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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上午,淮北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胡亮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池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2021年,被告人胡亮利用擔任淮北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主任和淮北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借貸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031萬余元。
公訴機關另指控胡亮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財產巨額損失。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胡亮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胡亮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被告人近親屬等旁聽了庭審,該案將擇期宣判。(通訊員 劉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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