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日前,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銅陵市委批準,銅陵市紀委監委對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調研員張高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高社喪失理想信念,違背法官職業道德,敗壞司法形象,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等活動安排,違規兼職取酬,進行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
張高社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銅陵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銅陵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高社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銅陵市紀委監委)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