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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賢鄉幸福村村干部孔祥勝挪用村民新農合醫療保險資金等問題。2015年底,孔祥勝作為養賢鄉幸福村報賬員,在收取2016年度幸福村村民新農合醫療保險資金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挪用13.7萬的新農合保險資金借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已涉嫌違法犯罪。2016年,孔祥勝作為幸福村農保員,在收取幸福村村民農業保險投保款、協助政府辦理農戶水稻種植保險投保過程中,因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填寫農戶參保清冊時張冠李戴,將錯誤信息交給鄉農綜站辦理正式投保。當年水災潰堤,幸福村大面積受災,因農戶參保清冊填寫錯誤,導致保險公司理賠出現錯誤和混亂,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7年7月24日,區紀委給予孔祥勝開除黨籍處分。(宣城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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