針對“部分基層黨組織長期不換屆”問題,一是成立調查組深入相關單位詳細調查,全縣25個未換屆基層黨組織均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換屆。二是反饋的蕭縣中學、蕭城一中黨委長期不換屆問題,現已按程序分別于7月2日和7月6日進行換屆。(2)針對“黨員發展、管理不嚴格”問題,一是印發《黨務工作指南》《發展黨員全程紀實流程圖》,舉辦全縣村書記培訓班、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培訓班,圍繞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對全縣500多名基層黨組織書記進行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其規矩意識和工作水平。二是約談相關單位負責人,責成單位黨組作出書面檢查,免去縣交通局、衛計委黨支部書記職務,對單位及責任人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并對4名不按程序發展的黨員資格不予承認。(3)針對“少數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一是大力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和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書記,逐村制定整頓方案,選派機關黨員干部每人包扶一個軟弱渙散村,全縣37個軟弱渙散村有22個村從村干部中選配黨組織書記,6個村由縣派第一書記,9個村由鄉鎮干部兼任村黨組織書記。二是進一步加強村級后備干部隊伍建設,面向全縣公開選聘37名村級后備干部,本周將上崗鍛煉。(4)針對“‘三會一課’制度流于形式”問題,一是約談縣政法委黨支部、宣傳部黨支部、交通局黨總支書記,壓實管黨責任。二是出臺《關于全面規范“黨員活動日”制度的通知》。三是實行月督察、月通報,納入常態化考評,對基層黨組織落實情況實時巡查。創新督查模式,定期敦促黨員領導干部到聯系支部上黨課。(5)針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不扎實”問題,一是約談縣委辦、人大辦、政府辦黨組織負責人,敦促整改到位。加強對基層黨組織專題組織生活會的指導,確保程序、內容、記錄規范;定期敦促提醒黨員領導干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二是制定《全縣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督導工作方案》,建立月積分考核和重點工作周報制度,每月集中開展實地督導和專項督導。
5.在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方面的問題整改。進一步完善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充分營造民主氛圍,在議題討論上各抒己見,充分調動參會人員討論問題的積極性。縣委主要負責人進一步改進談話批評方式方法,以增進團結,促進工作為目的,多談心、多交流溝通。
6.在干部監督管理不嚴格方面的問題整改。(1)針對“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對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整治情況開展一次“回頭看”,嚴格按照中組部的統計口徑要求,對全縣科級干部職數,特別是非領導職數進行認真摸排,切實摸清超配干部底數。對超配保留科級待遇的23名干部,重用2人,改任主任科員或副主任科員7人,退休15人。違規亂設領導職務配備的8名超配干部全部整改到位。縣科協、縣青龍皮革園超配干部和2名新增超配干部已全部消化。(2)針對“干部選拔任用相關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一是認真落實《宿州市干部選拔任用責任倒查追究辦法(試行)》,擬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界定,落實責任追究。二是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對1名受到黨政紀處分干部和3名需調任科級干部及時上報審批。對2016年以來科級干部有關信息進行了梳理匯總,已向公安機關進行報備并長期堅持。三是依據黨組工作條例,對不符合黨組成員任職規定的相關人員已免去黨組成員職務。已宣布免去縣人大常委、環資工委主任兼任的物價局局長職務。(3)針對“干部交流輪崗力度不夠”問題,對部分在同一職位任職時間較長的、按規定必須交流和應當交流的科級干部進行摸排,綜合研判制定交流計劃。(4)針對“干部檔案管理不嚴格”問題,一是進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檔案管理相關制度,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檔案查借閱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舉辦全縣干部人事檔案業務培訓班。二是制定《蕭縣干部檔案任前審核實施辦法》,認真落實干部檔案專項審核相關要求,清理補齊相關資料,對存疑問題進行審核認定,建立健全從嚴管檔的長效機制。對黨員身份存疑、檔案涂改問題進行深入調查,依規進行糾正,嚴格干部“三齡兩歷”審核。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問題
7.在縣委落實主體責任力度不夠方面的問題整改。(1)針對“主體責任落實層層遞減”問題,一是黨風廉政建設在年度考核中的占比分值由5%提高至10%。二是6月20日組織7個“兩個責任”檢查組對全縣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按照《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履行情況全程紀實制度的通知》(蕭黨廉組發〔2017〕4號)精神和“四單兩書雙紀實”要求,對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進行細化考核。三是關于大屯鎮黨委兩年沒有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馬井鎮黨委以監督責任替代主體責任的問題,于2016年7月縣委對兩鄉鎮開展巡察后,已經整改到位。(2)針對“對紀檢工作支持力度不夠”問題,已提出空缺內設機構負責人擬配備使用意見和建議。擬定設立縣委巡察辦公室和2個縣委巡察組,均為正科級建制,編制7名。目前,編制工作已向市級申報,按程序申批中。(3)針對“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問題,縣政府召開2017年第9次常務會議研究部署落實省委第八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要求縣政府黨組領導班子帶頭履行“一崗雙責”,并督促各級領導班子負責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班子成員抓好分管領域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4)針對“廉政建設考評機制有待完善”問題,已成立7個考核組,對全縣23個鄉鎮和72個縣直單位開展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加強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制定配套措施。
8.在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方面的問題整改。(1)針對“執紀監督力量較為薄弱”問題,一是縣直紀檢組實行綜合派駐改革,制定了《關于加強縣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草案)》,擬設置派駐機構15個。部分鄉鎮配備專職紀委副書記方案正在謀劃。二是組織各鄉鎮紀委、縣直單位紀檢組、鄉鎮工作室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切實提高執紀監督能力。目前,設置工作已申報,按程序申批中。(2)針對“落實‘三轉’不到位”問題,一是對鄉鎮紀委書記分工進行梳理排查,已經免去大屯鎮、石林鄉紀委書記兼任財政所長的職務,聚焦主業主責。縣住建局紀檢組長已重新分工,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專門從事紀檢工作,目前正在參加縣委巡察組開展巡察工作。二是縣紀委干部監督室組織對各鄉鎮紀委、縣直單位紀檢組落實“三轉”的檢查督促,對“明轉暗不轉、虛轉實不轉”的嚴肅問責。三是將“三轉”工作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考核。(3)針對“基層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缺失”問題,一是修訂完善《關于進一步落實廉政風險防控四項機制的意見》,架構廉政風險防控框架。二是認真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處置的懲防體系。
9.在“四風”問題依然存在方面的問題整改。(1)針對“午間飲酒屢禁不止”問題,重申工作日午間飲酒的相關規定,制發了《關于禁止黨員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舉辦或參加“升學宴”“謝師宴”的通知》,加大監督檢查,定期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對頂風違紀的嚴肅問責,公開通報曝光。(2)針對“吃拿卡要時有發生”問題,一是制發《省委第八巡視組對我縣“四風”問題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強化宣傳,開展了警示教育。二是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堅決查處行政審批和窗口服務中的“吃、拿、卡、要、拖”行為,嚴肅查處在環保、國土、建設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行為。針對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和存在索要行為三類問題,縣公安局戶籍股縱某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縣聯合治超隊工作人員張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莊里鄉派出所副所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永堌鎮山窩村黨總支書記王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閆集鎮衛生院副院長魏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3年以來,縣紀委共查處“吃拿卡要”方面問題24個,分別給予黨政紀處分24人。(3)針對“違規超支招待費現象較為嚴重”問題,一是縣紀委黨風室對公務招待支出嚴格把關,限定數額。二是對公務接待違紀問題嚴肅查處,嚴禁在公務活動中贈送或接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節日期間用公款送節禮,嚴肅查處索取、接受或以借用為名占用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財物。縣農委招待費拖欠問題、環保局環測大隊三公經費超支問題、住建局招待費超支問題、圣泉鄉公務招待問題、黃口鎮衛生院超支問題、王寨鎮政府超預算問題已由縣紀委分別約談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對超支超列資金實行年度同額消減,不準再列再支,并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制定整改方案,杜絕類似問題發生。對白土鎮董店村列支招待費問題,由白土鎮黨委分別給予村黨總支書記張震、副書記盧修干黨內警告處分。專項整治開展以來共處理40人,其中黨政紀處分38人、解聘2人、通報批評12人。(4)針對“無依據發放津補貼現象仍然存在”問題,制發《關于重申有關紀律嚴禁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通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處理處罰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5)針對“公車使用仍不規范”問題,一是對全縣公務用車全部實行統一標識化管理,公開舉報電話,并通過GPS跟蹤定位,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管理。二是縣郵政局駕駛員許某、超限超載監測站一中隊隊長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三是規范使用固定公務車輛,節假日對公務用車集中封存。四是對違規報銷加油費的問題嚴肅處理。(6)針對“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一是轉發市紀委《關于禁止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舉辦或參加“升學宴”“謝師宴”的通知》(蕭辦發﹝2017﹞26號)。通過事前報告、領導核實、不定期督查等措施,全方面掌握黨員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二是官橋鎮國土所工作人員孟某、張莊寨鎮河西村村委會主任朱某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高發方面的問題整改。加大基層黨員干部教育力度,從嚴從重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排查廉政風險點,重點管控,緊盯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出臺《集中開展“大排查大整改大問責”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等文件,嚴格落實“一案雙報告”和“一案雙查”制度。扶貧領域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共受理問題線索21件、處置18件、黨政紀處分10人。
11.在招投標領域亂象叢生方面的問題整改。(1)針對“不履行招投標程序,直接指定承建單位;違法以邀標方式確定承建單位”問題,下發《蕭縣加強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和《關于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問題專項整治方案》等六項文件,進一步規范招投標市場秩序。加強內部管理,實行標前審查、開標室管理、評標專家管理、行業部門監督等制度。對永堌輕化工業園區等19家單位處各自項目千分之五的罰款,現已按照比例確定罰款數額,約1406.87萬元。縣委第二巡察組已確定誡勉談話名單25個,進一步嚴肅問責。(2)針對“部分工程項目在施工中違規問題突出”問題,成立由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公安、公管等部門組成的檢查驗收小組,對全縣招投標領域整治情況進行驗收。經查,規避招標、少招多建的單位19家,涉及項目52個,資金281374萬元。縣委第二巡察組已確定誡勉談話名單25個,進一步嚴肅問責。
12.在土地出讓中違規操作問題較嚴重方面的問題整改。(1)針對“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問題,一是由縣財政局落實對以往房地產項目招商引資返還土地出讓金的清理,已向華安置業等六家企業發函要求其在10個工作日內退還違規返還的土地出讓金。二是制發《蕭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工作的通知》,就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進行規范。嚴肅追究相關單位責任。(2)針對“先開工建設,后辦理出讓手續”問題,一是制發《蕭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工作的通知》,明確建設項目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前,一律不得先行使用土地。二是鳳山大酒店項目宗地出讓手續已完善,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已補繳土地出讓金2793.9269萬元。(3)針對“土地出讓存在隨意性”問題,從土地出讓程序和明確職能職責方面規范土地出讓行為。進一步規范縣土委會運作,印發《蕭縣土地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協調國土、規劃等部門,規范土地出讓行為。
13.在環境保護不到位方面的問題整改。(1)針對“部分項目未按規定辦理環評手續”問題,一是對全縣所有企業進行排查,對國家明令禁止的項目及污染嚴重或存有嚴重環境安全隱患的項目禁止入駐,對未批先建的項目,責令停止建設,限期完善環評手續。二是目前已辦理環評手續37個,已開工正在建設項目已全部辦理環評。(2)針對“環境專項資金投入不到位”問題,一是加大環境治理專項資金投入力度,目前全縣工業企業燃煤鍋爐分別采取了水膜、靜電除塵等措施,4家企業安裝了脫硫脫硝設施。二是合成革企業對產生的有機廢氣回收率達98%以上。先后投資4億多元建設園區、城區污水處理廠,有效改善水環境質量。(3)針對“非煤礦山存在個別鄉鎮盜采現象,污水處理力度不大”問題,一是全縣所有到期非煤礦山和非法石料加工點已關閉,并在塘口處拉設圍墻。二是投入200萬元,5月1日起對龍河上游部分河段采取生物湖泊凈化器技術實施水體治理。龍河二期工程治理已納入縣政府重點工作計劃,按計劃持續推進,計劃2020年完成。(4)針對“園區污水處理廠未能充分發揮治理效果”問題,蕭泉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已開工建設,正在進行土建基礎施工,計劃2017年年底主體工程完工;清源污水處理廠在線污水處理設施已安裝,日處理能力3000噸;城南污水處理廠(蕭縣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目前已達到運行規模的80%以上,日處理能力60000噸;城北污水處理廠正申請自動在線環保監測驗收;縣經濟開發區合成革制造基地污水處理廠已通過縣環保局階段性驗收,已正常運轉。
(四)脫貧攻堅方面的問題
14.在貧困戶識別不夠精準方面的問題整改。一是開展多次扶貧業務知識培訓,工作人員已理解和掌握扶貧業務知識。二是嚴格按照《關于切實做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鎮村依據大數據比對結果全面摸排,及時開展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并建立紙質檔案,確保納入和退出人員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三是按照識別退出標準,對賬銷號,目前,擬清退人員名單已匯總完畢。四是國網系統已開放,信息重復刪除工作已完成,各年度不精準清退工作已結束。
15.在扶貧資金監管不到位方面的問題整改。(1)針對“有的扶貧資金被違規挪用”問題,一是用于大學生村官相關費用的115.5萬元扶貧資金已全部退還縣財政。二是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扶貧、紀檢、審計部門統籌做好資金和項目的審計檢查工作,確保扶貧資金專款專用。(2)針對“有的將扶貧資金發放給非貧困戶”問題,一是大屯鎮對發展養鴨項目補貼的35萬元的建檔立卡35戶均在2014年扶貧系統網內,即老系統內,因老系統數據向新系統導入時部分性能不兼容,造成部分數據丟失,在新系統內找不到該部分貧困戶,現35戶貧困戶均調整到位。二是制定年度資金整合清單,并將扶貧資金的安排使用、支持范圍公開公示,充分接受社會監督。(3)針對“有的扶貧資金在使用中存在滯留現象”問題,一是滯留資金已作為2016年市級扶貧資金配套縣交通局暢通工程落實。二是成立專項督查組對民生工程配套資金進行全面核實,確保資金及時、有效運行。
16.在扶貧項目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問題整改。(1)針對“有的項目進展緩慢”問題,一是明確扶貧十大工程牽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責任主體,加強溝通協調。二是由項目專項督查組對十大工程牽頭單位進行專項督查,現場反饋問題并整改,定期通報,確保項目工作實效性。三是王寨鎮戴柿園村1600米道路改建工程項目現已完工,驗收合格,材料齊全,并已整理歸檔。(2)針對“有的項目未按規定進行事前評估”問題,一是組織召開項目基礎材料培訓會,做到項目事前、事中、事后有資料、有依據,程序規范、賬清事明。二是經核實,2015年超過50萬元的項目共有9個,均要求由項目實施主體作為主體聘請第三方進行事前評估,責令各鄉鎮把事前評估材料全部整理歸檔。三是定期對扶貧工作督查考核、排名點評,完善脫貧攻堅綜合考核實施辦法,提高年度考核權重。(3)針對“有的項目在建成后管護責任不清”問題,責令項目實施主體整改到位,所有已經確認驗收合格的扶貧項目均由項目實施主體移交給項目管護受益村,并將移交手續完整存檔。
17.在扶貧領域違規違紀案件頻發方面的問題整改。一是對酒店鄉旗桿村黨總支書記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二是深入開展扶貧領域“十個一批”整治活動,對涉及違規違紀人員嚴肅追責。
三、持續發力、一抓到底,繼續跟蹤抓好巡視整改后續工作
下一步,我縣將繼續發揚"釘釘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繼續抓好整改,用巡視整改的成果推動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是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深化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的思想認識,把巡視工作當作黨員領導干部的黨性檢驗和“政治體檢”。堅持問題導向,以反饋的具體問題為整改的重點方向,確保按時全面完成整改任務。
二是在問題上舉一反三。以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為切入點和突破口,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深入查找和及時解決各部門、各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以本次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突出打貪治庸,特別注重加強對公檢法、審計、紀律、組織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和作風建設,要求上述部門科級以上干部均提供一份政治背書,注明是否收到他人錢財、替人說情、參與工程項目、親人經商等問題,進一步嚴肅黨的政治紀律和規矩,切實鞏固我縣現有的良好政治風氣和政治生態。
三是在成果上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修訂完善相關制度,構建整改工作的長效機制。同時,強化制度執行,特別是用制度強化對“一把手”的剛性約束力。
四是在發展上凝心聚力。目前,我縣干部作風和政治生態進入新時期,全縣上下將以此次省委巡視為契機,把整改工作與經濟發展相結合,堅持扶貧工作為第一政治任務,發展為第一要務,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圓滿推進。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電話:0557-5022041;地址:宿州市蕭縣龍城鎮大同街138號;郵編:235200;郵箱:634604660@qq.com。
(中共蕭縣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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