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為強化對巡察工作的“再監督”,推動巡察工作規范化建設,根據《對縣委巡察組作風紀律情況開展后評估的實施辦法》,繼第九輪、第十輪巡后評估之后,近日,金寨縣又對縣委第十一輪巡察工作作風紀律情況開展后評估工作。
本次評估對象為縣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組,分別從第十一輪巡察對象中確定一個單位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執行黨的六大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守保密紀律、落實其他制度規定等情況。評估主要采取自我評估、問卷調查、個別談話、開支審核和綜合評價等方式開展,各巡察組從評估內容進行自我打分,對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全體成員、部分中層干部、配合巡察工作人員等開展問卷調查,與被巡察單位黨組書記、班子成員等進行個別談話,同時了解各巡察組厲行勤儉節約、嚴格經費開支情況,評估組依據“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對巡察組作風紀律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后評估工作在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委巡察辦、縣紀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并撰寫后評估工作情況匯報,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六安市紀委監委)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